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家庄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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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家庄园- 第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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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们认识?”,跟代青梅一起的女生突然问道。

    “对啊!”,李煜笑道,“你们俩长的好像。”

    “这是我妹,当然像了。”,代青梅没好气的瞪了笑得一脸暧昧的妹妹一眼。

    “没想到我们离的这么近,有时间出来玩。”,李煜笑着说。

    “好啊!”,她妹妹抢先答应了,“说话要算数哦,帅哥。”。

    “当然了!求之不得。”

    代青梅红着脸,拉着她妹妹走了,不过走的时候比了个电话的手势,意思电话联系。

    代青梅和她妹妹走远后,李煜好像听到两姊妹说好帅,好配之类的话,摇了摇头,最近自己的听力好像好的有点过分,在酒店的时候,都能听到隔壁低吟浅唱的呻吟声,弄得李煜不得不冲了好几次冷水澡,酒店的隔音效果其实还行,不是谁都有李煜这么变态的听力。

    回到家里,李煜舒舒服服的洗了个澡,打开饮水机接了杯水,喝了一口,突然想到了什么,将放在上面的一桶水拿下来,提到卫生间倒了,然后注满空间水放了上去。

    这空间水是灵泉,父母身体不是很好,让他们喝灵泉水说不定能调节好,李煜只希望家里人健健康康。

    做完这一切后,李煜打开电脑登上qq,顿时滴答滴答的提示声接二连三的响起,他离开学校是偷偷走的,最好的哥们都没通知,怕自己忍不住,他把手机上的qq都卸了,实在是没好意思再联系这些哥们。

    “老大,去哪了?怎么都不和兄弟说一声,太不讲义气了吧!”这是宿舍老三田野发的。

    “老大,老四想你想疯了,看见了就回个信息。”这是老二张东原留的。

    “老大,别听老二瞎说,他昨天晚上做梦还念着你呢。”,这是老四范哲留的。

    “小煜,哥的小说上架了,你去哪了,怎么不来陪我喝酒?”,这是死党滕起飞留的。

    “亲爱的,我到处找不到你,电话也打不通,我想你。”,后面是哭泣的表情,这是自己的女朋友王筱筱留的。

    还有班上同学和一些认识的人留的,还有几个红颜知己也留了,李煜看完了本来想回的,后来默默的退出来了,他也说不出来为什么要这么做,可能是不想面对吧。

    晚上,程文秀早早的回来,带回来一大包儿子喜欢吃的菜,平时李煜几姊妹没回来的时候,家里基本没开火,父母都是在超市里吃的。

    在李煜心里母亲做的菜比那些顶级厨师做的还好吃,每次回来都会吃撑到肚子疼,这次也不例外。

    满满一桌菜几乎都进了李煜的肚子,程文秀眉开眼笑的收拾着桌子,李煜想帮忙却被父亲叫住了。

    知道父亲有话要对自己说,李煜倒了一杯水给父亲,李海军看着这个跟自己年轻时几乎一个模样的小儿子,他本来对他抱有的希望最大,当年考上大学的时候自己心里是最高兴的。

    李煜面对父亲的眼光羞赧的低下头,不敢和父亲直视。

    “你大伯说他那里还缺一个大堂经理,他知道你回来,问你想不想去。”。

    李煜的父亲是独子,父亲口中的大伯是他大爷爷的大儿子——李海银,在父亲这一辈是排行老大,他在县城开了一家大饭店,生意很好,不过两家关系不是怎么好,能给自己一个大堂经理,估计是父亲花了不少心思。

    “我不想去。”,李煜现在有了空间,对那大堂经理是不怎么感兴趣的,再说他也不想去看大伯的脸色。

    李海军没想到儿子会拒绝,愣了一下,下一刻似乎要暴起,这儿子太让他失望了,这大堂经理还是他跟他大伯还说歹说才要来的,口气有些严厉起来,“你说什么?再说一遍”。

    “说话那么凶干嘛,儿子才回来。”,母亲在厨房里洗碗,听到父亲的话,手都没擦就走出来,对着父亲说,“儿子大了,他说不定有自己的想法,你先听他说啊!小煜,你说说你为什么不去?”。

    李煜知道父母都是为自己好,想给自己找一份好工作可以养活自己,昨天的事让他明白了自己到底想要什么,可是空间的事不能告诉父母,这件宝贝干系太大,知道的人越少越好,哪怕是最亲的人李煜也不想他们知道。

    李煜起身打开自己带回来的其中一只行李箱,拿出一个鼓鼓的袋子,打开来放在父母面前,这是满满的一袋钱,有100万,李煜上午去银行取出来的。

    程文秀和李海军惊呆了,第一次看见这么多现金,程文秀说话都有些不利索了,“这,这,这?”。

    李海军难以置信的看着这一袋钱,突然转过头,瞪着血红的眼看着李煜说,“兔崽子,说这钱哪来的,是不是做了什么坏事,早点说出来。”。

    程文秀也回过神来,担忧的看着李煜,说,“儿啊!我们可不能做什么坏事,没钱不要紧,工作也可以慢慢找。”。

    就知道父母会有这反应,李煜知道要是不说清楚,父母是不会安心的,幸好早就想好了对策,说,“爸妈,你们放心吧,这些钱都是我炒股票挣的!”。

    “你糊弄谁呢?炒股票能挣这么多钱?这几年买股票基金的哪个不是赔了,你从哪能挣钱?”,父亲对这几年的股票还是知道不少,毕竟现在股市低迷,炒股的基本都赔了进去。

    “筱筱不是学经济的吗?这都是她教我的,在学校我和她一直在忙这个。”,王筱筱父母是知道的,听李煜这么说就有了几分相信。

    李煜趁热打铁说,“你们看我这样能做什么坏事,就是有这样的坏事也轮不到我啊!再说我要做了坏事爷爷还不得打死我啊!”。

    “你要做了败坏家门的事,用不着你爷爷打死你,我先打死你。”,李海军口气缓和了下来,心里差不多相信儿子说的话了。

    “呸,说什么打死不打死的,儿子是我的,你说打就打啊!”,知道李煜没做坏事,程文秀又开始偏袒儿子了,“对了,儿子,筱筱呢?你们怎么样了?她怎么没来?”。

    “还不是那样,她去实习了。”,李煜不得不撒了个谎,母亲是很喜欢筱筱的。

    “我跟你说,筱筱是个好姑娘,你可不要辜负了人家。”知道母亲又要开始唠叨了,李煜忙打断,“知道了,妈,我给你们买了礼物,你们来看。”。

    “回来就是了,还买礼物干嘛,乱花钱。”,程文秀嘴里埋怨儿子花钱,脸上笑得合不拢嘴说明了心里还是很开心的。

    开始的事情说清楚后,后面李煜说回老家去发展的事父母也就没有很坚决的反对,李煜本来想把这一百万留给父母,自己卡里还有四千多万呢,可是父母坚决不要,说回去花钱的地方多。
第六章 清河镇
    清河镇是长江支流上的一个小镇,规模不大,一万来人口,地势平缓,依山傍水,也算难得的风景秀丽的地方。

    李煜从清水镇下车,准备坐船去小河村,从清河镇到小河村有公路,但是都是崎岖的山路,十分狭窄,两三米宽,只能容一辆汽车通过,一边还是几十米深的峡谷,没有护栏,一旦出事后果难以预料,所以很少有载客的车辆到小河村。

    几个村子用到这条路的地方不少,数次向上面请求拨款,但求了好几年也不见动静,听说几个村的村民等不急了,计划凑钱把路拓宽一米,可惜计算下来算上人力,费用要好几百万,几个村子分摊下来,每家也要几千块钱,这对半数家庭来说几乎是一年的收入,让他们出钱修路,难!

    不过清风镇西边有一条清水河,清水河没有终点,一直延伸到茫茫群山里,小河村就在清水河上游,可以坐船到达。

    码头每天中午有一艘班船往小河村去,沿途经过四五个村子,每次客人也不少,要是逢场过节得跑两趟。

    今天巧合是十五,是赶场的日子,也就是常说的集市,村民们带着自家的山货特产来卖,或者来买一些自己需要的生活用品,很是热闹。

    李煜自从跟着父母去县城读书后,已经很多年没见过赶集了,小时候和爷爷去过一次伏牛村的赶集,看见一只牛犊般大的羊惊喜的不得了,到现在还有印象,也不知道那羊是什么品种,能长那么大。

    赶集有专门的场地,不用交场地费,自己选一块地摆好货物就可以卖了,来买的人随便逛,看中什么就买什么,有时候去晚了好多稀缺的山货还买不到。

    夏天早市五六点钟就开始了,李煜来的时候已经。点了,一些卖完货物的小贩已经走了,基本这个时候已经没有什么好东西了,李煜也只是抱着看一看的心态来的。

    场地中心现在卖的都是一些贩子从城里批发回来的便宜服饰,锅碗瓢盆,桌椅板凳之类的,虽然人多但没什么看头,卖完货物的村民也会在这儿选购一些家里需要的东西。

    李煜想买一些鱼虾放空间里养,他在空间里挖了一个几十平米的水塘,专门用来养鱼,县城的鱼都是养殖的,他不想养那些吃起来又柴又腥的鱼,浪费空间灵泉,这里卖到的鱼都是渔民从清水河里捞上来的,天然野生无污染。

    突然,一个老猎人的叫卖声引起了李煜的注意。

    “正宗山林狼犬下的小狗崽,便宜大处理啦!十块钱一只,走过路过不要错过,独此一家别无分店。”

    老猎人的声音洪亮,非常买力吆喝着。不过围观的人群却发出大笑声,有人还忍不住在后面谈笑着什么。

    “这老头太狡猾了,这几只狗崽子还没睁眼,恐怕刚出生几天,买回去养都养不活,还卖十块一只,白送我都不要。”

    “就是,这老家伙手里一堆好狗没见拿出来卖过,这几只半死不活的狗崽子倒拿出来卖,这不是坑人吗?”

    李煜听得好奇,挤进去后看见三只狗崽子缩成一团,瑟瑟发抖,挤在一个铺着破棉絮的竹筐里。这几只狗可能出生没几天,眼睛还闭着,只有拳头大小,鼻子使劲的嗅着周围的气息,嘴里发出呜呜的叫声。

    老猎人被众人的讥笑声惹烦了,大声嚷嚷道,“要不是母狼狗死了,你给五十块钱我都不卖,不想买的一边去,总有识货的人。”

    有人怕老猎人凶悍的气势,嬉笑几声,散去大半,也有胆大的,没有动步。李煜同样没动,老猎人脸上的兽爪疤痕还吓不住他。

    老猎人口中所谓的狼犬,是狼狗的一种,大部分人习惯叫狼狗,不过比土狗和一般的狼狗凶悍的多,是山里有经验的老猎人经过几代培育出来的,身上流着猎狗的血液,速度快,攻击力强,嗅觉敏锐,不光看家护院是一把好手,在山林里就是碰见狼也不惧。

    这几只狗崽子还小,还是灰色的绒毛,颜色还没分明,不过一点都不安分,在棉絮上蹭来蹭去,看着挺有活力。

    不过这种狗要是没有母狗养,是很难养活的,尤其是这种刚出生没几天的狗崽子。

    李煜最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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