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饥饿的盛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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饥饿的盛世- 第3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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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义觉迷录》)“于故明但有存恤之德,毫无鼎革之嫌”。所以说起来,别人得天下都是靠抢和骗,而“我大清”则是因为“见义勇为”而顺理成章地得了这么大一片家业,实在是“正”得没法再“正”了。

枪杆子在手,什么谎话都可以说得理直气壮,甚至能把说谎者自己感动得一塌糊涂,这本是中国政治的一个通例。不过清王朝统治者的巧言佞辩还是出人意料。

其实,历代少数民族入主中原,背后的心理动力都是对财富的掠夺。而清王朝建立过程中的血腥、野蛮和残暴在许多方面都创造了少数民族征服过程中的历史纪录。

满洲人入关,并非像他们自己所说,是看到天下无主,才来“为内地人民服务”。明代满族本来处于奴隶社会时期,经济落后。从明朝初年开始,他们就经常从汉地和朝鲜掠夺人口,充当奴隶。明宣德八年(1433年),锦衣卫指挥吴良出使海西,亲见当时的“女真野人家,多中国人,驱使耕作”。到了明末,女真人更是不事生产,全民皆兵。对外抢劫,成了后金国最主要的经济来源。

朝鲜使者在他访问东北后写作的《建州见闻录》中描述他看到的情景说,满洲人最高兴的事是出兵抢劫。战争是满洲人的节日,一听说有仗可打,每个满洲人脸上都是抑制不住的亢奋。全城的满洲人都兴高采烈地穿上自家准备的原始盔甲,相互传告说:“抢西边儿去!”

“出征之时,满洲人无不欢跃。连军士的妻子亦皆喜笑颜开,惟以多得财物为愿。如军士家中有四五人者,皆争先恐后要求出征,专为财物故也。”

在实力壮大到可以征服整个中国之前,满族人的最大志向不过是掠夺内地的金帛子女而已。明崇祯二年(1629年)至十六年(1643年)的十五年间,满洲皇帝皇太极组织了五次声势浩大的抢劫。他们绕过山海关,从北长城的缺口袭入汉地,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横扫北京、河北、山东、山西数省。每一次都是积尸如山,血流成海。1639年那次,满洲士兵屠城济南,留下了十三万具尸体和被洗劫得空无一物的城池扬长而去。

满洲人那个时候还不知道什么叫“重义轻利”,还不懂得装出一副“吊民伐罪”的大义凛然状。他们丝毫不为自己的物质欲望脸红,不为自己的凶残野蛮可耻。每次回来,都得意扬扬地大肆显摆自己抢来的东西。比如第五次抢劫凯旋后,领兵的阿巴泰等奏报如下:

臣等蒙天眷佑,皇上德威,率大军直抵明境,至兖州府,莫能拒守。将明国鲁王及乐陵、阳信、东原、安邱、滋阳诸王,及管理府事宗室等官数千人,尽皆诛戮。[WWW。Zei8。]计攻克三府、十八州、六十七县,共八十八城。击败敌兵三十九处。所获财货金万有二千二百五十两;白金二百二十万五千二百七十两有奇;珍珠四千四百四十两;各色缎共五万二千二百三十匹;缎衣裘衣万有三千八百四十领,貂、狐、豹、虎等皮五百有奇;整角及角面千有六十副;俘获人民三十六万九千名口,驼、马、骡、牛、驴、羊共三十二万一千有奇……

汉地之人,在他们眼里,则不过是一群类似牛羊的猎物,他们在挥刀砍杀驱逐时,心中并没有丝毫的怜悯。甚至,在他们抢掠回来的报告中,多数时候是把汉人和牲畜混报的,比如天聪七年(1633年)九月,“往略明山海关贝勒阿巴泰……奏报俘获人口及马牛驴四千二百一十有三”。第三次抢掠回来后的报告是:“共俘获人口牲畜十七万九千八百二十。”崇德元年(1636年)九月“往征明国多罗武英郡王阿济格……奏言……遂直入长城,过保定府至安州,克十二城,凡五十六战皆捷,共俘获人口牲畜十七万九千八百二十”。崇德八年(1643年)七月,征明克捷,“共俘获人畜九十二万三百”。以至于后世的史学家为区分开人与牲畜的数字头痛不已。

据历史学家估算,入关之前,满洲人至少掠夺了二百万汉人做奴隶,这些人相当一部分死在被驱赶入关的路上,其他幸存者则给满族人作牛作马。

清人成功入关之后,满洲人“尽族西迁”,争先恐后到内地去直接吸吮汉人的膏脂。史书屡言清人“罄国入关”,据说整个民族的西迁“几经三十五六日,男女相继,不绝于边”。到了北京,他们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大肆“圈地”。名义上说是把“无主荒田”,“分给东来诸王、勋臣、兵丁人等”,实际上却是不分有主无主,大量强占汉人的产业。史书记载,最强横的圈地过程中,“圈田所到,田主登时逐出,室内所有皆其有也。妻孥丑者携去,欲留者不敢携。其佃户无生者,反依之以耕种焉”。(史惇《恸余杂记》)他们掠夺北京附近汉人土地的数量十分惊人。如遵化州由于圈占和投充,剩下的纳税民地不到原额的百分之一;蓟州不到原额的百分之二;东安县更是彻底,“尽行圈丈讫,并无余剩”。清初诗人方文有诗云:“一自投充与圈占,汉人田地剩无多”,(《北游草》)真切地描绘了当时的状况。大量事实无可争辩地说明,此时的满洲人对内地人民所怀有的,仍然是赤裸裸的抢劫心态。

随着汉化程度的加深,清政权的民族政策有所调整。康熙皇帝亲政之后,断然命令永远停止圈地,并且大力推动满洲人放弃奴隶制。康、雍、乾三代的高效统治,使中国人安享了一百多年的太平。

但是,历史毕竟是抹不去的。汉人内心的仇恨并没有随着时间的流逝彻底泯灭。一旦想起往事,任何一个汉人不免都会心绪难平。

而满族皇帝也因为那一段血腥的历史而心虚不已。他们知道自己祖先的血债太深。这些血债在任何时候,都是点燃汉人反抗情绪的火种。

所以他们急于毁灭证据。

乾隆三十九年(1744年)开始,武英殿前的字纸炉就经常不分昼夜地日夜燃烧。在军机要员的严密监视之下,巨量珍贵图书在这些字纸炉中灰飞烟灭,随同消灭的是一个民族的大量记忆。

乾隆对销毁工作的认真执着几乎达到了变态的程度。那些不法书籍,今日在我们看来,许多其实都被禁得莫名其妙,毫无道理。大部分有“反清内容”的书,今天读来,也没有多大“毒性”。可是乾隆却视如大敌。他唯恐这样的精神污染物“扩散”,污染任何一个其他人。他规定,所有有违碍的书籍,为了防止扩散,都要“封固进呈”。也就是说,发现之后,立刻密封,不得使其他人看到,迅速送往北京。

许多官员头脑中的这根弦没有乾隆绷得紧,暂护贵州巡抚韦谦恒就是其中一个。他认为这些图书数量太大,何必费人费力千里迢迢送至北京,不如在本地直接销毁。他请示皇帝说:“将原书封固,发还书局,俟奉到圣谕,即率同司道等官传集绅士焚销。”意思是说,等皇帝批复一到,就把全省官员和绅士传来,一起观看焚书,可以起到很好的现场警示教育作用。不料乾隆接到这份请示后大为光火,朱笔连批带抹,痛骂他“何不解事,糊涂至此”!“所办实属乖谬”!

皇帝为此事专门发了一道上谕,再次强调:

贵州等地文化不发达,百姓心思幼稚粗鲁,这些不法书籍也许不会出现私下传播的情况。至于江浙等省,人们一听到有禁书,一定激起他们的好奇心,千方百计会弄来偷看,甚至私下广为传播。韦谦恒你本身是江南人,居然没有想到这一点?不知轻重,至于如此,看来你是一个糊涂不晓事的人,难堪大任!

韦氏竟因此区区小事丢了官。

皇帝因此重申:

各省查办违禁之书,屡经传谕,令各督抚检出解京,并经朕亲行检阅,分别查销。

乾隆朝“消灭记忆”运动,进行得十分周密和彻底,以致今天已经完全无法估量所承受的文化损失。史载乾隆销毁的书籍“将近三千余种,六七万卷以上,种数几与四库现收书相埒”。吴晗也说过“清人纂修《四库全书》而古书亡矣”!据近代学者推算,全国禁毁图书一万三千六百卷。焚书总数达十五万册。销毁版片总数一百七十余种、八万余块。除了焚毁书籍,乾隆还系统地对明代档案进行了销毁。目前明代档案仅三千余件,其余估计不少于一千万份明代档案,已经被销毁了。

乾隆朝“文治”的本质,是中国历史上最大的一场文化浩劫。

修改直至销毁记忆,本来是专制统治者的专利,但乾隆以比祖先更残忍的方式来掩盖祖先的残忍,就无论如何不可原谅了。

我们永远不要低估专制统治者的自私和阴狠。乾隆心里十分清楚,不论工作多么细致,仅靠官员们的搜查,是不可能禁绝所有不法文字的。最有效的办法是通过制造空前的恐怖,使臣民们自己主动悄悄地销毁家中的不法文字。

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乾隆帝蓄意制造冤案、酷案,把一些语义含混的文字打成大案,借无辜者的脑袋来恐吓天下之人,所作所为,令人发指。

乾隆四十二年(1777年),江苏人蔡嘉树指控徐述夔所著《一柱楼诗》“大逆”。

蔡嘉树与王泷南一样,是江苏扬州的乡间无赖,原租了徐家的十几亩田地。乾隆十三年(1748年),徐述夔之孙徐食田向蔡家提出要赎回这十几亩田地。而蔡嘉树占着不放,两家因此产生纠纷。蔡因此以徐氏祖父徐述夔刊印散发的书里有“忌讳之词”,向官府控告。

蔡嘉树的证据是徐书中有“明朝期振翮,一举去清都”一句,说这是“非常悖逆之词”。这显然是胡说八道,江苏布政使陶易一见案卷,也认为这“显系挟嫌倾陷”。然而,案件上报到皇帝那里,皇帝却批复道,蔡氏所说有理。皇帝说,此句乃“借‘朝’夕之‘朝’作‘朝’代之‘朝’,且不用‘上’‘到’等字而用‘去’清都,显寓欲复兴明朝之意,大逆不道至此已极”。此案的结局是十分严酷的:陶易拟斩立决,皇帝降旨“加恩改为应斩监候,秋后处决”,后瘐死狱中。徐述夔及其子已死,也开棺戮尸,枭首示众。徐食田兄弟等五人参与出版校对者拟斩立决,俱奉旨加恩改斩监候。徐述夔的两个曾孙及三个孙媳等,给付功臣之家为奴,全部家产造册入官。为他作序的毛澄杖一百,流三千里。连皇帝已故去多年的诗友沈德潜也未予放过,革去名号,扑毁碑文。

皇帝在文字狱的制造过程中表现出了一种难以理解的偏执和完美主义。在皇帝的蓄意吹求之下,全国各地诬告之风大行。几乎大清帝国每个人都生活在不安全中:如果你识文断字,那么你随手涂抹的几个字难免有被人蓄意曲解的可能;即使你一字不识,你家的那个破筐烂柜里也保不齐有一两本祖上传下来的旧书,成为惹祸的源头。

戴昆是康雍时人,早已身故,地方官查办禁书时,发现他的书中有“长明宁易得”“短发支长恨”这样的句子,上报之后,被刨坟戮尸。他的孙子戴世道六十多岁了,因刊刻了这本书,“奉旨斩决”。湖北黄梅人石卓槐书中有“大道日已没,谁与相维持”“厮养功名何足异,衣冠都作金银气”之句,不过发了点牢骚,被凌迟处死,亲属缘坐。

“明”“清”二字是诗词习用之语,若要避祸,只好不去吟诵清风明月。但也不行。乾隆四十七年(1782年)有个劣监告发卓长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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