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代]无效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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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代]无效年华- 第2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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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话实说,朝夕是个非常瘦的人,所以他刚刚抱她的时候一点也不累,可能拎着走对他来说也不是难事。而且朝夕从来都不知道其实她也是个很漂亮的小姑娘,只不过她平日里不是埋头于作业就是埋头于工作,不喜欢化妆或者过多地装扮自己,不然一定会是一个让人眼前发亮的美女。
  她脸上最美的部位是眼睛。
  在她醒着的时候,崇光最喜欢干的事情就是逗她。想看她生气发怒的样子——像是一只被人家揪了毛想扑上来报仇雪恨的猫咪;想看她偶尔听见自己故意说出的暧昧不明的情话时,两颊通红的害羞表情;也想看她石头剪刀布输了之后陪他打游戏时不干的样子。
  她所有的情绪,都是藏在那双会说话的眼睛里的。只要看上一眼,他就可以知道她究竟是开心还是难过。
  轻轻地掖了掖朝夕的被角,崇光忽然俯下身,缓缓闭上眼睛,纤长的睫毛在故意调得异常微弱的灯光下颤抖着,碎成一片光点。他的唇像是怕惊醒了朝夕一样很轻很轻地贴上她的额头,如同蜻蜓点水般的吻。他好看的薄唇扬起一个诱人的弧度。
  曾经崇光也因为写小说有需要而去找过各种吻的含义。而最后额头上的吻的意思吸引住了他的视线。因为额头上的吻是——
  “最怜惜、最疼爱、最尊重的吻。”
  “朝夕,晚安。”崇光摩挲着刚才自己吻下去的那个位置,温柔地开口。为她按灭了灯,他顺着外面投射进来的光线走出去,关上门,吱呀一声像是短暂的叹气。
  让客厅里所有的一切归于平静之后,崇光才把自己扔在自己的床上,睁大着眼睛不想睡觉,因为他觉得他需要理理自己的思路。
  他最近根本没有心思写小说。自从“那件事”之后,宫洺对他和朝夕同居这件事的态度就处于非常难把握的状态,《M。E》只是把他以前写的小说整理成册然后发行,需要连载的时候都是从他以前写的、没多少人看过的文章里拼拼剪剪的,几乎不找他来要稿子。除非万不得已,宫洺会给他打电话让他把稿子发到宫洺的邮箱,但也绝对不会去他家。
  仔细算算,宫洺也有将近两个月没有来过了吧。还有Kitty也是。崇光眼神空洞,但也只是在出神而已。
  以前老是嫌Kitty催稿烦,可是一旦她真的不来了,崇光又觉得生活缺了一个部分,说实话,他还是蛮想看看那个金刚女芭比面无表情用尖锐并且包养得很好的手指甲指着他,冷冷地威胁他:“周崇光,如果你再不交稿,我就会把你房间里所有的游戏光盘、游戏手柄、游戏杂志全部扔掉,”她停顿一下,被烟熏妆染得漆黑的眼皮微微一动,“当然,必要时候还有你那台笔记本。哪怕你是宫先生的弟弟。”
  没错,那个可怕的老女人总是拿游戏来压他。可是现在他没有闻到过Kitty身上刺鼻的香水味,也没有听见过Kitty女王般冰冷的声音。
  他也记得以前宫洺有空来他家的时候,总是会提前两个小时请一批人来他的家里收拾得干干净净一尘不染,那个有洁癖的人进来之前还会站在门口审视很久。褪下冰冷西服的宫洺换上了普通的休闲服,年轻了好多岁,看起来就像崇光一样是个少年。
  可是现在,那个曾经抱住他,在他耳边轻声许诺“我不会丢下你的”的宫洺,也不再来了。
  所有的一切,都是从他们发现朝夕住在他这里开始的。他甚至还记得宫洺和Kitty上一次来时的情景——窒息的空气堵塞着他的气管,宫洺和Kitty冰冷的目光如同冰剑一样把崇光伤得体无完肤。
  崇光他不想这样,可是他也知道,那个什么都不记得了的林朝夕是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里最无辜的人,所以他才会不顾一切保护她。
  思绪翻涌,胃部隐隐有些疼痛,作呕的冲动再次从喉咙深处抚上他的咽喉。崇光捂着嘴光着脚冲到洗手间,然后就是故意压抑着的一阵干呕。崇光喘着粗气,打开水龙头用力地冲刷着口腔,想要把口腔里那股难闻的味道洗掉。
  水声停止,他抬起头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喃喃自语:“没关系的,朝夕,别担心。”
  我没事,什么事都没有,所以别担心也别难过。
  所有的一切苦痛都让我来承担就好。
  你只要躲在我的身后,看着美丽的彩虹和蓝天就好。
  ****
  每天一睁开眼,我最希望看见的人就是崇光。可事实总是和我的希望相反。
  洗漱完毕,我看着镜子里那个面无表情的自己,觉得好陌生,眼里几乎没有光彩。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只是崇光消失之后,我觉得这个世界上只剩下我一个人了。可能这就是一种“雏鸟情节”——崇光是我来到这个世界上认识的第一个人,所以我依赖他,并且这种依赖在不知不觉中越来越严重,导致了我现在的情况。
  我忍住抽自己两耳光的冲动,尽量轻柔地拍拍脸颊,收回自己的思绪,告诉自己:今天和何杨约好了出去的。
  穿上一件不扎眼但也不会太邋遢的衣服,我束起马尾,让自己看起来精神一点。可是仔细照照镜子,我发现因为这几天都没怎么睡好,黑眼圈重得要命,只能用BB霜来遮住那该死的黑眼圈。最后给嘴唇涂上一层淡淡的唇彩。
  好吧,这样稍微拾掇一样,我还是很像个少女的,尽管我的心理年龄差不多已经更年期了。
  何杨短信告诉我,他在楼下等着我,早饭也帮我买好了。我回复了个“嗯”,裹了裹衣服,然后快速地冲下楼去。进电梯之前,我回头看了看那扇紧闭的门,不知为何心里有一种莫名的伤感,好像崇光站在门口含着泪微笑对我挥了挥手。
  我觉得我一定是太想念崇光了,才会出现这样的幻觉吧。我捏了捏自己的掌心,努力不让自己哭出来。
  我以为我已经掩饰得很好了,可一下楼,何杨看见我的时候,脸上惊讶的表情一闪而过:“你怎么了?”
  “什么怎么了?我这不是很好吗?”我奇怪地看着他,然后上下打量了一下自己的装扮,完全不觉得出了什么问题。
  何杨若有所思地看着我——哦不,应该是盯着我,直到我被他盯得头皮发麻他才转过头,把手里的袋子递给我:“你最喜欢吃的早饭。”
  热气腾腾的小笼包,不烫口磨得非常细腻的豆浆——确实,是我最喜欢的早餐。暖暖的温度透过袋子传递到我的手上,让我冰冷的心也暖和了不少。坐在副驾驶座上,我恍恍惚惚地记起来这应该是我第二次坐他的车了,第一次是在医院,做鬼节任务的时候。
  那个时候我好像还特别讨厌他来着,因为他用掉了我收藏很久的、崇光亲手做的烟花!不过后来仔细想想,他这样做并没有做错,毕竟这样可以让我好起来。
  想起这样的往事让我的神经放松了不少,轻轻地笑了出声。而后突然止住笑,做贼心虚地往何杨那边看了一眼,瞥见他一脸认真地开着车这才放下心来。于是我咬了一口小笼包,鲜美的肉汁在口中蔓延开。
  我边吃边含糊不清地问:“你早饭吃了么?”
  他简短地回答我:“嗯。”
  他开车开得很稳,基本都是匀速行驶,也不学人家超车,所以我在车里的这一顿早饭吃得还是比较舒服的。
  酒足饭饱瞌睡虫就上来了,车子一晃一晃的像极了我潜意识里的儿时的摇篮,再加上何杨顺手打开的类似于催眠的音乐……我的头不由自主地靠上玻璃窗,一点一点的,眼皮也沉了起来。
  高中的时候我也是这样,因为离家比较远,所以每次都要乘很长时间的公交车才能回家。学生嘛,平时在学校里都休息不好,上课的时候又不敢睡,下课了又睡不着。所以我就养成了在回家的公交车上睡觉的习惯。不过我总是浅眠,睡不深,一方面是怕自己坐过站,一方面身边也没有可以让我信任的人。
  原来这样一想的话,我一直都是一个人上下学的啊……
  为什么那个时候一点都没有觉得寂寞过呢……
  我不在乎何杨要带我去哪里。我只是觉得,我需要干一些事情来让我的心情好起来,整天像个怨妇一样待在家里等崇光回来也不是办法。反正崇光那么大的人了,也会自己照顾自己。所以我需要做的,是在他回来之前调整好自己的状态,然后把最美最好的朝夕展现在他面前。
  陌生的景物,陌生的音乐,唯一算得上熟悉的就是坐在我身边充当驾驶员的何杨了。听说最能让人忘记烦恼的就是陌生的东西——去陌生的地方旅游,看陌生的风景,和陌生的人交谈,听陌生的歌,然后你就会发现,你费尽心思想要忘记的事就这么消失了。
  大概是太多的烦恼积压在我的心里才导致我休息不好了吧。所以当现在我快要抛下烦恼的时候,我真的觉得好困啊。
  我烦恼的东西太多了——崇光究竟去了哪里?为什么不联系我?林朝夕在大学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什么事导致了她的死亡?我什么时候才能攻略崇光……或者何杨?我什么时候才能回家?
  此时我的脑子里什么想法都没有了,只想闭上眼睛好好地睡一觉。
  身体越来越沉,意识渐渐模糊起来。果然还是车上睡起来比较舒服啊。我满意一笑,沉沉睡去。
  隐隐约约的,有温暖的东西覆在了我的身体上,带着令人安心的气味。
  ——TBC——

  …30…

  其实我是个非常讨厌做梦的人。
  众所周知的,做梦是非常累的一件事,特别是在你做梦的时候被人吵醒。虽然也有人和我说过,每个人其实每个晚上都会做梦的,只是我们有没有意识到或者有没有记住的差别罢了。不过通常能让我记住的梦基本都不是什么好梦,而且醒来的时候总是会特别累。
  久而久之,我越来越讨厌做梦。不过事与愿违,自从来到这个地方遇见了何杨之后,莫名其妙的画面总是在我睡觉的时候跑出来骚扰我,最郁闷的就是当时看见了,醒来之后却什么都不记得了。到后来我才发现,这些大概是林朝夕留给我这具身体的记忆吧。
  我不知道梦是在深度睡眠还是浅度睡眠的时候会开始做。
  唯一记得的是,我以前在车上浅眠的时候,眼前经常闪过灰白但是纷乱的画面,隐隐约约的好像是高中那些同学之间发生的事情,只是我并不觉得它们可以划入“梦”这一行列中;而深度睡眠……算了,我深度睡眠时候梦到的好像都是丧尸一类的怪物袭击校园。
  当无边无际的黑暗里出现一丝光亮的时候,我正以蜷缩的姿势安安分分地待在一个角落里,心中空得要死——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出现在这里,也不知道我要怎样才走得出这个鬼地方。
  光芒越来越盛,有一个模糊的身影朝我走来,愈来愈近。我屏息,一动不动地望向那个陌生又熟悉的身影,头部剧烈地疼痛起来。
  明明是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为什么我可以很清楚地看见那个人呢?是因为那个人的身上笼罩着一层如同天神般的光芒吗?当头痛的感觉停止的时候,那个人的面容已经清清楚楚地暴露在我的面前了。他——不,是她——应该说,她从来没有想过在我面前遮掩什么。
  高高的马尾,简单的休闲服,高挑的身材,精致的面容上覆盖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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