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我要逆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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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我要逆袭!- 第16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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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没边的阮姑娘,究竟是因为什么炸了毛。
    阮婉犹豫了下,回答说:“与他无关,是我单方面无理取闹。”
    否则,该如何说呢?
    说锦年因为庄洛跟说她“苛刻”?
    说到底,是他“说者无心”,而她“听者有意”。
    她只是一来不能忍受锦年对庄洛也那么……好,二来,被惯坏了。
    上辈子她那么作那么过分,锦年都没有说过她一句重话;而这辈子,她已经那么努力了,他却因为这么一点事就说她“苛刻”——落差太大,她一时有点接受不了,所以才“作”了。
    说到底,是她的错。
    钻了牛角尖,现在弄得两个人都不开心,实在是……
    “唉……”她叹了口气。
    钱姑娘却不屑地撇了下嘴:“你就惯着他吧。平时也就算了,吵个架都要主动背锅。我跟你说,男人这种东西惯不得,你再这样步步后退,他迟早要骑到你头上作威作福。”
    阮婉听了她这话,不由笑了下,明智地不予回答。
    “而且说实话,”钱姑娘的表情渐渐变得严肃,沉声说,“你原本就不是会轻易无理取闹的类型,最近又不是生理期。你难道就没有想过自己为什么会突然发脾气吗?”
    她这么一说,阮婉倒是来了兴趣,好奇地问:“你觉得是为什么?”
    “我怎么知道?”钱姑娘给了阮婉一个白眼,“不过,世上没有什么‘偶然’,只有‘必然’,吵架也是一样。量变引起质变,积累而成的小问题最终汇聚成大问题。比如说我男朋友,我特别不喜欢他走路的时候习惯性踢石子,最开始还能忍,结果一次两次三四次,还是没忍住说了。”钱姑娘拿起快炸鸡腿,狠狠地咬了一口后,继续说,“我跟他说的时候他还吓了一跳,问我‘就这么点事,至于发这么大火么’。是,事情是不大,但谁让我想说很久了呢,在加上那天本来情绪就不佳,最后就那样了。所以说——”她总结陈词,“你确定你们这次之所以会发生争吵,不是因为你心里堆积了太多情绪?”
    片刻的沉寂后。
    阮婉扯了下嘴角,低声说:“我觉得……应该不是。”因为她从未觉得锦年哪里不好啊,包括这次,实在也是她个人的问题罢了。
    “呵呵。”钱姑娘特冷艳高贵地笑了声,耸了下肩,“随便你了,反正脑子和心是你的。”
    “……”
    “不过,至少答应我一件事。”钱姑娘抬起啤酒罐,朝阮婉做了个“敬酒”的姿势。
    阮婉同样举起酒罐,和好友碰了一下才问:“什么?”
    “至少今晚,别打电话去道歉。”
    “……”
    “别以为我没看出来。”钱姑娘摇头说道,“你刚才就想打电话去说‘对不起’吧?”
    “……知道自己犯错后,立即去道歉不是很正常的事情么?”
    “这是很正常没错,但你不觉得自己道歉的频率太高了么?”钱姑娘恨铁不成钢地说,“怎么每次你生闷气,最后主动打电话的人都是你?”
    “也没有啦。平时相处时,锦年也经常会让着我的。”
    “总之听我的!今天先晾他一晚上!”钱姑娘抬起手,一把夺过阮婉的手机,随后往后面一丢,“别让那些臭男人太得意!”说完,她把自己的手机也丢开了。
    “喂!”
    “吃!”
    阮婉叹了口气,心想看来钱姑娘这次和小鲜肉吵地有点大。她也是真心不理解,这俩人分分合合都N多次了,却是谁都不肯提分手的话,就这么继续折腾着,多累人啊。夏妹纸好奇之下也问过这件事,结果当时因为收到来自男朋友的满意礼物而心情很好的钱姑娘如此回答说——
    “这是一种情趣~”
    她还真是理解不来呀。
    事实证明,阮婉还是把这次吵架程度想地太轻了,因为吃了一通东西后,钱姑娘突然说“都凉了,不好吃,我们出去撸串吧!”。
    “……现在?”阮婉看了眼时间,已经快九点了。
    “对啊,现在。”洗干净爪子换好外套的钱姑娘撒娇般地压在阮婉的背上,来回蹭着说,“去嘛,去嘛,陪我去撸串嘛!”
    阮婉无语之下,也只能是答应了。
    因为她很清楚,自己若是不答应,这姑娘估计能自己跑去。眼下正是冬季,夜里原本就寒冷,钱钱又有一点醉意,就这么一个人跑出去若是出了什么事,她这辈子心里都会有个结。
    故而,阮婉在钱钱的欢呼声中,拿起沙发上的包。
    “等等!出去撸串你穿的这么正式做什么?换一套!”
    “……”
    阮婉很想说“就这么撸串也没问题呀”,不过理智告诉她“千万不要和一个失恋的女人争辩”,于是乎,她非常顺从地换上了钱姑娘给她翻出的一套衣服。
    嗯,换衣服的时候,她突然就有了一点小预感,关于钱姑娘的真正目的。
    三十分钟后。
    钱姑娘站在街头,左右顾盼:“哎呀,奇怪,之前我朋友跟我推荐的那家串店就在这附近呀。”
    阮婉抬起手随意一指:“是那家吗?”
    钱姑娘侧头一看,摇头:“不是。”
    阮婉翻了个白眼:“你确定你朋友跟你推荐的是串店,而是不酒吧?”
    “……”
    “带路去串店结果带到酒吧一条街,我可从没见过人这么会迷路的。”阮婉双手抱臂,歪头说道,“要么说实话,要么跟我回去,你自己选吧。”
    钱姑娘眼珠子转了转,扑上来一把抱住阮婉的手臂:“好吧好吧,我承认我其实就是想去酒吧,你就陪我去一次嘛!”
    阮婉好奇地看着她:“你都这么有钱了,没去过?”
    “嗨,别提了。”钱姑娘一脸苦逼地回答说,“在家的时候我爹妈管我可严了,他们特封建,觉得这种地方都不正经,说要是看到我去就打断我的狗腿——也不想想我如果是狗,他们是什么!至于这边嘛……嘿,你也懂得,莫北对这种地方没兴趣,蒹葭……我要是敢带她去,她爸她妈还有她哥肯定会弄死我的。我一个人又不乐意单独去……”
    “所以我就是那个躺枪的?”阮婉抬起手将钱钱近在咫尺的、堆满了讨好笑容的脸孔推到一边。
    “嘿嘿嘿……”
    阮婉将手臂从钱姑娘的怀里抽出来,转身就走。
    走了几步后,她转过头,发现钱姑娘正站在原地,表情委屈地看着她,简直好像被遗弃了。
    阮婉挑了下眉,说道:“说起酒吧,我恰好知道一家安全又‘适合观光’的,约吗?”
    钱姑娘愣了下,瞬间笑得灿烂,隆冬里也是春暖花开。她连蹦带跳地奔向阮婉,喜滋滋地喊:“约约约!必须约!”
    
    第142章 危险事情
    
    钱姑娘就这样心情很好挽着小伙伴的手走了一会儿,突然觉得不对:“等等!你怎么对这里这么熟?”说罢,她狐疑地盯着阮婉上下打量了番,“别跟我说你和你家锦年有在酒吧约会的兴趣。”
    阮婉顿觉哭笑不得:“瞎想什么呢?”
    她不是撒谎,无论她还是锦年,都的确没有在那种地方约会的兴趣。她之所以会这么熟悉,主要是因为上辈子吧,嗯,有一段时间喜欢跟着所谓的“朋友”们往这地界跑。跑得多了,自然也就知道哪里“安全”哪里“最好不要去”。说到底,都是经验啊——虽说好像没什么值得夸耀的。
    她当然不会直接把事实说给钱钱听,于是只说——
    “现在公司聚餐的时候,有人拉着我来了几次。”
    “原来如此。”钱姑娘果然没怀疑,只是“鄙视”地看着阮婉说,“有这种好事居然不叫我,给我差评啊!”
    阮婉:“……”
    好吧,这个锅她背了!
    五六分钟后,阮婉带着钱钱停在了一家店门口,然而……
    “这……没开吧?”钱姑娘凑近一看,“看公告,本周末停业。”
    “的确停业了。”阮婉仔细看了眼贴在门口的公告,点头,“不然我们还是……”
    她一句“回去吧”还没说完,就看到钱姑娘指着左侧十来米外的一家店说:“那个看起来很漂亮哎!”
    “嗯?”阮婉应声看去。
    只见一家酒吧的门口满是藤蔓,它们在深绿色灯光的照射下显得有些幽暗,几只艳红色的蔷薇从那些藤蔓中“钻”出,隐藏在花心深处的小灯泡让它们的色泽显得格外红艳。
    绿与红交织,勾勒出一种难言的诱惑感。
    “那也是酒吧吗?”钱姑娘走出了几步,读出了店名,“‘绿’?看起来很棒的样子,我们进去看看吧。”
    “……喂。”阮婉一把没抓住小伙伴,只能摇摇头,快步跟上。
    不知为何,阮婉总觉得这店的名字有点耳熟,不过她上辈子总泡在这里时,这里应该还没有这家店。所以她一时之间还真想不起来为啥觉得它耳熟了,又加上探索欲强烈的钱姑娘跑得飞快,所以她也只能暂且抛下思绪跟上了——反正根据她的记忆,这里的几家店都是相对安全,没有那么多乱七八糟东西的。
    进去后才发现,这家店的总体风格就是哥特范儿,店里目前的主题就是藤蔓与蔷薇,对一些爱追求刺激的年轻人来说,它们充满了某种“暗示”。当然,这不重要。阮婉觉得自己唯一的任务就是——看好小伙伴,别让她丢了。
    好在钱姑娘虽然心情微郁闷,却也不至于到买醉的地步,兴致勃勃地看了一圈后,她和阮婉一样点了杯……咳,无酒精饮料。
    “唉!”钱姑娘叹气。
    “?”
    “怎么都没人来和我搭讪呢?”
    阮婉看着唉声叹气的钱姑娘,无语之余,算是明白为啥她非坚持要坐在吧台边了——电视小说看多了,所以以为只要是美女往这里那么一坐,两条大长腿那么一交叠,再百无聊赖地叼着吸管,就会有人来搭讪了。
    “大概是我妨碍你了,要我退散吗?”
    “嗯,跪安吧。”
    阮婉跳下高脚凳。
    “喂,我开玩笑的。”钱姑娘连忙一把拉住她,“你真走啊?”
    阮婉双手抱臂道:“我这不是给你创造艳遇的机会?”
    “别闹了,我可是有夫之妇。”钱姑娘翻了个白眼,非常有节操地说,“在正式甩了他之前,我是不会外遇滴。”
    阮婉不禁失笑。
    正在这边说话的两人却是没有注意到,不远处正有一道目光投落在她们身上,准确来说,是落在阮婉的身上。
    看着她的人,正坐在角落中,拿出了电话。
    而这人之所以坐在角落中,也实在是因为他的画风与这间酒吧里的其余人不太搭。都说“物以类聚”,同理,什么风格的店聚集地也应该是同一风格的顾客,比如来这家店的,大多数都是年轻人。而这人看来年纪却明显过了三十,且气质悍勇,脸孔上还有着一道明显的疤。
    电话接通,他说出口的第一个称呼是——
    “沈少。”
    “什么事?”
    “我好像看到嫂子了。”
    “……”
    这个脸上有疤的人正是曾与阮婉有过一面之缘的疤子,而被他称为“沈少”的男子,自然就是沈子煜。
    后者接到这个电话时,内心是无语的。他当年原本就嘱托过疤子,让他在自己不在时多看顾下她,别让她陷入什么危险的境地。
    就这个意义上说,疤子看到她真的不是什么奇怪的事。
    但他也知道,疤子不是什么冒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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