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有一个二十出头的儿子还没有成家,于是两个人在一次酒宴上一拍即合,结为儿女亲家。
一言出口,驷马难追,双方都是当地有头有脸的人家,虽是酒后戏言,但当着许多人的面,收回去是不可能的,所以陈东莲连对方长得是高是矮,是胖是瘦都不知道,便被嫁过了门。等过了门儿才知道,她的那位新郎原来是一个弱智,二十多岁的人,其智力仅仅相当于一个七八岁的孩子,却原来是小时得过急病,连续高烧两天两夜,烧得是气息奄奄,命若游丝,其父遍请方圆百里的所有名医救治,花费钱财数不胜数,终于将他的命保了下来,但脑子烧坏,智力也就停留再那个时候再也无法成长,仅仅如此倒也罢了,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反正以婆家的家境也不需要指着这个独生子支撑,一辈子当小孩子养着也养得起,问题是,这位夫君不仅脑子有问题,连生理上也有毛病,成亲数月,只有夫妻之名,而无夫妻之实。十七岁的少女,正是对未来充满着无数美妙憧憬的年纪,哪里想得到,自已的一生仅仅因为父亲酒后的一时冲动,便成了一场悲剧,天天以泪洗面,痛不欲生。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陈万仁事后虽然对自已一时冲动造成的后果后悔万分,但他是一县之长,为了官声信誉,他不能悔婚,而婆家自觉对不起陈东莲,又不想让陈家找到口实毁婚,便对她事事迁就,处处退让,陈东莲自知无力改变自已的命运,于是醉心于赌博,醉生梦死,打算就这样混混噩噩度过一生算了。
苏逸生就是那段时间认识的。
苏逸生那时刚刚从日本回国,其装束西服衬长衫,不中不西,不土不洋,这样的打扮在北平、上海那样的大城市都非常另类,更不要说兴隆县这样的小县城了。也许这就叫孽缘,赶巧那天陈东莲在赌场里赌运不佳,身上带的现钱输得七七八八,赶巧苏逸生到赌场打听师父下落,不知是见一个年轻女人被赌场里那些粗鲁男人戏谑生出正义之感,又或者是想显显身上,逼赌场里的头面人物出来打听消息,总之,他出手帮着陈东莲连赢十七把,不仅把输掉的钱全都赢了回来,而且还把本钱翻了一翻,赌场的人虽然不满,但知道陈玉莲是县长的长女,不敢得罪,只有任两个人玩得开心。
那时的苏逸生很年轻,相貌虽不算出众,但也称得起端正,至于赌术,陈东莲眼中更是出神入化,神乎其技,其特立独行的性格,对于感情生活极度匮乏的她而言更是致命的诱惑。所谓男追女,隔万里,女追男,隔层衫,两个人就这样勾搭在了一起。陈东莲脾气不好,在婆家没人敢惹,苏逸生一身的功夫,高来高去如履平地,两个人暗中交往数年,竟然没有被一个人发现。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有一年兴隆县闹瘟疫,短短不到三天就死了两百多人,病倒者更是不计其数,一时间兴隆县内人人自危,不晓得什么时候病魔临身。不知道是利欲薰心还是错搭了哪根筋,值此多灾之季,做药材生意的婆家本该施医赠药,救人于水火,公公却想借机生财,大发利市,从外地低价购进假药高价抛售,使得不少人服过药后病情更重,更有人因此而死去,事发之后惹起众怒,连带省里派人下来追查。为求自保,陈万仁只得丢车保帅,大义灭亲,陈东莲婆家的万贯家财便被罚得倾家荡产,片瓦不留,公公更被抓进大牢问罪,连探视也不可以。所谓福无双至,祸不单行,陈东莲的丈夫也恰在此时染上瘟疫,不治而死。于是陈万仁顺理成章的把女儿接回家中,断了这门亲戚。
………【第二百九十三章 案情真相】………
天作孽,犹可违,自做孽,不可活。
陈东莲的婆家趁瘟役之时屯积药材,以假药谋利,赚这种伤天害理的昧心财,受到怎样的惩罚都不为过,家败名裂,身陷囹圄,那遭的是天谴,怨不得旁人。想其公公有这么大的胆子,大概少不了有县长亲家在背后撑腰吧?一县父母,权力何等之大,如果没有他的默许,给陈东莲公公一个胆子也不敢做这种事情吧?一看事情败露,激起民愤,便马上划清界限,抓人抄家,来个铁面无私,大义灭亲,陈万仁还真是个拿得起放的下,做得了大事的人,只可惜,原本一个如花似玉的大姑娘无端成了其中的牺牲品,陈东莲的不守妇道,偷人养汉固然有其不齿之处,但若没有陈万仁的酒后乱点鸳鸯,或许后面的悲剧就不会发生了。
不过话说回来,苏逸生曾经去过日本,这还真让人有些意外,仔细想想,他那身不西不中,不洋不土的打扮,的确不是一般中国人所能接受的,还有那撮仁丹胡,倒真有几分日本男人的作派。这个人一身赌技不逊于四大赌王,论武功身手在江湖上也算得上一流人物,行事诡异,其背景必不一般,陈东莲和他牵扯在一起,注定是一场没有结果的孽缘。
歇了口气,陈东莲继续说了下去。
虽然陈万仁及时划清界限,严查亲家,以示自已的清白,但政治斗争何等残酷血腥,兴隆县虽非富裕之地,但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有多少人都盯着县长宝座?亲家违法犯罪,引起众怒,这样的大好机会那些政敌怎么可能放过?纷纷发动各自的关系,请求上级严查案情,借机要把陈万仁从县长的位子上拉下来。
陈万仁何等精明,那些政敌的所做所为他怎么会不知道。他看出,此时正在风头之上,自已若是死赖在县长宝座上不动,必定成为别人的眼中钉,肉中刺,必欲除之而后快。那些人的能量不小,此时一起联合发难,自已未必顶得住,而政府高层一旦决定严加追查,终究自已和假药案首犯是亲家关系,到时不仅官位难保,说不定还会官私缠身,被追责问罪,恰时局不稳,南方北方都闹革命,到处都在打仗,不知什么时候会闹到这儿来,权衡利弊,他决定明哲保身,急流勇退,主动引咎辞职,一来可以落个清廉自重,爱惜羽毛的名声,二来可以避开风头,以免引火烧身。那些政敌的目的是为了得到县长宝座,而非要把陈万仁问罪入狱,替百姓伸张正义,陈万仁既然肯主动把县长的位置让出来,自然不会赶尽杀绝,终究陈万仁并非善男信女,逼虎跳墙,搞不好是会出人命的。所以陈万仁顺顺利利地体现离职,回到雾灵山庄过起了闲云野鹤的自在生活。
他回了雾灵山庄,陈东莲自然也要跟着回去,本以为自此以后便会和苏逸仁音信远隔,再无见面的日子,谁想几年前跟着父亲到飞云观上香还愿,却意外的碰到了住在飞云观的苏逸生,一问之下才知道,原来他的师爷就是飞云观的观主青云道长。
再次重逢,两个人更觉这是天意,干柴烈火,旧情重燃。雾灵山庄虽不比兴隆县内约会的机会多,但苏逸生一身的功夫,却也难不住他,时常趁着下山办事的机会潜入庄内和陈东莲约会,每次都是半夜来,天不亮就走,人不知,鬼不晓,数年下来,从来没有被人发现过。
这一次的情况也是如此。
那天晚上,苏逸生从北平办事回来,半夜潜进陈家幽会情人,一夜恩恩爱爱自不必说,眼看快要天亮,苏逸生便起身离开。经过那个有两排树墙的过道时,恰好有巡夜家丁经过,于是他便隐身树墙后避过巡查,正打算离开,不想却被尿急急着上茅房而抄近路的胖丫撞见,胖丫受惊大叫,怕被她的叫声把巡夜家丁招来,苏逸生便下重手将胖丫的颈骨扭断,随后回到陈东莲那里,把事情跟她说了。陈东莲虽跟胖丫没多深的感情,但那终究是一条性命,又气又急又怕,但事情既然已经发生,责怪苏逸生也没有用了,于是便和苏逸生一起把胖丫的尸体弄到柴房藏起来,然后苏逸生连夜上山回飞云观,陈东莲则回去装做什么事都没有发生。
说到这里,事情基本便清楚了。
我对陈东莲的供说并不怀疑,一是事情即已败露,连勾搭成奸的经过细节都说出来了,也就没必要再撒谎骗人了,二是她所说的事情和我跟李茹男上山游玩时见到的情况大体可以对得上号——苏逸生连夜上山,第二天上午青云道上便下山到兴隆县参加赏花诗酒会,下午到飞云观时,苏逸生刚刚起床漱口洗脸,显见是因头晚睡眠不足而补睡觉。至于处在飞云观第一天的晚上,苏逸生为试探我而半夜将我引出观外,他身上穿的那身黑衣布料便非常讲究,我以前没见过‘张李恨’,不能断定他那身行头就是‘张李恨’所缝制,现在看来,十有八九,胖丫指甲缝中的那根布丝便是从那件夜行衣上扯下来的。
“真的,这真的只是一个意外,要不是被胖丫撞见,逸生他是不会杀人的。江先生,李小姐,你们就高抬贵手,放过他吧。我就是当年做马,下辈子也会报答两位的大恩大德。”
事情说完了,陈东莲从床上一出溜跪在地上,向我和李茹男苦苦哀求,陈东倩站在她的旁边,拉也不是,不拉也不是,同为被感情折磨的苦命女人,她对姐姐的出轨行为非但没有痛恨,有的只是深深的同情,如可能,她绝不愿意姐姐再受到伤害,但是,放过了苏逸生,自已的孙二柱怎么办?
………【第二百九十四章 正义的代价】………
真的是很棘手啊。
我能猜到杀害胖丫的真凶是那晚潜入陈家的夜行人,但却无法猜到那个夜行人会是苏逸生。
山不亲水亲,人不亲艺亲,和苏逸生虽谈不上什么交情,,可终究同属千门中人,虽说他杀人害命,犯下重罪,但和我又有什么关系?人在江湖,又有几个人敢说自已身上干净,问心无愧?早知道会是他,我也就不趟这趟混水了。
不过,人算不如天算,一个人再怎么精明,也没办法掌握一切,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想撤身而退显然已不可能——说来说出,还是李茹男这个女人,要不是她自告奋勇,主动跳出来破这个案子,我又何至于管这档子和我半毛钱关系没有的事儿!
扭头望向李茹男,此时的她也是眉头紧皱,满脸的不忍和为难——她是留洋归国的学生,思想受西方文化的影响很大,本身就反对包办婚姻(不然以她的条件说不定早已是孩子妈了),所以,她对陈东莲的遭遇很同情,但是,做为一名立志成为大侦探的侦探文学爱好者,在她头脑中,犯了罪就一定要绳之以法的理念同样根深蒂固,和苏逸生不同,孙二柱是无辜受冤,为之隐瞒还能说得过去,而苏逸生根本就是杀人犯,如果因为同情苏东莲而放过杀人凶手,岂不是对死者的不公?隐瞒不报,任凶手逍遥法外,自已岂不是跟凶手同流河污,成为杀害胖丫的同伙共犯?
我到底该不该在李茹男面前继续保持公正公平的正义形象呢?
这的确是个问题——是按照真正大侦探的执着精神一查到底?还是象真正的江湖人那样趋利避害,各人自扫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
“二小姐,帮忙把你姐姐扶起来,事情可以慢慢商量,这样做只会让事情变得更复杂。”暂时我只有以‘拖’字诀稳住陈东莲。
流着眼泪,陈东倩把姐姐搀扶起来,重新坐回炕上。
她们俩姐妹在屋里流泪,我则把李茹男叫到了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