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回盛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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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回盛世- 第2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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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好衣服,等着先生归来。只是她没想到,先生不是一人进了营帐,怀里还有熟睡的我。先生没有理会她,直接将我放到他的榻上,还让李氏立刻离开,不要吵醒我。
    有了以上的铺垫,恐怕我再怎么解释我和先生的关系,也无济于事,李氏是铁了心地要找我麻烦,根本难缠之极。想了许久,我决定豁出去了。
    “夫人要找汐蓝的麻烦,汐蓝无话可说。只是若夫人惊了汐蓝的胎气,害得汐蓝小产的话,汐蓝可不保证夫君会如何处置夫人。夫君盼这个孩子盼了许久,这孩子也是幸运,还未出世,就已经是他爹爹的命根子。可若是汐蓝因为受惊而失去了孩子,这个责恐怕夫人担不起吧。届时,若夫君大怒,别说夫人了,恐怕整个瓦岗也会被消灭掉。”
    当我再转身去看李氏,她不出所料地呆在了原地。
    “你说,你有喜了!谁……谁的孩子?”
    “你说能是谁的?”
    其实我很想说是李世民或者李建成的,这样,李氏更是不敢乱来。可是毕竟我是胡诌,若她回军营里乱说,保不准惹怒李家兄弟,到时候后果更是不堪。他二人一个是未来的太子,一个是未来的皇帝,无论哪一个,我都惹不起。再者,我宿在先生营帐中,只要仔细一想,便明白,所以更是不可靠。所以,也只能赖给先生而已。
    “夫人想必也知道,夫君是大将军府司马,又是右军军师,是晋阳起义的首谋,李家父子很是敬重夫君,夫君的话,也颇有分量。所以,若是夫君动了攻打瓦岗的心思,恐怕很快就会付诸行动。夫君的智慧,夫人不会不知,恐怕届时,夫人必将落得个家破人亡,夫人还是三思而后行才是。对了,我是否该唤您一声前刘夫人?”
    李氏神情意料之中的震惊,单凭我知道她前刘夫人这点,她便无法再说下去。她纠结了许久,转身离开了。我长舒一口气,这一关算是过了。
    此时,不远处传来脚步声,随即是人声。
    “夫人何时有了为夫的骨肉,怎将为夫蒙在鼓里,何不告知为夫,也让为夫多心疼心疼夫人?”
    “先生看热闹很爽吧,你倒是说说,如何补偿我。为了先生,汐蓝先是担下个断袖之癖,又成了突厥公主的情敌,现在好了,连孩子都有了。”
    “有了便生下来啊,为夫养得起。”
    “我一个清清白白的姑娘家,被你毁到谷底了。”
    “汐蓝放心,我说过,我会娶你为妻。”
    先生说完,就拉着我回了军营。一路上,他告诉我,有人向他报告了夫人打我之事,他正赶过来,就看见我将夫人带出了军营,他便一路尾随。他本以为我会任凭夫人数落后,跟夫人解释清楚,却没想到我不但丝毫不客气,还语出惊人。他本是觉得吃惊,却越听越好笑,到索性躲着不出来,看我如何收场。
    我真的懒得再说什么,也不想理会先生,回到军营后,我一头钻进营帐里,自顾自做着事情。先生说他会将李氏的事情处理好,回军营后就寻李氏去了。
    傍晚,我听见有人在营帐外唤我,来人好像是李世民,我只有整理衣冠,出营帐去迎他。他今日穿着便服,一如往日在晋阳的行头,看上去倒是比将军的盔甲要亲近许多。
    “姑娘若不介意,随世民走走?”
    我点头,跟在他的身后。
    “世民每每见到姑娘与刘先生散步,都是并肩而行,为何却永远要立于世民身后?”
    “尊卑有别,汐蓝不敢造次。”
    “世民也将姑娘视为朋友,既是朋友,又何来尊卑之分?姑娘上前吧。”
    我不好回绝,只有上前与李世民同行。
    “世民听说,姑娘怀了刘先生的骨肉?”
    “这荒唐话,原本是为了堵刘夫人嘴的,想不到还是传到了二公子这里。”
    “刘夫人抽泣着回到军营,正好和世民撞了个正着,她到处寻军师,世民问她何故,她便将今日之事告知了世民。”
    “这倒是传得挺快的,汐蓝当时也是怕刘夫人再这么闹下去,又给刘先生添个罪名。索性说点严重的,堵了她的嘴才是。”
    “你一个姑娘家,就不为自己的清誉着想?”
    “汐蓝哪里还有什么清誉,只怕除了先生,人人都已经将汐蓝视作先生的人了。”
    “可是,世民没有。”
    我惊讶的看着李世民,难道这算是他天子命格中带有的洞察力?
    “姑娘不必惊讶,若世民早将姑娘视为刘先生的人,又怎会至今还唤一声姑娘?姑娘也知晓,自从姑娘住进留守府,世民是时时观察着姑娘。姑娘同刘先生,举止虽是亲密于常人,却又以礼相待,相敬如宾。所以世民也才会羡慕刘先生,身边有这样一位无关风月,只为真心的佳人。”
    “是汐蓝愚昧了,未曾想到二公子如此敏锐。”
    “先前世民多次跟提起姑娘,家兄也颇是羡慕刘先生。上次姑娘为刘先生挡刀,已经让我兄弟二人对姑娘更是敬重,可万万没想到,姑娘此次还是执意要跟刘先生上战场。”
    “所以大公子和二公子才会爽快的帮助汐蓝,汐蓝谢过二公子了。”
    “世民还有一事不得其解,想请教姑娘。”
    “二公子请讲。”
    “一般的姑娘,视清白如命,若是没了清白,寻死的不在少数,可是萧姑娘为何这般不在乎?”
    “清白本是身外之物,又不能带给汐蓝财富,何况对于不相识的人来说,汐蓝是否清白,对汐蓝又有什么影响,汐蓝只在乎刘先生一人如何看待汐蓝,其余人,就算将汐蓝比作褒姒妲己,又与汐蓝何干?若要汐蓝牺牲名誉助刘先生成事,汐蓝也在所不辞。何况,若有朝一日汐蓝真嫁做人妇,洞房之夜,夫君也会知晓汐蓝的清白,汐蓝担心这个作甚。”
    “难不成,你们濮部的女子,都是如此?”
    “二公子别误会她们,汐蓝是特例。”   李世民被我的话逗乐了,一直掩着嘴笑,看着他笑得如此开心,我也有些不好意思,虽然没什么好笑的,却跟着他一同笑起来。这场景落在外人眼里,估计又有得话传了。
    “二公子,大公子是怎样一个人?”
    “你对他感兴趣?”
    “大公子慷慨帮助汐蓝,汐蓝又只和他打过照面,所以很是好奇。”
    “兄长为人谦和仗义,也是好大哥。”
    李世民,你真的如此认为吗?若此时你如此认为,那么皇权究竟有多可怕,才会让你最终亲手射杀你敬爱的兄长?
    还沉浸在千万思绪与感伤里,突然感觉被人拽住,还没等我看清来人,就已经被他拽到了身后。
    “二公子好雅兴,这么闲心,还陪美人散步呢?”
    “刘先生可要一起?”
    “不了,肇仁还有事同汐蓝讲,先跟二公子道歉,美人我得带走。”
    “罢了,若萧姑娘愿意,去就是了。”
    还没等我表态,先生已经不由分说地把我拉走了。
  其实先生说要找我,也没什么事,他只是把我带回营帐中,让我该干嘛干嘛而已。
    “先生,你不是有事要跟汐蓝说?”
    “你一个姑娘家,还是少跟男子接触才好,你可以不在乎别人的闲话,可是你保不准何时会被闲话所伤害。有些事,传多了,就好似成真了,若因此获罪,恐怕是百口莫辩,因为届时人们都相信了谣言,没人会相信你。”
    “那么先生可会信汐蓝?”
    “只要你远离李世民。”
    先生的话听得我一头雾水,让我远离李世民,我始终不明白其中就理。可是先生就是说见多了不好,让我少和李世民独处,要见也要他在场。我从未见过先生如此不讲理的时候,平日总是我这样,难道这近墨者黑的道理,在先生身上应验了不成。
    当然,不见李世民可以,可是我不会惹怒他,毕竟我还有事求他,我还指望着他有朝一日能还先生在凌烟阁的一席之地,也指望他能在两年后救先生一命。
    “对了先生,夫人呢?可把她安顿好了?”我突然想起李氏,先生说会处理,不知道先生会做些什么。
    “日后她都不会出现了。”先生在一旁边研习战术,边回答我,感觉很不以为然。
    “不会出现?你对他做了什么?”
    “又胡思乱想了不是,我不过是打发她回瓦岗去了,日后也不必相见,否则我不介意再给她休书一封。”
    “当真?”
    “休要再胡思乱想,你且先去休息,我还有事。”
    先生不想再谈及李氏,我也不好再穷追不舍,只好就此作罢。确实,从那以后,直到长安,我都未再见过李氏,仿佛她消失了一般。

  ☆、第十四章 定都长安

    大业十三年十一月,长安的冬天格外的冷,而也就是在这个时候,李渊的军队获得了决定性的成就。军队攻陷了长安城,但皇帝杨广并不在皇宫之中,他早已带着一众人去到了江都。李渊听从了先生的建议,并未称帝,而是立元德太子之子,也就是杨广之孙代王杨侑为帝,同时尊杨广为太上皇。杨侑封李渊为唐王,官拜丞相,当然,谁都明了,杨侑不过是个傀儡,而长安真正的主人,已是李渊。
    这是我第一次见到长安,也是第一次见到大兴宫,曾经见到的突厥牙帐确实远远比不上长安的宏伟。如果一座城池以晋阳为规模,恐怕长安就是一个王国,站在长安的大街上,就好比立于至高点俯瞰全城一般。这里,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是气势非凡。
    新皇帝自然不敢怠慢随李渊而来的众人,他赐予了先生宅邸,我和先生终于不需要再寄人篱下。先生亲自为刘府题字,随即找人制成牌匾,悬挂在刘府门前。而我,再一次当起了刘姥姥,抢在先生之前就跑进府邸到处乱逛。先生见我开心,也不舍拦我,只是跟在我后面,嘱咐我跑慢一点。
    这里比曾经的晋阳县衙和留守府邸大得多,真不知道杨侑把谁的宅子赐给了先生。府邸的前厅和后院之间被一座花园隔开,而后院又是由几间屋子,几个院落及空地组成,屋子被回廊相连,而院落却彼此独立。
    “汐蓝,想住在何处?”
    我在后院来来回回晃悠着,最终决定在一处靠着池塘的院落住下。这院落不算大,但是很别致,院落中间放置着精心打造的石桌椅,还有一个架在藤蔓下的秋千。院落内有四间屋子,家具也一应俱全,只需要置办些窗幔被褥等私人物品。最重要的是,这座院落看似整座府邸的别院,与其它的屋子都不挨着,像极了我在晋阳的住所,住在这里,我可以不跟刘府那些不相干的人来往。
    “先生,汐蓝住这里可好?”
    “好是好,就是,离别处有点远。”
    “能有多远,不过几步路而已。先生,你就让我住在这里吧。”我此时确信我的表情一定很萌,就像看见食物,眼睛闪着光芒的小比熊犬。
    “罢了,喜欢就住下吧。”他语气中好像有些无奈,不知道是不是我听错了。可突然他话锋一转,脸上露出了一丝不怀好意的笑容。“住是住得,不如给别院提个字如何?”
    “不如汐蓝再做幅画,先生拿去叫人制成窗帘,再叫人将画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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