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人的校园情爱故事5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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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人的校园情爱故事50篇- 第2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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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飒洒在后面叫住了习习,他对着嬉皮笑脸的习习说,“如果我谈恋爱了,你会高兴吗?”

    他用期待的眼神看着她,习习挠挠脑勺说,现在校长不许学生谈恋爱的。

    飒洒笑着说,那就是不希望喽。习习一摆手,说,随便你。

    随便你。

    他问“那到底,你到底会不会伤心呢?!”

    基本上是用吼的,习习也被吓了一大跳,她说,“会会会,我会伤心的,你要是谈恋爱了,那里还有时间管我啊,肯定就不会买东西给我吃,给作业我抄了。”

    这种半开玩笑半认真的话,只有习习才会手出来吧。

    飒洒笑了。

    他想,虽然没有得到什么,但是,真好,也没有改变什么啊。

    其实飒洒也是很帅的一个人,不仅人长得帅,而且对人又超级好,所以也有很多慕名而来的女生,毕竟这是学校,她们只是悄悄的把她叫上天台,然后说明心意。

    以前,是因为放不下嬉戏。

    而现在,习习对自己,并没有意思。

    于是,飒洒在那个没有太阳的黄昏,背对着那个叫叶阁的女孩子,然后点头。

    叶阁也就成了飒洒的初恋,谁也不知道,飒洒的初恋仅仅是因为自己的心意没有收获而已。就这样草草的把自己的初恋送了出去。

    叶阁其实也不是校长的女生,没有因为飒洒接受自己的告白而在人群中显得高傲起来,她也只是安分的学习,有时候来找一下飒洒。

    但是她不了解他,她不知道他喜欢什么。

    知道这些的,仅仅只有习习一人,可是最近几天,习习都没怎么出现在飒洒面前,这让飒洒有一些心慌。

    才几天没见到她,就急成这样啊。

    他在心里跟自己说,然后想,她到底是不明白啊。

    飒洒再次见到王习习的时候,他正在打架,因为放学的时候,几个混混缠上了有几分姿色的叶阁,那时候叶阁正是一人,吓得叫了起来,听到尖叫,飒洒不会不管的,于是就挺身而出,和那几个人搏斗起来。

    习习就是围观者其中之一。

    她站在那些人中间,看到曾经那样用心呵护自己的男生,现在却奋力的保护别人。就在那一瞬间,心里有一丝难过。

    就在那一瞬间。

    飒洒练过空手道和柔道,很厉害的。

    胜利而归,几个好事的人还吹起了口哨,于是这口哨也就吹到王习习的心里了。飒洒把瑟瑟发抖的叶阁从地上抱了起来,就在他抱起叶阁的时候,在人群中看到了习习的脸。

    习习也看到了,她简单的扯过嘴角。

    他也只是轻轻的笑了一下。

    彼此只是一笑了之,很疏远。

    4

    因为如此,所以飒洒和叶阁出现过的地方,再也没有了习习的身影。

    但是习习却三翻四次的找叶阁的麻烦。

    她经常要自己的好朋友去堵叶阁,然后把她劈头盖脸的骂一顿。叶阁是个好女孩,不敢还击,就躲在角落里哭,相对来说,王习习就显得泼辣一些。

    王习习人缘也还可以,所以朋友们都愿意帮她。

    那次叶阁被王习习的朋友堵在女厕所里,被飒洒发现了,他竟然不顾一切的冲进去!抱起叶阁就走出来。

    习习正站在门口。

    不过,他没有看见她。

    5

    “为什么?”

    飒洒读把王习习堵在了胡同里面问。

    “为什么?”

    “什么为什么啊?我听不懂你在说什么。”王习习故意把头摇得像个拨浪鼓,耸耸肩装单纯。

    “为什么?”什么不论王习习怎么问,飒洒都只有三个字,他问,“为什么?”那几个字甚至是咬牙切齿。

    “你自己心里清楚。”王习习把这几个字很潇洒随意的甩在了胡同里,然后扭头就走。“快走,不然等下你妈问我你到哪里去了,我不好回答。”

    “你管我走不走。”

    “我当然不管你啦。”王习习也是说得潇洒,“我管的是你妈妈,我怕她问我,你妈妈那么好的人,她要是不高兴了,我妈该多是伤心啊。”

    “你!”

    王习习嘴角简单的扯过一丝笑容,拉拉肩膀上的书包带子,然后往后面挥挥手,“回不回去我不管你。”

    “你……”

    飒洒的身体倾斜了一下,他问,习习,你到底要我怎么办?

    你要我,怎么办啊?

    “其实,你喜欢我的,对不对?”

    王习习回头看了他一眼,转身继续走,没有理会。

    如果,如果不是喜欢。

    不是喜欢,又干吗花那么多心思啊?

    飒洒皱着的眉头一下子舒展开来,他很舒心的笑着说,“我明白了。”

    叶阁悄悄的侧过身子,没有让他们两个发现。

    早就知道了呢。



………【第24章 喝出来的思恋】………

    “是不是你们学校出来的女孩子都很能喝酒?”金伟抬起头惊讶的看着对面的阿花喝完满满地一杯山水啤酒后。

    “也许吧。”阿花边说边给自己倒酒,她倾斜着杯子,淡黄的酒慢慢渗入,如逝去的流年。“山水啤酒味道比雪花好多了。”

    这是她不知道第多少次相亲了。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她开始相亲了,走马观花的,一个接一个,就像放鞭炮似的。

    上大学时候,宿舍老大这样对阿花说:“两只腿的*不好找,两只腿的男人还不好找吗?”阿花坚信了这个看似永恒不变的真理,大学四年碌碌无为,也从不珍惜身边的爱情。

    毕业了,才知道,满大街的男人,都是两只腿的,却很难发现适合自己的。

    一年内相亲近20次,她终于造成视觉疲劳和听觉恐慌。其实她见过满腹经纶的大学老师,文质彬彬的公司职员,阳光帅气的在读研究生等,各个条件都很不错,可她就是能鸡蛋里挑出骨头,就是说不适合。而且用形形色色的理由说服她妈和媒人。结果,后来再有钱的人,再帅的人在她面前就像一场闹剧,上演了,谢幕了,她就像一观众离场了,不留下任何情感。

    后来,她只要听到相亲一词,就太阳穴紧绷,神经过敏,总想逃之夭夭。若逃不了,就会表现出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无奈表情。

    金伟是她的朋友给她介绍的,她厌烦相亲,就让她朋友留下QQ和金伟联系。聊了两个月,阿花本想随便聊聊打发无聊时光,找个借口不去相亲。可是聊久了,金伟竟然主动要见面,阿花心里本来是厌恶的。这见面一词和相亲一词带给她的刺激作用是一样的。

    但还是见面了,这是她和他的第一次见面。在她心里面,也把它计划成最后一次见面。

    “小姐,来四瓶雪花。”阿花招呼服务员说。前几次相亲,阿花总是故作淑女,矜持点饮料,后来厌烦了,把相亲当成蹭饭局,每局必点酒,每次必两瓶雪花。两瓶啤酒足以使她微醺,但能够清醒地打的跑回家,倒床睡着,然后迅速忘记见面的人模样,继续第二天的美好生活。

    金伟惊讶地睁大眼睛看着对面的阿花,阿花目无表情地看了他一眼说:“服务员说只有山水啤酒,没有雪花。我两瓶,你两瓶,我没有把你忘了。”

    不知道是不是第一次喝山水啤酒,阿花觉得那味有点甜,喝过脑子依旧很清醒,没有半点醉意。出乎意料的是对面那男人醉了,走路摇摇晃晃地打的走了,阿花愣在饭店门口30秒,望着那辆的车的背影,感叹了一句:“还有酒量这么差的男人,还不如我这个两瓶倒!”

    她回到家后,结果发现山水代替不了雪花啤酒的作用,她无法安然入睡。突然收到金伟的信息“以后别喝男人喝酒了。危险!”阿花还在糊涂中,信息又来一条“以后找我喝酒就行了。”阿花骂了一句:“果然喝醉了!醉话连篇。”但是脸上却掠过久违的一丝微笑。

    第二天,金伟约阿花出来,计划赶不上变化。阿花竟然神不知鬼不觉地答应了。“你为什么喜欢喝酒?”金伟眼睛直勾勾地盯着阿花,冷不丁地问了一句。

    “无可奉告。”

    “借酒消愁?”

    “错,只是喝酒。”后来,她只顾喝酒吃菜,没有说一句话,风卷残云之后,留下一桌散乱酒席。

    “赶紧买单,我回家了。”阿花冷冷地扔下最后一句话后,给金伟留下一个冷冷的背影,瞬间消逝于夜色当中。

    三句话的约会,两个人的酒席。

    回到家中,阿花躺在床上扪心自问,“丫头,你反常了。你竟然和他见了第二次面了!你为什么喜欢喝酒呢?”

    大学时候,阿花的死党是一北方男人,其父母身高颇高,本应该长得高大魁梧,但是到他这一代,遗传基因发生突变,个子刚到一米六五。后来,他一死脑筋钻牛角尖,上大学时选择了生物这个专业,发誓说一定要搞明白这个基因为什么会在他这一代发生畸变。

    北方人都喜欢喝酒,尤其是北方男人。

    尽管以前高中时阿花滴酒不沾。四年里,会出现这样的场合,在他俩同时出现的大型酒席,阿花从来不沾酒,每每都是她死党带酒。即使当他们俩单独吃饭的时候,阿花也不能尝到一点酒的滋味。且每次酒后就让阿花一人独自走回宿舍,美其名曰“独享醉眼朦胧下的校园美景。”久而久之,阿花每每看见他死党代替她喝酒的酣畅淋漓模样,也越发憧憬醉眼里的风景,因此她没有产生感激与开心,反而滋生出嫉妒与羡慕。她也偷偷地学着喝酒了,才发现酒的味道很是奇怪,苦苦的,淡淡的酒精刺激。

    就这样,转眼间大四,有一天,死党酒后向阿花表白。

    阿花说服死党让其回宿舍好好考虑。

    辗转反侧一夜后,阿花竟然做出这样的决定:“我以后单独赴宴,不与死党同行了,我不想与你恋爱。”这条短消息发出以后,死党杳无音讯。

    任性的阿花就这样错过了一段恋情。

    后来,阿花参加酒席,每次必被人灌醉,每次吐得不知道东南西北,才知道北方人喝酒与喝水的概念早已经模糊了。酒桌上朋友们告诉她,她死党曾经每次酒席后都去吊水,吐得一塌糊涂,所以每次酒席过后从来不换阿花回宿舍,让阿花一个人回去。听完后,阿花泪眼婆娑,却不知道该做什么。

    突有一天,阿花终于收到死党的一封来信,只是一首诗,却让她泪流满面:

    一直坚持,只是为了等待黎明。

    在无尽的黑夜里,眼睛似乎正流淌着如夜般的漆黑。

    当黎明的曙光穿透万重山,第一滴晶莹是为你洒下的。

    命理之说,我向来是不大相信的。

    因为我时时记着老人家说过的——人定胜天。

    可当你背过的身影在我眼里变得稀薄的时候,能充满视线的,竟然是黛玉式的泪花。

    纵然越过千山万水,心里早已憔悴。

    牵你的手变成我生命的奢侈。

    我选择流浪远方,远离于你的城市……

    那死党去了遥远的深圳,但是却不留下任何通讯地址,从此消逝于阿花的世界里,什么也没留下,只是阿花从此喜欢上了喝酒,每次只两瓶,不喝醉而已。

    “出来喝酒吧。”金伟三天后,又发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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