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孽恋:爱上大明星》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孽恋:爱上大明星- 第16节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我在洗手间,马上就到。”

  “不必了。”她居然冷冷地拒绝了,“我有些累,已经离开会场,你从那儿直接回家吧。”

  电话挂断了。

  “呃?”我傻站着。

  子霂似笑非笑地看着我。

  “好了,好了。”我挫败地走到石桌旁坐下,把杭州那一夜的过程简略告诉他。“就是这样,所以我真不认识他。”

  子霂蹙着眉问:“怎么从没听你说起过这件事?”

  我垮着肩:“移情别恋,始乱终弃都是人家的事,与我何干。”

  子霂思忖片刻,说:“还好你这个人不是大嘴巴,否则早就惹祸上身啦。”

  “我不怕惹祸,只是不想在背后说人是非,这种行为太没品,我历来瞧不起这种人。”

  子霂起身:“走吧,我送你回去。”

  “不用!”我已经开始神经过敏。

  “放心吧!”他没有停下脚步,“我只是作为朋友顺便送你一程。”

  朋友!我们终于能够回到原点?希望我们真的可以做到。

  子霂把车开得很平稳,速度控制得很好。我在镜子里注视了他好一会儿,最后还是忍不住很鸡婆地问了:“赫萱你们怎么样了?”

  “不怎么样?”他完全不愿深谈。

  我努力游说他:“她的方式方法或许不对,但她对你的爱确实真挚而热烈的。爱之深,恨之深。你要不要考虑再给她一个机会?”

  他淡淡扫我一眼,语气骤然变冷:“不要自作聪明。”

  我被噎住了。灰头灰脸之下,我只好开始专心看着林立的大厦,如织的车流,恨恨地想,其实他们怎样跟我有什么关系,我是自讨没趣,活该碰一鼻子灰。

  “朋友是不可以逾越界限的。”他的语气微微缓和。

  我转头看着他的侧脸,他如此强调朋友这两个字,我怎么感觉他更像在提醒自己。

  做朋友需要这么刻意,这么为难!

  “为什么围巾被烧会引起你那么大的情绪波动,有什么特殊的意义吗?”他突然没头没脑地问。

  “因为。”我靠在玻璃上沮丧地说,“那是姑姑在病床上亲手为我织的。我只是突然厌倦自己的没用,竟然连一条小小的围巾都留不住,那么这世上还有什么是我可以留住,并且留得住的!”

  他点点头,没说话,向后看一看,突然改变了行车的方向。“你干什么?”我奇怪地看着他的动作。

  他保持着沉默,对我的问题充耳不闻。我也懒得再问了。去哪都好,人已在他的车上,任何反抗都是徒劳。

  车子终于在闹市区停了下来。他拿出一顶帽子戴上,说:“下车。”

  我不动,问他:“现在我可以问问你要去哪儿了吗?”

  “总之不会把你卖掉。”他推门下车。

  我的犟脾气也上来了:“我总有权利选择不去吧!”

  他耸耸肩:“随便你,如果你不介意我抱你上去的话。”

  “你!”我再次很没面子地败下阵来。

  我低着头跟着他。他的腿好长,看起来明明走得不快,我还是跟不上他的步伐。

  我为什么要和他来这里,现在真是后悔不迭,看看路人回头的频率,我真怕有人会认出他来,然后疯狂地包围我们,那我可真是遭无妄之灾了。我就这样想着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和他迈进了一家店铺。

  “到了。”他停下脚步。

  我抬眼望去,琳琅满目的毛织物品,花样之繁多,种色之齐全,是我所没有见过的。偌大一个店面,被这些毛茸茸的物品占得满满的,一眼望去,使人无端感到温暖入心。

  他径自走到围巾专柜,弯下腰细细挑选。我走过去泼他冷水:“不一样的,这世上很多东西无可替代。”

  他恍如未闻。他修长的手指轻轻滑过架上的围巾,坚定地,带着无尽的宠溺。

  哎!什么时候开始我和他连沟通都成问题了!我转头想走,他却像后脑长了眼睛一般,长手一伸,就捉住了我的手。

  我试图挣脱,却一点用也没有。

  他终于从柜架上取下一条很耀眼的橙色手织围巾,左右欣赏:“嗯,这个颜色和式样应该适合你,这种颜色很温暖,会让你的气色看起来好一点。”

  我静静地看着他的坚持。

  他一边把围巾给我围上,一边说:“这是我送你的,不想替代任何,只是让你记住,无论何时何地,你永远不会是孤单的。”

  他居然懂得我的孤单寂寞,弥天盖地的感动瞬间将我淹没。

  他满意地点点头,弯腰和我对视:“别这么没出息。笑一个。”

  我很努力地笑了,笑中却有泪。我终于明白这世上真的会有一个人不需要你任何的言语,就能够懂你,可以和你相望便能相知。

  他的笑容很明净:“早知道一条围巾能让你感动成这样,我就应该买一屋子的围巾给你。”

  当年姑姑给我的那根棒棒糖在我的脑海里变得尤为清晰,今日我的心情一如当时,七彩的幸福,甜蜜的快乐。

绯闻事件
  曾芒溪和司马延摊牌了,这实在是出乎我的意料。唯一的解释大概是马迩给了她一个足以让她痛下决心的承诺。而女人最想要的承诺无非就是一生一世的约定。只是我怀疑她真的能从马迩那里得到自己想要的吗?

  司马延喝得烂醉,在曾芒溪家门口鬼哭狼嚎了近一个小时,扰得四邻不得安宁。曾芒溪在电话里冲我怒吼,命令我在半个小时内把他拖走。

  “真是滑稽透顶,我这个助理简直太多功能,无所不用其极。现在连替人擦屁股的事也归我负责了。真要封给自己一个‘多功能创口贴’的称号。”我从李骁的酒吧抽身。

  李骁不满地说:“现在是下班时间,不要理她。”

  “我们这行和当年宫内太监有什么区别,主子什么时候召见了,哪里敢有半点马虎延误。”我边背包边调侃。

  “不去她能咋地,总不会诛你九族吧!”李骁应我。

  我笑:“我想有九族给她诛还没地儿找人呢。”

  “要不我和你一起去。”他不放心。

  “又不是去打架,人多力量大啊。走啦,拜拜!”我挥挥手走了。

  我一赶到曾芒溪门口,就看到司马延执着地捶着大门,嗓子已经叫得嘶哑。看到他这个样子,我有小小的愧疚,毕竟作为知情人,我一直隐而不报,这是不是应该等同于“窝藏罪”,以共犯处理。问题是我并没有从中谋得任何利益,却成了共犯,真是冤屈。

  我走过去拉住他的衣袖:“司马,不要这样,太失身分了。”

  司马延红着一双眼睛看我:“秋翎,你来得正好,把曾芒溪给我叫出来。”

  我只能违心地说:“芒溪姐不在。我们走吧。”

  “不在?我明……明就看见她在里面。”司马延一个趔趄,差点摔倒。

  我赶紧扶住他:“你一定是眼花了。芒溪姐在录影棚呢。”

  “不是……”司马延不服气地指着窗子,大着舌头说,“我确实看到她了。”

  “司马,再不走,一会儿警察来拉你走,那就太难看了。”

  我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才把司马延弄上计程车。我询问他的意见:“我送你回家,有什么明天再谈好不好。”

  “我不回去。秋翎,走,我请你喝酒。”司马延挥舞着手,万分豪气。

  我知道喝醉酒的人是没道理可讲的,只好说:“酒就不喝了,我们找个地方聊聊怎么样?”

  他摇头:“不好,就要喝酒。”

  好吧,醉酒的人是老大!我无奈地在就近找了家酒吧,半搀半扶地把司马延带进去了。

  我真没见过一个人喝酒是这样的,当年张锦龙也没他这么不要命。我急急拦住他:“司马,一个大男人这样子会惹人笑话的。”

  “借酒消愁还分性别歧视。”他瞪我。

  得,反应还不错,嘴还挺溜的。我只好静坐一旁,等他完全醉成一滩泥,想办法把他弄回去,今晚的任务就算告捷了。

  司马延开始哭的时候,我真乱了分寸,我从不知道一个男人也可以哭得这么肝肠寸断。在我的字典里,可以用来安慰别人的词汇,实在太有限了,所以我只好坐到他的旁边,拍着他的背,想借此给他一些勇气和温暖。

  “司马,何必呢。她要走就由她去吧,有些人,有些爱不值得去挽留,更不值得为她这般卑贱。”我想点醒他。

  但,他不愿醒来:“痛不在自己身上,是不能够体会的。”

  他说得对,事情往往是发生在别人身上很简单,换做自己身上,一样纠结反复,难以看开。

  当爱情的一方要抽离的时候,另一方再心犹不甘,再卑贱挽留,又能改变什么呢,只会让对方更加看轻自己罢了。既然是无法更改的事实,昂着头,高贵的离去岂不是更有姿态。但身处爱情的人们总也看不穿,看不透。

  司马延突然问:“你告诉我……曾芒溪是不是和别的男人好上了?”

  我语塞。

  他醉而不笨,抓住我的肩膀使劲摇着:“那男人是谁,告诉我,那男人到底是谁。”

  我被摇得头昏脑胀,说:“你们的事情,我怎么可能知道。”

  他终于颓丧地放开我,陷在自己的情绪里无法自拔:“我不想这样,我也不想这样,可是我心里燃烧着熊熊怒火,我想发泄,把它们全部发泄出来,要不,我真怕自己会做出什么可怕的事情来。秋翎,或许你可以帮帮我。”

  我能够体会他此刻的心情,他太憋屈和愤怒,他只是找不到出口把它们释放出来。我忽然想到这附近好像有一个开放式的拳击馆,不知道现在还会不会营业。

  “我有办法,跟我走。”待我约他,才发现他居然在这么快的时间里枕着我的肩膀,睡过去了。看来真是喝高啦!

  也好,也许明天醒来他的想法会有所改观,一下子顿悟了也说不定。毕竟在这个圈子里混了那么久,说不上练就金刚不坏之身,起码也该有一定免疫力的。

  有低低的,悠闲的,懒洋洋的歌声,忽远忽近地唱着,仿似从遥远的天宇传来。我侧头看着司马延,他熟睡的脸含着婴儿的坦白和固执。

  李骁接到电话就飞速赶过来,我们一起把司马延送回家。他一个人住在黄金地段的高级公寓里,里里外外整洁干净,更透露出些许寂寞。

  “醉得这么凶。”回去的路上,李骁感慨。

  我轻叹:“爱情走的时候没得商量,何况是这样一个功利现实的社会。”

  李骁笑着拍拍我的头:“不要这么长吁短叹。你放心,我不会,我保证永远不落跑,陪你到眉毛头发都白,牙都掉光。”

  我沉默地看着路边的霓虹。人越年轻越容易相信所谓的永恒,其实这世间的一切没有什么是可以永远的,但往往需要经历很多,受到无数次伤害之后才会知道。我很久很久以前就想明白了这个道理,所以我应该算是未老先衰!

  当报纸上登出来司马延和我的照片时,我站在阳光普照的街头,却突然感到脊背发凉。从我和司马延进酒吧,到我安慰他,最后他枕着我的肩头睡去,所有的照片都那么清晰,甚至还有特写。我就这样再一次成了绯闻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