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狮少帅txt 全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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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狮少帅txt 全文阅读- 第10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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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自己并不慌乱,反而看得很开,自我减压哪怕输了也不要紧,未来日子还长。

    可是,他总该想办法赢球才行,这才是他的工作。

    但他比较茫然,他不知道这个时候是该让球员们轻松下来,还是让球员们更加认真。

    第一个选择,害怕会让球员们真放松下来反而轻视了对手。

    第二个选择,担忧球员们会紧张过头,导致不能发挥自如了。

    奥德里奇左右为难,最终把教练组从上到下都召集起来,专门开了个会。

    其他教练也都发现了这个情况,被奥德里奇问计求策,他们各个大眼瞪小眼,无计可施。

    因为他们也是大姑娘上花轿,头一回啊。

    尽管从前在阿贾克斯工作,可毕竟不是在一线队,进不了更衣室,也不知道该怎么应付这个比赛前的准备过程。

    奥德里奇左思右想,决定两害取其轻,与其轻敌大意让球队精神上松懈,倒不如就让他们怀着高昂战意踏上决赛舞台。

    在训练结束后的更衣室中,奥德里奇在球员休息时会播放一首比较著名的曲子。

    布兰诗歌。

    传说当年二战纳粹德军用来当军歌的,几年后被著名音乐团体era改变成了经典的the-mass。

    这是一首绝对激励人心荡气回肠的音乐,能够调动出男人热血奋战的激昂情绪。

    周末的决赛对大部分球员来说意义番茄,也许会是他们职业生涯第一座奖杯,同样也是奥德里奇执教生涯第一个奖杯。

    而这,牵动着每个米尔沃尔人的神经。

    一百一十年的等待,百年无冠的历史,会在96年二月最后一个周日宣告终结吗?

    周六训练结束后,奥德里奇回到了东郊父母的别墅中,在这里住了一晚上。

    第二天,西装革履收拾整齐的他在出门前被母亲亲吻了额头,父亲拥抱了他。

    然后,奥德里奇走出别墅,一脸平静地开车去俱乐部。

    阿瑟两口子则还留在家中,阿米莉亚询问阿瑟:“下午我们会和艾利斯坐在同一个包厢中吗?”

    阿瑟嗤鼻笑道:“怎么可能?我可不想和一个得了癌症的老头子发生冲突。”

    “你们不是关系很好吗?”

    “好个屁,他只不过是用我来气贝茨而已,他看我的眼神就像是看一个马仔一样,草,有钱了不起啊,过几年,我们家比他更有钱。”

    两口子说的艾利斯是阿斯顿维拉的老板,是位巨富,产业涉足领域接近二十个,不过对阿斯顿维拉的投资倒是十分吝啬,怀着让俱乐部自给自足的经营模式在打理球队。

    七十岁左右的道格-艾利斯身患前列腺癌,也极爱炫富,平日坐着火红拉风的劳斯莱斯,半年前邀请切尔西老板贝茨去他的游轮上度假,结果贝茨很不通人情世故地当着他的面说船上的厨子太糟糕,这让艾利斯耿耿于怀,跟贝茨翻了脸,然后又拉拢跟贝茨在圆桌会议上对掐的阿瑟,阿瑟虽然有混混属性,但人精着呢,跟艾利斯虚与委蛇,也有点儿气贝茨的意思,反正只是当做玩儿而已。

    但今天是米尔沃尔和阿斯顿维拉争夺联赛杯冠军的日子,阿瑟可不能再跟艾利斯玩下去了,要是两人坐在同一个包厢里面,阿瑟觉得肯定会出事。

    阿斯顿维拉夺冠,阿瑟说不得会砸了包厢。

    米尔沃尔夺冠,阿瑟激动上来庆祝过头,艾利斯恐怕也受不了。

    阿瑟都计划好了,在这个绝对特殊的日子里,他要和以前的兄弟们站在看台上,就像他们的父辈曾经在狮穴球场给球队加油助威的行为一样。

    其他家人可以去包厢,反正他不去。

    过去一百一十年,阿瑟有记忆以来,他的祖父和爷爷以及父亲都念叨过无数遍一句话。

    “米尔沃尔没有冠军。”

    说不在乎,谁他-妈信啊!

    第一座冠军奖杯,等得太久了,等得沧海变桑田,等得无数青葱少年都走进了坟墓。。。。。。

    今天,阿瑟无比骄傲,他的儿子,一定会结束俱乐部百年无冠的历史,他无比坚定地相信着。

    而这,也是他和当年许多兄弟们承载着祖辈们带进坟墓的期待,必须肩并肩一同去见证的日子。

    中午一过,东伦敦向北伦敦的交通就开始阻塞。

    原因就是米尔沃尔的球迷们开始向位于伦敦西北的温布利球场涌去,能够容纳超过六万球迷的温布利球场今天肯定是座无虚席的,除了分配给两队球迷的球票之外,正常渠道销售的球票也被抢购一空,而哪怕是被黄牛党狠狠抬价,米尔沃尔人抢票进场的热情仍旧不减。

    对于阿斯顿维拉来说,他们曾经辉煌一时,十四年前登顶欧洲,但那也似乎是最后的辉煌,此后再也没有染指过顶级联赛冠军,但是联赛杯冠军,前年,94年的冠军就是他们,他们这是三年中第二次打进决赛。

    不同于米尔沃尔联赛杯一路晋级决赛遇到的对手都不强大,阿斯顿维拉的晋级之路可谓是连斩豪强,似乎他们决赛门票的含金量更足。

    正因他们晋级过程中证明了自己的实力,也才让决赛更加令人期待。

    如今英超积分榜排名第三的米尔沃尔对阵排名第五的阿斯顿维拉,毫无疑问,这是一场强强对碰,尽管两队的名字听起来不够响亮。

    当两队的球队大巴开进温布利时,奥德里奇隔着车窗看到温布利外面一片蓝色的海洋,因地处伦敦,米尔沃尔人哪怕没有球票,也都来到了这里,在最近的距离为球队加油助威。

    奥德里奇在心中告诉自己:也许为了自己,可以输,但为了他们,死,也不能输!

    哧,大巴车停下,车门打开。

    奥德里奇第一个起身,头也不回地沉声道:“米尔沃尔。”

    球员们条件反射地喊道:“冲冲冲!”

    “下车。”

    奥德里奇率先走下了大巴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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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6 给予别人勇气

    这天中午,奥德里奇的午餐来的比较晚,也很简单,不过气氛倒是十分热闹。

    在佩皮斯公园外,泰晤士河边,迎着微风,奥德里奇请在场所有人吃午饭,咖啡加汉堡。

    他靠着河边护栏,嚼着汉堡一脸享受回味道:“我最喜欢牛肉芝士汉堡了,哪怕我变成个大胖子也无所谓。”

    “哦,不,奥德里奇,如果你变成了大胖子,你就完蛋了,贴在我卧室的海报就会变成吉祥物照片了。”

    人群中一位年轻靓丽的女孩毫不害羞地朝奥德里奇笑道。

    不少女孩憋着笑点头赞同。

    奥德里奇在这里给他们签名,合影,如同朋友一般聊天。

    同为年轻人,他们很好奇奥德里奇的生活会是什么样子。

    平时听什么音乐,玩不玩游戏,看什么电影,家里的书架上会摆放着什么样的书籍,八卦一些的会询问他与梅兰妮的恋情进展。

    奥德里奇除却**之外,无所不言,这不同与采访的一问一答,而是一种同龄人之间的交流,他们互相发表看法,有立场地探讨。

    聊到电影时,基本上年轻人都喜欢去年上映的007系列《黄金眼》,但奥德里奇却表示对007那种耍帅英雄主义电影不是太感兴趣,他更喜欢半年前上映的《七宗罪》。

    大家各抒己见,聊得非常投机,奥德里奇就像是他们的朋友一样。

    在公园附近有家长带着小孩在这里玩耍,不知何时,一个皮球滚到了他们中间,奥德里奇抬头望去,看到外围有父母带着一个五六岁的小男孩正走过来。

    人群忽然有人带头起哄,让奥德里奇展示一番球技。

    奥德里奇赶鸭子上架,轻巧地用脚尖挑起皮球,然后左右脚来回颠球,倒也有模有样。

    wow!

    大家都知道他是个不错的主教练,却没有人见过他踢球,这一下让周围的人发出了惊呼声,他们笑着让奥德里奇来点儿高难度的。

    奥德里奇每天工作都会接触足球,球感还是有一些的,但技术活就强人所难了。

    但他尝试着挑战了一下,右脚挑起皮球,试图在皮球落下之前右腿在皮球上绕个圈,结果,他玩砸了。

    咚,皮球被他碰飞,直接飞到了布雷迪脸上。

    “我的脸!”

    布雷迪揉着发红的鼻子,引起周围哄然大笑。

    奥德里奇倒是一点儿也不羞赧,反倒饶有兴致地和人群中的小孩子一起踢球玩。

    这些小孩子都认识奥德里奇,今天特别兴奋,孩童清脆银铃般的笑声不绝于耳,孩子们的父母在一旁观看也倍感幸福。

    奥德里奇特意给穿着米尔沃尔球衣的几个小孩子签了名,刚签完名,他的衣角被两只小手拽了拽,奥德里奇回头望去,发现是一对扎着辫子的双胞胎姐妹,六七岁的模样,长相粉嘟嘟的煞是可爱。

    “奥德里奇,我可以亲你吗?”

    两姐妹清澈的眼神中充满着欢喜,很显然,她们也是奥德里奇的粉丝。

    周围人群爆发出一阵哄笑,奥德里奇则是瞪大眼睛不可思议地朝人群望了望,然后回过头来蹲在两姐妹面前,微笑问道:“你们喜欢米尔沃尔吗?”

    “喜欢!爸爸每个星期都会去看球,妈妈在家陪我们看电视直播。”

    “是啊,爸爸说等我们长大一些再带我们去球场看球,他说现在球场有些挤,妈妈说爸爸是个疯子,他要是一高兴,说不定就让我们在球场里丢了。”

    两姐妹天真童稚的话让奥德里奇与周围的人都满面微笑。

    奥德里奇继续问道:“那你们最喜欢米尔沃尔球队里的谁?”

    两姐妹没有犹豫,异口同声道:“奥莱。”

    娃娃脸啊。

    奥德里奇无奈摊手道:“可他现在回挪威去参加比赛了。”

    他的衣服又被拽住了,两姐妹似乎是害怕奥德里奇跑掉,其中一人说:“你是问球队里,我和姐姐最喜欢你了,接下来才是奥莱!”

    奥德里奇被她们搞得有些不好意思了,于是闭上眼睛微笑道:“好吧,让你们亲一下脸。”

    啵,啵。

    脸颊左右同时被两个小女孩亲了一下,同时还响起了一阵照相机快门声。

    奥德里奇睁眼后发现在他们前面,有几位记者拍下了这一幕,其中一位记者举手提议道:“霍尔先生,不如你和他们合个影?”

    如今不比十年后,带着手机就等于带着相机,他们这些人中没几个拿了相机,于是奥德里奇和大家一起合了影。

    距离下午开始工作还有一段时间,奥德里奇打算继续休息,他们这一行差不多有三十多人站在泰晤士河边的走道上,突然,响起了一阵音乐声。

    弗莱德喜欢随身携带walkman,放些音乐磁带,他还带着个迷你音响,这个时候正好放了出来。

    听到音乐的旋律,这些年轻人们不由自主地一起唱了出来。

    这首歌一直很红。

    mj的“black-or-white”

    奥德里奇偶尔和朋友们聚会,唱得最多的也是这首歌,尤其是在东伦敦这种移民最多的地方,这首歌很受欢迎。

    大概是弗莱德是黑人移民的缘故,他特别钟爱这首歌,总会在耳边重复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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