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湖霸业很好,家财万贯很好,如花美眷也很好,可这些很好很好的东西加起来,同曲大哥相比,也是微不足道的。”
“雪衣姑娘才貌双全,换了别人,定会把你当和氏璧无价宝一般来疼惜,何必在我这儿明珠暗投,美玉蒙尘呢?”
林雪衣绝望的一笑。“哥哥,你怎么会不懂呢。见过了哥哥这样的奇男子,世间男子,又如何还能入得了我的眼?我对哥哥的感情,同哥哥对曲大哥的感情,是一样的啊!”
她欺身向前,纱衣微微滑落,露出精致玲珑的锁骨。“雪衣不求哥哥心里有雪衣,雪衣只想把自己献给哥哥。”
刘正风眼神渐渐迷蒙,突然抬手扇了自己一巴掌,回复了先神智。他狼狈地抛下一句“姑娘自重,我先走了。”便逃也似的奔回房去。
那日之后,刘正风不再去找林雪衣,见了她也都躲着走,同时吩咐下人们多多寻找未成家的好人家。
可是,他这样一直躲着,不代表就不会出意外。一日,林雪衣身子不适,去医馆一问,竟是有喜了。
这事一传开,衡山弟子看刘正风的眼神都不一样了。有几个打小玩大的师兄弟,见了他就挤眉弄眼地调侃,“看不出来啊你小子,这么快就得手了。”
“诶,你打算什么时候给师嫂一个名分?”
“是啊是啊,赶快把日子定了,我们都等着吃喜酒呢。”
……
刘正风心里烦躁不堪,前思后想之下,终于还是鼓起勇气找到林雪衣。
“你不是说你没有被奸人得手,这……是怎么回事?”
林雪衣苦笑一声,满脸凄然。“恩公果真还是在意我不是完璧之身。”
刘正风冷冷一笑。“姑娘说笑了。在下对姑娘从无非分之想,何谈在意与否?我只是不想被人当傻瓜一样蒙在鼓里,当了冤大头还浑然不知。”
“原来在恩公心里,雪衣竟是如此不堪之人。”
“姑娘是否不堪,原与在下无干,只是姑娘口口声声说爱我信任我,却连这样的事都不肯告诉我,让我如何再信任于你?”
“如果我说我确实有难言之隐,恩公可还会相信?”
刘正风方才是急火攻心,现在逐渐冷静下来,遂觉自己言辞多有不当,不由放缓语气,道:“我自是信任姑娘人品。姑娘若有难处,不妨与我说来,我定会为姑娘保密。若有什么我能帮忙的,也算是哥哥为妹妹做点事情。”
林雪衣点点头,脸色灰败。“我的确没有为土匪所辱……我的孩子,是我表哥的。”
“当日,奶娘带着我投奔姨丈,他虽然收留了我们,却处处颐指气使,什么脏活累活都让我们干,奶娘年纪大了,身体不好,不久就生了一场大病,他们也不给医治,最后奶娘竟……撒手人寰……我的那个表哥,是个彻头彻尾的纨绔子弟,家有妻子还天天在外拈花惹草,更是……看上了我……我不堪其辱,连夜逃了出来……恩公让我回去,可是我还如何回去?世界之大,可还有我的容身之所?”
刘正风义愤填膺。“那贼人着实可恶!姑娘莫怕,我自会去找那贼人,为你讨回公道。”
林雪衣惨然一笑。“我要公道何用?像我这样肮脏龌龊之人,厚颜地活到现在,已是无耻之极。我的家乡山清水秀,我家门前一处荷花池尤为洁净,不知那干净的清流。能否稍稍洗涤我身上的污秽?”
刘正风连忙劝阻。“姑娘却不可作此想法!或许事情不是全无转圜的余地。”
“雪衣此生,非君不嫁。”
刘正风长叹一声,掩门而去。
莫大在后山找到刘正风时,他正倚在山崖边一块巨石上,怀里抱着坛酒,似已喝得烂醉,嘴里还念念有词,靠近了才听得清楚,他是在吟一首词:
“……山似翠,酒如油,醉眼看山得自由。渺渺烟波一叶舟,西风木落五湖秋。盟鸥鹭,傲王侯,管甚鲈鱼不上钩!”
“我以前还嘲笑向问天是酒徒醉客,现在才知道,酒真是个好东西!酒入愁肠万事休,五十年间一转头……你看这白云拂面,清风过耳,同这万古云霄相比,我们的生命又算得了什么?恐怕比蝼蚁蜉蝣还不如吧!汲汲一生,蜗角蝇头,求什么荣华,得什么富贵?不胜人间一场醉啊!”
莫大眉头紧皱。刘正风一向持重守礼,几乎从不饮酒,何尝显露过如此醉态?怕他一时失足滑了下去,将他抱了上来,让他舒服地靠在自己怀里。
“父母、恩师,从小就教育我好男儿当志在凌云,可是我没那么大抱负,我只想做个自由自在的隐者,哪怕当个钓叟渔翁,浪花有意千重雪,桃李无言一队春。 一壶酒,一竿纶,世上如侬有几人。 一楫春风一叶舟,一纶丝缕一轻钩。 花满渚,酒满瓯,万顷波中得自由。正风的心很小,容不下黎民苍生,只容得下一个知己;容不下家国天下,只容得下一段山水……我曾说过,宁可负尽天下人,也绝不要负了他,可我努力着不辜负任何一人,却独独守不住对他的一个承诺……曲大哥,正风该怎么办?”
莫大不知该如何安慰,事实上,他也听不太懂刘正风在说些什么。所以他直接把刘正风打横抱起,将他抱回房里,换下他被夜露打湿的衣衫,灌他喝了一碗姜茶,哄他睡下后,便握着他的手在床边坐了一夜。
作者有话要说:
☆、第九章
第二天.刘正风醒来,看到莫大端着一碗热腾腾的姜汤站在床边,见他醒来,宠溺一笑。
“醒了?你每次晚上着了凉,白日里就会直直睡到日上三竿。来,把这碗姜汤喝了吧。”
刘正风看到屋内果真天光大亮,微微红了脸,连忙起身,道:“多谢师兄,正风无事。”
莫大拿出一颗蜜饯,哄道:“你喝了它后,可以吃一颗。”
刘正风无奈一笑,“正风不是小孩子了。”
莫大也宠溺的笑了。“你小时候就是生病的时候脾气最拗,非要我哄着才肯吃药。”
刘正风低头轻笑,乖乖把汤喝了。莫大在他身旁坐下,道:“现在衡山掌门是我,你只要管教好自己门下弟子,至于那些你不想去担的责任,就不要去承担了。”
两人间好不容易有些缓和的气氛一下子又变得凝重起来。刘正风把空了的碗放回床头桌上,道:“谨遵掌门师兄教诲。正风绝不会越俎代庖。”
莫大有些着慌,讪讪道:“我……总之,不管你想做什么,我都会全力支持。”
刘正风也觉自己实在有些过于小性儿,道:“师兄莫要多心。正风志不在江湖,方才所言,只是吐露心声罢了。”
莫大点头。“师兄明白。”
刘正风沉默了一会儿,有些不好意思地问:“师兄,你为何现在还未成亲?”
这话问得突兀,但莫大知他心里的烦闷,便笑道:“师兄我一没钱,二没才,而且相貌丑陋,性格古板沉闷,有哪个姑娘看得上我?”
刘正风也笑了。“师兄过谦了。”
过了一会儿,又道:“我已经决定迎娶雪衣了。”
莫大点点头,道:“你们二人一个如玉如珠,一个如冰如雪,可谓是人人艳羡的天生一对。”
刘正风失笑。“你也这样认为?”
“逝者已矣,你若能放下过去,另觅良缘,也不失为一件美事。”
刘正风摇头。“我虽与林姑娘并无逾礼之事,但为了保全她的名节,也是不得已而为之……”
莫大点头。“我相信你。”
“林姑娘什么都好……得此佳人,该是别人求都求不来的福分……”
莫大道:“林姑娘善良可亲,与你也是志趣相投,你们若结为伉俪,日久生情,却也说不定。”
刘正风微微闭目。“可是……你甘心吗?”
莫大心头一震:难道……他已知晓自己对他的心意?甘心?如何甘心?可是……只要他有一丝幸福的可能,哪怕自己痛彻心扉,又有什么关系呢?
刘正风续道:“明明你心里只有那一个人,却又要因了世俗种种,不得不妥协退让,与他人举案齐眉,相敬如宾,你心里,真的不会不甘吗?”
莫大这才知道,刘正风说的还是曲洋。“不甘又如何?难道你真的要为了一个死人,放弃所有唾手可得的幸福?他便真的有那么好,值得你如此念念不忘?“
刘正风垂眸一笑,苦涩中带着丝甜蜜。“师兄,或许你从未爱过一个人,所有不懂那种感觉,我心匪石,不可转也;我心匪席,不可卷也。既然认定了那个人,便是佳丽三千,也再不入眼了。”
莫大心说:我如何不懂?我所爱的那个人,现在就在我面前,心心念念同我说着他的爱人……他起身,轻轻拢了拢刘正风的散发,柔声说:“你且遵从自己心意,这一次,师兄绝不迫你了。”
刘正风扬起嘴角,“师兄莫要担心,正风已经做好决定,便不会后悔。正风已不再求与曲大哥相守,只愿他平安,我在这儿默默想着他,便心满意足了。”
婚礼定在下月初七,刘正风父母得到这个喜讯,喜滋滋地早早赶到衡山,还请来了许多亲戚朋友。衡山派弟子亦是一个个喜气洋洋,纷纷帮忙操办婚事。就连莫大都换上了整洁喜庆的新衣,不再整天摆弄他的胡琴,拉那些凄苦哀愁的小调。
刘正风冷眼旁观着这一片祥和喜乐,突然就生出一种凉薄的鄙夷。这一场金玉良缘,不过是困住自己的金丝笼,从此天高地阔,自己却被囿于方寸之间,再不能展翅翱翔。心情苦闷之余,将那一张张道贺的笑脸也看做地狱恶鬼,待客纳礼虽无不周全,却罩着一层冷冰冰的淡漠,就连那温柔似水的微笑,也无法让人感受到任何温度。
婚礼当天,刘正风一身大红喜服,满面春风地出现在众人面前。他本就肤色白皙,平时总穿着颜色暗淡是深色衣服,尚看不分明。此时在鲜亮衣衫的映衬下,更显得肌肤莹白如玉,明艳照人,笑意盈盈的脸上,眉梢眼角皆含□□,在场之人无不惊艳,饶是与他相熟的师兄弟,见惯了他平常光华内敛的温润,也不由被他此刻绝丽无双的灼灼之华耀得晃了眼。
刘正风含笑举杯,依次敬酒,不善饮酒的他不多时面上已是红霞一片,敬到莫大时,微微一笑,眼中三分醉意化作十分媚色,不经意间,就摄了魂,蚀了骨。
“大师哥,可好久没听你拉琴了。今天是正风大喜之日,你就奏一首,助助兴如何?”
莫大拿出胡琴,想了想,还是拉了那首《凤求凰》。
“‘有美一人兮,见之不忘;一日不见兮,思之如狂。’好,好,也是应景。”
“只是,我说师哥啊,你以后别再用你那胡琴拉这种曲子啦。好好一首清雅的求爱歌,明明是乐而不淫,哀而不伤,被你拉的像街头叫花乞讨时的调子,生生把好曲子糟蹋了!”
刘正风边说边笑,好像在讲一个特别好笑的笑话,笑得弯了腰,咳嗽不止。莫大也跟着大笑起来,“对,你说的没错!我不过鞠了一捧倒映着明月的井水,便想着揽月在怀,你说,我可不是天底下最大的痴人!”
“痴人?没错,哈哈哈,我们都是痴人!”
他们二人大笑不止,其他人也跟着笑了起来,一时之间,宾主尽欢。
很快拜过天地,送入洞房,刘正风始终笑容满面,但是目光没有一刻落在新娘子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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