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野人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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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野人谷- 第3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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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终于弄明白了。”燕朝红却打断我,还是看着没动筷的一碗面,“你说‘玩玩’的意思,就是玩玩。”
  
  “燕朝红,你想,”我搜肠刮肚找理由安慰他,“那时候我们也就是刚刚认识,彼此了解不深,两人也没什么情谊,但我真的觉得你是个很不错的人,不然也就不会有后面那一沓瓜子事,可是那一次只是尝试、是探索……总之,我事前说的话不是白说的,你不也说全当及时行乐吗?”
  
  “谁说不是呢!”燕朝红握拳砸桌子,火冒三丈,“本公子从来就没把那种事当大事,何止及时行乐,实话告诉你,本公子是日日行乐,左拥右抱,乐在其中!!”
  
  “日日行乐?”我愣了愣,然后大叫,“燕朝红你那时候——你你你、你竟敢背着我玩女人?!”
  
  “说什么呢?!”燕朝红想捏死我,“都什么时候的事了!!我没说你背着我找野人,你凭什么说我背着你玩女人?!”
  
  “那不一样!”我瞪他,“我一开始就说是各取所需的,但你不一样,我知道你是认真的,所以你不能说这种话,不然就是对感情不忠——燕朝红,亏我还以为我认识你!”
  
  “孙青山!”燕朝红拍桌子了,拍完桌子却又蔫了,最后瞪我一眼,突然埋下头,呼呼地开始吃起面来。
  
  热气腾腾的面,他也不吭声,一股脑全都往嘴里塞。
  
  “咳咳……”然后被呛到。
  
  我无奈,伸手到桌子上给他倒茶,茶杯推到他面前,“我开玩笑的。”我说,“就是想你知道,一开始我们两人就想偏了,我没有想过原来你这么纯情,难怪怀疑我是别人家里的小妾——”
  
  燕朝红猛地抬头,我不敢再说废话。
  
  “可是对野人,我是认真的……燕朝红,对不起……”这次真心实意,直视他生得相当精致的鼻子眼睛,“我想明白了,我们两人在一起本来就是经验教训,大概也没有像我这么自以为是的女人了,还以为你跟我一样……”
  
  沉默。
  
  并不代表他消了火气。
  
  “对不起……”
  
  燕朝红不理我,低头开始吃面。
  
  重新抬头的时候,“别忘还我十两银子!”他冷着一张鹅蛋脸提醒我,顿了顿,又不耐烦道,“叫你出来,是要跟你解释解释,今日你家官人招妓的那件事。”


盟主其事 。。。
  “金池夜雨,”燕朝红说,“一战成名。”
  
  九年前东京汴梁,城西新郑门外,莲花楼金明池,魔门辰罡殿殿主约战当时武林盟主石尤风,石盟主旧疾缠身,应战不能,一名来历身世皆不明的十九岁青年挺身代战,并一战重伤辰罡殿殿主,令其一年内不得下床行步,五年内功力不可凝聚——此一役,是武林近三十年来未曾有过的神话传奇,更使那名十九岁青年一战成名。
  
  “十九岁?”我摆手,“算不得青年吧,顶多是个少年。”
  
  燕朝红瞪我,我不敢再说话。
  
  “那人就是当今的武林盟主,邵颜阖。”燕朝红正色,“六年前他接任盟主时,只有二十一岁,但只在任两年,四年前却神秘失踪,连同他手中象征盟主地位、能够号令当今武林的一把刀——神泣之刀,也一并不见。”
  
  神泣之刀,跟屠龙宝刀似的,据燕朝红描述,此刀削铁如泥、吹毛短发,更神的是,它可以号令天下,莫敢不从。
  
  然而并不是刀里藏着宝藏,是因为从来这刀都是武林盟主身份的象征,或者换句话说,如果没有这把刀,十年后、百年后……就算那个失踪盟主早已经默默无闻老死在地球某个角落,武林还是不会有下任盟主——所以那人就拽了,一声不吭,反而成了后无古人、永生永世的武林盟主。
  
  但现在的问题是,现任盟主邵颜阖下落不明,和他一起失踪的神泣之刀反而重新现世,到了南宫家收藏癖三公子手里。
  
  所以神捕猫头鹰这一次亲临成都,是奉了朝廷的密旨,来取刀。
  
  因为武林并不纯粹,各股势力与辽人勾结,甚至甘做契丹走狗,若是果真有不轨之人取得这把刀来煽动天下,那么大宋边境将不得安宁。
  
  话说,我真的很想说,虽然我的历史知识不多,但这大宋边境可就从来就没有安宁过,不是吗?
  
  不过听燕朝红的口气,他们梁山寨显然已经在很多年前,因为一个特殊事件而被朝廷招安了。
  
  自此才会有杀手,为当局政府暗中铲除碍眼之人。
  
  “但我却算不得一个真正的杀手。”燕朝红苦笑着看我,“其实一直以来真正完成任务的人,是明明……他只是把一些大的功劳让给我,令我成为天下第二杀手,好叫爹不打断我的狗腿。”
  
  原来如此,我心里想,这倒合情合理一点,嘴上却说:“这种东西可不好让来让去的,他随便让一让,给仇家知道了,说不定就把杀身之祸让给你了。”
  
  “你难道不觉得明明很可怜吗?”燕朝红皱眉反问,“明明信佛,因为他心善,而他杀人,因为他的命是梁山寨的,有些事,不得不做……”
  
  “正因为他心 善,”我接口,“所以他才不愿见你脏了手,你应该好好谢明明,他是个好人。”
  
  燕朝红点头,感叹完毕,转回到正题——这次之所以会带着野人光顾妓院,是因为想从南宫家取刀,比从皇宫里取件宝贝更难上百倍。一,不能明着来,因为朝廷不该过问江湖之事,否则会刺激武林中的激愤人士逆袭而起;二,不能暗着来——拿钱买?猫头鹰没有钱,朝廷也没拨给过他钱,更何况天下第一神泣之刀,谁那么财大气粗出得起价?除了南宫家——找人偷?天下还没有一个神偷能从南宫家偷走任何一点小东西,哪怕是一块小馒头。
  
  所以这代江湖的人才不复合啊,硬气功多,旁门左道的少,关键时刻想找个术业专攻的奇才,都是那么难的事。
  
  所以三人才决定从南宫三公子最爱的青楼美姬身上下手,但偏偏三人你推我让,又都算是半个公众人物,还不想留下祸根,所以才把主意动到身体稍稍好一点的野人身上。
  
  开始明明不同意的,燕朝红出馊主意,只要能想办法把美姬骗出来,然后在神不知鬼不觉之下——
  
  “等等!”我抬手打断燕朝红,“怎么个神不知鬼不觉法?野人又不会说话,就算美人看上他肯跟他出场,也不见得真能套出点什么,除非——你给我说实话,你是不是做了最后打算让野人献身?!”
  
  “说什么呢!”燕朝红赶紧摇手,“怎么可能啊?!我哪敢,再说,我敢,他也不会愿意啊!”
  
  “所以还有个问题,”我眯眼研究燕朝红,“你们到底是怎么唆使野人跟你上妓院的,他最纯洁了,绝对不会没事找事去那种地方的!”
  
  “这还不简单?”燕朝红冲我挑两下眉,得意一笑,“我就跟他说,是孙青山说、是孙青山要他这么做的——”
  
  “你个杀千刀的!”我大吼一声,一拳正中小红鼻梁子。
  
  ……
  
  野人一大早醒来,我先跟他报备:“昨晚我趁你睡着跟燕朝红出门了,不过啥也没做,他跟我解释你勾搭小姐的事,还吃了一碗辣椒水的牛肉面,没别的了——你生不生气?”
  
  野人刚睡醒,眼都还没有全张开,就听我正经八百地跟他承认错误,笑了笑,抬手没用力扯了下我的小头发,摇头。
  
  “就知道野人最好了!”我凑近“吧唧”亲他,然后坐直,“好了,该起床了,今天我要挣足一两银子,五天后的目标是十两银子,第六天再多挣一两银子,我们就搬到客栈去住,不跟他们混一起了,好不好?”
  
  野人笑,这回是点头。
  
  “天气好啊,”我拍他的床,“快起来!”
  
  他却眯着眼半天不动,在床上扮死人。

“野人?”我提高声调。
  
  他伸手,抓住我手指尖。
  
  “要你起床,” 我假装不高兴抽手,“太阳晒屁股了——听到没有?”
  
  于是他又换花样,改为冲我张开双臂。
  
  “干什么呢?”我问他。
  
  “你、抱、我……”野人直直躺床上,表情迷蒙,动了动嘴唇,跟说梦话似的。
  
  要不是我眼尖,又读唇读出了习惯,我还真不知道他两片小薄唇乱动个什么劲。
  
  “你叫我抱我就抱?”我玩矜持,“有本事你过来抱我啊?”
  
  野人讪讪收回手,我就装模作样扭开头,“不抱拉倒,谁稀罕啊!”
  
  然后手臂被人扯住,我笑,根本不需要他用力,一个仰身栽倒在他怀里。
  
  ……
  
  所以两人在床上磨磨蹭蹭,动手动脚,折腾了大半个钟头,起床时赶上早中餐,出门时,已经是明媚午后。
  
  成都市集上,我与野人手牵手,享受拖男人逛街的乐趣。
  
  不是应该想法子赚钱吗——我在欢乐中驻足,野人回头看我。
  
  “你这回眸一望可真是仪态万千啊!”我感叹,“再笑一笑就好了。”
  
  于是野人笑,微微上翘的唇角弯出弧度,眼神清澈平和。
  
  我侧过眼,正陶醉得不得了的心情却一时顿住,因为长街熙攘人后,两个再眼熟不过的男人迎面走来。
  
  燕朝红与糜神捕,俱是一身平民装,有意无意缀在一个锦衣华服的富家子弟身后,至于那富家子弟身份,不用猜也知道,是南宫家的收藏癖三公子。
  
  几乎是同一时间,我想拉野人转身避开。
  
  关键在于燕朝红昨晚对我说的一席话,一切并不是无缘无故的,人家把家底都掏给了我,自然是有求于我,想找我帮忙。
  
  据说是这位南宫三公子将在五日后,于成都北校场举办“论刀大会”,神泣之刀现世之秘就必然会在那时公诸于众,因此再想夺刀,只能是难上加难——毕竟争端已经掀起,无论如何,都一定会有居心叵测之人将此刀的下落追踪到底。
  
  就像很多年前武林盟主失踪,引发了迄今为止最为波澜壮阔的寻人寻宝热,效应持续整整四年,无数武林大派在这场效应中分崩离析,也有无数小人物借着这场巨变无限壮大,其恶劣影响堪比一千年以后波及全球的次贷危机——盟主失踪,其主持大局的“凉风山庄”面临倒闭,盟主旗下江左第一大帮五福帮四分五裂,直接导致的,是无数有识之士向银号商铺、总舵、分舵、堂口、上级、一层又一层地高额借贷投入寻人热潮,间接影响的,却是明明告诉我,成都街市上的鸡价,又出现浮动了。
  
  总体来说,是万民的浩劫。
  
  所以燕朝红要我帮的忙,是有关万民福祉,为国为民的大好事、大实事。就连操作起来也颇为简单,只要通过利用南宫家三公子的一项特殊喜好接近他,再图取刀。
  
  至于那项特殊喜好,也就太不特殊了一点——三公子不挑,见了女人走不动路,稍微有鼻子有眼的都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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