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幻)极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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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幻)极夜- 第4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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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外,龙族从来不会让任何生物爬上后背。即使龙神在这一刻重临大陆,如此命令我等,也不可能有一个族人遵令。”
    龙族的信仰与大陆上所有种族都不一样,牠们甚至霸道得不允许有异族信徒存活于世,认为与族外人分享信仰是对龙神的莫大亵渎。一旦有外族信众被牠们发现,下场往往会比前来挑战龙族的冒险者更加惨烈。
    她曾听说过,在数十年前曾经有一队赏金猎人,利用这个方法想要引龙出谷。无论是谁想出这个主意,他手上必定沾满了全队人的鲜血──当年盛极一时的顶尖队伍,最终无一员生还,而那一片被龙息烧毁的土地,时至今日,仍然是一片种不出产物、也不宜人类居住的荒土。
    “该走了。”塞拉菲娜拉过古布亚。勃勒提劳的上臂,半牵半拉地引他走进法阵中央。被黑布蒙着双眼的少年踉跄着走了两步,外露的手背不经意拂过她的肌肤,塞拉菲娜下一刻便清楚地感觉到自己手臂上的汗毛全部竖立起来。
    由第一次见面开始她便已经发现,古布亚。勃勒提劳似乎全然不惧寒风。她一直以为对方是像永昼一般不需要厚衣也能保暖的体质,然而方才那一下扫拂却说明事实截然相反──她几乎要以为自己刚摸上了一块冰──他的体温低得不似人类。
    或许是实验的副作用?
    她有点恍惚地想着,少年身上的味道又传入鼻端。塞拉菲娜可以肯定不是自己多想,比起昨天她压在对方腿上时,那种香气又更浓烈了一些,甜蜜得太过,便隐约透出一种果实腐朽时特有的气息。那无疑让人不快,但古布亚自己却好像已嗅惯了这种味道,并不觉得有何不妥。
    这是她见过最不好闻的一种古龙水。
    幸好路迦和永昼都不用香水类的东西。
    虽然看不见古布亚的双眼,但凭嘴唇与肢体的动作来判断,他并不紧张,甚至有几分视死亡如解脱的坦然。
    死亡不能使他恐惧,古布亚。勃勒提劳甚至期望它的到临。
    这比他身上的香气更让塞手菲娜反胃:不杀的话,北方将会有更多人与魔兽受他所害;杀了他,不能让背后的操控者有所损害之余,还遂了古布亚。勃勒提劳本人的心愿。
    塞拉菲娜既然让他逃过两次,今次便不可能走出没把握的一步棋。在场每个人都很清楚他已心中有数。事到如今,不死之身对他来说已一点意义也没有,它既不能让一切恢复如初,也不能治好娜达身上的重病。
    唯有这件事,是为他所厌弃,却是每一个人的求之不得。
    一阵刺眼的白光之后,出现在极夜眼前的除了黑布蒙眼、跌坐于地上的古布亚。勃勒提劳之外,还有腿软得必须靠路迦搀扶才站得住的塞拉菲娜。多拉蒂。化回兽态的极夜走前两步,用鼻子碰了碰塞拉菲娜的腰,得不到回应之后又以舌头卷过她的脸颊,神态里丝毫没有君王的影子,反倒有几分像是黏人的小猫。
    舌上的倒刺刮过皮肤,微痛还塞拉菲娜。多拉蒂回过神来,她拍了拍路迦的臂弯示意他可以放开自己,低声说了一句“不好意思”,随即扶着极夜站好。
    她就知道,自己示弱,极夜的态度也会软化下来。
    空间法阵所带来的失重感与坠落感不为她所熟悉,幸而这一年之后她大概也不会有幸再经历它的神奇之处──由勃勒提劳家到山谷的距离足有数百里,即使是依靠以速度闻名的风行豹、甚至是永昼,也得花上一点时间。
    要不是她出身自多拉蒂,当个空间魔法的学者或许也是条不错的出路。
    再三确定塞拉菲娜能够站稳之后,极夜斜躺在远处一块巨石前面,远远躲开了被火烧得焦黑的无人谷,不想掺和的态度展露无遗。
    塞拉菲娜。多拉蒂眯起眼睛,转身迎向风雪,看向前方。
    路迦那一把火放得的确到位。无论是当时布满整个山谷的残肢与尸骸,还是被人刻意藏起的秘道与矿脉,都已经完完全全焚毁,不留一点血腥气,也不留半点矿石粉末。
    任是谁看见了,都会以为这不过是被大火焚毁的一个普通山谷──毕竟连她自己亲身站在山谷旁边,也不觉得眼前所见便是待过几天的血色山谷。
    女孩看得出神,直至背后吹来了火焰一般灼人的吐息,她才发现不知道在什么时候永昼已现出原形,黑鳞金目的巨龙正伏在自己身后,跟她一起注视着眼前的焦土。牠未曾发出一声吼叫,目不能视的古布亚被路迦拉拽着走到雪原中央,自然也不能发现百多米以外的巨龙正蠢蠢欲动。
    “愿以此魂,祭汝英灵。”塞拉菲娜把双指搭上左胸,喃喃说出两句古精灵语。这是战争之后精灵处理俘虏时的诵辞,山谷里所发生过的虽然算不上一场势均力敌的战争,但她仍然希望亚鲁古能够安息于此。
    永昼有点不耐烦地往天空喷了口气,脚下的积雪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正在消融。古布亚像是听出了什么,换了个站姿,却还是没发出过一个音节,背脊甚至更挺直了一些。
    走到巨龙身旁的路迦默然一颔首。
    下一秒钟,古布亚眼前的黑夜,便被金黄色的火焰侵吞殆尽。

  ☆、第47章 极地神光(中)

卡奥。诺堤走到尖塔下的时候,怀表的时针不过刚刚偏离三,离夕阳西沉尚且很远,天空却已显著地阴沉下来。
    他眯着眼睛抬头。厚到完全不透光的乌云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压顶,这片压抑且无边际的铅灰色天幕似有实形,凝望太久,不免会觉得透不过气来。
    凡比诺的天气一贯如此。这座与彻尔特曼帝国完全接壤的古城终年多雨多雾,在气候、文化、人情甚至菜式口味上都几乎与位处中部、曾受战火摧残的法塔完全相反──前者以古迹与气势磅礴的建筑闻名大陆,后者以能与精灵联邦媲美的景色自豪;出身自凡比诺的人即使情绪再有起伏也做得到不形于色,法塔市的人们却表情丰富到几近夸张的地步。卡奥能够理解为什么新一代诺堤会不讨厌、甚至喜欢法塔市。他也经历过这个阶段。
    凡比诺的韵味以千百年时光逐点沉淀,自然也需要被岁月洗练过的人去品味背后的底蕴与历史。
    男人以指作环,吹起一声短哨。
    最大的一头血鸦展开双翅,从塔尖俯冲而下,偏偏又在最后一刻放慢速度,停驻于与人齐高的木架上面。牠身上每一根羽毛都黑得发亮,同色的鸟喙隐约成倒勾状,双目里虹膜与瞳孔一色,这种血红被珠宝商人所钟爱,甚至把最上等的红宝石冠以血鸦之眼的别称。
    卡奥拿过支架旁边的麻绳,将仅有手指长短、厚度却相当可观的纸卷放进防水袋内。海蓝色的封蜡印上开口,雄鹰展翅的模样栩栩如生,若以指尖抚过纹徽,还能感觉到羽毛上细致入微的雕琢。这一封家书将会跨越雨水与霜雪,落到北边的人手里。卡奥同时也很清楚,在看了这封信之后,那个人想必不会很高兴。
    “去吧。”他退后两步,如此低声命令。血鸦懒懒拍了两下翅膀,在诺堤主堡上空飞过几圈,很快便判断出方位,然后消失于乌云与塔尖之后。
    男人想了一想,从怀里掏出了第二封信。
    少年扶着双膝喘气。
    疾跑过后的腿脚发颤,肺里的空气好像要全被抽空了一般,胸膛里却又传来爆炸一般的胀痛感。双耳正在发鸣,他听得见自己粗重的呼吸声,听得见仿佛要失控似的心跳规律,却偏偏听不见身边的任何动静。什么都没有。
    汗水坠落在鞋尖之前。他原先穿的是短马靴,选革的确上好,却不是逃命时该穿的鞋履。现在所穿的绑带布鞋是从死人身上剥下来的,尺寸不太适合,却出奇地跑得很顺畅。
    或许他生来便该当一个平民。否则他又要如何解释,穿着粗布衣裳穿梭于小巷之中逃跑,要比穿上猎装、跟在父亲身后打猎更让他觉得刺激有趣?
    少年靠上身后被薰成灰黑色的半面砖墙,全不在意本来就被汗打湿的衬衫上面又沾上了几道灰痕。这里明显有过一场蔓延整个上城区的大火,从没有玻璃的窗户窥视建筑内部,他甚至能够想像到屋主逃命时有多狼狈。桌椅和家具四散着倒在地上,窗边的布帘被烧得只余一个架子。
    他这才想起,自己还没查过这个小镇的名字,唯一知道的便是它位处法塔市西北方向,是某个大城市的附庸。这里既没有产业也没有吸引人的景致,充其量也只能是一个供人歇脚的中转站、到达大城市之前的一个驿镇。还有人居住的下城区还好一些,上城区这里已经被废弃多年,一路上他连半片发霉的面包都找不着,更遑论是找块软垫舒舒服服地睡上一觉了──对了,他也好像有一段日子未曾睡过一场好觉。他好像已不太需要睡眠。
    日光渐炽,意识渐渐变得不清晰,他晃了晃脑袋,又甩下几颗汗珠。
    路过的野狗朝他身后吠了一声。少年看了牠一眼,下一秒钟目光却落到不远处那个窝在纸箱堆中、鼻鼾声吵得过份的老汉身上。
    对方怀里还抱着两个旧酒瓶,似乎是怕这唯一的财产也被人趁睡梦中偷去──老人实在多虑,他即使快要渴死了,也不愿意喝那瓶混浊得看不出原色的兰拇酒──连野狗都无法吵醒那家伙的话,想必接下来要发生的事情,也不会受谁关注了吧。
    不知道由什么时候开始,有脚步声由远及近,渐渐接近。
    来人好像故意想再拖久一阵子,想要享受他因为恐惧而发抖的模样,想要听清他每一次粗重的喘息,然而她注定失望。少年在阴影之中反倒勾起唇角。
    他懂得这种近乎变态的折磨欲。这场追逐跨越了小半个大陆,时长足有三周,他已从血汗与尘土之中找到乐趣,并且衷心希望对方也一样乐在其中,正如他把匕首刺进敌人胸膛的时候、挥刀砍下马腿的时候,也曾真心笑过,曾强迫那人正视他的双眼直至断气。
    这与他所受过的教育完全不一样。多年来的教养并不能抹去心里与他共生的野兽,他在本质上与塞拉菲娜。多拉蒂没有分别,都是个无可救药的罪人。
    而他无比享受。
    脚步声停下来,女人从后腰掏出匕首,在指间转过一圈,斜指地面。
    她眯起眼睛,自觉转成通用语,腔调却仍然怪异。“终于找到你了。小子。”
    格列多。多拉蒂抬起头来。
    他身处的方位恰好逆光,女人并不能看清他面容,只能依稀看到唇角处一点轻勾。她意识到了少年在笑──为什么他还可以笑?
    女人跨前一步,以腿脚锁着格列多的膝关节,手臂压上他胸膛,匕侧则是贴上了颈间跳动的血脉。对方快得失律的心跳让她找回了一点真实感,体温热得烫人,喉结上一滴汗珠混着尘土滑落,最终停于刀边上。
    他嗅起来像是某种香薰与汗臭与泥水的混合。她早知道这个小子是个大家少爷,此前却未曾如此接近过他,近得可以嗅到他衣上余香。他选的香薰竟然还相当清雅而且富有层次,可以想见,若果他不是在逃命的话,要骗得几个小女孩的初恋想必毫无难度。
    他长得实在好看。女人到现在都无法否定这一点。
    动物也好、植物也罢,长得格外艳丽的多半有毒,她该早意识到这最基本的野外常识,该早一点认清他藏在澄澈绿眸之下的喜怒无常。如果她当初回绝格列多的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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