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宠四小姐》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绝宠四小姐- 第24节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腰,在风舞的额头上深深的印上一吻,痴痴的看着她平静无波的睡颜好一会儿,这才起身离去。
  不日,契丹大军,逼近东周边关,本已做好回家探亲准备的东周士兵,大骂契丹的失信,再次做好了迎战的准备。
  在一个阳光温暖的午后,契丹向东周发兵,由此,契丹与东周正式开战,一时间,刀光剑影,杀声震天,战场上只见马蹄飞扬,血肉纷飞。
  这里没有退缩,有的只是鲜血飞溅,僵土就是在这一剑一蹄的撕杀中守住的;这里没有手软,有的只是你死我活,胜利就是在这尸横遍野中成就的。
  契丹一向以的铁骑闻名,所以战争一向以攻为主。而东周军营占着有利的地形,则以守为主。这一攻一守,你来我往中,三年的战争,谁也没讨了便宜去。反而是契丹连番的进攻未果之下,加之伤亡惨重,士兵的士气一而再、再而三、三而竭,近来的几次进攻势头已渐渐弱了下去。
  而东周国虽然防守严密,但在敌人的铁骑践踏之下,数十万的军队,如今也只剩下四万不到,能支持到现在,并抵挡住契丹一波又一波的攻击,太子暗中的势力起了关键的作用。
  看这形势,再打下去,其时宋军已有统一天下之势,届时两败俱伤的东周与契丹将成为宋军的馕中之物,不打自败。
  但对于耶律元宜一味的蛮打,江风华却是苦不堪言。
  “少将军,皇上听说少将军您是为了四小姐之故与契丹皇帝争风吃醋,引发了这三年的征战,在朝堂上大怒,已派钦差传旨,如不能在今年春季结束战争,将军一家,以抗敌不力之罪论处。”宇文陌的贴身护卫黄卫已赶在钦差之前将此消息报于江风华。
  “哦?他就不怕我反了?”江风华轻蔑的一笑。自开战以来,宇文化及便用各种借口拖延武器和粮草的补给,如若不是当年老将军在沙林镇建立了基地,别说三年,三个月都抵档不了。
  “少将军,太子殿下说朝中不稳,也请少将军想办法尽快结束战争,回去辅佐太子殿下!”黄卫说道。
  “恩,我知道了,只不过,耶律元宜又岂是那么好打发的,这三年来,两军对垒,胜负掺半,契丹铁骑天下闻名,如对方不愿意,要结束战争,谈何容易呀!”晚风习习,吹起军旗列列作响,江风华看着远处人影幢幢的军营,心下不由得一阵感叹。
  “风华,诱敌深入,也许能奏奇效!”参谋商毅沉吟半晌,对风华说道。
  “商叔,此言休要再提!耶律元宜虽一味蛮打,但其行事光明磊落,我江风华难道就输了他?”
  “诱敌深入,你当知道他为何而战,以何为诱?以风舞?除非他从我的尸体上踏过,否则,绝无可能!”江风华大怒,拍门而去。“风舞,你还要大哥等多久你才肯醒来?大哥一个人很苦很寂寞,你知不知道!”江风华独自一人,坐在营地后面最高的一个小山坡上,在那里,离千绝山最近,他几乎可以感受到千绝山的寒气远远传来。
  “江风华,来,喝口酒!”耶律元宜也忒的胆大,居然越过边关,独自一个闯入了东周的军营重地。
  江风华却不觉意外,只是对他轻轻一笑:“耶律,你和我打了这么久,你知道风舞为什么会一睡不醒吗?”
  “不知,只知是因为你弃她另娶!”耶律元宜在江风华旁边就地坐下,如实的答道。
  “你什么都不知道,你却和我打了这么久的仗,打得天下老百姓不得安宁,打得十国虎视眈眈!”江风华对着夜空,无耐的摇了摇头。
  他接着说道:“耶律,我和璃公主大婚那天,我接了阿璃进家门后,便出去喝酒去了,后来才知风舞是误会了我,因着这个误会,却把自己伤成了那样!”
  “耶律,你说我是不是很没用,连自己心爱的女人都保护不了;你说风舞是不是很傻,为了我这样一个没用的男人,把自己弄到这步田地!”几年来,一直积郁在心的伤心,在面对着这个强大的敌人时,却想要一吐为快!
  “喂,江风华,你别哭了,你哭得太难听了!”耶律元宜看着痛苦的江风华,不禁为之动容,却无从劝起。
  “耶律,你等我哭完,哭完我们再来打过!”好不容易有个人,可以让他毫无顾忌的说起风舞,说起这段没有结果的恋情,他似乎又要颠狂起来。
  “江风华,我们停战吧!打胜了又怎么样,风舞还是不能醒来!要打,也等她醒后再打!”耶律元宜似乎才想明白这个道理。
  “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纵使相逢应不识,尘满面,鬓如霜。
   夜来幽梦忽还乡,小轩窗,正梳妆。相顾无言,唯有泪千行。料得年年断肠处,明月夜,短松岗。”
  不再理会耶律元宜,江风华狂歌当哭,跨上战马往千绝山的方向飞奔而去。
  翌日,契丹莫名退兵,此后,东周主帅江风华则一去不返!
  ------题外话------
  此卷到此结束,风舞昏迷后,十国战乱,那她在未来世界又是如何呢?风华的痴痴相恋可能唤回风舞的重生?
  下卷会介绍千年以后的一段故事!
  喜欢的亲们,继续收藏吧!
   


52 一梦·十年
 
  夜色寂寂,两匹如匹练般的黑色骏马在旷野上疾驰而过,犹如两颗划过夜空的黑色流星,瞬间没入夜色。
  那轮月亮,圆得几近诡异。月色下,一袭战袍的男子负手而立,除了被晚风掠起的发丝不时飞舞,整个人犹如雕像般,一直保持着远眺的姿式巍然不动。似乎,这一站,已近千年;似乎,这一望,已近千年;
  “可儿,醒醒,别哭了!又做梦了吗?乖,不哭了!”苏煜帮苏可把眼泪擦干净,拍拍苏可的脸,柔声说道。
  “大哥,我又哭了吗?”苏可睁开眼,坐起来靠在苏煜的肩上,迷糊的问道。
  “又做梦了吧!”苏煜宠溺的揉揉苏可的头发,无奈的说。
  “大哥,那个男子一定是在等他心爱的女子,才会那么忧伤,那么执着!”每次在梦中,那男子身上散发出来的浓郁的忧伤,总让苏可的心一阵阵的发紧,像要停止呼吸般的难受。
  14岁那年开始,苏可不断的做着一个相同的梦,这几年来,梦里的情景从来没变过,反而梦中的形象越来越清晰——神秘黑衣人的怒马疾驰,月下战袍男子迎风飞舞的发丝,就像放电影般的一幕幕在苏可的脑海中闪过。
  每一次,苏可都是从梦中哭醒。
  她对苏煜说:“大哥,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哭,我总感觉到那种浓浓的忧伤,那种深入骨髓的绝望,让人喘不过气来,让人心痛!大哥,我觉得那个梦一定和我有关系,你说,会不会是我的前生呢?年复一年,梦见相同的人,相同的事,一定不会是偶然的。不是常说我们是喝了梦婆汤,所以忘了上辈子吗?我想我可能是喝得不够多,所以没有完全忘掉!”
  “可儿,为了这个梦,你放弃了最喜欢的服装设计,去读那个连学生都招不满的考古专业,完全不像个女孩子,天天和什么死尸、古墓打交道。大哥本来也不想反对,可现在都十年了,就算做梦也该做完了,就算好奇,也该有个限度吧!这十年你找到什么线索了?没有!所以梦就是梦,没有什么特别的意义。现在就要毕业了,你自己要好好想清楚,我不许你再胡闹下去!”这个把妹妹宠上天的苏煜这次不得不摆起严肃的面孔。
  “知道了!知道了!你快让开,我要起床了!”苏可吐吐舌头,冲着苏煜摇摇那只戴着孔雀蓝手镯的手,调皮的说。
  “好了,我去做早餐,你准备好了就下来!”苏煜知道苏可没把他的话听进去,准备早餐时和苏可再好好谈谈。
  苏可,今年24岁,W大历史系考古专业四年级学生。
  苏煜,今年29岁,苏可的哥哥,苏氏集团现任总裁。
  苏可的爸爸苏维先创立了苏氏集团,以服装、地产为主营业务,而服装公司主要由苏可的妈妈董燕打理,董燕是国际知名的设计师,设计的作品在国际上屡获大奖。
  而这个设计天赋似乎完全遗传给了苏可,苏可在8岁时,就开始为自家的服装公司设计童装,而她的作品,基本成为当季的爆款,为苏氏赚回可观的利润,又省了一大笔设计费。
  为此,董燕大有让苏可继承衣钵之势,为她安排了一系列的设计专业课程。
  可苏可自从开始做那个梦以来,便像着了魔似的,开始大量的阅读古籍,查阅资料,研究弗洛伊德关于梦的解析,还有中国的周易,但凡能和那梦联系上的,她都不放过。
  并且在十八岁那年,坚持不去巴黎上设计学院,一定要报考W大的考古专业。
  苏维先和董燕都不知道苏可那个梦的事情,只以为她纯粹的喜欢历史,喜欢考古,所以都极力希望能把她劝回正途。
  董燕:“可儿,像你这么漂亮的女孩子,天生就应该和时尚打交道,天天埋在古墓里,和死人打交道有什么意思!听妈妈的话,去巴黎念时装设计,妈妈给你联系最好的学校和最前沿的设计大师指导你,好不好?”
  苏维先:“可儿,爸妈这辈子也没有别的想法,你们小时候陪你们时间少,希望爸妈创下的企业能让你们生活无忧,原本是让你哥和你分别打理两个产业的,你要选择考古这条路的话,可要想清楚了,以后家里的产业你是无法继承的。”
  对于家产,苏可从来没有在意过,她一直在苏煜的保护下,单纯而快乐的生活着,她知道,她的事情,只要苏煜同意了,爸妈那边就OK了!
  苏煜说:“爸、妈,家里一切有我,我答应你们我一毕业就回到企业来帮爸爸。可儿能有自己喜欢的事情想去做,就由她去吧,只要她能开心就好了。我会给可儿创造一个可以去做自己喜欢事情的环境和条件,让她可以自由选择!家里的产业她有一天喜欢了,我会交给她,如果不喜欢,就只拿股份好了!”
  “可儿,大哥同意你明年报考考古专业,但我希望,能有个时间限度,你不能一生都去寻梦,大哥希望你快乐!”
  “大哥,我相信一定会有奇迹出现的,相信我!”苏可不想说出时间承诺,这个梦对她来说太重要了,已经主宰了她生活的全部,她怎么能轻言放弃呢!
  于是,苏煜大学毕业后,就直接进入了公司介入公司的管理及营运,两年后正式接管公司所有的业务,而苏维先和董燕则名列董事会成员,不再过问具体经营事宜。
  而苏可,在20岁那年,考入W大历史系,专攻考古专业,四年来,查遍了正史和野史,随着教授走了许多的古墓,一些零星的线索,正被她一点一点的串联起来。
  ------题外话------
  千年以后的现代,故事同样精彩!看看苏可和风舞,将会如何重逢穿越呢!
   

53 习惯?爱情?

  “好了,我去做早餐,你准备好了就下来!”苏煜知道苏可没把他的话听进去,准备早餐时和苏可再好好谈谈!
  丽景湾是江煜毕业后买的一幢别墅,在W大附近,为了方便江可上学,也只有他们兄妹二人住,平时有个钟点工张妈会过来做卫生,早餐一般是江煜做,江可的午餐和晚餐一般都在学校吃,而江煜除了应酬,其它时间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