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我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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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我怎么办- 第1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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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大头,你有幸和本姑娘同坐一桌,不躲到门后面偷笑,竟然苦着一张脸?”曹菲菲双手叉腰恶狠狠的说。从此以后,不仅放学路上,就连上课时王凡都必须面对着曹菲菲这个无处不在的瘟神。
  “王凡,把笔记借我抄一下。” 
  “小凡,你为什么总是不说话?你是不是有自闭症啊!” 
  “王大头,我告诉你,我们家可是开银每次行的,跟着我混,有肉吃。”
  “王凡同学,你再不理我,我就只能去你家拜访一下王叔叔了。” 
  小凡、王大头、王凡同学,这都是曹菲菲不同情绪下对王凡的昵称。甚至有时候,比如需要他帮忙写作业的时候,曹菲菲还会很肉麻的叫他小凡哥哥。
  而王凡对她这些乱七八糟的称呼以及言论一概无视,自动屏蔽。在他眼里,曹菲菲就是一个话痨,你跟她说一句,她就回你十句,而且每一句都跟上一句不搭噶。当然这只限于私底下跟王凡对话,在大人或者其他同学面前,她总是装懂事装礼貌。所以王凡很自然的能免则免,没必要的话就干脆不说。
  而她所说的要告状,起先王凡是很害怕的。每年的寒暑假,曹菲菲的课程都比正常上课还要多,她的父母帮她报了许多兴趣班,音乐、舞蹈、英语、游泳……,不过就算时间再紧,曹菲菲都会在她外婆家住一段时间。老人的时间不多了,难免寂寞,所以沈阿姨希望活泼可爱的曹菲菲能让她开心一点。当然曹菲菲跟老人没有那么多话说,大多数时间,她都赖在王凡家。每当她出现在王家饭桌上,那必定是王家改善伙食的一餐。然而美食固然好,可王凡却忐忑得不行,坐立难安。曹菲菲每说一句话,他都好像过山车似的紧张得手心冒汗。曹菲菲这个嘴巴漏风的家伙,不一定蓄意,但一不留心说漏嘴还是相当有可能的。而曹菲菲也像真是故意的,每次转阿转阿的,话好像就要溜出口,最后都绕开了。然后边低头趴着饭,边对着王凡偷笑。王凡恨得牙痒痒,但又无计可施,只得忍。久而久之,他便习惯了曹菲菲的这种神经质。
  习惯是一件非常可怕的事,中国人千百年来的奴性就是始于习惯,习惯受虐,习惯被轻视。有一次,曹菲菲默写生字没通过被老师留堂罚写,他一个人坐在校门口的石墩上稀里糊涂得等了近一个小时,才见曹菲菲出来,见到王凡,曹菲菲笑得一脸邪恶,把书包一把甩给他,然后大摇大摆的走在前面。这个时候王凡才猛然清醒过来。“我这是怎么了,我干嘛等她啊,我……”
  为了摆正自己的价值观,王凡再不买曹菲菲的账。爱告告她的,时过境迁的秘密他就不相信爸爸会拿他怎么样。
  于是,大多数时候,他们都是一路对吼着回家,谁也说服不了谁。吵架是一件让人心潮澎湃的事,只要你想争,就平静不起来。王凡本身并不是一个沉闷的人,以前在爷爷老房子那儿,他也活泼开朗,也喜欢跟小孩子一起到处跑,只是到了这里才变得越来越内敛而已。曹菲菲就像是一个牙尖嘴利的小巫婆,激起了他所有的斗志。每天放学他们不是面对面的开始口水战就是在路边的电线杆上骂对方。
  某一天,王凡不费吹灰之力就从曹菲菲手上抢过了一只娃娃头雪糕,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撕开包装纸,美滋滋的舔着,全然不理曹菲菲在后面叫嚣着。他知道曹菲菲是买给他的,因为她买了两支。可她非要说是买给她们家旺财的。旺财这个名字一看就是一只狗的名字,可它却是一只猫,土猫,除了身体小点,皮毛亮点之外,毫无特色。可曹菲菲偏说它是纯种波斯猫,还给它取了狗的名字,以示特别。王凡想,真是神经病。
  有一次曹菲菲把那只猫装在书包里带到了学校,等上了课,她把猫从书包里放出来,让它在桌洞里自由活动 。王凡是不怕猫的,他曾和菲菲对吼时吹嘘自己连蛇都敢抓,可当他习惯性的去桌洞里拿书本时,猝不及防下摸到了毛茸茸的东西,那份恐惧还是让他一瞬间叫出声来。等他反应过来,才看到曹菲菲在一旁捂着嘴,因为憋笑而满脸通红。鸦雀无声的课堂,他发出这么惊悚的声音自然招来了讲台上的老师,年近半百的老教师被他这么一声嚎叫,差点心脏病发作。可当老师怒不可遏的连声问他第三遍“你喊什么”的时候,他还是一声不吭。倒不是他真的怕连累曹菲菲,只是他觉得,被一只猫吓成这样很丢脸。结果,毫无悬念的,他被老师赶出了课堂,开始了他学生生涯中的第一次罚站。
  然而事情并没有就此结束。在王凡罚站的第二天,王凡上学经过一片油麻地,忽然灵机一动,想到了一个绝美的报复方式。他轻而易举的在肥沃的油麻地里刨到一条蚯蚓,将它放在铅笔盒里。到了学校,他如法袍制的把蚯蚓放在桌洞里,还没上课,曹菲菲便发现了蚯蚓。然而接下来的剧情并没有依他的预期发展。他只是想要吓吓曹菲菲,如果可能,他也想看曹菲菲在教室外罚站一堂课。没想到的是曹菲菲在看到蚯蚓的那一刹那便崩溃了,那嚎叫声,尖利的仿佛杜鹃在啼血,久久回荡在教室里。一直到上课铃响,老师进教室,王凡都没有哄好曹菲菲,结果显而易见,他再一次被请了出去。
  后来王凡总结那次的惨痛经历,觉得这并不能算他蠢,搬石头咂自己的脚。而是敌人太狡猾,也太无耻,懂得将一切有利的资源为己所用,并且恰到好处的直戳王凡的软肋。
  “王大头,你真不害臊,居然跟我们家旺财抢食,还要不要脸?”曹菲菲在后面追赶着,嘴上还不依不挠的叫骂着。
  王凡也不恼,而是飞快的跑几步,到一处电线杆前,刷刷刷的写下“曹菲菲是王八蛋”几个字。看着上面七扭八歪的曹菲菲三个字,王凡突然咧嘴一笑。“曹菲菲,为什么你的名字全是草字头啊!你五行缺草啊!”
  曹菲菲也不甘示弱,张牙舞爪的扑过来。“那你脑袋那么大,难道里面装的都是草?”
  很多个红霞漫天的下午,他们总是这样吵得不可开交,却也乐此不疲。
  真正让他们化敌为友,互敬互爱,是在曹菲菲的外婆去世后才开始的。?

☆、你不忘记我,我就不会忘了你

?  小学五年级,曹菲菲的在医院躺了大半年的外婆终于没能熬过那个春天,早在前一年冬天,医院就下达了病危通知,老人能够挺到现在已经算是奇迹了。对于她的辞世,大家更多的是抱着各自解脱的心态。毕竟,久病床前无孝子。老人活了八十多岁,死亡本就是迟早的事,甚至可以说是喜丧。唯一不能接受的,也只有曹菲菲了。
  葬礼那天,曹菲菲跪在灵台前无声的流泪,漂亮的脸蛋上全是眼泪,伤心的让人动容。在王凡的印象中,很少见她那副德行,平日里受到一丁点委屈都会奋起反击,即使哭,那也是嚎啕大哭,声震四方。
  王凡是经历过这种生死离别的场景的,而且不止一次。所以他能理解曹菲菲此刻的悲伤。可他语拙,半天想不出安慰的话,急得干瞪眼。突然想起了那个福利院里拍着他后背安慰他的叶子曾经说过的话,顿时茅塞顿开。他学着叶子的样子走到曹菲菲的身旁,换了好几种严肃的表情,都不怎么靠谱,于是只能也蹲下来装模作样的说:“死亡只是一场独自旅行,你想着你外婆只是去了从前一直想去却没去成的地方,也就不会那么难过了。”
  曹菲菲愣了愣,然后一把将他推开。“你走开,死的又不是你外婆,你当然这么说了。”
  王凡没想到她这么大反应,幸而周围很嘈杂,曹父去安排后事,曹妈妈也忙着接待悼唁的客人,大家都没注意到角落里的吼声。
  王凡的心里忽然有种狗咬吕洞宾的感觉,大概曹菲菲已经习惯了和他这样交流,他不跟她一般见识。
  曹菲菲见他不说话,又继续哭。半晌之后,才听到王凡的声音悠悠的传来。“我外婆是没有死,可她不要我。”
  安慰一个人不一定就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对于一个没有鞋子的人,能安慰他的仅仅是让他看到另一个没有脚的人而已。曹菲菲果然被震住了,眼泪瞬间止住。然后瞪着杏圆大眼一声不吭的盯着王凡。半晌过后,她很让王凡跌眼镜的直接揪着他的衣服擦眼泪。而这一次,王凡没有反抗。他不喜欢曹菲菲没心没肺的笑,不喜欢她居高临下的送他东西,不喜欢她骄纵蛮横的小姐脾气。然而曹菲菲无声流泪的样子,让他觉得他们是一样的,至少悲伤是一样的。他们终于做了朋友,没有任何隔阂的朋友。
  后来的日子里他们回家不再一前一后,而是并排而走,虽然没有手拉着手。王凡也不再抗拒曹菲菲给他的稀奇古怪的礼物,她的书包里好像有取不完的宝贝,他们仍然会在每天放学同行的这十分钟路程里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吵吵闹闹。不过吵过之后,转瞬即好。
  王凡还会送给菲菲他唯一的私人珍藏,春蚕。八十年代出生的孩子小时候几乎都养过蚕,曹菲菲除外。不过也不稀奇,她虽然生在乡镇,可明眼人都看得出她不属于这里,迟早,她是要飞走的。
  曹菲菲一开始很抗拒这小东西,觉得很恶心,明明就是条毛毛虫嘛!后来看王凡把那些小蚕放在手背上爬来爬去,居然也没事,而且还很享受似的。出于对王凡的信任,曹菲菲也尝试了一回,青灰色的幼蚕趴在她的手臂上,乍一看,挺吓人的。等它在皮肤上慢慢蠕动,痒痒的,软软的,很是舒服。而且小蚕生长周期短,每一天都会长那么一丁点儿,摸起来毛茸茸的,可爱极了。久而久之,曹菲菲也渐渐喜欢上了养蚕。王凡把他养的三只蚕用一只废弃的鞋盒装着,随便丢几片桑叶,盖上盖子放在桌洞底下。曹菲菲就用红笔在她的那两条蚕背上做好标记,注明那是她的。幼蚕长大了,对桑叶的需求越来越大,往往一天就要一大片,而且还需要新鲜的。王凡就带着曹菲菲去很远的水库边摘最新鲜的桑叶,通常这时候他们要在水边玩到天黑才回家。那段时间,仔细想来,应该算是他们之间关系最为融洽的时候了。
  然而好景不长,曹菲菲的那两只幼蚕还没长到铅笔那么粗时,她就要搬家了。老外婆去世了,曹家现如今仅剩的亲人只有曹菲菲的三叔一家了,他们一直就都住在市里。而曹菲菲的爸妈也都在市里工作,如今外婆死了,这边也再没什么值得他们留恋的,所以他们决定也搬去市里。曹菲菲也要跟着一起转到市里的重点小学。
  关于曹菲菲为什么只有三叔,王凡曾经问过她,曹菲菲只是边把玩着她的蚕边轻描淡写动说:“我还有个二叔,不过很早就死了,我都没见过他。我爸从不跟我讲我二叔的事,连我妈好像都不太清楚。”
  那时候王凡总是很仔细的观察曹菲菲的眼神,试图找出一点类似失落的情绪。可是,完全没有。大概对于从没出现过的亲人,很难有感情。
  走的那天曹菲菲来跟王凡道别。她哭丧着一张脸,挤出两滴眼泪,对王凡说,“大头,我要走了。我的小灰和小白就交给你照顾了。” 
  小灰和小白是曹菲菲给她的两只蚕取的小名。她总是习惯给所有的生物取小名,王凡凡只能由着她去。不过连他都没想过有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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