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神的初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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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神的初恋- 第3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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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额呵呵呵,看来我果真还是个享乐主义者呀!
  “今天怎么安排?”
  终于吃饱的我乐呵呵的抹抹嘴回答。
  “嗯,先回流云阁吧!带你去见你岳父!”
  “你是自己想你爹了吧!”
  呵呵,确实如此,等了五年了,终于可以再见了。
  “喏,把衣服换上,我的小云怎么可以总穿粗布麻衣呢,我要让你像公主一样!”
  额~我顺着飞鹰手指的方向看去,一排衣架整齐排开,整整挂了十几二十套新衣服。
  我的老天,一看这做工这质地肯定就是锦绣年华出品的了,沈晋云最多的一次也就咬牙给我买了三套而已,他这倒好一次性买了这么多。
  我只能说我喜欢!
  前世的时候看过一偶像剧,叫一起去看流星雨还是雷阵雨来着,男二号带了女一号去了美特斯邦威,然后女一号说,额,**让我随便选,让我像公主一样。
  当时觉得这个公主要求也太低了些,瞧瞧我们飞鹰,这个出手才叫让我像公主一样呀!
  不过让我郁闷的是每一件衣服都有配套的面纱,我的老天,干嘛搞得这么专业!
  “飞鹰啊,这么多衣服好铺张啊?花了不少钱吧?”
  我五六年没花过一文钱了,现在觉得节约的观念已经根深蒂固了,这么铺张的排场我还是得意思意思问上一问的。
  “没事,我的银子都是给小云花的,只要你喜欢,买下整个紫云都我也乐意!”
  飞鹰见我对这些衣服爱不释手显然各种欣慰,答起话来也分外嘴甜,嗯,男人就是要有这种气度,无底线的满足女人买买买的欲望!
  我挑了件湖蓝色的穿上,轻纱质地瞬间让我飘渺如仙,配了同色系的发带和耳环,其它装饰品都没要,站在穿衣镜前我看着也是各种满意。
  刚走出房门就瞬间惊艳了等候多时的飞鹰和小白,一人一鸟看得目不转睛。
  “小云比五年前更美了,叫我如何是好!”
  呵呵,这句话我爱听,完全满足了我的虚荣心。
  “不过,可以把面纱带上吗?”
  “仙仙美,仙仙带面纱!”
  哟西,这一人一鸟啥时候站到统一战线上了,我无奈的拿出面纱遮住了这倾城容倾国貌啊!
  今天不用坐那破烂马车,飞鹰早就命人备上了一辆豪华型的,我看着马车哈哈直笑。
  这个可不比双双表姐家的“兰博基尼”差呀,而且还少了那种土豪气息,我喜欢!
  在飞鹰的搀扶下我优雅的上车,就这么一小会儿也引来了无数人的侧目。
  飞鹰虽然给我买了华丽的衣裙,但是自己穿的还是很随意,并没有刻意的去办阔气,浑身上下透着的是一种温润和儒雅,让我不得不喜欢。
  一路悠悠然然我们边玩边走,好久没有出谷了,出来看见啥都新鲜,虽然一切都没怎么变,但是光是这形形色色的人就够让我看得了,不用每天只面对一个人啦,瞬间一种热闹感就升腾起来。
  终于到了久违的河阳镇,休息一晚明儿就可以到家了,幸福感蹭蹭蹭的往上冒,啊哈哈哈……
  我们依然落脚在陌上花开,享受着尘世间的繁华与奢侈,我的未婚夫啊,希望你是真有钱不是装阔绰啊,不然我非得肉疼死不可。
  晚上小白照例被飞鹰带走,我一个人在大床上滚来滚去也睡不着,太过于激动了,我就要见到沈晋云了,额呵呵呵,不过我这样失眠明儿肯定得有黑眼圈了,怎么办怎么办……
  一阵抓狂以后我打算出去溜达一圈,运动运动促进睡眠啊,呵呵呵~
  穿好衣服我就从窗口飞上了屋顶,今晚月朗星稀,河阳镇在月色中像个婴儿般安然入睡,只剩更夫的叫喊回荡在耳边,让人有种回归尘世的真切感。
  我一边想象着跟沈晋云重逢的情景,一边漫无目的的沿着屋顶散步,银白的月光将夜色妆点的分外美丽,但是再美的夜色也没有我的心情来得美好。
  虽然楚楚说的是实情,但是就算不能在一起也毫不妨碍我喜欢他我爱着他。
  从来就没人说过喜欢什么就一定要得到,我会乖乖的嫁给飞鹰,我也会好好爱着沈晋云。
  我想就算我不是映月他不是慕容南溪,在这年复一年的相处中我依然会爱上他。
  错就错在我这穿越的灵魂从未真正将他当作爹来看,现在怎么办,将错就错吧!
  我在意伦常和道德,但是心却不受约束,就让这变成我的小秘密得了。
  走着走着突然觉得肩膀上多了什么一样,我转头一看,居然是小白,见我一脸不高兴,小白委屈的说:“黑,我陪仙仙……”
  呵呵,鸟儿的听觉总比一般人敏锐,估计我开窗的时候就被小白盯上了,不过也无妨,我示意小白安静,于是又自顾自的走着想着念着乐着……
  不知不觉居然走到了城边上,我纵身一跃就跳出了高高的墙头出了城。
  守城的官兵正是打盹犯困的时候,一点也没有察觉有个鬼影般的东西这么从他身边飘过去。
  我记得河阳镇外有条小河,这夏夜里去河边散散步也还是惬意的。
  到了河边潺潺的河水在月光下泛着银白,我高兴的脱了鞋子坐在河边泡脚,躺下身来望着天边的明月。
  一瞬间整个世界除了水声风声其它都不复存在,我喜欢自然,在这美妙的自然境界中默念起天人诀心法,顿感万物归一空灵奇妙。
  要是不笨的话我肯定能探究天人诀与自然相辅相成的关系,何谓天,包罗生灵万象,何谓人,融入宇宙自然,所以天人合一必定要先与自然合一。
  正在感受自然之源时耳边传来了脚步声,虽然沉稳异常但是也还是让我察觉。
  带上小白拎着鞋子就飞身藏到树上,借着茂密的树叶当掩护睁着眼睛看这群人是干嘛的。
  

  ☆、第三十二章

  刚到了小河边就见其中五六个人刷刷的跪下,剩下一个人负手而立,这是什么个干活?
  “少主,属下就送您到这儿,大秦边境由赤虎接应,还请少主一路小心!”
  “恭送少主!”
  “你们都回去吧!按照我的吩咐办事,没有我的命令不准轻举妄动。”
  人生何处不相逢啊,一听这声音我就能知道这居然是在紫云都的陌上花开里聊天的那群人,那个大秦少主。
  这也能被我听了墙角去?这是上赶着来给我听的才对吧?
  待那群人走远这个被隆重相送的少主却在树下迟迟不走,妈的,窝在树上腿都麻了。
  “何方贵客,不如现身一叙!”
  话音刚落杀千刀的就往我藏身处扔了只飞镖过来,铁质的镖身在月光下闪着阴冷阴冷的色泽,奶奶个熊的我是接招还是不接招?
  心里一合计我勉强压住了反抗的冲动,巧妙的躲过飞镖再顺势往树下掉去,再配合一声惊慌却不失娇媚的惨叫。
  不能随意暴露武功底子跟这些江湖人啊奸细啊探子啊特务啊什么的结下梁子,毕竟我也不知道打得过打不过,万一我的功夫只是花拳绣腿呢?
  心思百转千回最后觉得还是露个脸来招美人计算咯。
  毕竟我对我的长相比对我的武功来得更加自信。
  果不出我所料,还未着地就掉进了一个怀抱,月光打在我的脸上,他正好是逆光的角度。
  虽然是夜里,但是还是能看到他的五官轮廓,不同于沈晋云的美,不同于飞鹰的俊,不同于楚楚的柔,更不同于萧子墨的精致……
  这样的五官有着刀削斧凿班的英气,硬朗的线条却不缺少精雕细琢的刻画,说不出的好看。
  “你是什么人?”
  他把我放下,站在他的面前整体看着眼前这人,果真不愧是大秦血统,浑身散发的都是北方爷们儿的豪迈爽朗,难怪觉得跟沈晋云他们都不一样了。
  “公子,对不起,我不是故意偷听的,我的小白受伤了在树上下不来,我这才去救他的,谁曾想这个时候公子来了……”
  小白一听我这样说瞬间就很配合的从树上掉下来,呜呜的直叫唤,演技一流啊!
  我心疼的把小白捡起来抱着怀里依然一副泪光闪闪的娇羞模样,就不信他忍心把我怎么样!
  当然,后来我真的很后悔当初的这一举动,要是知道就是这一落落到了贺千的心坎儿里,我当时真该顽抗一番打个你死我活才对。
  人情债不好还,注定还不起别人的情还是该少去招惹别人的心才对。
  “没伤着你吧?”
  “没有,多谢公子相救,我这就离开。”
  说完我就抱着小白转身欲走,哪知他一把拉过我直接抱在怀里。
  “姑娘的鞋忘了穿,别伤着脚。”
  说话间他捡起我散落在地上的鞋居然就这样毫不避讳的用衣袖给我擦脚。
  额,貌似男女授受不亲啊!
  我一个激灵跳起来就准备跑,但是在不用内力的情况下我肯定干不过这五大三粗的大秦猛男。
  他一只手制住我的双手,另一只手给我小心翼翼的擦脚,一双剑眉紧蹙,却又在这温柔的动作中渐渐舒缓。
  妈的穿双鞋也折腾了半天,等他终于穿好我都快成化石了。
  “你听到了我们的谈话。”
  额?这是个肯定句,对,我确实听到了,难道他想杀人灭口?
  “随我回大秦!”
  “为什么?你有病吧!一般的剧情不是杀人灭口就得了嘛!”
  我也懒得装淑女了,直接就吼起来,打就打吧谁怕谁。
  “我看上你了!”
  就这样云淡风轻的回答,不像多大回事儿,但那死死盯住的眼神却将他内心的那团火暴露无遗,我可不相信这么没来由的喜欢。
  “神经病吧你!”
  懒得理他我抱着小白就准备走,没想这厮还来了劲,死抱住我不肯放。
  “我说了,我喜欢你,我贺千看上的女人绝不放手,跟我回大秦!”
  我正在想拿出空间里的毒药药死这王八蛋,这时候飞鹰出现了。
  大晚上了出门飞鹰还记得把自己收拾妥帖,面具在月光下泛着冷艳的光泽,一种贵族气质瞬间就爆发了。
  我顺利的被飞鹰从秦国少主的怀里抢到了自己怀里,还是这里呆着安心舒服,我伸手在他的腰狠狠一掐嘟了嘟嘴表示我的不满。
  “你总算来了,再不来媳妇儿都没了!”
  “我倒要看看谁那么大胆敢抢我飞鹰的媳妇儿!”
  是在回答我的话确实对着那贺千说的,两人对峙良久最后还是大秦少主先开了口。
  “哼,原来是落霞峰新任掌门人啊,大秦太子贺千!”
  我以为他是皇子王爷什么的原来是太子,不过好好的太子不当跑燕国当什么奸细,脑子进水了。
  “看好你的媳妇,记住了,我贺千一定会回来跟你一较高下的!”
  说完贺千就消失在夜色中,那速度不在我之下,如果对决估计我也只能和他打个平手,额,还好我没有硬来。
  “飞鹰,怎么让他跑了?”
  “不让他跑咱们也拦不住人家不是,走吧,回去睡觉,以后晚上没事儿别瞎晃荡。”
  飞鹰把我背在背上快速的朝客栈奔去,景物在迅速的后退,风声在耳畔呼啸而过,这样的距离应该不是一个弱女子散步就能到达的,不笨的人都能察觉出异样。
  到了客栈飞鹰给我打了热水,细致的为我泡脚,说我还带着寒毒不能沾了寒气,额,这样的一个男人我其实不该防着他的。
  “飞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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