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囡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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囡囝- 第11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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呀!”楚焦大义凌然道。
  “解决问题还属釜底抽薪是最有效的!你非挑不好燃的柴火在身边,不是让他们更下力煽火浇油吗?”林森看着费力不讨好的楚焦说。
  “我是没机会说话,只能听着,抽什么薪?要不是后来炎淼跟他们说和我只是同学、好朋友,我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我这明朗的桃花运!”楚焦有苦说不出道。
  “谁让你非得那么撩人啊!弄得魅力椰风挡不住的!”林森风凉道。
  “问题是,澄清了绯闻,也没躲过我走卒的命运啊!而且因为我没入得了炎公主的眼,反而地位瞬间一泻千里了!各种讨好炎淼和她爸的事情都是我在狗腿子!要我说啊,这权位之人其实不那么可怕,他身边的人才是真正的可怕,如炎淼这种直接狐假虎威的就够难缠的了,一些个依附讨巧、巴结攀亲的人更是花样百出、招数万变,只要让他们摸准了命门,就是奥斯卡和戛纳的星光大道都能给你整来让你走得无所不能,让那些在位者们防不胜防啊!”楚焦看尽繁杂地说。
  “所以受贿和行贿才都有罪啊!要不你们局怎么不亲自出马总是让你出面啊!”林森提醒说。
  “好在我狠拒了几次炎淼之后,终于摆脱了接待她去我们局串门的奴役了!!不过她真的很会说话!就是私下里听多了我都糖饱和啊!”楚焦侥幸逃脱道。
  “试问糖衣炮弹是如何挡住的,这可是公务员的必修课啊!练练没坏处!而且,炎淼说话模式痕迹太重,听久了,你俩都能对上联儿了!”林森调侃说。
  “所以才想逃开啊!不能光你一个人听香老大说话乐呵吧?我是真想有个传声筒能让香老大的声音给我清清耳朵!”楚焦叫苦说。
  “你还是从自己身上下手吧!她又不是超音波!”林森哄笑说。
  “唉,我这要是被炎淼洗脑了,你的城门也就形同虚设了,唇亡齿寒,别束手旁观啊!”楚焦自抬身价道。
  “洗什么脑啊!她就是语言把玩得很好,组合排列做得靠,说的话没什么内容的!”林森安慰道。
  “这话怎么说!”楚焦存疑道。
  “炎淼其实是个不会说真话的人,她说的话哪句都能挤出一缸水!就像小时候有的小孩撒谎撒多了,渐渐地说什么都像谎话了,到最后真话该怎么说都不知道了!我倒不是说她在撒谎,只是她说话做事企图心太重,当语言只做游说工具的时候,就会失去表达内心的能力,好像狼来了的寓言似的,最后真真假假都是一样的了!不光别人看不出,自己也不见得分清了!”林森细细道来。
  “真怀念香老大的语不惊人死不休啊!”楚焦感叹道。
  “天天见面怀念什么呀?想听就打给她呗!”林森爽快道。
  “天天见的是你,我可好久没看见她了!”楚焦委屈道。
  “上周才一起吃的饭,你的久就4天啊?”林森拆穿道。
  “是么?我怎么不记得了?”楚焦回想说。
  “你脑子里装的都是这美女、那靓妹的,还能记得她啊?”林森热讽道。
  “是香老大自己把自己给排除在外的!她的资质不知道高出她们多少,可就是不爱听我这么叫,有什么办法!”楚焦责不在我道。
  “其实张香在长相这种事情上是自卑的!所以才会那么排斥别人喊美女啊、靓妹啊之类的!”林森透露说。
  “自。。。自卑?她长那么好还自卑,那其他人不都得去撞豆腐啦?”楚焦不信道。
  “张香的自信全在外面,里面没有多少,她现在是漂亮,可是小时候完全没女孩子的样子,虽然五官标致,但老是和我一起在外面玩,晒得黑黑的,头发还短短的,也不穿裙子,成天一个小背心、小短裤的到处跑,完全就是个小男孩的样子。我们邻居家有一个比我们俩大两岁的小姐姐,每天打扮的小公主的样子,还特别乖巧,像个洋娃娃似的大人怎么摆弄就怎么呆着,所以啊,张香就在大人们一致对人家的夸奖中做着鲜明的反面教材,天天被比较着,而张香又是个内心极其敏感的人,虽然表面上依旧我行我素,可是小孩子嘛,总是希望得到大人夸奖的,于是久而久之的,张香就特别讨厌别人评价长相,所以即便是别人夸她好看,她也觉得刺耳!”林森娓娓道来。
  “香老大也有过做参照物的黑暗历史啊?一点儿也看不出来!”楚焦琢磨说。
  “她才不像你似的光以貌取人呢!”林森冷嘲说。
  “她要是不以貌取人能爱你?”楚焦嘲弄道。
  “我怎么了?”林森回问。
  “漂亮的木头啊!你和别的女生在一起就跟雕塑一样,要是碰上个眼神不好的,还以为是蜡像呢!”楚焦贬低说。
  “我那是情有独钟!”林森辩解道。
  “独钟的也是和你一样漂亮的香老大!其实你也就是觉得别人都不如她!要是炎淼等人比香老大还漂亮,我就不信你能一点都不心猿意马!”楚焦挖苦说。
  “光人漂亮有什么用,心漂亮才行啊!”林森全盘否定道。
  “人可以一眼就看见,心能一眼就看穿么?”楚焦反问。
  “所以才显得出相处的重要性啊!”林森推论道。
  “我也处了,可就是没相中!”楚焦反证说。
  “你那光用眼不用心的‘相’怎么‘中’啊?”林森拿起一个拇指大的模型余料丢给楚焦,正打中楚焦脑门。
  
  和张香在一起的林森永远不知道什么叫无聊,因为总是做什么都有意思,比方说,有风的季节,张香就会拿七巧板的彩纸做风车,别在窗台外沿一直不停转。因为张香近视,所以每次和张香打球都很“好看”!何为“好看”呢?如果张香和林森斗牛,因为篮球体积大些、本身又红红的,所以还算是顺畅,如果是打羽毛球,都是林森和张香一起用颜料把羽毛涂得五颜六色的变成彩球之后,张香才肯打,否则整场球打下来,就看见张香对落在脚边上的球朝着它来时的空气猛挥拍儿,让一旁的林森乐不可支、前仰后合的!所以还是打乒乓球和网球比较让张香省心,因为球都是非常显眼的橙色和黄绿色!然而最让林森笑不完的必然数桌球了,因为张香角度和力道掌握得再好也会因为视觉输给自己,所以每当自己有什么想让张香愿赌服输的,一般都是仰仗张香最雄心勃勃的桌球。不过意外的是,张香的保龄球却屡创佳绩,明明相对来说,保龄球的赛道是所有球里离张香距离最远的了,应该最有劣势才对,可偏偏都是strike(全中),这一点一直令林森百思不得其解!
  
  其实炎淼对林森感受到挫败不是一回两回了,从林森身上下手,他本身就是个很难剃的主儿,私底下要是自己想做点什么亲近或者越界的事情,他总是有那种四两拨千斤地化于无形的本事躲开或者逃开,逼得自己只能在人多的时候逮住他,用场合优势来制造舆论影响,常常弄得自己很丢面子。从张香身上下手,她又是个油盐不进的主儿,自己说什么过激的话都完全刺激不到她,逼得自己不得不用反间计,有时故意放几根长发到林森的外套上,或者路过林森身边的时候悄悄喷上些自己的香水,楚焦他们都说张香的鼻子比狗都灵,可这些小动作都没有让张香和林森闹起来过却是让炎淼十分挠头的呢!难不成这俩人真的就是哥俩好,死活撕不开么?炎淼还真就是不信这个邪了!事实上,这些不上台面的小动作没能得逞主要是炎淼并不了解林森和张香所致。张香对烟味过敏,林森每天上班,身上总是免不了沾上大量会议和办公室的二手烟味,怕张香会过敏,一般时间充裕的时候,林森都会先洗澡换掉衣服才去见张香的,所以这些香水啊、头发啊的这些东西根本就没机会和张香见面,而且就张香那个明亮的大近视眼,真有头发估计也看不到的!更何况,张香和林森又没有同住在一个屋檐下,很多生活里的细节上的离间哪有那么容易就得逞啊?再说,以张香和林森的暴脾气,真生气的话,火都是立刻发出来的,因为天黑就得和好没法隔夜,不早发火的话,就会错过的,以后完全没机会了,翻旧账是犯今日事今日了的家规的,两人相处二十多年的默契,难道是一个半路杀出的程咬金就能破坏的么?





第140章 逼婚进行篇三节
  
  天空之城般的塔楼顶上,远远闪烁着不停变幻的霓虹,摇曳的酒杯,饕餮的美食,手摸夜云天,脚踏牛羊地,充满着故事感空间线条,简洁利落的组构出大器的古典,像是在讲述一个酒的故事。在深色胡桃木色调铺陈的卡拉白大理石西餐厅里,黑与白、深与浅、冷与暖的强烈对比强化出空间的张力,融合着古典与现代,仿佛空间都在对话一样地利落地穿插在“love to be loved by you; my prayer; two is better than one……”的旋律中,料理的发展进入了始自我的时代,用餐的炎淼看着一席席上来的精品食物再一席席地撤下去,鳗鱼肥肝冻派,酸模三文鱼排,焦糖凤尾鱼橄榄,番茄曲奇饼干,依然毫无胃口,一次次地倒满高脚杯中的红酒。
  “食物也需要被人有尊严的吃掉,你这么个叹气法,食物都变酸了!什么事情能让炎公主唉声叹气的呀?”炎淼的发小看着对面食不下咽的炎淼说。
  “人呗,一个能填满所有欲望的人,从来没见过这么难搞的人!”炎淼泄气道。
  “姓林的那儿小子?”发小脑筋一转地问说。
  “嗯,她女朋友比他更难搞!”炎淼又利落地干了一杯,叹了口气说。
  “还有炎公主的魅力网罗不住的呐,他不是瞎子吧?”发小揣测说。
  “他们感情很深,认识好多年了,那女孩长得也挺好的,就是性格古怪孤僻!”炎淼叹气道。
  “那还担心什么啊?就凭你那社交手腕还不瞬间秒杀了她啊!那林小子不就手到擒来了么?”发小解语花地说。
  “我这些在他眼里都不是什么优点,他对我总是很抗拒,软硬不吃的!”炎淼苦恼道。
  “那就色、诱,只要他不是同性恋,我就不信他是柳下惠!”发小发狠说。
  “我想要的是他的心,光要个空壳有什么用?”炎淼又倒满杯子后,抿一口说。
  “人不到手,心怎么来?心也是要装壳里才有用的。他们在一起那么很久了,感情越深,越对这种出轨事件无法释怀,铁定分手!”发小笃定地说。
  “我不想让他恨我,而且凭我对他的了解,我觉得他宁可跑去自首拘留坐牢也不会妥协和我在一起!那样才真是鸡飞蛋打呢!”炎淼沉吟不决有些犹豫道。
  “还有这种男人啊?这么决绝?”发小一脸难以置信的表情夸张地说。
  “和他女朋友一样,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性子,仙人跳不会管用的,小龙女被尹志平糟蹋了,杨过都没当回事,林森一个大男人,也没什么贞操可言,更何况是如今这个乱性的年代,我想她女朋友也不会怎么样?而且我也不想自己用这么下三滥的招儿!”炎淼颇有微词地说。
  “杨过不在乎,那是因为他自己丢了条胳膊,你换个四肢健全的试试?男人啊!只有在自己有不可逆转的缺陷的时候,才懂得体谅女人的不足,要不怎么都一窝蜂地追捧女神,把身边人都当女婢呢?就算是生米煮成熟饭也不管用,他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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