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舍南杂文集》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张舍南杂文集- 第9节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丫谑飨碌茸帕恕N抑浪怯斜付础5也皇且桓銮嵋追涞娜恕<热灰衲凶雍阂谎龆罚蔷褪撬溃惨赖孟窀龃训模�

  “带来了吗?”我说。

  “嗯。”他说。

  “一定要这样吗?”我说。

  “没有别的办法了!”他斩钉截铁地说。

  “可我们是朋友。”我说。

  “我知道。点到为止。”他说。

  “好吧。”我叹了口气。

  小波把他随身带来的小书包打开,掏出一个馒头,四头大蒜,“每人半个馒头,吃大蒜多的人获胜!”

  我默默地接了,心里十分忐忑,小波到底能吃多少大蒜,以他的体重计算,我应该没有多少胜算。

  “开始!”小波大吼一声,一伸手已经把第一瓣大蒜塞到嘴里了。

  我赶紧也咬一口馒头,把大蒜掰开,三两下搓掉蒜皮,像猪八戒吃人参果一样大吃起来。

  吃完馒头之后,就只能空口吃蒜了。而此时,两人都已经大汗淋漓,满面红赤,我的舌头失去知觉,肚子里像是针扎一样,我知道小波也不会好到哪里去,一个劲儿地在哧溜嘴。

  我们就这么僵着,他咬一口,我也咬一口,像是擂台上两败俱伤的拳击手,感觉心里都快流血了。

  “小波——,回家吃饭!”小波的妈妈双手叉腰站在村口,像是暮色里飘来的胖天使,一下子解决了所有的问题。

  “今天算是打平,我们改天再比。”小波哧溜着嘴,站起身拍拍屁股往家里跑去。

  我松了口气,那股辣劲儿立刻像马鞭子一样在我舌头上猛抽了起来,疼得我眼泪直再眼眶里打滚。我赶紧钻进菜园不知谁家的黄瓜畦,摘了一个大的,拿手从一头搓到另一头,去掉小刺儿,大嚼了起来。

  上学之后,小波的脑袋发育似乎就放缓了,我都小学毕业了,他还在跟二年级的孩子一起傻混呢。我没有瞧不起他,因为他是我的好朋友,好朋友之间从来不互相瞧不起。

  我们都到了学习骑自行车的年龄了,不管用得着用不着。我跟小波约好在每天放学后在村南头的打麦场一起学。我的是大金鹿,小波的也是大金鹿,不同的是,我的大金鹿屁股上横绑着一根两米长的木棍,小波的大金鹿屁股上一左一右横绑了两个大扫把。我笑话了他一通,因为我的大金鹿帅而且矫健,他的大金鹿却像个扫把星。

  学自行车总要摔倒,摔倒的时候我开始意识到,帅是世界上最没用的东西了。小波摔倒的时候,两只大扫把像是两个大救生圈,倒下去软软的,几乎摔不疼。而我摔下去的时候却像是一个翘边的锅贴,就只吧唧一声,然后就是腿上胳膊上几道血口子。

  无论如何,我们最终都不需要木棍跟扫把了,我们甚至可以把腿从自行车大梁下面伸腿到另一边蹬几下,但大多时间还是一只脚踩住一个脚镫,另一只脚蹬地溜车。但我们做了一个大胆的决定:从菜园“骑”车到三里外的棉花加工厂,然后再“骑”回来。来回六里地,不远,可路上却有一个高坡,这的确是个挑战。

  男子汉不怕挑战,我们坚毅地出发,然后垂头丧气地回来。这是一次挫败,像电影里溃败的国民党兵,我们退守到菜园不知谁家的西红柿畦,洗劫了一番。但此举不足以抚平这次行动对肉体造成的创伤,因为后面的一个礼拜,右腿一直不怎么听使唤。

  中学开学了,小波一家却搬走了,只留下了一幢空屋。我没有立刻忘记他,我用屋后邻居小军填补了小波的空缺。不过,菜园失守了,一群更小的孩子霸占了我们的地盘。

  我没再想要抢回来,因为小波再也不回来了。

诗歌的革命
提起诗歌,有点常识的人都要想到《诗经》。没错,《诗经》就是诗歌的起源,就是诗歌的典范。那么什么是诗歌呢?诗歌是情感,韵律与语言的凝练,是最为高深的文学类型之一。

  诗歌的基本特点是:强烈的抒情性,最集中、精练、概括地反映社会生活,充满作者浓烈的情感和丰富的想象;和谐的音乐美,节奏鲜明、音调铿锵,讲究押韵,一般分行排列;语言凝练、形象、含蓄,运用灵活;常采用赋、比、兴等手法。

  进入白话时代以后,诗歌也有所变革,诗体自由,韵律灵活而和谐,但是情感的表达依然十分强烈。可能我读书太少,所以在现代诗人当中,能在我脑海中留下印象的,大概也就是徐志摩了,因为经常听说他写现代诗写得非常好,所以读过几篇。当然,我对于诗歌的理解,也可能比较浅薄,对于现代诗歌,更只是浅尝辄止,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总的来说,它们更像歌,而不是诗。

  最近被恶搞的诗人赵丽华,是有幸被网友从茫茫的诗人大海里捞起的一颗“靓丽”的贝壳。我读了几首她“创作”的的诗歌,的确有醍醐灌顶,茅塞顿开之感。原来,诗歌也可以如此。

  有几位颇为推崇赵丽华的人士说道,赵的诗歌随心随性,洒脱自然,毫无矫情造作之态。更有一位说赵的诗歌有一种独特的声音,不是“嘘——”的一声,而是“砰——”的一声。

  且让我们读一读下面这首:

  
  《一个人来到田纳西》

  毫无疑问

  我做的馅饼

  是全天下

  最好吃的

  
  的确,很洒脱自然,也很随心随性。不过我感觉到的并不是“砰——”的一声,而是“噗——”的一声。就像有人说中国队要世界杯夺冠,上帝笑了一样,他们说赵会写诗,我也笑了,笑得很大声,“噗——”的一声。

  有网友如此将其著作搞了一下:

  
  《一个人来到田纳西》

  毫无疑问

  我拉的大便

  是全天下

  最臭的

  
  我觉得这样更洒脱自然一点,也更随心随性一点。这“噗——”的一声巨响,丝毫不比原作逊色,甚至更有“味道”。

  面对网友的恶搞,赵诗人说话了,“诗歌从来都是少数人的事业,人人皆诗倒不正常了。”这句话本身没错,可若是用在这里,就有些不妥了。就拿大诗人自创的“梨花体”来说吧,把一句白话用回车建分成几段,就成了“梨花体”诗歌,这里面似乎戏谑的味道更浓一点。若是能够把这“梨花体”推广开来,人人皆诗又有什么难处呢?

  看来,诗歌又需要革命了。

“中国制造”成了假冒伪劣的代名词?
悉尼某电影院正在上映《最后的武士》,座无虚席。镜头里莱昂那多慢慢地把剑从剑鞘里拔出来,全场鸦雀无声。这时候,一个声音突然从观众席上飘了出来,“Made In China!”霎时,肃穆的气氛一扫而光,整个观众席像爆炸了似的一场哄笑。

  这震耳欲聋的哄笑声,就像无数个肌肉男的巴掌,狠狠地抽打在我的脸上,强行把我高举在头顶的中国人的自豪撕扯下来,塞进了我的裤裆!

  漫步在悉尼的街头,“中国制造”到处可见,无论是大商场,还是小商铺。曾经想在回国之前买点儿澳大利亚制造的礼品送人,可是到店里一看,百分之*十的东西全部印着“中国制造”。这本来没什么,可往往同一类产品,会有“澳大利亚制造”的摆放在一起。而这些“澳大利亚制造的”商品,零售价格居然可以达到“中国制造”商品的三倍甚至更多。当然,质量的差别也是显而易见的。

  澳大利亚生活水平相对较高,但是澳洲有钱人毕竟也是少数,所以相对“精明”的澳洲本地人都喜欢买一些便宜劣质却比较“实用”的东西。他们也都知道,去哪里才能买到这种东西。因为澳洲有很多专门卖这类产品的店铺,甚至都是大型连锁的,例如“Best &; Less”,“LOWS”。听听这名字,“又好又便宜”,“廉价”,多么吸引人。进到店里,里面百分百都是中国货,而且绝对是中国小贩摆地摊的那种,质量也就可想而知了。

  我曾经在悉尼南部的Illawarra区住了几年,这里有一个有名的流动电脑集市,其实就是一群电脑零件贩子。他们当中百分之九十是中国人,其他的则是印度人,还不如中关村的奸商们正规。但是他们却都有一个共同特点,那就是奸。

  同事们说起要买电脑零件,便一定要提中国电脑商店。但是每每提到中国电脑商店,就必定要加上“Dodgy”这个词。虽然难听,但显然他们并不是种族歧视,因为他们断然没有必要,也不敢在一个中国同事面前如此。这完全是一种下意识的暗示,意味着要去中国商店,就要做好上当受骗的准备。

  前些天,有个同事去泰国休假,在那边买了一件名牌衬衫,说很便宜。而另外一个同事则开玩笑似的说他肯定是买了一件“中国制造”。意思很明显,他肯定上了“Dodgy”中国商人的当了。

  这些外国人中间流传有一种观念,甚至身在澳洲的留学生跟移民们都有这种观念,那就是,如果要花大钱买一件东西,就宁可多加几个钱买美国造的,没有美国造的就买澳大利亚造的,没有澳大利亚造的,新加坡,马来西亚,甚至印度尼西亚造的都行。若是买了中国造的,那必定亏大发了。

  难道中国就制造不出好东西来吗?难道中国人制造的都是骗人的东西吗?显然不是。我们的原子弹货真价实,我们的“神六”、“神七”早就遨游过太空。然而这些,改变不了人们对中国造的看法。他们透过这些看中国,就像我们看待周围的暴发户一样。

  《Sex and the city》里面,Samantha 有一个Fendi的包,参加宴会的时候丢失,却误认别人的包说是自己的,并大声宣称自己的包里面有一个“Made In China”的标志,结果被所有人耻笑,因为这无异于声明自己的包是假货!

  如今的国际社会看到的中国,就是这样一个形象:人多,廉价,假货次货泛滥。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也许不久的将来,所有的假货都将被贴上一个标签,那就是“中国制造”了。书包 网 。 想看书来

一只失业小白鼠的网络求职
作为一只小白鼠,如我一般能熟练操作键盘鼠标,上网码字的并不多。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我就可以不用苦苦地在浩瀚的网络求职场里寻找一份可以糊口的工作了。

  本来,我们一直都是人类药物研发部门的好雇员,忠实,诚恳,不怕牺牲。可是由于人类逐渐把目光转向自己的同类,我跟自己的好多同伴一样,都失业了。

  前些日子在网上看到一则新闻,说美国辉瑞公司是一家以研发为主的拥有一百五十多年历史的制药公司,近日被尼日利亚卡诺州政府告上了法庭,斥其用非洲儿童做药物试验,索赔七十亿美元。

  现在他们该后悔没雇佣我们白鼠了吧?大笑几声之后,我突然意识到,这可是一个大大的利好消息啊。也许人类因此就再也不会用同类试药,那我们白鼠的机会可就来了啊。

  可再看他们之间的辩论,却又让我提心吊胆起来。

  指控一:辉瑞在尼日利亚的儿童身上进行药物试验。

  辉瑞辩白:特洛芬当时已进入最后的研制阶段,之前已经进行过5000个患者的临床试验。辉瑞在尼日利亚只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