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愚若智(女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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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愚若智(女尊)- 第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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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冷的样子了。

    这小子思春吗?我边貌似镇定地喝药,边腹诽。据我所知,药殷是药光的大弟子,从出生就注定投入药光门下,自四岁就跟随药光左右,很得器重。算起来,他今年已经一十八了吧,古人早婚,他被药光这么拴在身边,嫁得出去才怪,我几乎要怀疑,药光其实是想将他留为己用,收他入房吧!

    请注意,我说的就是“嫁”,而不是“娶”!这绝对不是口误!

    好吧,我承认,我原先犯了心理学上常说的“思维定式”的错误。刚醒来,虽然觉得这里男女相处模式有些诡异,但是只是单纯地以为是年代造成的差异,未曾放在心上。直到药光允许我进入藏书阁,我翻阅医典之时,才发现这里男女生理结构根本不是我原先所认识的。

    虽然这里没有解剖学,不可能很清楚地标注人体内部结构,但是单单一个“男生子”,就够我惊悚了。我不知道这个时空的女人是否有卵巢,反正不会来癸水。而这里的男子,居然有“精期”,不同于我所认识的女人的“经期”,这里男子如想受孕,必须抓紧“精期”行精的数日。按我的理解,男子的“精期”也该是一月一周期的,但是由于这里物质生活的贫乏,男子大多营养不良,欠缺调理,所以大都是三个月甚至半年才行一次“精期”的。

    当男子成功受孕,下腹逐渐隆起,同时腹腔皮层越发单薄,直至怀孕近十个月,腹腔表皮几近透明可见,当上面出现红痕“孕线”,即可剖腹取子。然后男子经过调养,红痕淡去直至消失,就又能再次受孕了。

    按照进化论的观点,人体不可能有无功能的器官,但是我必须说,那是因为达尔文生存的时空不对。看看这里,男子受孕,但是男子仍是平胸,没有胸腺,不会产生奶水。而女子有胸,却只是摆设,或者只是起刺激性感官的作用。这里的婴孩,居然不喝奶水的,事实上,这里似乎就没有生物能产生“乳”这种物质。似乎用米汤或者果汁喂婴孩是天经地义的,活该这里出生率高,但是成活率低。

    男女的生理结构,决定体质的不同。这里女子天生力大,平均个头及体重都超过男子的,在我眼里,大有反串的无稽感。值得庆幸的是,这里男女都不长胡须。男子一般羸弱,蒲柳之姿。如果无法想象,请参考现代的人妖——现在,您能了解我的郁闷及痛苦了吗?我不歧视人妖,但是我鄙视妖人!

    在门派里,男女弟子皆是穿着统一的翠绿裤衫,尽管经常能看到梳着云髻贴了花钿的男弟子,但是跟山下那些满面白粉红胭,满头金钏银簪,满身水袖云裳的男子相比,实在是清爽如山泉啊……

    话题扯远了——我要说的重点,是药殷。

    药殷是唯一我肯让其近身的男子,因为他的正常——尽管他在我眼里的正常,在这个时空的世人的眼里,是非常的不正常。他从不扑粉涂脂,一头青丝只以一根青脂玉簪束好。他是掌门大弟子,穿着有别于门内普通弟子,但大都是简单的裤装,偶尔大典上穿的长裙,也很是素雅。

    他身上没有混浊的脂粉味儿,而一直是淡淡的佩兰草的气息。我曾研究过,那是他腰间香囊里的气味,就是一直没问他,为什么选用佩兰草做香囊。其实,这个问题很是无趣,就像我从来不觉得自己喜欢梅花,但是不知从何时起,我的寝具,我的衣物,我的佩饰,都会先用梅的冷香熏沁过。

    如果“哪个少女不怀春”这句话是真理,那这里就该是“遍地少年皆发春”了。药殷这个年纪不想女人,才是不正常的。单说外表,他是个美男,同样的举动,如果换成一个妖人来做,那我就要喊“非礼”了,但是药殷他摸的,这该算是艳遇,我该偷笑。

    只是,药殷是药光那边的人,喂我吃了四年的蛊啊,也亏我早被炼成金蚕蛊王了,不然坟前的草估计都有一人高了。药光又没付我学费,我没有义务给她的弟子上生理健康教育。再说这个药殷,他也真不挑嘴啊,虽然我看上去十来岁,但是实际年龄够当他妈的妈的妈了,而且我这张脸,姿色平平,还不如他自己的那张漂亮,他摸我,还不如自摸。

    我在心底鄙视药殷的时候,一名男弟子进屋,隔着屏风,恭敬说道:“师叔,宇文先生来了。”
5金蚕现引不速之客
    作者有话要说:

    颜煜出场了~~~~初期的设定就是一个肥肥的嫩嫩的……呃,肉球……

    宇文先生?宇文景!他来干什么?我无声地看向药殷。

    “宇文先生是来为院子摆防御阵法的。这几天门里乱,今天还听说有弟子在西山坡遇害。师父担心师叔您的安危,所以特地请先生来布阵的。”药殷让我重新躺好,然后端着药碗出去迎宇文景了。

    宇文景,人称“阴阳卜”,御鬼神,知古通今,精五行阵法。据说,他是一名修行者,已有千年修为;据说,他胸怀天下,志在造福苍生;据说,他的信徒满天下——据说,就是据他人所说的。他展现出的实力,根本不能用自然科学来解释。门派断崖边的桃园幻境,院内回廊的云雾迷阵,皆出自他之手。这样厉害的人,竟甘心守在药光身边,怎能不让我忌惮?如果他是一个神棍,那估计就是史上最强悍的神棍了,我一定会拜他为师。

    我警觉地听着外屋的药殷与宇文景的对话,似乎只是一般的寒暄,约莫一盏茶的工夫,药殷又回来了,端了一小碗的清粥,看我睁着眼睛在发呆,就对我说道:“阵布好了,先生赶着去其他院子,所以没进来。”

    就算宇文景有时间,也不会进来跟我废话的,这点自知之明,我还是有的。他是高人,而所谓的高人,就该是生人勿近的,所以他只跟药光亲近。他不屑与我接触,倒正合了我的心意,毕竟这个阴沉的像蛇一样的男人,让我打心底发怵。

    我没说什么,药殷以为我是累着了,只喂了我几口粥水,就退了出去,在门边吩咐近身的女弟子进屋来帮我洗漱,然后伺候我睡下。

    我回内室的卧房躺下,弟子都规矩地退出了里院。我睁着眼,床前镶玉圆桌上摆放的那颗夜光珠发出的光晕,让我眼疲,遂干脆闭眼,但心底混乱的头绪,令我无法成眠。

    今天发生太多事情了,午后突然冒出来的魏晏,房内发现的催生剂。如果说,不是药光下令催蛊的,那会是谁?目的是什么?还有那个死掉的魏晏,不管他是谁派来的,为什么偏偏是拿金蚕蛊来试探我?

    正想着,一个很轻很轻的笑声诡异地凭空冒出,我的神经一下绷紧。以我的内力,自负不可能有人进了房而没察觉。我僵硬着身体,不敢乱动,只是警惕地看着房内,四周是我所熟悉的摆设,一目了然,没有任何的异常。房间里极静,天地间似乎只有我的心跳声。那个笑声,好像根本没出现一般,完全消散在空气中。

    心思转了多少遍,就在我几乎放弃,自欺地以为刚才只是错觉的时候,眼前,半空中,突然闪出一个碧绿的火苗,刹那间火苗窜起,变成硕大的火团,弹指间火团熄灭,青烟中漂浮着一个红通通的球体——准确地说,是个人样的球体。

    “你不害怕吗?”长时间的静默过后,那球体似乎忍不住了,先开了口。声音如清泉山涧,悦耳却沁寒,雌雄难辨。事实上,这团球体本身就是雌雄难辨的。

    “你是什么东西?”我向来遵循“敌不动,我不动,以静制动”的作战方针。所以只是迅速地从床上坐起了身子。没尖叫,不是因为不害怕,而是因为眼前的一切来得太过突然了,这就是所谓的“迅雷不及掩耳”,不是不想掩耳,而是根本没给咱掩耳的时间啊。

    “你看呢?”球体恣意在半空中转动着身体,我这时才看清,这团是个雄性生物,鉴定完毕——恶寒,一个满脸白粉的穿着红裳罗裙的肥妖人。

    “神仙?妖怪?”我挑眉嘲笑,被下的身子紧绷,暗暗戒备。

    “我是颜煜,是要成为你的主人的人!”他认真说道,细长的双眼紧紧盯着我。我发现,他有双飞扬的凤眼,就是长在这样一张包子脸上,生生浪费了。心下暗自惋惜。

    “我的主人?”我状似漫不经心地重复他的话,心绪已经翻转开了——这又是从哪里冒出一个主人来的?不是药光那边的,难道是那个变态那边的?不过我都被药光领回家四年多了,你才有所行动,未免太迟钝了吧?现在才想来分杯羹,就算我这个当事人肯,药光还不肯呢!余光落在了光可鉴人的漆花地板上,发现他的身下居然没有影子,如果不是我半夜见鬼了,就只能说现在这个只是单纯的幻像?!

    “刚离开族里的时候,我以为要花百年的时间来找寻你呢!天神佑护,让我在有生之年,能寻到蛊物回族。”他兀自说着,神采奕奕,双手合十,做出对我而言,完全陌生的祈拜姿势。

    “您的意思是——我,是您家养的蛊物?而您,是我的主人?”这话纯粹是按他所说的字面意思翻译过来的,但是根本不在我的理解范围之内。

    “族内的蛊物流失在外千年,祭司婆婆说,现在是时机迎回族内了!”这个胖子的影像始终漂浮在离我两米外的桌边半空,但是随着他说话时,表现出的激动,影像偶尔会出现颤动。

    “请恕我冒昧,您有什么证据能证明我是您家的呢?”既然只是幻像,那我就不用怕了。心里已经打定了主意,先将这个精神病打发回家了,再细细思量对策。

    “白天,我在墙边看到了,你能控制蛊中之王的金蚕。自上古传说中的金蚕降世,就只有我们‘骶族’的蛊物才能使金蚕现形表示臣服!”言语间,他不掩傲然。

    “白天你就在?你看到了?”我垂眸,心下已是波涛翻腾,轻易地萌生出了杀意,但是苦叹难以下手。

    此人绝对不简单!巫蛊之说,不论在哪个时空都是神秘莫测,匪夷所思的。这是我的忌讳,我憎恶说不清,道不明的事情,尽管我本身早已在未知的神秘中泥足深陷。

    “我是寻着金蚕的踪迹而来的,真是天神护佑!”他再次做出那个奇怪的祈拜的动作,但是,眼下我已经无心调笑。

    “您究竟要怎么成为我的主人呢;这位主人?”我起身下地,站在他的幻象前,径自仰望着他的眼眸,一脸恭顺。
6海棠醉生疑心惧祸1
    作者有话要说:

    我不得不说……毒玄的字典里,从来就没有“低调”二字,这么多年,她其实做了好多的坏事,以后随着故事的发展,会一一地展现——!

    毒玄,小坏蛋一头~~~~难怪随便有风吹草动都能让她受惊~~~~

    汗颜啊~~~~

    我萎靡地坐在红木恭桶上,鼻翼塞着两粒干瘪的灵宝枣,手里随意捧着本不知所云的医书,指腹无意识地又触碰到左手食指指尖上那道新近的伤口,是昨夜昏迷前自己下意识地用拇指尖长的指甲抠出来的。今天清早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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