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祸水王爷穿越妃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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祸水王爷穿越妃全本- 第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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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什么了?”

    “他说……他说小姐又丑又笨……”青儿垂着头,低如蚊蚋地回答。

    “可是去年七月十五发生的事情?”朱可可慎重地问。

    青儿点点头,惊喜道:“小姐想起来了?从那天之后,小姐的性情就变了许多。”

    那正是她穿越过来的日子。

    朱可可倒吸了口气:我说原来的朱可可为什么会突然想不开,留血书抑郁而死。敢情就是被这个十一王爷刺激的。

    换句话说,他就是杀死本尊的凶手了。

    “他既这么说过本小姐,如今本小姐就要嫁过去了,那简直是世上最悲惨之事,你还贺喜什么?”想起青儿起初的欣喜,朱可可有点恼了,横眉质问道。

正文 (五)朱可可(4)

    (五) 朱可可(4)

    “可是小姐不是很喜欢十一王爷吗?那天王爷说了那样的话,小姐确实伤心,可是回去的时候,小姐对青儿说,并不后悔见过十一王爷……”青儿被朱可可的质问吓到了,声音越发低了下去。

    朱可可语塞。

    难不成十一王爷是本尊的暗恋对象?也因此,才会如此在意他的态度,被他的话打击至死。

    她有点感伤了,摆摆手,把青儿召近一些,然后凑过去,耳语道:“不如,我们先出去会一会这位十一王爷?看看他到底值不值得嫁。”

    青儿吓得脸色发白,连忙摆手,“不成不成,万一被太傅大人发现了……”

    “你不说,我不说,他怎么会知道?再说了,如果你不陪我出去这一趟,我就装病装疯,一辈子嫁不出去,让你也陪着我做一辈子的老姑娘。'”朱可可如此威胁。

    她早就发现了,青儿当初这么开心,也是因为,那小丫头也喜欢着这个十一王爷。

    古代女子出嫁,贴身丫鬟总能陪嫁过去当妾。她们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买卖。

    果然,青儿被威胁了。

    她期期艾艾地应了,然后磨磨蹭蹭地出去找衣服。

    过不多会,两个家丁打扮的青年男子便从后门鬼鬼祟祟地钻了出去。

    朱可可本来生得高挑苗条,那普普通通的粗布青衫穿着,也有种风度翩翩的感觉,而且五官清晰,她又用黛笔细细地瞄了眼睛和眉毛,乍一看,根本辨不清雌雄,只觉得是哪个大户人家出来的俊俏少年郎君。

    相比之下,本来柔美清秀的青儿倒有点惨不忍睹,矮且不说,衣服更是鼓鼓的,像正在的胖小孩。

    “小姐,青儿觉得,你男装打扮竟像换了个人似的。”待出了后门,青儿红着脸道:“老天爷真是弄错了性别。”

    朱可可挑眉,也不说话。

    这个时代的审美观,多以女子娇小玲珑、面部柔和为美,也就是朱可可穿越前的模样。

    “难道真是时不待我?”念及此,朱可可又伤感了一把。

    不过,那种可有可无的伤感转瞬即逝。

    在出门之前,她已经向青儿详细地打听了这位十一王爷的消息。

    留国十一王爷,本名司马恪,男,今年二十有二,未婚,无子女(未公开的私生子除外),身家不详,但绝对不少,爱好女色,特长:弹琴作画吟情诗、翻墙爬窗夜偷情。

    文不能安邦,武不能攻城略地,从小生于温柔乡,长于温柔乡,立志死于温柔乡。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除了沾花惹草外,他就没有其他长处了。

    整一个花瓶。

    没想到啊,这样一个花架子,竟然能让如此多的女子为之疯狂。

    朱可可很无语。

正文 (六)邂逅(1)

    (六) 邂逅(1)

    司马恪平日的行踪并不难问,不在烟花柳巷,就是某某王公大臣的府邸家宴了。/

    这段时间为了处理陈留两国之间的外交问题。大臣们都很忙,无人设宴,这位十一王爷,一定在京城烟花最浓的地方——芳兰坊。

    朱可可领着青儿,悠哉游哉地朝芳兰坊走去,快到牌坊处时,青儿终于胆怯,拉着朱可可的袖子,哀哀地说:“小姐,还是别进去了吧。”

    青儿是朱家的家奴,从小在诗书礼仪下浸淫长大,对于这等之地,自然反感到骨头里。

    朱可可倒没多大感觉,反正前世在酒吧工作,什么场合都见过。|…这样古雅的青楼,几乎算是‘纯洁场所’了。

    “你在外面等会,我看看就回。放心。”见青儿的神情,朱可可不打算强迫她,指了指旁近的茶楼,让她在一边侯着。

    青儿忙不迭地点点头,也顾不上什么小姐的安危,慌慌张张地朝茶楼跑去。

    朱可可笑笑,摇着折扇,悠哉游哉地往牌坊来里走了进去。

    牌坊两侧拉客的姑娘们见了他:公子人倒是不错,只是衣服的质料差了些,态度也谈不上多么热烈,只是零零散散地凑过来,扯扯她的袖子,见朱可可没多大意趣,也就散了。

    朱可可也不随便留恋,径直朝芳兰坊的头牌冠群芳小姐的闺阁走去。

    冠群芳的闺阁是三层的独立小楼,装饰得古色古香、幽香典雅。很有苏州园林的感觉。

    朱可可站在阁楼下,仰头望着三楼露天阳台处的帷幔飘飘,隐约有一个鹅黄色的身影在白色的帷幔间蝴蝶般穿插翩跹,丝竹管弦音不断,饮酒作乐的欢呼亦阵阵传来,显然,正是宴会的*****期。

    朱可可整了整衣襟,大摇大摆地朝楼里走去。一楼的鸨妈见状,连忙迎上去,眯着肿炮眼,询问哪家的少爷。

    朱可可勾唇一笑,很正经地回答道:“我是十一王爷府的家人,十一王爷着我送东西来。”

    鸨妈听闻,也不好说什么,指了指楼上,道:“王爷就在上面。”

    朱可可本只是猜测,如今听到证实,心中一安,同时又有点懊恼。

    婚期定在下月初三,也就是七天后。

    准新郎却还在和烟花女子莺莺燕燕,情何以堪啊何以堪。

    朱可可走上了楼梯。

    二楼虽也是冠群芳小姐的阁间,但却是她的闺房所在,所以比起三楼的花厅,清净了许多。

    朱可可在二楼拐角处略停了停,一扇斜对着楼梯口的房门微开,房里的景致隐约可见。

    她并没有多大的偷窥欲,只是目光一扫,恰好看见了,而看见后,有一刻竟然挪不开脚。

    屋里坐着一位男子。

正文 (七)邂逅(2)

    (七) 邂逅(2)

    屋里坐着一位男子。'

    与其说坐,不如说倚着。

    他倚着窗台,静静地望着窗外,一手执酒杯,一手撑着台案。

    以朱可可的脚步望过去,只能见到他的侧面,可只是单单一个侧面,已经能动人心魄了。

    朱可可没见过这么明润的男人。

    像一块通透的玉。

    光从窗户外透进来,折射过他精致的五官:长的睫、挺的鼻、润的唇,柔和的下巴。

    一身白色的锦缎长衫配着一条普通无雕饰的天蓝色宽边腰带,将他修长紧窄的腰身很好地勾勒出来,纤细而蕴含着力量。'

    可那些都是不重要的,重要的是,他的表情。

    他望向窗外的表情,些许茫然、些许深邃、些许苦楚、些许豁达。

    然而更多的是沉静。

    一种从骨子里逸出来的沉静,似千年古玉般的深不见底。

    那流动在琥珀双眸里的情绪,竟像一帧帧灵动的胶片,如此丰富,却又转瞬即逝。

    让人莫名地揪了揪心。

    朱可可几乎想走过去,问他到底遇到了什么烦心事。

    男子突然转过头来。

    透过门缝,远远地与朱可可对望了一眼。

    男子的眼眸敛了敛,然后,袍袖轻拂。

    门忽而合了起来。

    朱可可眨了眨眼,望着已经关上的红木雕花房门,几乎以为,自己方才看见的景象是一场幻觉。

    楼上丝竹管乐声不断。

    她很快收起心神,想起自己楼上的那位未来夫君,更是烦躁。手扶着栏杆,三下两下地窜了上去。

    她径直上了楼。

    三楼花厅是一个开放性建筑,入眼便能看见整个宴会的全场。

    厅内翩翩,下首是乐师操琴弄鼓,两侧则是七八个年轻英气的少年,一人搂着两个侍酒的姑娘,正海饮不已,而大厅正前方,则摆放着一张极舒适的软榻。一个男人正懒懒地躺在塌上,青丝逶迤,顺着软榻泄了下来,垂在地上,也有种懒洋洋的感觉。

    黑色的丝袍半敞着,露出胸前一大片呈小麦色、光滑精致的皮肤。男人长得很高大,这样躺着,长长的腿伸了出来,头枕着美人的膝盖,那种姿态,几乎有点魅惑了。

    这样的形象并不太符合朱可可对十一王爷的猜想,待看清楚样貌后,朱可可再次****了自己原先的设定。

    她原以为流连温柔乡的十一王爷是一个娘娘腔的小白脸。没料到如此英俊硬朗,如刀削斧凿般的五官,大理石一样,轮廓清晰分明,尺寸又异常完美。即便是罗丹再世,只怕也难得造出这样的作品。

    更引人注目的是,他脸颊上有一道长长的伤疤,虽然历时已久,不再狰狞。但是那暗黑色的痕迹仍然如爬蛇一般,让人触目惊心。

    ——只是,并不太影响他的容貌,反而给他的脸增加了几分难言的魅力。

    原来,传说中风靡京城大小闺房的司马恪,竟然生得这般模样?!

    朱可可有一瞬的怔忪。

正文 (八)邂逅(3)

    (八) 邂逅(3)

    其实,在朱可可怔忪的时候,室内的气氛也变了几变。//:

    发现有人闯了进来,两侧那七八个似乎流连美人乡的青年几乎同时做了一个动作。

    按剑,欲起。

    他们的动作整齐划一,就像事先排列好的一般,一致得可怕。

    首座的男子不易察觉地将酒杯转了转。

    他们这才重新坐稳,继续饮酒作乐,像什么都没发生过。

    朱可可并没有发现异常,她略做思索,已经大步迈了进去。

    ——无论司马恪生得何等模样,她总之是不会嫁给他的。

    他可是杀死本尊的凶手。

    男子本在慢条斯理地饮酒,见朱可可气势汹汹地穿过众人,大步走了过来,不停了动作,兴致玩味地看着‘他’。

    “喂!”待朱可可在他面前站定,她冲着他说:“你不觉得这样有什么不妥吗?”

    “男儿在世,自当醒握杀人剑,醉卧美人膝,有什么不妥?”男人呵呵地笑,头依旧枕在冠群芳的膝盖上,动也未动。

    朱可可嘟了嘟嘴巴,鄙夷地扫了他一眼,目光竟然越过他,看向了旁边的冠群芳。

    冠群芳涵养甚好,被突来乍到的男子这样*****裸地盯着,竟然能从容不迫,冲他微笑颌首。

    “果然是秋水为眸芙蓉为面,你很美。”她赞道,竟似把旁边的‘十一王爷’丢到了九霄云外。

    朱可可一向是喜欢美人的,她看过那么多模特演员,对美人有种天生的敏锐度。

    “多谢公子赞赏,群芳受之有愧。”冠群芳微微点头,礼貌地谢礼。

    “你的肤色真好,是天生的,还是用了胭脂?”朱可可又问。

    冠群芳有点窘然,却还是礼貌地回答道:“是胭脂。”

    “哦,哪家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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