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尽笙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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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尽笙歌- 第9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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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长相思(禟)

  一重山,两重山,山远天高烟水寒,相思枫叶丹。
  菊花开,菊花残,赛雁高飞人未还,一帘风月闲。
  ——《长相思》
  雍正四年八月二十七,这一天是我四十三岁生辰,而我也知道,这一天也将是我的祭日。
  来保定之前,现在的皇帝以前的四哥曾屈尊降贵到牢里来看过我。他告诉我,他会不惜一切代价把她留在他身边,如果哪一天我和她再见面,那一定就是我的死期到了。
  前一天我就见过十三弟了,他安排了人来打扫屋子,然后又找人抬了水给我洗澡,还给我找了一身干净的衣服换上。
  十三弟虽没有明说,但我知道,我的死期到了。
  那个傻得为了见我一面宁愿连续十天在养心殿外面跪着的傻女人,那个我这一辈子都抛不开的傻女人,我知道,是她要来了。
  她真的来了,带着我最喜欢吃的一道菜来给我庆祝生辰。如果我们的时间足够多的话,我一定要亲口告诉她,这是我这一生过得最开心的一次生辰。
  她说要我用自己的生命来弥补对她的亏欠,我本以为只是她的一句玩笑话,没想到她说的竟是真的。
  那天半夜,药性发作的时候,我全身上下都很难受,可心里却是轻松的。没有惊动外面守着的人,就这么静静死去,未尝不是一种解脱。
  忽然很想纵声大哭,觉得心里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一般,很是难受。
  无边的往事历历在目,一幕一幕,清晰犹如昨日。
  开心的、失意的、荒唐的、放纵的……
  一桩桩,一件件。
  很多时候我都在想,如果当年没有去招惹她,我这一生会不会过得不一样,该笑的笑,该闹的闹,不会无端端生出诸多顾忌来。
  在遇到她之前,我是自命风流的皇家阿哥,论起玩女人来我敢说兄弟当中没有一个赢得过我。我曾经当着兄弟们的面说女人不过是衣服边角上的一丝花纹,作用不大,可有可无。我也经常派人去搜罗各色美女,环肥燕瘦,应有尽有,有时候还会往其他兄弟府里送一些。
  十四弟问我如果哪一天我爱上一个女人怎么办,我毫不犹豫地回答说我会亲手掐死她,可事实证明,那个时候还真是年少轻狂啊。
  爱情是陷阱,爱情是武器,爱情是让人万劫不复的深渊。我明知道却还是不顾一切掉了进去,并且掉得心甘情愿。
  她总是不听我的话,几次三番用死亡来逃开我。她的这种做法把我伤得几乎是体无完肤,可却仍然放不下对她的感情。
  她跳崖后我过了一段非人的日子,我始终不相信她会狠心抛下我自己离去,于是便天天等天天等,从开始的希望到慢慢的绝望,最后终于把对她的感情转化成了恨,一种爱到了极致的恨。
  她在养蜂夹道出现的第一天我就知道了,可我没有立马去见她,因为知道她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老十三。
  心中的恨意更深一层,我暗自发誓,如果她回到我身边,一定要是她自己主动走到我身边来。
  我天天晚上去养蜂夹道偷偷看她,好几次都被老十三发现,可那又怎样,我看自己的女人难不成还要事先知会他?
  额娘打从一开始就不喜欢她,觉得她身上没有大家闺秀的气质,像个野丫头。其实我知道,额娘不喜欢她最重要的原因是因为我,因为我是真的爱上了她,额娘不希望我为了一个娶不到的女人不理府里面的那些女人。
  不知道额娘是怎么知道我夜夜去养蜂夹道看她的,竟然派了杀手去刺杀她,还好我及时赶到,要不然真不知道后果会是什么样子。
  她还是回到了我身边,却是带着算计来的,不过我还是很高兴,不管怎样,只要她在就好。
  我一直都没有告诉她我有多介意她和老四的那一次,我的女人为了救其他不相干的人把自己打包给那个我最讨厌的人,那是我爱新觉罗。胤禟这一辈子最恨的一件事。
  我本以为自己已经找回了曾经的幸福,可猝不及防的,她又一次选择了死亡,而且还是用老四送的那把匕首。
  难道爱我就真的那么难?难到她宁愿死也不愿意面对我而活?
  醒来的时候看见躺在身边浑身浴血的女人,我只觉得自己的人生失败到了极点,一颗心石化到再也不愿意复活,只想抱着她的身体和她一起永久沉睡下去。
  老四带走她后我一直过得混混沌沌,八哥十四弟他们用尽了一切方法劝说我作用都不大,直到知道她失忆了,我终于在大醉一场后开始慢慢振作。
  我决定恨她,如果遇见她一定要狠狠伤害她。我以为自己做得到,可在御花园见到失忆后的她时,却发现我根本就是低估了自己的自制力。
  二废太子的时候皇阿玛带她去畅春园无非是为了试探,试探我的同时也试探她。皇阿玛何等精明,她失忆的事情无论是真是假,皇阿玛都必须得试探一下。
  我知道皇阿玛暗中找人监视我,于是就随便找了几个女人逢场作戏,只是没想到会被她撞见。
  失忆后的她会爱上我,这是我没有想到的。可我始终忘不掉她满身是血躺在我身边的样子,于是不断地提醒自己应该恨她。
  她去给老四过生辰,她帮着老十三在皇阿玛面前说情,她跟老四学写字,她跟老四和老十三有说有笑……这一切的一切都让我很生气,可生气的同时又发了狂的想她。
  千叟宴那天十弟和十四弟好说歹说了大半天,我终于决定面对自己内心最真实的想法:我想她,非常想。可当我去找她的时候老十三竟然在她的房间里面,而且他们二人笑得很是开心。我转身便走,只觉得自己痴傻得可笑。
  她喝醉了,书砚来找我,我匆匆赶去竟然看到她在勾引老四和老十三。我气得想杀人,一把从老四手里抢过她,刚想破口大骂,可所有的怒气全被她那句“棉花糖”瓦解、尽碎。
  上辈子真是欠了这个女人的,不然我不会爱她爱到恨却还是放不下,不会想把自己的五脏六腑都掏出来扔到地上给她践踏,不会甘愿忍受她的呼之则来挥之即去。 
  


☆、番外:长相思(禟)

  我知道每次和我在一起的时候她心里都很害怕,其实我也很害怕,害怕皇阿玛哪天会突发奇想的给她指婚。
  为了不让皇阿玛给她指婚,我必须得想法子把她从紫禁城里面给弄出来。正苦无办法之时,收到他阿爸和塔的来信,她的额吉病重。我知道,这是一次绝佳的机会。
  四十八年我奉命送芯蕊回蒙古翁牛部落的时候见过一次和塔,和塔当时以为她跳崖身亡了,望着我良久,只叹气说那都是她的命。那一天,我看到了一个失去女儿的父亲的苍凉和无奈。
  后来她平安回来了,我派人给他阿爸送了消息,过后的好多年也会时不时把她的消息给蒙古她的家人送去。长此以往,来往也就多了起来。
  犹豫再三,我终于派亲信往蒙古送了一封密函,暗中交涉好了一切。密函一送出去我就开始后悔了,可为了我们的将来,我只能这么做了。
  没多久,和塔果然给皇阿玛上了折子,事情也如我所料,皇阿玛和太后商议之下决定送她回科尔沁。
  本以为一切都在我的计划当中,本以为用不了多久我和她就可以堂堂正正站在一起了,可一切都来得太快了,快得我还来不及告知她我的计划皇阿玛就已经把她送走了。
  皇阿玛就是皇阿玛,我们做的事情,就是再隐秘也没一样能瞒过他老人家的法睛。想来这些日子,他是故意按兵不动的。
  和她分开之后,和塔会不时写信告知我她的近况,知道她每天都在等着我我恨不能马上抛开一切冲到她面前去紧紧抱住她,告诉她我爱她。可为了不让计划胎死腹中,我必须得压制住对她的浓浓思念。或许再等上几年,皇阿玛就不会反对了。
  我一直都想不通和塔为什么没有告诉我她怀孕的事情,如果早知道她怀了我的孩子,就算是拼了我的命我也绝对不会和她分开的。
  和塔来信说她失踪了,我急得几天几夜没办法合眼。恨不能长出一双千里眼,只想马上见到她。
  她竟然一声不吭就失踪了!为什么?!
  我几乎动用了所有的关系都没能找到她,后来才知道,我之所以找了几年都没能把她找到,完全是因为一个叫陈彦波的男人。
  我和陈彦波即是生意上的搭档也是相交多年的知己,认识他是在我十六岁那一年,那时候他家是开客栈的,我跟着皇阿玛南巡。皇阿玛微服住进他家的客栈,我本也对他没多少留意,可某一天忽然听见小小年纪的他在给他的父亲出主意做生意,于是便渐渐开始留意。观察后才发现他竟然是个少年天才,对经商有着不一样的见解,我也是从小就对经商兴趣浓厚,于是两人顺其自然成了知己好有。
  只是没想到,我一直当知己看待的人竟然会在背后捅我刀子。我叫他帮忙找人,他竟然把人给我金屋藏娇了。
  探子告诉我她在杭州并且已经嫁人的时候,我气得想杀人,杀光所有的人。可除了踢翻面前的桌椅板凳外,我什么都做不了。
  为了得知实情,我匆匆赶去了杭州。那时候我和陈彦波已经多年未见,会旧友是一个很不错的借口。
  在“歌飞小筑”见到她的时候我就知道她和陈彦波根本就不是所谓的夫妻,即使她装得再像可还是忽略了最重要一点,头发。试问有谁成了亲还会梳着少女的发髻?
  不过是一场事先安排好了的试探游戏,可看着她不顾一切冲上去为陈彦波挡刀子,我的心裂了好多道口子,生疼生疼的。
  她竟然会为了别的男人如此的舍生忘死,那我呢,我们之间的海誓山盟呢?我和她之间到底算什么?
  我知道她恨我,可没想到她竟然和陈彦波生了一个儿子,即使后来查出那是我的儿子我还是觉得自己那一颗不知道碎了几次的心被狠狠刺痛了,只因为她的不坦诚。
  她总是有本事把我的自信心和自尊心降低到零,我总是能够轻而易举的原谅她。
  也许真的应验了那句话:在爱情里谁付出的多一些就注定是输家。在她面前,我永远都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大输家。
  所以,当她来找我,抱着我哭、抱着我对我说她爱我的时候,我又一次选择了原谅。
  爱了这么多年,还共同拥有一个儿子,我不选择原谅她还能怎么样?
  我和她之间从来都是我主动,从来都是我一次又一次追随着她的脚步在移动。我在她身后跑得跌跌撞撞,也曾三番四次的绝望过,支撑着我的,不过是对她的那一份放不下的牵念罢了。
  闲云潭影日悠悠,物换星移几度秋。时间就像是从指间流出的细沙,轻轻一瞥,二十年的时间已经从生命里面滑过,风过无痕。
  面对死亡,我一点都不惧怕。可我竟然舍不得就这样死去。我还想再抱抱她,她走的时候我忘了告诉她我爱她,我还没有看着我们的宸儿长大成人,还没有和她一起慢慢变老……
  手中的玉佩是她走的时候留下来的,那么多的岁月过去了,它仍然光鲜依旧,靓丽无比。送她玉佩,好像还是昨日之事一样,可我们却已经用尽了所有的时间。
  一切就好像是一场真实的梦境,在毫无防备之下醒来,已经是前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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