《网游之神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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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游之神语者- 第5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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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祸水?你认识这个女怪?”

“伯都你还没看出来吗?这位就是害你们两大部落落到今天这个地步的那位美人呢。不是祸水是什么?”

伯都身子一震,僵尸怒吼:

“闭嘴!你知道什么?你们这些男人,永远都是这样,一但遇到什么事情,都说是我们女人的错,难道是我让他们找仗的吗?难道是我去杀了那些人的吗?我不过是一个女人而已,无权无势,什么都没做,为什么要把这些事都算在我的头上?”

我心中火起,冷冷地回敬过去:

“你的错就在于你什么都没做!当初两位头人都向你献殷勤的时候,你为什么不在他们之中做一个明确的选择?无论你选哪一方,以两位头人的性情必然不会再来争抢。可是你没有,你哪一边都舍不得放开,才会有后来的事情。这不是你的错是什么?要知道你看上的男人不是一般人,他们都位高权重身负重任,你的犹豫就是后来悲局的根本原因。不要用所谓爱情来作借口,世界上不是只有爱情才伟大。”

“你说得这么好听,不过是因为你自己没有遇到过需要作选择的时候而己,你根本就不知道要放弃自己所爱的人的痛苦!”

“谁说我没遇到过?你真以为世界上就你一个人知道爱情的滋味吗?我只能说你在该放手的时候还要抓着不放,最后引起如此后果,未免太过自私。没有任何人的爱情可以拿别人的生命来作代价。”

“我……我后来不也赔了自己的性命!你有什么权利还说我错?”

“呵呵,真的吗?那为什么本已准备签下停战协约的两位头人和他们的亲随会死在这里呢?”

僵尸不说话了,她的沉默引起伯都的注意。伯都不笨,他自然也想到了我的猜测,回过头来惊骇地看我一眼。现在看来,恐怕真被我猜中了。

“哼,谁让他们都打算抛弃我。一开始都说喜欢我喜欢我,可是到了后来呢?说得好听,什么让我自己作决定!我知道,他们都是觉得我是个麻烦了,他们的那些族人都说我是妖孽,他们不想被族人为难,就都不想要我了。呵呵呵,真以为我看不出来吗?即然是这样,我就让那些人全都去死,去死!我死了,再让他们也陪我死,战争自然就会继续下去,直到西多和蜇满的人都死光为止!我还要诅咒这两家,他们的后代永远恶运缠身!哈哈,哈哈哈!”

伯都握刀的手在发抖,喃喃地说:

“原来是这样,原来是这样……”

看他的样子,我心里颤了颤,那眼神完全变了个人。

“伯都?……伯都,那僵尸脚下的棺材很可能对她有力量增副作用,要打的话先把那东西砍了。”

伯都根本头都没回,呼地一声就扑了上去。他手下的骑士们也纷纷迎上剩下的骨头们。我叹了口气,他根本就没把我的话听进去。算了,这些事还是我来干吧。

第二十三节

后的事情,无外乎就是打OSS的完整流程。具细说了,总之最后在我、伯都和骑士们的努力下,女鬼化为了尘土。我不知道伯都最后找到他想要的宝藏没有,女鬼倒下的时候我的任务就结束了。被传送出来的一瞬间,我听到伯都小声地说了声“谢谢”。那个声音,让我心底轻轻一荡。

任务结束以后,我想了很久。对女鬼说的那一番话后来回想起来其实我也说得不是那么理直气壮呢。在爱情破灭的时候,女鬼选择了大家一起毁灭的结局,而我呢?选择让他永远亏欠我,付出这样那样的代价唯一的目的只是想让他记住我,无论他自己是不是愿意。从某一方面来说,我和那个女鬼又有多少差别呢?所以人家古人就说,情之一字是纷乱的根源,还真没说错。

走出大殿,外面阳光明晃晃的。站在大门口,远远看到阶梯上坐着一个人背对着这边。那人穿着一件我很眼熟的长衫,毛毛糙糙的长发被一根绿色的带子随意扎在脑后。我一看就笑了,心情一下子明朗起来。正想招呼他,身后有人叫我:

“悠然,等等。”

转身去看,是个高高的男弓箭手。红衣、红弓、黑发披肩,支影!我盯了几眼那把让我眼馋的焚天焰华弓,问:

“找我有事吗,支影?”

“看来你认识我,那正好。我想跟你比试一下。”

我在心底暗自庆幸,还好凌天跟我介绍过他,不然我还真认不出来。看这人挺心高气傲的一主,如果我说不认识他怕是要伤他的心吧。等等。他说什么?

“我为什么要跟你比试?”

我上下打量他,难不成这人跟凌天那疯子一样是个打架狂人?

“弓箭的三大基本快、狠、准,我取了一个狠字,而你则偏向于快。我想看看你的快和我地狠哪一个更强。”

支影和我往这大门口一站,很快引起了其它玩家注意。就这几句话的工夫,周围就围上了一圈人。我低头一笑,这个支影如果不是没想到他这样做的后果,就是故意挑这个地方。不论哪一种,我都没有在大庭广众之下和人比试自曝家底的打算。好像跟了凌天以后我也学会了“留一手”这种好习惯。

“我不会跟你比的。”

我挥手止住支影的话,接着说:

“第一。你九十九级,我只有七十多,我们根本不是一个级别,你这样做不觉得有以大欺小的嫌疑吗?第二,弓箭其实是一门很复杂的技艺,它发展了这么多年,自然会有许多不同的技巧和流派。无论是你的狠箭还是我地快箭,都不过是其中一种而己。不同的修练方向会形成不同风格的箭术,不同特征的箭术在不同的场合下发挥的作用也是不一而足的,我们并不能单以一种形式来论定它。有人跟我说过,射箭地时候不光要考虑自己的情况,还要虑外在的因素,有的时候你的狠箭能万军中取上将首级,而有的时候我的快箭却能给予敌人最多的打击。谁强谁弱是要分情况来定的,所以我觉得为了比试而比试实在没有任何意义。对不起。我朋友在等我,先走了。下一次如果有机会我希望能与你合作,而不是比试。再见。”

不等他回答,我转身向从阶梯上站起来地高大剑士跑过去。凌天这小子。真没想到他居然会跑到这里来等我,难得做一件让人高兴的事情呢。

“凌天,你什么时候来的,等很久了?”

凌天小声嗯了几声,说:

“我也刚做完任务,顺便过来看看你出来没有。要是你再不来,我就准备走了。”

他的话音还没落,旁边过来两个上山地弓箭手和我们在阶梯上擦身而过。我听见有一个对同伴说:

“嘿,就是他,我昨天来就看见了。一个剑士跑到我们弓箭手大殿来坐着,你说怪不怪。”

我扑哧一声笑出来,看向凌天。他左顾右盼,脸上的表情好像有点不好意思。

“我又不是小孩子,其实你回家去等也可以啊。不过你来接我我很高兴。”

凌天嘴角上扬,好像心情很好的样子。

“刚才那个是支影吧?他找你干什么?”

“他想跟我比试箭术,我没答应。人来人往的,我又不是猴子,干嘛表演给他们看。”

“小心明天人家在论坛上说你胆小逃跑。”

“管他的,干我什么事。对了凌天,我有事想跟你说。”

凌天侧过脑袋看向我。我又向下走了几步,想了想还是决定说实话:

“那个,过几天我可能要离开一下。”

“为什么?家里有事?”

“不是。我要去参加一个活动。”

凌天想了想,眉头动了动,问:

“那个周年庆?”

“嗯。”

凌天盯着我,突然问:

“你还是决定要见他们?”

我呆了呆,点头:

“对。你知道我是谁?”

“这有什么难猜的。跟你在一起这么久,我要是还认不出第一驭兽师我不就是傻子了?难道在你心里我是个笨蛋吗?而且你也不是很会演戏。”

是啊,我何止是不会演戏,根本连当演员的资格都没有吧,不然当初也许就不会那么惨淡收场。

“好啦,其实也没那么糟,至少除了我以外还没人把你认出来不是吗?”

凌天可能是看我脸色有点不好看,忙又安慰我。我看他那表情,突然觉得好笑。这个人今天很古怪哦,老做些可爱的事情。他是准备干什么?

“行了,我没事。就算被人认出来也没什么大不了,他们总不能把我吃了不是?好啦,我就是说这件事。你知道就行,到时想你可以看看我以前是如何风光。而且听说这次要出个什么升龙飞凤阁(奇。书。网…整。理。提。供),我可是第一批被选进去的。等回来我跟你说说里面的样子。”

凌天扫我一眼,笑:

“不用你跟我说,我自己去看也是一样地。而且,到时候你去了说不定还会有惊喜。”

我极度怀疑地盯着他,这个人肯定有事情瞒着我。

“别看,再看我也不会说的。”

“不会你也要参加周年庆吧?是哪一个?”

“不知道哦。”

看他那一脸的得意,肯定是!没关系,不说算了。反正我有全部参加人员地名单,我回去自己找。

第二十四节

到东龙城,和暗夜通了下气。他跟我说这几天任务了,似乎还没有什么进展。另外东龙最近不太平,出了很多牛鬼蛇神,让我们自己注意安全。这是当然的,游戏里的聪明人永远不会少,现在盯着我们的眼睛只增不减哪。

大约暗夜他们现在也忙,一边是大型任务,一边还要准备周年庆的事,我们说好等周年庆之后再全力做任务。

“周年庆哪……”

我一想起这件事心里就觉得很复杂。对面碧清的湖水叹了半天气,回过头看到凌天还趴在花园里侍弄他的小树苗呢。在职业任务副本里呆了三天,回来一看他种的那种子居然真的长出苗来了。我惊奇地围着它转了几圈,愣是没看出这是棵什么树(人家才冒个小芽,你能看得出来才有鬼)。凌天神秘西西地不告诉我,一心照顾这小东西。还专门把小黑、暗影、小白、小碧都召了过去一阵威胁,严令它们不准伤到这小芽芽,还要充当守卫,帮他看着不许别的什么家伙来动。我在旁边摇头,这还真是什么宝贝不成?

“唉,凌天,我先下了。”

凌天终于抬头看我:

“这几天都不来了?”

“嗯,我想休息一下。”

“也好。我抓紧在周年庆之前跟那几个小子通通气。”

“你最好是能拿个具体计划出来。周年庆完了我计这任务就得立马开工,到时候再布置说不定就晚了。”

“我尽量吧。这次我倒要看看地狱火那小子还能玩儿出什么花样来。”

“好,祝你好运。走了。”

我挥挥手,从游戏里退了出来。

外面天气很好,阳光灿烂。从游戏床里爬出来。抓过一边的睡衣套上走到窗边。正是午后,太阳不紧不慢在头顶上挪,从我这里看出去楼下小街对面的小面店生意正好。好像从我重入游戏以后我就很少看到这样的景象了,现在一看,马上让我怀念起小面店老板的牛肉拉面。吸吸口水,我飞快冲进浴室洗漱梳头、换上衣服,准备去一饱口福。走到门口想了想,又返身拿了银行卡和身份证,我打算把游戏里多地金币都转到银行帐户里。

老板的牛肉面一如记忆中那么好吃,我呼啦呼啦吃了一大碗。心满意足地溜达到附近的一条大街上。说起来我这里挺偏僻的,刚好挂在城市的边角上,再往外走那就是城乡结合部了。通常来说这里住的都是些平民阶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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