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门钻石婚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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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门钻石婚约- 第9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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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借了二十万,我全投进……股市了,今天新德利涨了,我赚了近两千,好高兴的。”
赚了二千就高兴成这样,还与野男人出去喝酒,把他一个人晾在家里,拜托,藤大老板,人家不知道你要来啊,再说,你与人家白律师已经没关系了嘛,嘿嘿。
“以后,不准跟他出去。”他霸道地要求。
“为……为什么?”
她吞吞吐吐地问出,玉手爬上了他刚硬的五官,这硬朗的男性脸孔是她熟悉到极致的。
“藤解放那种男人,你也敢跟着出去。”
弯腰,他抱起她走进了那条通往她家的幽深巷子,客厅里留了一盏壁灯,也许是白老太怕女儿回来看不见进卧室,也不知道为什么,他居然没绕一点弯子就直接把她抱进了那间十来平米的卧室。
狠狠地把她丢到了硬梆梆的床上。
“喂,很疼也。”女人揉着被撞疼的左肩膀嘀咕。
他给了她一记’疼死‘才好的眼神。
这一撞感觉头有些晕了,胸口也发闷,一股酸酸的东西从胃里涌出,她没法儿控制就吐出来。
呕,酸涩的秽物已经吐出,而且,是吐了他一身,因为,他离她太近了,这也怪不得她。
空气里弥漫着一股子酸臭味儿。
男人纤长的眉毛拧得死紧,面色更是黑如锅底,心里暗骂了一句:藤解放这小子是灌了她多少的酒?
如果是以前,他绝对会抽身离开,可是,他已经不再是四年前的藤瑟御,自尊,骄傲当不了饭吃,如果想要挽回她的心,还是温柔体贴一点好。
这样想着,他便脱下了身上的黑色昵子大衣,将大衣拿去了客厅,再到厨房端了一盆热水进来,并且还端了一杯水,将她从床上扯起,杯缘递到她嘴边。
动作有些粗鲁,可是,藤三少几时这样侍候过一个女人喝水,热脸,洗脚。
根本就是破天荒地第一次,再说,他也不懂得如何去侍候一个女人,这女人总是让他破例,他都觉着自己很没志气。
他真想抽身离开,可是,在见到她半闭双眸,颤动着红唇,不知道在嘀嘀咕咕说着什么时,心中的防墙轰地一声就倒榻了。
找了扫帚将那间十来平米的房间清扫干净,再用拖把拖干净,感觉屋子里几乎已经闻不到一丝酸臭的淫秽味了,才松了一口气,并将扫帚拿去了卫生间清扫,哗哗的流水声吵醒了隔壁屋子里的老人,白老太轻手轻脚,深怕吵醒了两个孩子,披衣来至客厅,见卫生间开了灯,又有流水声,便蹙眉道:“老三,瞧瞧,都几点了,夜熬多了不好。”
白老太碎碎念的当口,高大健硕的男人走出来,站至她面前,她便像一只惊弓之鸟一样从沙发上弹起。
“你……”
起初她以为是小偷进家门了,因为儿子白豪城并没有这样高。
看到那一张俊逸非凡阳硬轮廓,一颗悬起的心才落了地。
“瑟御啊,你……没走?”
白老太太吃惊了,他不是已经走了近四个小时了吗?怎么还呆在屋子里?
“嗯,妈,随心喝醉了,刚吐了,所以,我就……”
藤瑟御说这句话的时候,俊朗的面孔漫了一层薄薄的红色,只是灯光太微弱也不是太明显。
“噢。”白老太也是非常聪明的一个女人。
活了大半辈子,大风大浪什么也没见过,这个女婿对自个儿闺女可不是一般的好,堂堂一个大老板,腰缠万贯,居然纡尊降贵来她们这破烂简陋的地方,还亲自拿扫帚扫地,老三真是落到福地里了。
“这老三真是的,赶明儿,我得教训教训她。”
“这是你衣服吧?”白老太这才发现旁边放了一件黑色的昵子大衣,大衣胸襟,袖口处到处都是未处理的污秽,不用说,自是老三喝醉了吐上去的。
吐了人家男人一身,关键是男人也不嫌弃,还准备拿去自己清洗。
“瑟御,你……你看,这。”白老太语无伦次:“明儿个,我帮你洗了给你送过来,今儿太晚了,你先回去休息吧。”
白老太下了逐客令,虽说男人对她女儿不错,可是,她是一个爱好面子的人,万一被街坊邻居瞧起了,那就不好了。
她们这一带都有一个规矩,那就是女婿是不能在娘家留宿的。即便是留宿也不能与女儿同一个房间,据说会让娘家人倒霉,再说,她还有一个儿子,尤其陈月桂那种斤斤计较的媳妇儿,万一哪天出了什么事,她真会把责任全都怪罪到老三身上,说老三带男人回家乱搞。
当然,藤瑟御是她们钟意的女婿。
老三生的女儿又不是他的,再说,他们也没结过婚,留在家里始终是欠妥的。
那间房那么小,她们都是大龄男女,万一干柴遇上烈火,那就不好了。
其实,这想法白老太偏的不是儿子,而是幺女儿白老三。
“不……用了,妈,她喝得有点高,你注意她一下,那我……先走了。”
岳母都这样说了,藤瑟御脸皮再厚也不可能继续留下来照顾她,瞥了一眼那间小屋,拿了自个儿脏衣服便头也不回地离去。
白老太望着他高大狂狷的身形消失在院子里,咬了一下嘴唇,心里嘀咕:即然爱我家老三,就该给她一个盛大的婚礼。
让老三名正言顺嫁入藤家,然而,白老太哪里又知道,至始至终都是她家女儿死倔着不肯点头。
白老太拿卡去刷,询问工作人员上面有多少钱,女工作人员笑嘻嘻地回答:“老太太,你卡上有20万。”
“啥?”她以为自己听错了,再问了一遍。
工作人员耐心地又回了一次。
天啊,老太太险些没血管没冲破脑门,随便给她一张卡,卡里就有二十万人民币,她还以为只有几万块。
没想到是三四倍,不说发财了,至少,她可以用这二十万管一家人吃喝拉撒几年了。
兴奋的双腿都打着颤。
白老太有了钱,家里生活条件自然是改善了,陈月桂感觉有些不对劲,开始追问,然而,白老太太了解媳妇的脾气,这一次,她发誓,打死也不会把这件事情告诉媳妇。
随心也感觉老妈不再唠叨了,她事儿太多,也没有去追问。
随心为了赚钱,真是忙疯了,除了要研究股市外,她还要负责’财富‘所有关于法律方面的业务。
甚至于,她还得负责藤解放所有的经纪合约,是的,她兼职又成了藤解放的经纪人。
相当于是打两份儿工吧,只是,她与藤解放有一个协议,让他不要告诉’财富‘的负责人,并且,她与藤解放商议,多数时间是呆在’财富‘工作,藤大明星有些通告合约之类的,她可以在下班五点左右时赶过去处理。
当然,她不知道如果藤瑟御知道了是什么结局,她也相信他绝对不会知道。
因为,她对藤解放说过,这件事隐蔽工作一定要做好,否则,出了事的话,藤解放要全权负责的。
今天随心下班时,收到了一封邮件,是一封来自于’千灯古镇‘信件,信件是曾经房东写的,信上说,她那儿有一个刘坤的行李箱,因为久久未来拿,房东一直把小行李箱放到了某间房的角落里,因为房东的女儿出国留学了,房东要跟随女儿举家迁往国外,清理房子时又发现了那个箱子,托找了许多人,才得知当年那个静好姑娘并没有死,然后,便写信给她让她去取。
那地方很熟悉,虽然年代久远失了翻修,四处已经是残垣断壁,可是,还能依稀瞧见曾经记忆中的轮廓。
刚走进庭院,房东老板娘操着一口浓重的地方乡下口音:“沈小姐,侬来了,好高兴,又见到侬了。”
曾经瘦瘦小小的老板娘,如今身子变成圆滚滚的,日子过好了,总是营养过剩下的。
“嗯,你好,老板娘。”
“哎哟,我们联系了你们好久,一直联系不到,刘大哥死了呀,那么好的一个人。”老板娘是跟着自己的女儿称呼的,老板娘也是一个不幸的女人,刚结婚三年就死了老公,是她一个人含辛茹苦把女儿抚养成人,一个单身女人过日子是挺艰难的,会遇到许许多多的困难,刘坤租住她房子的时候帮了她不少的忙。
“诺,就是这个小箱子,是刘大哥的,记得从前,每一次他回老家都会带这个箱子回去,他不再了,当年那些警察也没有把这些东西带走,刘大哥家里没其它人,他就是一个独子,以前听他说过,有一个老父亲,可是,我写了几十封信让他爸来领,那信一直石沉大海,我估计他那老父亲说不定已经不再人世了,前段时间,我在报纸上看到了你的照片,几翻辗转,我托人打听才找到了你的地址,想不到,你已经是咱们市鼎鼎有名的大律师了,侬真是了不起啊,沈小姐。”
起初老板娘在报上看到随心时,以为自己眼睛看花了,可是,长得真与沈静好一模一样啊。
她不相信静好小姐就那样死了,所以,她才决定去打听的。
“老板娘,谢谢你。”
“不用谢,咱们是有缘,所以才会聚到一起,噢,对了,沈小姐,你的孩子长得还好吧?”
“孩子?”
随心咬重着这两个字,她的孩子都不知道在哪儿,怎么好会呢?
“当年,你在这房里痛得死去活来,差一点儿难产啊,要不是我跟你一些鸦片,后果真是不堪设想。”
老板娘的话让随心忆起也曾经那段艰难的岁月,尤其是在生孩子时,她痛得昏天黑地,整整痛了两天两夜,要不是她拿了鸦片给她止疼,她根本是不可能活下来的。
“老板娘,你看到过我的孩子对不对?”
老板娘点了点头,满面笑容,幽幽回忆:“见过,是个女娃儿,长得很漂亮,鼻子,嘴有些像你呢。”
“你……你知道是谁抱走我的孩子吗?”
提起孩子,随心又激起起来,一个母亲丢了孩子,心里有多着急啊!
她不知道孩子在哪儿,不知道孩子是不是没了,或者是正在受着坏人的虐待,那样的画面对于一个母亲来说,是地狱般的煎熬。
“不……不知道。”重提当年之事,老板娘也有些恍惚。
“我在家里做针线活,听到你的尖叫声,我就跑出来,结果只看到你像疯了一般追出去,我腿脚不好追了几步,实在追不上,又怕你出事,所以,才急忙给刘坤打了电话。”
事情就是这样简单,总之,她真的没看到是谁抱走了沈小姐的孩子。
老板娘也是个聪明的人,更是善良的人,她怕许多事藏着永远都不会让人知道,她也想让坏人得到惩罚。
所以,她才保存了刘坤的那个箱子。
她深怕有什么证据被落下了,所以,想在离开之际,把遗物转交给相关人士。
本来她都不报任何希望,想把小箱子送去公安局了,没想就在这时发现了登上报刊的沈静好。
当然,她也把自己的所有想法告诉了随心。
随心道完谢把箱子拿了回来,仔细翻看,箱子里除了一堆刘坤的衣物外,在箱子底她发现了一封信,信是刘坤亲自写的,他没多少文化,只有小学生水平,写的字歪歪扭扭,笔峰也极其难看。
这信算得上是一封遗书吧。
这封信是他给家乡的老父亲所写,写上有斑斑泪迹,甚至把最后两排字都染花了。
信的大概内容是说,他又寄回了两万块钱,那是他所有的心血,他让父亲不要记挂,他在外面一切都好。
他还说他是天底下最不孝的儿子,没能给父亲美好的生活,来生愿再报答父亲的恩情。
然而,这封家书最终是没有寄出,他就死于非命了。
而且,这半封家书根本没有写完,后面的字迹甚至是越来越潦草,模糊,重要的是,没有落款,下面也没写上刘坤的名,要不是随心与他处了那么久,曾经瞧见过哥哥的笔迹,也不敢说是刘坤写的。
未写完的半封家书说明刘坤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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