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我要逆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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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我要逆袭!- 第16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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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觉这件事的同时,阮婉脸色一变,不过随即又松了口气,她本身并没有遭受任何侵害。
    注意到她脸色变化的沈子煜抿紧唇角,低声说:“你外套脏了,先穿我的吧。”
    “脏了?”
    “是啊,大嫂,全都是血。”疤子插嘴说。
    阮婉:“……”
    沈子煜:“……”
    阮婉决定不再追问下去。
    沈子煜则警告性地看了疤子一眼,后者明智地决定不再多话。
    小巷的尽头停着一辆通体漆黑的商务车。
    “沈少,疤子哥。”司机远远地看到几人,打开车门跑下来,毕恭毕敬地喊道。又因看到两人手中的女子,他非常知机地将宽敞后座的车门打开。
    疤子首先将钱钱给放到了一边座位上。
    下一秒,阮婉被放到了另一侧的座位上坐下,她注视着外套都依旧好好在身上的钱钱,长舒了口气,她没说什么“我们自己可以走”之类的逞强话,只抬起头眼神诚恳地道谢:“谢谢,今天真是多亏你了。”否则,她真的不敢想会发生什么可怕的事情。
    “……嗯。”沈子煜没想到自己有生之年居然能得到她的一句“谢”,一时之间有些无措,不过很快就反应过来,应了声。而且,他现在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他上半身进入车内,从一侧座位的下面拿出了一只医药箱。
    阮婉原本以为他哪里受伤了,却见他随手将箱子放在车厢边缘,然后,单膝跪在了地上,抓住了她的小腿。
    “嘶!”
    注意力集中到腿上时,阮婉感觉到了一股突如其来的疼痛感,这种感觉让她本能地轻嘶出声并且瑟缩了下。
    阮婉发现自己的脚踝处好像不知在哪里蹭破了,鲜血将那一块的保暖丝袜都染红了一小片。她也直到这时才意识到,沈子煜似乎是想替她包扎……
    她咬了下唇,说:“不用了,我回去后自己处理下就可以了。”
    沈子煜没有说话,只用干净利落地、剪开丝袜的动作表达了自己坚定的态度。
    阮婉目瞪口呆地看着自己一眨眼就不能再穿的袜子,鬼使神差地冒出一句:“很贵的……”
    她没撒谎,这种又薄又显瘦又暖和的款真的很贵的,买的时候她下了很久的决心好么!
    正准备清理伤口的沈子煜身体一僵,他看了看手中的棉花球与双氧水,又看了看被他从中间剪掉一段、明显不可能再穿的袜子,真心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可又觉得她难得主动对她说话,他说什么也得对上。于是他脑子也是一时智障,回答说——
    “我待会买来赔你。”
    这话一出,不光是两人,连在场的“第三者”疤子也是囧囧有神了。他心生佩服地想:老大不愧是老大,在人家还琢磨着该怎么送花追姑娘的时候,他就已经送上贴身丝袜了,了不起啊!
    
    第144章 改变态度
    
    也许因为这话题太尴尬,于是当事者双方同时决定忽视它。
    不得不说,“黑历史”众多的沈二少在包扎伤口这件事上果然很有天分,不过片刻,就处理好了阮婉脚踝处的伤口。后者感受着脚踝处依旧残存着的疼痛感,低头看着正整理着医药箱的沈子煜,再次低声道了个谢。
    “没事。”沈子煜低头回答说,然后站起身,将箱子放入一侧座位下,说,“我送你们回去。”他的话语声虽不大,却包含着不容拒绝的味道。无论如何,他是绝不会放任已经受伤的她带着另一个昏迷着的姑娘打车回去的。
    阮婉自然意会到了他话语中的意味,但她早就过了中二期,自然不会产生什么逆反心理然后故意找茬什么的,只是点了下头。
    原本靠站在车边的疤子一听这话,动作迅速地拉开车门坐在副驾驶位上,顺带回头朝“沈少”挤眉弄眼了下。
    沈子煜:“……”
    作为一个教科书版的傲娇,他就算心里满意疤子的行为,也绝对是不会开口赞扬的。更别提,他这眼神抛地她都看到了好么!
    阮婉微抽了下嘴角,沉默地往座位里面挪了挪。
    沈子煜于是坐上车。
    两人间,隔着一人的空隙。
    车辆很快行驶起来。
    车内没有人说话。
    感觉到异常气氛的司机是不敢开口。
    疤子心里有点着急,却也只能干瞪眼。
    钱钱没法开口。
    沈子煜其实很想和她说点什么,哪怕只是普通的客套话也好,但是,他们又该客套些什么呢?这么长时间以来,他们之间算是毫无交集。他甚至于不知道,阮婉是不是还对他差点害死她那件事耿耿于怀——当然,就算真的如此,他也绝不可能责怪她小气,他之前真的做得太过。
    所以这时,唯一能开口的只有阮婉了。
    而她也的确有想问的事情。
    “刚才那几个人……怎么样了?”说实话,和许久没有交流的人说话,的确是有点尴尬的。不过一旦开始,也就没什么了。
    而且说实话,她对沈子煜这个人的观感,其实有点微妙。
    虽然他曾经差点害死她,她也觉得他真心是个大麻烦,但也不能说是她厌恶或者仇恨他,只是……该怎么说呢?觉得潜意识里觉得应该“敬而远之”,最好不要太接近比较好。
    更别提,他这次还救了她。
    如果……如果真的发生了那种事,她不知道自己会怎么样,更不知道钱钱会怎么样。更别提,如果不是她提出要来这边,钱钱也不会进入“绿”。只要一想到那些可能发生的事,她只觉得毛骨悚然,随即就只觉察到“劫后余生”的庆幸。要知道,对于女性来说,有些事甚至比死亡更可怕。不是什么落后的“贞洁思维”,而是,有些伤害真心是会持续一生的。
    这么看来,沈子煜的确曾经差点害死她,但同时,他现在也救了她和钱钱的命。一来一去,扯平是绰绰有余的。
    阮婉想,自己如果再对他冷漠以对,会不会有些太过分了呢?而且,她觉得这件事是无论如何都要问一下的。
    一来事关那么多无辜的受害者,二来她的衣服……
    “他们现在应该被送上警车了。”沈子煜不用猜都知道她心里在想些什么,“之前犯下的事,足够他们将牢底坐穿了。”说到这里,他顿了下,补充说,“有关你们的事,不会做记录的。”
    “……嗯。”阮婉愣了下,随即点头,她虽然不太在意这件事,不过也知道他是好心,所以没有拒绝。
    也许是因为感觉到了阮婉态度的转换,沈子煜虽然依旧面无表情,心情却微微上扬,他又说:“以后你还是别去容易出事的地方了。”
    阮婉苦笑:“我知道。”她觉得自己都留下心理阴影了……果然,“事故”体质的人还是要避开某些特殊地点啊。别人三年五年天天去都未必能碰上事情,她就……点蜡!
    “发现朋友遇到危险时,你该先求助和报警的。”
    “我也想这么做。”阮婉摇头回答说,“可我出门时忘记带手机了,正准备离开时,就被人从后面袭击了。”
    “警觉性太低了。”每当遇到这种“专业性强”的问题时,沈子煜总是会变得有点小话痨和小显摆,“我记得你从前学过这个。”当时心愿非要他伪装成各种“色狼”从她身后路过,然后被她各种撂倒。他每次都得费很大的力,才能被她给撂倒啊。
    “额……”阮婉满心尴尬。
    是,她是学过这么没错。
    可不是很久没复习了么,咳,所以说……好吧,不爱运动就是她的错!
    沈子煜看到她的表情,就知道是个什么情况,顿觉无语,也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其实……他多想抓着她再重新学习上一次,可是,他们的关系显然没有好到这种程度。
    就在此时,神助攻手疤子开口了,他说:“没事啊,阮小姐,改天让沈少再教教你呗。”他刚才是说顺嘴才喊了“嫂子”,现在这种时候,他当然知道不这么喊会比较好。他非常顺畅地说,“女孩子,尤其是你这么漂亮的女孩子,要么多学点防身招呼,要么呢,出门的时候最好叫上靠谱的人陪着。”比如沈少,对吧。
    阮婉听着这话,转头看了疤子一眼,问:“我是不是在哪里见过你?”
    “……没有吧。”疤子干笑了下。他这几年受沈少的嘱托,时而会出没在她的身边,偶尔被她看到也不奇怪。只是,他觉得这种事还是不被知道比较好。
    很快,目的地到了。
    车辆停下时,阮婉突然意识到,自己好像没和其他人说过地址。也就是说,这些人从一开始就知道她住在哪里?再想到看来颇为眼熟的疤子,她若有所思。
    车门拉开。
    沈子煜先一步出去。
    疤子非常及时地凑过来,一把抱住躺倒在座椅上的钱钱,笑着说:“阮小姐,我们送你上去吧。”
    阮婉看了眼自己包扎着绷带的脚踝,又估量了下自己的力气,觉得亲自把钱钱扛上楼实在是件不可能做到的事情——哪怕中途可以使用电梯,所以也没有反对。
    疤子再次朝沈子煜使了个颜色。
    沈子煜:“……”笨蛋,又被她看到了好么!
    阮婉抽了下嘴角,心想沈子煜从哪里找了这么个逗比来?
    她扶着车门下了车,走了几步后发现脚踝虽然痛,但也不是不能忍受。她正如此想着,只觉得身体一悬空,整个人就再次被抱了起来。
    “不用了。”阮婉态度坚决地拒绝说,“我自己可以走。”
    “伤口又裂开了。”沈子煜微皱着眉,注视着她脚踝处正在渐渐变红的绷带,说,“你的脚这几天都不能使力,伤口如果反复崩开,会留疤。”
    “……”阮婉突然有一种“最后一句是重点”的感觉。
    “是啊,阮小姐,女孩子身上留疤很难看的!”疤子非常“诚恳”地说道,“而且脚踝这种地方,夏天穿裙子啊凉鞋啊经常会露出来哟,有疤就不好看,你一定要注意的!”
    阮婉看着这位明明脸上带疤长得颇具悍勇之气、却在说这种话的疤子,只觉得违和感爆了。就在此时,她又听到他问:“你家里有医药箱吗?”
    “有。……反正都要重新包扎,我自己走上去也没事的。”
    沈子煜看着她脚上那已经变得全红的绷带,抿紧唇角:“如果你不喜欢这个姿势,我可以背你或者扛你。”话一出口,他才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自己说了些什么。他觉得自己大概又会被讨厌地更多了,但是——他真的无法看到她在自己面前昏迷不醒,无法看到看到她在自己面前流血,无法看到看到她在自己面前一点点失去生命力……那会让他无法控制自己。
    上辈子那突如其来、撕心裂肺的痛,在他的心上留下了重重的伤痕,直到他生命尽头,这伤口都丝毫没有痊愈的迹象。并且,绵延到了这一生。
    阮婉被他凶地有些莫名其妙,本来还觉得这几年沈子煜变得出乎意料地成熟,现在看来,人最本质的地方是不容易轻易改变的。他刚才那一声,倒是颇有当年的“雄风”。
    她不乐意这么服软,还想再说上两句,却看到不远处有人走来。
    阮婉想到自己现在的造型,连忙拉下大衣的帽子,再侧过脸。
    所以说,住在公司的宿舍就是这一点不好,很容易碰到熟人。
    她现在的样子太容易让人胡思乱想,更别提,她也不想让叔爷爷和外婆知道这次的事,反正本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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