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逸凤引凰》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逸凤引凰- 第1节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逸凤引凰
    作者:云中岳
    第一章别师下山初显神功
    一声鹤唳,那头老态龙钟的丹顶老鹤,又在曙色苍茫中凌空起舞了。传说丹顶鹤可活千年,当然不足为凭。
    这只丹顶鹤在葛仙宫呆了二十年,二十年来已苍老得不像样子。宫门开处,渡出葛仙宫的香火道人孤鹤丹土。丹顶鹤一展翅,从高空疾掠而下。这是鹰的动作,没有人曾经见过鹤是这样下降的;尤其是老鹤。鹤马连翻,罡气呼呼,人与鹤全站在门阶下。
    审一件令人发怵的绝事。上了年纪的丹顶鹤羽毛凌落,骨瘦如柴,老眼朦胧,唯一瞩目的是顶端那一块红色。而丹士本人是一身宽大的灰袍,像貌清瘦龟形鹤形,骨瘦磷峋须眉全白,顶门光光却红霞如丹。人与禽相并一站,人鹤简直相差无几,引人发笑。
    “去!去!”老丹上轻拍老鹤的脑袋:“饱餐一顿后,闲云野鹤,即将远历穷荒,但愿你受得了。”丹顶鹤巨翅一张,向阶下一跃,冲霄而上,老丹士踱下门阶,到了广场中心,扭头回望身后破败的葛仙宫,摇摇头,吐出一声依依不舍的叹息。葛仙宫固然小而破败,但后面的丹房却大得出奇,三间两进,巨大的鼎炉和风窑极为扎眼,堆放的奇岩怪石名目繁多。
    修道人好炼丹冶金,孤鹤丹上也不例外,宫内出来一个虎虎生气的年轻人,四周立即显得生机蓬勃,似乎破败的富规也有了生气,连久旱不雨毫无生气的草木也获得了生机。
    “师父,弟子要走了。”年轻人一面系腰帕一面说。丹士的目光,锭地落在山下不足两里地的祥云庄。在中心那座三层高顶神气的端去楼,与十余里外城里的望蒿台遥相雄立。
    “孩子,你想到外地走走吗?我是说,让你自己去见见世面。”丹士泰然地说。
    “师父,上次跑了一趟伏牛山,把庄稼都耽误了,弟子真懒得走动。”“恐怕由不得你了。”丹士含糊地说。“师父,你老人家说什么?”
    “没说什么,你走吧?今天要种山?”
    “是的,开垦骆驼岭那块地,种黄芩。”
    “师父…”
    “天色不早了,快走吧!脚上怎样了?”
    “得加两片瓦了。”年青人拍拍右小腿,有金属的响起传出。裤脚宽大,看不出里面藏了些啥玩意。
    “走小路去?”“是的,从大路走回来。”“你如果不想到外地走动,最好不要从大路回来。准备,看你的功夫有没有进境?走!”年轻人一提肢,像是跨步上楼梯.但脚起身升,这一步直跨出两丈外,只跨了三步,便越过了七八文宽的宫前广场,第四步便降到山下的小径去了。“去碰你的运气吧!年轻人。”
    丹土喃喃地说。
    七八里外是紫云观,南北两峰左右拱抱,当山隘处有座骆驼岭。岭东北两里地,便是年轻人的家:荀庄。
    荀庄是一座小小的在院,与三里外的祥云庄简直就不能比。两家的主人,也一文一武天生相克。
    祥云庄主人邓国安,武林绰号称神刀,曾任天下四大镖局之一的开封威远镖局的总镖头,曾经荣任开封义勇门的二馆主。江湖上提起顶尖儿人物,必定说“圣剑神刀,武林双豪。”神刀,就指邓国安,圣剑,是指开封老槐庄白道至尊皇甫长虹。
    荀庄的主人荀伯昌,曾在紫云书院苦读,有了秀才身份,却始终考不上举人。其实,荀伯昌并无意功名,祖上遗下三四百亩地,是地方名流,家里人口简单,只生了一个儿子荀文祥,日子过得平和安祥十分惬意,鬼才愿意去争功名为五斗米折腰。
    虽则与群豪为邻,早些年被邓庄主借口水源和两家田地交错耕作不便,强买了东南角百十亩肥田,但不影响荀家的生计。荀文祥已年届弱冠,按理他早该有了老婆孩子,但他却要去学神仙,跟随孤鹤丹上修仙卖药。方外人如果成了家,别想名列紫霄。
    下了葛仙山,荀文祥抄捷径越野飞驰,先回家向母亲问安,再奔两里外的骆驼岭,他爹已经在等他了。开垦山坡地很费劲,父子俩干得却轻松得很。荀伯昌负责用镰刀割草,虽然轻松,但额上依然见汗,红光满面的脸老纹甚少,看不出是个年届不惑的人。“爹,你到树下去歇歇好不好?”“闲着也是闲着,你就别管我啦!”“这……”“你真的准备种黄芩?
    土质合吗?”“我和仙长验过了,正好合适。”荀文祥说,举锄攻向一株大树头,一锄下去,权威棒摇晃。
    “儿子,你脚下好象穿着铁瓦。”其父盯着地宽鼓鼓的裤管说:“是的穿着干活不碍事。”
    “有多重?”“十斤的共四片。”
    “老天爷!你的脚上带了四十斤……”
    “还是跑来的,七八里路费约了半桂香。”他停下锄:“大概一年后,我可以扣六片瓦了,以三分之一柱香跑到,速度约略可比奔马。”
    荀伯昌不再割草,往不远处的树下走,一面说:“歇歇手喝口水,来。我要问你,练这种脚力,是想平步登天做神仙吗?”
    荀文祥放下大锄,跟在父亲身后,用腰帕抹着汗说:“这是基本的健身术。世间哪会真有神仙。”
    “你不是在修仙吗?”“应该说是修长青术。如果炼丹有成,人活两三百岁该是可以办到的。”到了树下,他取过茶壶替父亲斟上一碗茶。
    “儿子,我问你。”荀伯昌接过茶,席地而坐下:“就算你能活三百岁,又有什么用呢?”“爹的意思是“乌龟活上一千岁,仍然是一只乌龟。”荀伯昌大笑:“它既不能替旁的乌龟改善生活,也不能使自己升天,哈哈,活一万岁也是枉然。”“爹真会骂人。”他也笑:“能活长久些,总也不是坏事,是不是?”
    “为了活长久些,儿子,你失去的东西太多了。”
    “失去的东西太多了?”
    “是的,太多太多了。”荀伯昌平静地说:“不要说你一天到晚苦得要死,三更灯火五 更鸡,甚至三五天入关不眠不食。最重要的是,你修炼的结果,一切以自己为中心,完全忽略了身外的亲情、爱念世俗、人的责任……”“爹,你又要说抱孙子的事了。”
    “我当然要说,理直气壮,焉能不说?”
    “这件事儿子宁可以后再谈。”“以后多久?”
    “今年底。”他喝了一碗水:“如果儿子到达不了初步辟谷进程,那表示升仙无望天赋不足,需另作打算了,仙道无线不可强求。”
    “我从来不过问你的事。儿子,你到底练到什么程度了?能驱妖捉鬼吗?”荀伯昌的语气依然带了不屑与讽刺的意味。
    “儿子练的不是驱妖捉鬼,而是修炼融于万物,无外无内,古人早已失去的所谓通宝的本能。”“我听不懂。”
    “爹懂的,只是不相信这而已。儒家的天人合一,不也是令人迷惑吗?佛家的纳须弥于芥子,同样令人难信。”
    “妄想。”荀伯昌嗤之以鼻。
    “爹想不想看人久已失去千万年的本领。”
    “谁让我看?你吗?”
    “是的。”他肯定的说。
    “唷!想唬我吗?”
    他微笑,盘脚坐成五岳朝天式,闭上双目说:“爹的镰刀,请放在一丈外。”
    荀伯昌依言将镰刀放置于文外的草地上,笑笑道:“你要变戏法吗?”
    他全身开始放松,敛神内视,呼吸深长,逐渐看不到胸膛因呼吸而呈现的起伏状态。片刻,草中的镰刀,突然向上一跳,刀头向上直立片刻,方对一声跌落原地。
    他吁了一口长气,张开双目说:“如果再远些,我的神意便无法达到了。我只练成了初步根基,早得很呢!”
    “看来,你好象有些道行。”荀伯昌抬回镰刀,翻来复去寻找刀会自动的原因:“晤!
    不像是先弄了手脚骗人的。”
    “神机可以移山倒海,可以神游太虚,朝游北海著宿苍梧,上穷碧落下黄泉……”8“鬼话连篇。”“呵呵如果没有这种鬼话的引诱,谁肯去学神仙?”他大笑而起“爹不信可以去查一查,咱们这方圆的万千男女,恐怕除了爹之外,不是信神就是信佛,连紫云书院的那些酸秀才也不例外,甚至他们还有人信巫呢?儿子也不信神仙,却信人有极神秘的本能与力量,只要先天秉赋够,这种本能与力量是可以逐渐发掘出来的。在某一期间,体内的某种神秘力量,可以令你举起万斤巨鼎。
    在某一期间,你可以看到过去未来。”
    “你能吗?”“我正在努力试图发掘。”
    “我看,你还是搬回家,好好读书房里那几百部书,学会处世大道理,做些有益于国计民生的事,以免白活一常”“我会的,慢慢来。”他向外走:“爹不要动手,看儿子今天一定可以独立开辟这块荒地成良田。”
    申牌初正之间,苟文祥敞开胸襟,胸出壮实的胸膛,轻拂着手中的山藤杖,口中哼着小调。荀文祥从容不迫沿着大道走向仙翁山,他忘了丹士的告诫。
    第一座他要经过的庄子是祥云庄,一处他不愿经过,却又必须经过的麻烦地方。
    他并不在意邓家人的霸道,修神仙的人自有容人雅量。
    祥云庄出现在视线内,他悠哉悠哉小吟:“四月南风大麦共,枣花未落桐叶长;青山朝别暮还见,嘶马出门思故乡……”“蓬!蓬蓬蓬!蓬……”身后突然传来低沉的渔鼓声,和着他的吟唱,有节有拍。
    “你的渔鼓有点古怪。”他扭头微笑道。
    “拍蓬拍蓬拍蓬蓬……”渔彭有了音阶不同的变化,节奏也略有改变。
    “像是鼍皮所造。”他又说,脚步并未慢下来。
    那是一个穿灰衣走江湖唱道情糊口的中年人,干瘦清瘦,满面风霜,与他那些老同行一 样,似乎都患了长期营养不良症,一张忧愁的脸孔,一双难得呈喜怒哀乐的老眼,一具渔鼓一只被包袱浪迹天涯。
    大明朝已是奄兹晚境,与过去的朝代走上同历史旧路,当朝的帝王一代不如一代。
    目前,正德皇帝留下的烂摊子,嘉靖帝收拾不起来,加上严嵩用事,内忧外患字内沸腾。人口膨胀的结果,最明显的是流民日众。
    官吏们的俸禄永远跟不上物价,县太爷的一月俸给,买不了十天粮,总不能一家大小喝西北风,钱从哪里来?
    浪民日众的现象是:江湖浪人一天比一天多,捉不胜捉,杀不胜杀,只好任其自生自灭不加过问了。
    这位唱道情的浪人,那具渔鼓真不简单,间木精制,不是传统的竹筒。
    渔鼓通常用蛇皮或蛙皮蒙制,用噩皮的从没听说过,遇这种古代大爬虫,快被杀得绝了种啦!
    唱道情的跟在他身后,用沙哑的嗓音说:“小兄弟,你是个识货的。”
    “夸奖,夸奖。”他世故的说。
    “你唱得很好,音量宏,音域广,低噪特别佳,有一种令人沉醉的魅力。”
    “天生的嘛!”
    “唱道情,像你这种有天赋低喉的人不多,如果你肯吃这一门饭,你将成为这一行的顶尖人物。”
    “我种地好得很,为何要去唱道情流浪天下?别开玩笑,老兄。”
    “你会肯的。”“为何?”
    “因为我看上了你,你必须跟我走,收你做衣钵传人。我的嗓门坏了,眼看要砸破饭碗喝西北风。”
    “那是你的不幸,是你的难题,改行吧,老兄。”
    一阵低沉的动人心弦渔鼓声,充溢在天宇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