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爷偏头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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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爷偏头痛- 第1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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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诶诶!谢谢大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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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37痛 教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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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虎口的水泡,我艰难地用筷子挑面往嘴里塞,述儿的观察力很惊人,她直接就抢过我的碗,“呀,小在公子你的手这是怎么了?”

    若放在以前,指甲有倒刺或者手指破了一点皮我都会叫唤半天,讨要安抚和宠爱,现在时过境迁,我亲自干活,手伤了我都没法吭声,因为没有对象让我诉说,“没事,只是砍树太难了。”

    “也许不是难,是你蠢。”大当家突然插话,然后招手示意书生:“张良,拿纱布和针过来。”

    “你要干什么!”我一惊。

    “怕什么?难不成我还能用针要了你的命?”薛让把我的手拿到眼前看了看,又从书生的手里接过针,对着水泡猛一戳。

    “啊!!!!!!!————————”惨叫声响彻山谷,所有人都被我吓愣了。

    他们幸灾乐祸地用言语挑逗我:“看来,小在不能吃痛啊。”

    “这点痛都受不了,真为他操心,以后怎么办啊?”

    “苦了大当家了。”

    喂喂喂!你们这些人脑子里乱七八糟的合适吗?我含着泪举着手,大当家把我的水泡都挑破,还挤了挤,然后才用纱布给我包上。

    述儿端起碗开始给我喂面吃,我觉得我这熊样简直成了大家茶余饭后的笑点了,不由得想死,我寻花侯何时被集体嘲笑过?那是真的疼,疼了不能喊那算什么?

    后来大当家告诉我:“疼了不敢才是真汉子……”

    搞了半天我在他眼里还是一个娘炮啊!这种又心酸又委屈但是又觉得他说得对的思想感情实在是太复杂了!

    吃饱后,大当家对我说:“走,我带你去砍树。”

    我几乎是脱口而出,“啥?还砍?我受伤了啊!”

    书生在旁边安抚我,“你这也能算伤吗?想当初大当家被箭穿透了肩膀,第二天还不误挑水呢,男子汉大丈夫,伤痛何以为惧?”

    我跟这种野人怎么能比?

    没办法,吃人家的饭就得听人家的指令,大当家带着我再度出发,去找我砍了一些的树,穿过层层枣刺植被,我的衣裳又划破了好几道,终于找到了那棵像被狗啃了几口一样的树。

    大当家笑了:“这就是你砍的?”

    我抓抓耳朵,别过头去不看他:“是又怎样?有什么问题?我估计是下过雨后的树不太好砍。”

    “看着。”大当家撸起袖子,硬邦邦的胳膊暴露在空气之中有着别具一般的男人味,他挥起斧头,对着树的缺口一斧头砍下去,“要使用巧劲,蛮力不顶用,斜着向下砍,懂吗?”

    哇靠,他才砍了十几下,这棵树就摇摇欲倒,我忙闪到一边,竖起大拇指称赞道:“你真厉害。”

    夸他厉害不是违心,我是真没有见过这样大力的男人,他挥舞着斧子,却比那些拿剑的侠客还要抓人眼球,我一动不动地盯着他,连他的每一个表情都不肯错过。

    “好了。”最后一下,树应声而倒,大当家擦了一下额角的汗珠,看了我一眼,“纨绔子弟是果然肩不能挑水不能提。”

    “谁说的?我干活不行,但做人还是有担当的吧?”我都同意给他赔桌子,这不是担当是什么?

    薛让一笑,铁汉柔情:“是么?找起麻烦来你是挺有担当的,简直侠胆义长。”

    诶,我是情商低吗?我怎么栽进他的语言陷阱中就出不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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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38痛 拆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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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当家,你以前……我是指做山贼以前,是干什么的呢?”我傻傻地发着疑问,因为我觉得以他这种姿容体魄,一定是有什么苦衷,不然怎么会甘心做区区山贼,冒着被官府围剿的风险,干着那些不被提倡的事,比如打劫、绑票。

    他用那双凌厉的眼睛上下扫了我一遍,然后悠悠道:“你不是飞云帮的人,不必跟他们一样叫我大当家。”

    我道:“那叫你薛大哥好了。”

    他笑:“我怕是也承受不起。”

    我一愣,他这是什么意思?难道看出了我是寻花侯,不能够呀,这里离我的地盘远了十万八千里,我们光是走水路都走了好几天,他断没有可能认得我,又或者,他看出来我是女人,想一想也不能够,我的嗓音向来不细,行为举止和男儿一样洒脱奔放,更何况我的喉结和裹胸都没出过半点差错,他到底……

    薛让再一笑,“放心,这世间每个人都拥有秘密,我不想知道,也没兴趣知道。只是看你身着显贵,这衣裳的料子是云霓坊特有的,而云霓坊只对皇家进贡,当然,也有可能被富商家私下采购,你非富即贵,被我飞云帮绑来一定满心怨气,我自然承受不起你叫我一声薛大哥。”

    “呃……”我搔搔头,“薛大哥好眼力,不过我一开始虽然不情愿在此,但现在觉得还算有趣,等还了你的桌子再闯荡江湖也不迟。”

    “闯荡江湖?放眼之下都是江湖,你还想去哪闯荡?”

    我不理解他话中的高深,只觉得薛大哥很有内涵,我道:“我是想去找一个人。”

    薛让:“什么人?”

    我:“……”

    薛让:“嗯,明白。(。pnxs。 ;平南文学网)”

    我什么都没说他都能明白,也太厉害。我是为汤擒才离开锦衣玉食的家,躲避皇上的特殊对待,躲避满朝纷争,躲避狐朋狗友的纸醉金迷,暂时,我还没有察觉到后悔。

    大当家又喊来了弟兄几个,帮忙把木头抬回寨子里,我围着它绕了好几圈,还是一筹莫展,木工老爷子抽完一袋旱烟,这才起身朝我走来,“愣着做什么,锯啊。”

    “现在?”

    “趁着新鲜,柔韧性好,开始锯吧。”

    我没再纠结我的虎口还疼不疼的问题,因为身处这样一个男人遍地的帮派,我不能像个女人一样娇气,不仅会被鄙视,也许还会被怀疑,所以我拿起锯子,按照老爷子的指示,开始赶工。

    那种感觉很充实,这是我自己从不曾体会的,不仅仅指从未接触过的木工活,还是指这种倾尽心血和全力去专注干一件事,虽然直到傍晚太阳落山,我都没完成老爷子吩咐的十分之一工作量,但是我连吃三碗饭的时候,再也不心虚了。

    我值得。

    有人说,闯荡江湖会让人成长,我觉得,留在这里也挺让人开眼界,看着二当家忙进忙出,看着书生举着算盘算账,看着薛让下山处理纷争,看着飞云帮上上下下没有一个人闲着,大家都在忙忙碌碌。

    以前我觉得岁月漫长,一杯好酒就能喝一下午,可现在我只觉得每个时辰都过的飞快,快得让人抓不住,从晴空日露到夜幕繁星,一切都是那么的生机盎然。

    他们与我,与曾经的我,太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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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39痛 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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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光是将树锯成木板就花了十天半个月,不过心里却一点也不急,当然更不焦躁。有人闲了搭把手帮我,我也欣然接受,没人关注的时候,我就慢慢做,做得累了,就去看看后院的菜园,或站在山头俯览风景,日子过得倒也不错。

    因为我的衣服破了,破得太夸张连述儿都觉得补不起来了,大当家便拿出他的衣服给我穿,我穿上试了试,就跟唱戏的没啥区别,述儿帮我改了两件,这才合身。

    只是人家都说大当家从没把自己的衣服给兄弟们穿过,还说我与大当家睡出了感情,我实在不知道该如何辩解。

    这一日,我啃着黄瓜准备去做桌子,突然发现山寨里人都走光了,我跑去问述儿:“什么情况?飞云帮在我做梦的时候趁机被人连锅端了吗?”

    述儿咯咯一笑:“他们去宰肥羊了。”

    黄瓜直接就从我手里掉了,宰肥羊,这是飞云帮的口头语,意味着他们在山下设口打劫来往车队。我虽然一直以来不是什么善良的人,而且也见识过飞云帮劫富济贫的故事,可这么近距离的听见他们又要开始干票大的,心里还是不是滋味。

    那日在海上,飞云帮突然出现,又抢又吓,还撞了船,还将我家关苗扔下了海,我突然意识到,也许我和他们仍不是一个国度的人。

    我赶紧向外跑,去找他们,虽然立场难定,但我还是想亲眼看看。

    都快跑下山了,却一个人未见,我正打算继续找,就被一个手臂拉进了树丛,男人的热烫呼吸仿佛就在我耳边,他说:“我就知道你要跑,桌子做完了吗?”

    是大当家。我挣扎,他却没有松手,还命令我:“别动,车队来了。”

    我小声解释道:“薛大哥,我没有要跑,我是来找你们的。”

    薛让轻声道:“怎么,这么快就想参与飞云帮的事?你还不够格。”

    我没有解释,也不敢动,因为已经听到了马蹄和车轮滚动的声音。大当家主动为我开惑:“这车队拉的都是贿赂,要前去京城。别怕,我们只夺货,不伤人。”

    我问:“现在?”

    薛让道:“不,再等等,他们在此地交接,我要看看收货的人。”

    车队终于缓缓进入我们的视野,打扮的倒是跟一般商队无异,甚至还更清贫一些的感觉,但是这只是表象,看那车顶布,是最平常的低调颜色,可下摆既然有纹绣,真是毁在细节。

    有马蹄声由远而近,一队佩剑小队从相反方向而来,在车队面前停下了。

    我看向那打头人,身骑白马,气质高洁,微微一怔后,我眯起眼。怎么是他?

    “怎么?你认识?”大当家很注重观察细节,包括我任何一个表情。

    我打起哈哈,“我一老百姓怎么可能认识他,那是官家的人。”

    “你怎么知道他是官家的人,我们还没告诉你呢?”

    “……”

    咻咻咻———

    几声鸟叫,飞云帮的弟兄们从空而降,成包围之势,堵了所有去路。打头的人嘴角微微一抿,眉毛挑起:“何方山贼,眼里没有王法了吗?”

    大当家站在马前,目光尖锐:“这些民脂民膏拿去送人情,已经游走在王法之外,这位京城来的大人,你现在确定要跟我讲王法?”

    两方拔剑,危机关头,我虽然害怕但还是撕下身上的一块布给自己蒙了面,然后我跳了出去,还不小心拐了脚:“等一下,等一下,有话好好说。”

    我的话完全不顶用,乱战打了起来,不过暮齐看到我,微微愣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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