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许你余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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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许你余生- 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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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重生'许你余生》作者:默然笙箫


文案

余生好长,你好难忘。

你是我永远不朽的青春,但此刻的我已经老去。

然而终有一个人会陪你走过繁华落尽的季节,陪你看过世间离别之后,仍旧在你身边。

阅读提示:此文有点小崩。

内容标签:重生 天之骄子 甜文

搜索关键字:主角:余笙,陈瑾南 ┃ 配角:楚煜轩,苏青阳,沈桑榆 ┃ 其它:



  ☆、十年饮冰(修)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开始大修文。请注意是大修,大修,大修。重要事情说三遍。
  今年28岁的余笙是某外企的总经理,平日里穿着套装的她不苟言笑,办事雷厉风行,一点情面都不讲。据说她还是个小销售的时候愣是把一个小牌子做到了三个月业绩五百万的成绩,至今没有人打破这个记录。
  公司里的人都叫她“雷神”,从没有人见她笑过。以前有个试用期的小财务拿报表给她,出现了一点小错误,结果她直接就让人家滚蛋,小财务吓得就差跪下来求她了。至此以后谁见到她都恭恭敬敬,大气都不敢出一下。
  “经理,这是您今天的日程,上午九点公司高层开会,十一点与怡康的董事长约了饭局,下午两点财务报告会,四点天天的销售经理约了您谈合同。”余笙一进门秘书就把日程安排报给她,又递给她几份需要签字的文件。
  她接过一一过目,速度极快,然后签上名字递回给秘书。但是秘书欲言又止,她停下了脚步问她:“还有别的事情吗?”
  秘书小声说:“晴天的简经理给您寄了请帖,放在您桌上了。”
  余笙一愣,表情有一瞬间的松动。“我知道了,你先下去吧。”
  秘书向她欠身然后离开。余笙回到自己的办公室,桌上放着几份合同,还有一份请帖,大红喜庆的颜色特别打眼。
  她放下包包,脱下外套,倒了杯水给自己,在窗边站了好一会儿才回到自己的座位上,拣起那份请帖,精致的封面,熟悉的笔迹。
  ——送呈余女士台启。
  这是一份婚礼的请帖,新郎林安,新娘简素言。婚礼定在三天后正午十二点,凯悦大酒店。余笙合上婚帖,靠在椅背上,闭上眼睛,长抒了一口气。清晨的阳光透过玻璃,落在她的脸上,白皙得几近透明的肤色,睫毛形成的扇形阴影在微微颤动。
  “十年了,终于还是你先结婚。”
  下午茶的时候,公司的员工餐厅里都沸腾了,大家都在讨论“雷神”今天开会的时候,竟然放过了财务部长,以往听财务报告的时候,大家都要提溜着心肝,然而这次的平静让他们受宠若惊。
  下午三点半,余笙停下了手头的工作,打了内线电话给秘书。“四点的安排帮我取消,跟天天的销售经理说很抱歉,明天再约时间谈合同。”
  余笙拿着包包从公司里出来的时候,大家又议论了。“一向加班狂的余经理今天竟然早退,这是什么节奏,世界末日要到了吗?”
  到门口的时候余笙才发现原来今天是阴天,一阵凉风吹来让她觉得冷,她快步走向自己的车位发动了车子向市中心的商业区驶去。
  下午四点并不是高峰期,余笙很快到达一间珠宝店的门口。店员很亲切地招待她,但余笙越过她,直接挑了Cartier经典款的女戒让包起来。店员没想到余笙出手如此阔绰,忙不迭地去包装,脸上都笑开了花。
  晚上余笙洗完澡以后打开电脑查收邮件,都是一些工作上的邮件,处理完以后她点击了退出,然后登上一个许多年没有登录的账号。
  垃圾邮件多达一百多封,但最近的一封是一个星期前,还有一个月以前的一封,来自同一个人。
  余笙打开最近的那一封。
  ——阿笙,没有找到你的地址,我回家乡问了好些高中同学,辗转知道你工作的地方,于是把帖子寄到了你的公司。阿笙,你会来的吧,我们约好了的。我等你。
  第二封。
  ——阿笙,你还好吗?没想到当初一分别就是十年,那时候我们都年轻,读江城子的时候也是笑着的。如今我真的觉得孤独。“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阿笙,我要结婚了,他人很好。我想寄请帖给你,你会来祝福我的吧。
  关掉电脑以后,余笙一个人站在窗边,从二十二楼俯瞰这个城市,车水马龙,灯红酒绿,入夜了,都是纸醉金迷的生活。
  “十年了,阿臻,你孤独吗?”
  三天以后,八点正,从魔都上海飞到江城的飞机落地。余笙拉着箱子从人群里出来,站在机场门口,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原来阔别十年,连空气都是陌生的。
  余笙乘出租车来到了江城最豪华的酒店——凯悦大酒店。正缝今日喜事,酒店门口挂着一张被放大的婚纱照,男的俊俏,女的靓丽,像金童玉女一样般配。
  她抬脚想进去,又停住了,自己还拉着行李箱呢。看一眼手表,显示九点半,她转身,想去找个地方安置一下再过来,却被人叫住了。
  “阿笙。”声音颤抖,带着犹豫和怀疑。
  余笙慢慢转身,用了此生最大的力气,展露笑容。十年是一个鸿沟,跨越不过的往事横亘在中间,前进一分都感觉万/箭/穿心。
  当两个人面对面坐在新娘休息室的时候,屋子里静得只有各自的呼吸声。面对面的人,曾经无话不说,曾经亲密无间,曾经喜欢着同一个人。
  “阿笙,我真没想过你会来。我以为你恨我的。”她说这话的时候,眼睛不敢看着余笙,双手交握,两个拇指来回转动。这是她的小习惯,余笙知道,她很紧张。
  “我们约好的,所以我来了。”
  她一怔,抬头看着余笙,眼睛里盛满了泪水。“阿笙,你果然还是怪我的。你还是忘不了秦臻对吗?”
  余笙笑笑,用手抹去了她的泪水。“新娘子是不能哭的,妆会花。素言,十年了,都过去了,就让他安静地活在我们心里,好吗?”
  “阿笙。”简素言扑在余笙怀里放声大哭,就像当初她摔下自行车,膝盖被磨掉一块肉的时候,她也在余笙怀里哭得惊天动地。那时候她坐在余笙自行车的后座,手里拿着糖葫芦,膝盖上一大片红色,可笑得开心,寂静的夜里她们说:“走夜路也要大声歌唱。”
  婚礼十二点正开始,余笙换上了伴娘的礼服。素言说:“这套礼服一直给你留着,如果你不来,也不会有人穿上它。”
  新郎林安,如素言所说,温和体贴,是个好人。两个人被亲友团恶整,但脸上一直有幸福的笑容。余笙站在人群里看着这一切,好像……当初约好的事情都实现了呢。
  抛花球环节的时候,大家都涌着上前去接花球,余笙坐在那里淡然地喝着茶。花球被抛出去,几度易手,最后正正落在余笙的怀里,一群人都惊掉了下巴。
  “阿笙,你的缘分到了啊。”素言说。
  余笙笑着把花球抛回给人群,大家又一阵哄抢。参加完婚礼,余笙坐了最早班的飞机回了上海。她把戒指放在前台托转交,又留了一张便条给素言。
  ——素言,要幸福。
  下了飞机,她先回家洗了个澡,换了身衣服,开车到公司去了。休息了一天,有很多工作积压在那里。她加班到深夜十点,起身去茶水间倒了杯咖啡,回到座位上看着电脑屏幕上满满的数据,忽然觉得太累了。
  十月中旬的时候,公司接到一笔大订单,但是时间很赶,要求在三天的时间里做出最好的销售方案。余笙在各个部门都抽调了两个人组了个项目小组,不管白天黑夜都在公司忙。最后收尾的时候,大家都累倒在公司,横七竖八地躺了一大片。
  “这段日子,大家辛苦了,各自回家休息,给你们放一天假。”余笙这样说,屋子里的人一片欢呼,立马都站起来开始收拾东西,然后跟余笙道别。
  人走以后,余笙开始收拾文件,整理归档,这一串事情做下来,天空已经开始泛白,三天没合眼的她,趴在桌子上休息。
  她做了个长长的梦,梦里她还在高三,教室还是原来的模样,书还好好地摞在桌子上,素言还在,秦臻还在,一切都还好好的。
  课室外面有棵高大的香樟树,秦臻穿着白色的校服站在树下对她招手,笑着说:“阿笙,你来。”
  早上六点,保洁阿姨来做清洁的时候发现余笙趴在桌子上,四肢冰冷,身体开始僵硬。死亡鉴定的报告写的是,过劳猝死。
  

  ☆、重返高三(修)

  十月的阳光很温暖,风吹着窗外的香樟树叶子哗哗地响,空气飘着淡淡的草木香。余笙睡得迷迷糊糊的,她睁开眼,用手遮挡了部分阳光,隐约看见外面红白相间的跑道,绿茵的足球场。她精神一震,站了起来。
  “余笙,你怎么了?”
  余笙回过头,数学老师和全班同学正看着她,还有素言,她一脸担忧和悲伤的神色。
  “我没事,老师。”
  “没事就坐下好好听课。”
  余笙环视了一下四周,确确实实是高三时候的样子。她只记得自己做了个长长的梦,梦里秦臻穿着白色的校服站在香樟树下对她招手,说:“阿笙,你来。”
  秦臻。余笙在课室里搜寻了一圈,并没有看见秦臻的身影,对面角落里有一套空空的桌椅。她伸长的脖子一下子就耷拉下来,慢慢地趴在桌子上,眼睛的余光看到身后黑板的倒计时,今天是2005年10月24日,距离高考还有223天。
  “距离高考还有223天啊。”余笙把头转回来,用双手环着臂膀,把自己圈起来,肩膀小幅度地抖动,却没有发出任何声音。
  “阿臻,你为什么要让我回到这个没有你的时空?”
  下课以后,余笙自己一个人趴在桌子上,看着窗外蓝色的天空。课室里仍有同学在追逐笑闹,偶尔碰歪了她摞在桌子上的书,然后轻声说对不起,又笑着离开。
  10月24日,秦臻刚好离开一个月。余笙记得这是一段噩梦般的日子,她终日睧睧,怀揣着她和秦臻的合影坐着发呆,在每个夜晚等待他入梦里来,可是他一次也没来过。
  放学的时候,班主任千叮万嘱明天要考试,今晚要好好复习。余笙慢吞吞地收拾书包,她家在学校附近,所以她是走读生。教室里的人都走完了,余笙才背着书包出来。简素言背着书包,依靠在转角的墙上,低着头用脚尖在地上画圈圈。她看见余笙出来,叫住了她。
  “阿笙。”声音怯怯的,低低的。
  余笙的脚步停顿了一瞬间,又走了。当命运再次把她带到十年前的这段时间,每一分钟都是煎熬。她真的没有准备好怎么去面对。
  “抱歉。”她低声说。
  简素言抬起头,睁大了眼睛看着余笙离开的背影,然后又垂下头。
  “应该是我说对不起。”
  第二天的考试,余笙当然没考好,十年的时间足够把一切都淡忘。但那也无所谓,她从来不在乎成绩。
  时如逝水,在你没有察觉的时候从你身边流淌而过,没有丝毫声响。这段日子余笙每天早起,按时吃饭,认真读书,专注自己的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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