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世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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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世书- 第23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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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他们不会做什么,但十巫是十个人,不止他们几个,他们几个看得开,其余人却未必,御风一个尊号就成功将十巫得罪了一半,不是疯子是什么?因此当发现御风没有出城,就在九阙山脚下时,两人都松了口气。
  寻过去时,发现是一座普通的民舍,这样的民舍并不稀奇,御风虽然占了九阙山当自己的窝,但他并不禁止别人也在九阙山盖房子,九阙山风景很好,想要居住很正常,只要不将屋舍修建他的旁边就行。但也没人敢冒犯御风,因此即便修建屋舍也只是在九阙山的山脚下。这几年随着大量人口的涌入,九阙山脚下的有着许多屋舍。但这一座很奇异,如何奇异?隆冬之月,天寒地冻,天地间白茫茫一片,这座屋舍却满树桃花盛开,似是阳春三月。
  伯服赞道:“好厉害的灵力,竟令桃花逆时开花。”也够闲的,让草木逆时开放,足够抽走一个十巫的大半灵力,若非闲得抽疯了,即便是十巫也不会做这种无聊事。
  百里清华深以为然的点头,的确很厉害。
  伯服直接推门而入,屋内,御风正与一人对弈,那人,他与百里清华都认识,是多年前小歌及笄礼时出现的那个让无忧与文华公子忌惮不易的胤。
  观棋不语真君子,百里清华是君子,至少懂得规矩,而伯服,倒是想捣乱,但考虑到胤的神秘莫测,便乖乖做到一边看两人下棋。
  御风的棋艺不算好,他平日里根本没多少时间下棋,大部分时间都在处理堆积成山的政务,不然也不会为了能与小歌躲相处而拉着小歌一起处理政务,在同一张书案两边,面对面坐着,抬头就能看到彼此。
  平日里不好好学棋,棋艺自然。。。。。。伯服完全没接触过弈棋这种用来打发时间的游戏,没什么感觉,但百里清华已经忍不住捂住了脸不忍再看,这局弈棋完全是胤在单方面虐御风。
  不用下到最后御风自己也知道结果了,便停下了落子。
  “你又输了,可以走了吧?我不希望被人打扰。”胤微笑道。
  “将小歌还给我。”
  “连山歌从来都不曾存在。”
  “九阙山还有她为我生的孩子,你说她从未存在过,那珏是石头缝里跳出来的?”
  百里清华微讶,帝君呀,原来你还记得你有个儿子啊,把孩子丢一边自生自灭,不知道的还以为那是野种呢。
  “连山歌只是神所做的一场梦,梦终会有醒来的一日,而她已经醒来。”
  御风冷声道:“她醒了也得跟我睡着了继续把梦继续做下去。”
  “随你。”胤打了个呵欠,表示送客,可以滚了。
  “将她还给我。”
  “我还不了。”胤无奈道。
  御风阴郁的问:“剥离她灵魂的人不是你?”
  “是魔。”
  御风反问:“你不就是魔?”
  “我怎可能是魔?”胤好笑不已。“我只是他的宿主,如巫女被神所寄宿一般,我被他所寄宿。”
  伯服闻言将泥板递了出去:鬼话,神魔的灵魂强大无比,凡人的躯体根本不能承受他们的灵魂,巫女因为有着相同的灵魂而可以寄宿,你莫不是想说你有着魔的一部分灵魂?
  胤答非所问道:“我姓姜,名胤。”
  伯服疑惑的看着胤,举起了泥板:谁管你叫什么?
  胤补充了三个字:“氏连山。”
  院中三人都不由愣住,木呆呆的看着胤的眸子瞬间变成了全黑,没有眼白眼黑之分,整个都是黑的,虽然一刹那便恢复了黑色,但三人都很肯定自己没眼花。
  “你与小歌是?”御风皱眉,他很清楚的记得,小歌曾经说过,连山氏如今只她一人。
  “祖孙,她是我的十一世孙女。”
  御风瞬间猜到了对方的身份,这世上的老妖怪真多。“小歌并不知道你。”
  胤笑道:“那是自然,我生于古洛国中后期,月照之战后,被古洛国的死士所擒,连山氏的族谱上明明白白的记载着,巫真殿第三十代巫真,姜姓连山氏胤,死于炮烙。”
  百里清华与伯服看着胤的眼神不约而同的变成了悚然,御风仍旧冷静的道:“可你没死。”
  “在那个时候,需要一具合适躯体的魔寄宿在了我的身体里,所以我又活了,然后长生不死,活到了如今,不过。。。。。。”胤摸了摸自己眼角的皱纹,这是这些日子出现的东西,让他的心情很好,不由露出了笑容。“我很快就可以死了。”
  御风敏锐的问:“魔离开了?”
  胤点头。“小歌死后,他便离开了我的躯体。”看着御风重瞳之下燃烧得熊熊火焰。胤想了想,忽道:“可愿听我讲一个故事?”
  故事开始于被列族成为蛮荒纪的那个时代的后期,一个盲童从神那里得到了神的双眸,但那并非无偿的。神预见了遥远的未来,她会受到重创,虚弱到连形体都无法维持的地步,因此她需要为未来的自己准备一具供存放灵魂的容器。
  存放的容器不难寻,大荒列族,随便一个人都是现成的容器,难的是神的灵魂不一般,若说人的灵魂是一杯水,那么神的灵魂就是大海,将大海塞进一个小杯子。。。。。。不是神被挤死就是杯子被撑爆。神想了很久,最后想到了一个解决的办法,人的躯体无法容纳自己的灵魂,那她就改造一个可以容纳自己灵魂的容器。于是,盲童得到了神之瞳,神之瞳融入在盲童的血脉中,会在盲童的子孙中世代相传,而每一个继承了神之瞳的子孙,身体都会发生一些未知的变化,而变化最终的结果便是适合神的灵魂寄宿。
  神没用上她所准备的容器,因为有了更好的——巫宗的巫女,有着神的一部分灵魂的巫女更适合虚弱的神寄宿,因此神被华歆王发现后便跟着华歆王走了,钻进了巫女云桑的身体里长眠,偶尔醒那么一次。
  虽然神没用上连山氏的容器,但魔用上了。
  万年前魔被诸族镇压于西荒冀望山中,实际上那是他故意的,创造与破坏的平衡是大荒永续的法则,神魔的力量平衡着大荒的光与影,影响着人世的善与恶、繁华与纷乱。当神陨落之后,这个平衡便被打破了,大荒的生命也走进了倒计时。
  魔想要灭世,但不是这种情况的灭世,他的计划是灭了大荒所有的生灵,然后与神重新创造更完美的生灵。他要向神证明,神费尽心思保护,甚至不惜与他开战的生灵是多么的丑陋,神是错的,这个世界应该被毁灭!
  神的死对魔是不小的打击,特别是神的陨落,他是主因,若非与他一战损失了大部分的力量,受了重伤,神也不会因为海天之战而陨落,打击更大。
  冀望山下生灵涂炭不是魔发疯,创世时神为了使万物有灵,赐予了生灵以独一无二的灵魂,而每个灵魂中都蕴含着一丝神的力量,魔所做的便是抽取那一丝力量修补神千疮百孔的真灵。然后又让诸族封印了自己,创造与破坏的力量是相对的,神司创造,魔司破坏,当神虚弱时,魔的力量则会增长,而魔之力的增长会让神更加虚弱。为了让神能够恢复,魔就不能太好,可魔不想自杀,他也没能力杀了自己,便只能让人封印了自己。
  魔的打算很好,当神恢复的时候,便会来放出他,到时可继续他们的争论。但他低估了神的虚弱,七千多年后,被封印的魔虚弱到了连形体都无法维持的程度,神却仍未恢复,若非神托了人将他放出,魔可能会比神更惨。
  魔恢复起来比起神要容易很多,当时正逢乱世,战争、杀戮、死亡。。。。。。破坏的力量高涨,魔没多久便恢复了形体,但那不是他想要的,在神恢复之前他不能拥有形体,因此他又放弃了形体,打算寻个人当宿主。而连山胤,正好出现在了魔的视线里,虽然是个死人,但魔不挑,只要不会被他的灵魂撑爆就行,于是胤就复活了。
  神的灵魂被收藏在连山莫言一半灵魂所化的聚魂树中,魔便在海上呆了两千多年,偶尔跑上岸转两圈,而他上一次跑上岸溜达回去后,存放着神灵魂的那枚生子果被人摘走了。
  魔在大地上寻了数十年,终于在二十多年前寻到时,看到的却不是一个无形的灵魂,而是一个有血有肉的婴孩。
  其实在二十多年前寻到时魔就想弄死小歌的,但神的意识那时尚未完全沉睡,阻止了魔。她答应过一个人,会在人世停留一世,便要守诺,就当是一场人间之梦,而且,在人间游历,她的灵魂恢复得会更快,因此魔只得暂时罢手,等待时机。而前不久,魔认为,小歌已与御风心心相印,又有了孩子,已经做到了昔日的约定,这场梦该醒了,便出手了。
  魔及笄礼时赠给小歌的两颗以灵魂炼制的丹药,是魔耗费了三千多年的岁月而炼成的,可以让神的灵魂完全修复,只要服下去。但小歌。。。。。。该说她不愧是神,即便没有了神的记忆,但她仍旧保留着属于神的敏锐,察觉到了那两枚丹药服下去后会有她所想不到的变化,而那变化未必是她所想要的,因此转身就寻了个地方给埋了,魔只好掘了出来,前不久喂给了小歌,神的灵魂飞快的修复,而趁着她修复自身灵魂时,魔将她从人的躯体中抽了出来。
  胤讲完最后一句时,院中三人的人生观都碎成了渣。
  御风难以置信自己这十八年来竟然是活在一个人的梦里。
  百里清华难以置信神竟然在自己的身边晃悠了这么多年,最重要的是,神竟然是小歌那么个破烂德行!
  伯服是震惊于万年前令大荒诸族元气大伤,甚至间接导致了一个王朝灭亡的封魔之战真相竟是这般,不知道大荒诸族知道后,会不会想要吐血,当年的封魔之战,大荒诸族将各自族群的精锐都给填了那无底洞。
  “连山歌是神的一个梦,梦醒,她自然也就不存在了。”胤叹道,看着御风的眼神颇为怜悯,这个年轻人,比三千多年前的诸方更倒霉,诸方终会等到他想要等的。当神重返神座之时,以神的心性,必会将万年来因她而消逝的灵魂复活。但御风,梦既已醒,谁又会为了一场梦折腾自己?
  明白胤不可能帮到自己后,御风果断走人。
  伯服与百里清华见他走了,便跟着离开了,目送三人离开,胤摸了摸手中蓝色的珠子。“快了,我很快就会陪你一起,下一世,我们还做夫妻。”
  孟春之月,大荒陆地之上仍旧被白雪覆盖,但一夕之间便从银装素裹变成了大红,从西边的冀望山到东边沃州羽人国度,从极北的冰原到南边的澜越之地,只要有人的地方,都一片挂上了明月楼提供的红绸,华歆城做为御风的心腹地盘,更是有人的地方,没人的地方都张灯结彩起来,放眼望去,除了红色还是红色,红得让人眼睛疼。
  婴揉着被满目的红色刺得发疼的眼睛,对心情不错的苏三七道:“他还真要迎娶一个死人啊。”她一直以为御风只是一时冲动,说说的。
  “那孩子,倔。”苏三七感慨道。
  “你心情不错?”
  “自然,今日我侄孙女成婚,我自然高兴。”
  “这是冥婚。”
  “那也是成婚。”只要是成婚,苏三七都高兴,小歌终于嫁出去了,不容易啊,这么多年他都做好了小歌一辈子都嫁不出去的心理准备。
  婴:“。。。。。。”
  御风的正婚礼恐怕是人族历史上最空前绝后的,冥婚也就罢了,还搞得如此盛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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