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愚若智(女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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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愚若智(女尊)- 第1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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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许只是一秒,也许已是一亿年,我仿佛漫游于天际,头重脚轻,胸闷气短……大脑突得清醒,我还有感觉,我还有呼吸!

    双眼立睁,眼前一片碧绿的火焰,令我心惊肉跳,但除了胸口透不过气来,并无其它的不适。我小心翼翼地试着挣脱,身子倏的倒置,一阵晕眩,还没反应过来,就感到双脚一软,一片踏实,竟是平稳着6了。

    “你在树上玩什么?怎么突然掉下来,吓了我一跳!”

    正当我满心惊奇地扑打着身子慢慢熄灭、却没留下一点痕迹的诡异的火焰,耳边传来一个清悦婉转的抱怨的男音。

    我一凛,猛然想到这里还有另一个人——颜煜妖人!

    我不否认,之前的第一眼,我并没有立刻认出颜煜——由于思维定势的趋向性,我把眼前这人定位成了我所以为的第二颗肉球,直到我的大脑恢复思考,才从这凭空冒出的碧绿火焰,联系到了他。

    我戒备地看向他,紧了紧手中的簪子,只感觉手心已布满汗水,比起真正的金蚕蛊主,他更加深不可测。

    他似乎没觉察到我的敌意,冲我伸出了手,掌心朝天,软软地说道:“把金蚕给我吧!”

    我不语,瞪视着他,心下大惊,他是如何知道我身上有金蚕的……

    “咦,难道你打算吃了金蚕?这可不好,金蚕是蛊中之王,世间珍贵!你想吃,我喂你别的蛊,好不好?”他见我久久没动作,突然“粉”脸一皱,急道。

    闻言,我怒!尽管我是产生过把金蚕吞入腹中、藏其踪迹的想法,但那只是一瞬间的臆想好不好?!我吃东西,还是很有原则的——不是我的神经粗,这么紧张的时刻居然想笑。实在是,他这张包子脸,相当娱众,特别是现在皱起来,连包子的褶痕都有了!

    他平摊的手掌,突然竖直,掌心冲我,五指成爪——我来不及有所动作,只觉得胸口受到一股吸力,还没明白过来发生了什么,就见他手掌再次平摊开,掌心中,竟悬浮着我的那个药瓶!

    “你果然不是人!”我大骇,倒退数步。

    他一怔,随即噗哧一笑,道:“你才不是人呢,蛊物!我是将要成为你的主人的人。”

    “我凭什么要叫你主人……”我怒视他,却发现,他已把注意力转移到了他手中的药瓶上。

    没见他有什么特别的动作,就见药瓶的瓶身逐渐被几不可察的碧绿星点包围,然后绿光闪逝——药瓶居然直接粉碎了,如粉尘般细细落下,根本无法分辨哪些是瓷粉,哪些是药粉,最后只有那只金蚕扭动着、悬浮于他的掌心。

    我一窒,仅仅用了零点六秒的反应时间,开口道:“……其实,我也不是那么介意认人为主的。您看,您打算怎么做我的主人……”我的语气温柔似水,脸上挂着勉强挤出的微笑,还附送一副低眉顺目的恭敬状。谁敢说我没节操?所谓“富贵不淫,贫贱不移,威武不屈”,那是高尚的节操;我能肯定地说,我是有节操的,只是不多,要省着点用而已……

    “你愿意认我为主,跟我回族里了?”他一脸惊喜地看着我。

    “您确定您是骶族的?貌似骶族在百年前,遭受了相当沉重的打击……似乎、好像、也许被灭族了……”我已经尽量委婉了,担心刺激到他。

    颜煜凭空冒出的次日,我就去藏书阁查过这个陌生而诡秘的族群。骶族,存在于各类版本的神话传说中,可追溯至有文字可考证的历史最初期,应该算是这个时空最古老的族群之一。

    神话故事中,骶族的祖先,是由天神收集人界的“嗔、怨、痴、贪”四欲念而塑为人身的,因此,骶族一氏崇拜信仰的是一尊凶神;骶族之中,人人善蛊惑之术、擅操纵人心,研究玄术,追求长生,因而遭世人的排斥甚至屠杀,不得不隐世而居,久而久之,淡出了世人的记忆——传说到此,就算完结了。

    但是,现实中,骶族的历史仍在蔓延。数千年过去了,斗转星移,沧海桑田,默默无闻的骶族一氏,根本经不起历史洪流的荡涤,逐渐因世人的遗忘而消逝,仿佛从未存在过一般。直到三百年前,前朝开国之时,沉寂千年的骶族一氏突然再次回到世人的视野中——从那名带着传奇色彩的骶族女子,以自己身上流淌的骄傲的骶族氏人的血液起誓,世代承袭国师之位、护国根本、佑国昌盛的那一刻起,骶族正式登上了政治舞台,开启属于它的历史新篇章。

    可叹的是,骶族缔造的辉煌,有如昙花一现,不过两百余年,朝代更替。随着前朝的灭亡,骶族一氏被当朝的开国女皇以妖之名,驱散诛杀,遭受灭族之灾……从那时起,骶族,真正成了一个历史名词,彻底被历史前进的车轮碾碎,消亡于滚滚车辙中。

    “咱们不是被灭族,是终于从血誓中解脱了!祭司婆婆说,修行者是不该卷入纷纷攘攘的**之争的,强行插手了,所以遭到了天谴,只能用血来化解一切,平复天神的怒气,然后请天神继续护佑咱们骶族后世。”颜煜说着,双手合十,做出那种诡异的祈拜的姿势。

    从他的话中,我能得到三个结论:其一,骶族没被灭族,活蹦乱跳的;其二,尽信书不如无书,古人诚不欺我也;最后,那个祭司老太婆能说得那么轻松,说明死的都不是她的家人。

    “血誓是什么?”时间不多,我抓着重点问。巫蛊,不论在哪个时空,都充斥着血腥与杀戮。

    “咱们骶族氏人,发出的誓言。”他一边跟我解释,一边小心翼翼地将那只金蚕拨弄到他拿来的铜炉之中。

    “一个时辰内,我能说一千四百四十四个誓言,而且完全不带重复!”平均五秒钟一个。我满脸黑线,素有耳闻,古人重誓,不会轻易发誓,但是不知道已经极端到如此程度。

    “咱们发的誓,以血为媒介,是绝对不能毁誓的。”他的表情过于认真,认真得令我极度的不舒服。

    我干咳一声,转移话题,又问道:“你一直让我认你为主,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儿?”

    “立血誓,认我为主,然后咱们就回去族里!”果然,一说到认主的事,他就眉开眼笑,细长的凤眸,弯弯的,如弦月,却散发出流星才拥有的光彩。

    我静静等着他说下去,他静静地看着我笑……

    良久,我不耐地追问:“回族里,然后呢?”

    “什么然后?然后你别再乱跑了……消失千年,这样不好的。”

    很好,现在我确定了,这个人真的没把我当人看!

    蛊物蛊物,看来真的是个“物”,没准还是上古神器什么的,别的功能尚不清楚,只知道能使金蚕现形,这一点与我表现出的能力倒是同工异曲,显然,颜煜因此而误会了……可是,他是眼睛脱窗还是青光眼或者白内障,会将“人”跟“物”混淆,产生如此荒谬的误会呢?!

    脑海中突然捕捉到什么……撇开颜煜展现出的人为不可抗拒的力量不谈,他的身上,一直透着一种古怪,这种古怪触动了我深埋在心底最深处、已然模糊的记忆——

    “你今年多大了?”我突然开口问道。

    “再过三个月,我就满一十六了。”他笑眯眯说着,倒是不见这世间男子的羞涩。

    “二八好年华。”我低吟,微顿,又问道:“你知道我多少岁了吗?”

    他的包子脸又皱了起来,摇了摇脑袋,喃喃道:“兽精修人百年,草木修人千年,物妖修人逾万年……”

    我的嘴角抽搐,不得不说,他的想像力,真牛x。

    他的言行举止,俨然是一个十来岁的少年,天真未泯,自然随性——与他的外貌年龄,居然无差。

    恍然如隔世,曾经的纯真少女,浸渍在勾心斗角的染缸中,最初是无助害怕,慢慢地学会适应,逐渐地开始掌握……午夜梦回,我会猛然惊醒,无比恐惧,惧怕将来有一日,我彻底丧失了自我,微笑着享受,享受着血与欲的黑色飨宴。

    我近乎痴迷地望着颜煜,脑中突然冒出,毒珊那天在“逸”字匾下对我说的话,竟心有所悟——前提是,这个颜煜不是又一个毒玄!

    思及,我心神一敛,脸色阴沉,却又无言自嘲:原来,我的心中只剩猜忌,毫无信任。

    “认主,是立什么血誓?”我开口细问。

    “缔结血之契约。你认我为主,在我有生之年,你对我不离不弃,也就是跟着我回到咱们的族里;相对的,我护你一世,助你修行。我百年归逝之后,契约即失效,你可另寻他主。”他认真说道。

    “如果立誓之后,我杀了你呢?”我低垂眼帘,轻问。

    “这是不可能的。你既已认我为主,就会受到契约的束缚,不能背叛我的。”他认真解释道。

    我心里开始盘算,随口道:“你都说我是物妖了,我何须你来护我?”物妖一说,纯粹是他一厢情愿的认为,我从没“亲口”承认过。

    “……我听闻,蛊物修行,离不开蛊,等回到咱们族里,你要什么蛊,我都给你,好不好?”他迟疑了一下,答道。

    “您当您在诱拐流浪阿狗、流浪阿猫回家吗?”我嗤笑。

    “我现在的修为还不够,帮不了你许多……但是祭司婆婆说,我是百年罕见的惊世奇才,数十年之后,我对你一定有所助益。”他急急说道。

    数十年之后……子啊,把他拖走吧!

    颜煜的事,还要从长计议;但是我的事,已经刻不容缓了!

    我不再理会他,看看已经完全暗下来的天色,估摸已是酉时,如果我再不回去,东院的弟子就会出来寻我了。

    “您先慢慢想您的作用,半夜再来找我探讨。现在我必须回去了!”我敷衍地对他说道,将簪子插回发髻,顺手理了理凌乱的衣襟。

    “这里有其他的修行者,修为比我高出太多了……我用幻影术见你的时候,门派里的法阵突然被人催动了。从那天之后,我就用不了幻影术,甚至使不出移行术了。”他懊恼地说道。

    “那夜不是用得好好的吗?”我奇道。

    “我原以为不过是一般的五行阵,并未上心。结果,进阵不过一柱香时间,就差点被自己的力量反噬……”他迟疑地说着,“那位前辈设的法阵,居然包囊了整个门派!按上下两方,东南西北四隅,与年月日时,分别化为三圈。外圈是十二地支,配合天干演化成六十甲子;中圈是卦为乾兑离震巽坎艮坤,代表天泽火雷风水山地;内圈是按龟背的九格,分为九数的九宫格。地理、时间、方位、风水全部计算进去了,毫无破绽。如此庞然大物,竟只用了一炷香时间催动啊!如此高人啊……”

    我想说,您不用露出如此神往的表情——宇文景就住在我隔壁的“清晖流苑”,步行不过二十分钟,请自行前往,免费参观……

    听着这么玄乎,我不禁沉吟。宇文景,发现了什么,又知道了多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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