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混日子修修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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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混日子修修仙- 第1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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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世神。”

天!雷蒙德想,这个世界太不正常了……

第二十三章 MISS YOU

雷蒙德看着这些天兴奋过头的无争,混蛋的金发小子恋爱了,不知道哪个女的这么倒霉!话没有说出,可说出来,酸味可是非常厉害,就连雷蒙德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可能喜欢上了这个认识几天的男子。

“连这个都会被吓到,靠,你也太没抵抗力了。”雷蒙德突然想起开学前最后一天这个混蛋金发小子的玩笑,自己在听了创世神三个字当场倒下,即刻送上这句话的他写满了一脸的“无药可救”。

上当了,雷蒙德想起那天的事就生气,不过谁让自己当时被说中心事了,不然也不会让这个小子得逞,那个大叔,比这个混蛋的气息还要弱上许多,能量还要稀少,却能使出如此的瞬移,不是简单的人物啊。

唉,这个混蛋的金发小子运气还真好,不说了,不说了,难得他遇见一个喜欢的人,根据资料和情况,如果掺和的越多,自己就越有可能喜欢他,天,和这种男人在一起,我的生活何其悲哀,对了,对了,还有要注意的,既然那个大叔看出来了,难保他不会告诉那混蛋,自己要小心了,加强防范。

惊鸿,自己看见那个惊鸿一瞥的少女了!开学第三天,无争等到了那个让自己日夜想念的少女,虽然不是在蒂奈学院,但不远,同属多利奥行省三所学院之一的波多雅吉学院,是一个男女比例严重失调的学校,比自己高职的1:9还要可怕的35:6897。

6932个人,就是这所学院的总人数,那仅有的35个男士中,年轻人也少得可怜,这么大的学院,交给这些女士行不行?

行也不行。所以波多雅吉学院不禁止学生谈恋爱,但是前提是不能影响在校的学习,这样不但为恋爱创造了条件,也为在扫除时多出许多免费劳动力做出了极大的贡献。

也是由于这个原因,波多雅吉学院是三所学院中最干净的,虽然一尘不染有些距离,但也已经不远了,毕竟,什么事都不可能完美。有些男生为了追女生,故意弄些灰尘,这种事也被默许了,但如果他不及时清理,那就对不起他了。

今天是开学的第六天,雷蒙德看着信心慢慢的无争,心中期盼着,那个女生啊,你早点认清他的真面目吧。

同时,今天也是波多雅吉学院正式上课的第一天,不会被抓去当免费劳力。谁让无争没有女朋友呢,这种吃亏的事绝对不能干。

波多雅吉的课堂非常人性化,当然,和所有的魔法世界一样,只限于理论课的范畴,每个班级约40人,而一间教室却有350人的容量,按照每个教室最多四个班级的规定,还有一多半的位置是空闲。

惊鸿的名字叫做薇丝丽·朵雅,今年17岁,还有一个月又23天满18岁。她的发色是橙红,身材还可以,身高没我高,最重要的一点,她不是美女。

女人烦不烦,关键是看男人的态度,就无争而言,美女是什么代价,看看家里的老妈就知道了。其实男人有时候比女人更烦,特别是无争,他已经在担心两个人谈恋爱后她会不会怀疑自己红杏出墙。原因很简单:自己很帅。

教室中,无争占据了薇丝丽左边的位置,就这么直直地看着她,也是一种幸福。不过,她的位置实在不怎么好,右边是三个学院中最漂亮的人,不过和自己没关系,她漂亮是她的事,我喜欢一个人,是感觉,相貌怎么样我不介意,不过放到家里,老妈可能不同意。

我,作为一个离家出走的高手,等生米煮成熟饭,再回去就不怕你不同意,大不了再离家出走,保证你找不到。

学院中最漂亮的人,果然是个麻烦,我看薇丝丽的时候,她都以为我在看那个最漂亮的不需要记住名字的人。唉,没办法,先等等,不知道她有没有认出我呢?不太可能,那年连人都没见到。

三天前,他从我的身边而过,犹如一阵微风,启开了我心灵的窗户,我回头张望,却发现那一抹金色消失在繁杂的人流之中。

三年前,当我行走在多拉城的街道上,命运的指引让我向四处观望,却没有发现那个让我怦然心动的身影,从此,我的心再也容不下他人。

三天与三年,心喜与落寞,我真的很高兴,能够再遇到你,虽然不知道你那次在哪里?令我心动的人,你也一直记得我吧。

前天,我就发现有人注视着我,没有不安的感觉,反而有一种久别的暖意和安全感,是你吧,和你靠近的时候就是这种感觉。只有短短的一瞬,却给予我无限的遐想。

昨天,一直感到你在我的身旁,却找不到你的身影,我在寻找,你在哪里?你会在哪里?为何我一直看不见你,找不到你!

今天,你就在我的身边,我见到了,那金色的长发飞扬在空中,而你,真的坐在我的身边,我不是在做梦吧!

左手支撑着桌面,微微侧过身子,眼睛向这里看来,真的,我知道,你是在看我。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我还是担心,担心你没看我,因为我不漂亮,放在人群中也是很普通的一个,身边正好有一个大美人,还是学院最美的,这里有很多人都在看着她,我,真的,真的好怕,怕你没有在看我。

为什么?为什么你的眼神在闪烁,为什么从你的眼睛中读出一丝不安,为什么?你有顾忌?你到底有什么顾忌?我真的很想知道。无争看着薇丝丽,关注着她的一切。

两个人都没有说话,曾经相隔三年,曾经相隔万里,今天,他们正式见面的日子,却谁都没有先说一句话。就这么默默地注视着对方,快乐,就是这么的简单,也慢慢冲淡了薇丝丽的不安,两人的距离,在无言中拉近了。

此时无声胜有声!无争突然想到了一首歌:missyou,中文是遇见你。

遇见你,真好!

加纳·瓦伦瞟了一眼两人,新鲜感啊,学院第一帅哥也不能免俗,很快就过去了。作为最漂亮的女生,虽然和她(无争假扮的)是没法比,但比薇丝丽漂亮多了,薇丝丽,你要记住,门当户对!你们家,和这人是没法比的!

自信在加纳的心中升起,骄傲也随之而起。

第二十四章 夜半歌声

雷蒙德像发现了新大陆似的,目光中满是兴奋,终于,终于发现这个小子的缺点了,混蛋的金发小子,你有把柄在我手上了,我真高兴啊!你终于有把柄在我的手上了,不过这东西也没用,除了能取笑你还能做什么?

取笑无争也是有原因的,他唱歌的本事实在太差了,和音痴差不多。情歌人人会唱,可如果唱不好,还不如不唱,这种人硬要唱,就该拿把锤子,把他的敲晕,免得毒害大家的听力。

这种情况只限于一种情形,就是某人的唱工实在太差,差到……用事实来陈述比较有说服力,混蛋的金发小子拉米耶尔,他能把结婚进行曲唱成鬼子扫荡的风格,这种唱功,我是万万不能与之相比的。

“不会吧,我唱得真的有那么那么差?”无争有些不敢相信,明明唱得是结婚进行曲,怎么他的听力就出问题了呢?鬼子扫荡,早知道我就不说我唱得是结婚进行曲了,现在,看他的样子,分明就是在嘲笑我。

“对,非常差。”雷蒙德忍住笑意,你这种唱法不叫差,那什么算差!

“不要打击我的积极性!”无争很认真、很生气地说。在突然到来的爱情面前,一切都闪开,不管你是修为也好,计划也好,一切都比不过薇丝丽。好像从前也有过这种感觉,很幸福啊!

那时的自己……不想了,无争摇头,我,已经不爱那个伤我的人了,我清楚地知道,我不爱她,心中已经没有了她!虽然现在的我不爱薇丝丽,但我觉得,我一定会爱上她,因为现在的我,喜欢她。

“什么,说出实话就打击你的积极性了?你还是不是男人?你还有没有用?你是不是综合部的人啊?”雷蒙德一听,火了,就这么放弃,你也太没用了!

“我是童男,而且很没用!”无争纠正雷蒙德的错误,当男人必须负责,虽然到了负责任的年龄,但离真正负责任还有一段时间,还可以玩玩!

“你还喜不喜欢薇丝丽,你还想不想和她谈恋爱,你还想不想和她结婚,别以为我看不出来,自从你看到她后,就魂不守舍的,除了今天兴奋过头,哪天不是?”如果是平时,雷蒙德还没有话说,可现在,作为一名假扮男性的女性,更有身为女性的同感,以及对男性自甘堕落的不喜,一股脑的全说了出来。

“不用反应这么大吧!”不就说了些实话,用得着这么生气?不过话的确说的不是时候,女孩子好像都喜欢努力的男孩子,如果这些男孩子在努力之余首先想到女孩子,她会很高兴的,不过,如果我不知道这些,我不会做,也想不到这些重要的事。

“哼,”雷蒙德给毫不客气的给无争脸色,“说了也白说,如果你想给薇丝丽唱情歌,最好练练你的嗓子,不要给你丢脸,不要给薇丝丽丢脸,不要给公众造成困扰!”食指对着无争的鼻尖,在空中这么戳着。

这是个危险的动作,容易插到别人的眼睛,无争看着雷蒙德的食指:“不要这样,很危险啊!”

“现在不是说这个的时候!”食指正进行着空间位移,目标瞄准混蛋金发小子的胸膛进行散弹攻击。

“喂,喂,不要这样。”无争越是劝阻,雷蒙德的攻击越来越厉害,无争在狭小的椅子上不断躲避雷蒙德的攻击,遭到的却是更猛烈的攻击,“雷,我怎么觉得你很不正常?”

不正常?雷蒙德的手停了下来,难道他发现我是女生了,或者那个大叔把我的事情告诉他了,不然,他为什么这么说。果然啊,被发现了,真是不舒服,有什么办法呢?必然的,总有一天会被人知道的。

“果然,你唱歌一定非常好,或者你精通音乐,后者的可能性比较大,不然你的反应不会这么大!”无争记得有一篇笑话,是关于快餐店的店歌,一个人在酒吧唱了,无人鼓掌,其中一位女士哭了,别人问她是不是店里的人,她说我是音乐家。

既然雷蒙德这么生气,那就说明我唱得特别特别差,没办法,真的没办法!

不是!太好了,没被发现!雷蒙德很高兴,直接表现出来。

“果然,你家里反对你学习音乐,而你偷偷地学,哈哈,看你的表现,一定是这样!”无争不停的在原地蹦着。

“安静,给我安静!”雷蒙德即刻制止无争,“才不是你说的那么回事!告诉你,唱情歌就要唱好了!”

“是是是,你不是擅长音乐,行了吧?”无争也如电视中演的那样,故意曲解雷蒙德的意思,本来就误解的无争,再曲解那就走得更远了。

“算了,不和你说了。”现在是越说越容易误会,“既然你想唱情歌,那就给我好好的唱,否则……”嘴里发出“哼哼”的声音,并捏紧了自己的拳头。

“你不问我想唱什么歌?”无争突然意识到自己好像还没说过自己要对薇丝丽唱什么歌,有鉴于自己一贯的原则,把问题的根本推出去,雷既然在这里,不推给他推给谁。

“别和我闹,让我先听原曲。”就知道你不安好心,不过看在你那么热心的份上,原谅你了。

好歌,第一次听是初恋,第二次听是回忆初恋,越听越想谈恋爱。雷蒙德深深恋上了这首歌——mISSYOU。

“IWILLmISSYOU,mISSYOU……”如此高亢的嗓音,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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