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马,别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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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马,别跑!- 第2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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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子柔柔笑了笑,道:“见你房间灯还亮着,便想你定然该饿了。”说话间不经意看了眼桌上的玉笛,眸色不禁黯了一些,道:“还没找到解蛊毒的法子吗?”
  “……”林子恪垂下眸子,如今的他竟拿这食魂蛊毫无办法,萧逸带着笛子回灵溪谷研究了半月亦毫无所获,正欲劝林子恪如果容忆有什么愿望就尽量满足她。却意外得知柳枝的母亲竟是新叶家族的人,只是柳夫人已于三年前过世,柳家亦举家迁走,他实在脱不开身,这才慌忙传书给林子恪,让他速去寻找柳枝,或许柳枝能给他们提供一些有用的线索,然,柳枝对食魂蛊之事也是所知不多。
  “那我的血呢?既然我娘是新叶家族的人,我的血也没用么?”柳枝问,她想,既然是新叶家族的人以血养的蛊,她有半个新叶家族的血统,她的血多少应该有一些用。
  “没用的。”世上唯一流传解食魂蛊的法子便是用养蛊之人的血以血换血,以命换命方能解。且不说这食魂蛊并非柳枝所养,即便是柳枝的血能解,他也不会用柳枝的命去换容忆的命,早在得知容忆中蛊之初,他便已下定决心,如若真的无解,大不了容忆去哪,他跟着去哪便是。不管是生是死,他会一直陪着她。
  见林子恪这样,柳枝咬着唇亦不再出声,四年未见,两人之间早已不若当日那般亲昵,她实在不知该怎么去安慰他。
  “咕咕~~~~咕咕~~~”窗前叫唤的鸽子打破这一室的宁静,林子恪眉目间舒展些许,甚至唇边亦携了丝笑意。
  他小心翼翼取下鸽子腿上绑着的竹筒,打开卷成一团的纸时,笑意凝在唇边,眉心越皱越紧。
  巴掌大的纸上似画了一道墙,墙的一边是一株花,花枝已然伸出墙头,另一边站了一人,那人正伸着一只手臂,似在摘花,身后歪歪斜斜写着“苏辰”二字。
  奶娃娃的意思很明显,一枝红杏出墙来,且墙外面的人正是苏辰。林子恪揉了揉隐隐发疼的眉骨,分开半个月,他也该回去了,只是,回去之前,他得先去玲珑山庄一趟。
  “怎么了?”见林子恪皱眉看着手中的纸条,柳枝不禁好奇:“纸上写了什么?”
  “宁儿的信。”林子恪淡声道:“你有没有想过见他一面,毕竟……”毕竟林宁怎么说也是柳枝的亲生儿子,虽柳枝此次见面并没有主动问及他的事情,但哪个做母亲的会不挂念自己的孩子。
  柳枝闻言,怔了许久,一张病态苍白的脸更白了几分,苦笑道:“我这身子骨,只怕熬不过这个冬天。”
  “……”林子恪没有出声,他明白柳枝的意思,如果刚得到又失去,定然比从来没有得到过更痛苦,爱情如此,亲情亦是如此。如果林宁从没见过柳枝,便也就这样过去了,但若是见过,两人刚相处出一些感情,却又要被迫接受她即将离开人世的事情,这对林宁来说未免太过残忍。但……如果母子俩这次错过,或许就真的没有机会再见了,这样对知晓一切的柳枝来说,又何尝不遗憾?对林宁还说又何尝不残忍?顿了许久,林子恪还是开口:“你自己想清楚,不要让自己留下遗憾。”
  “我知道了……”柳枝咬了咬唇,踌躇的看着林子恪手中的纸条,道:“能不能把那个给我?我……”她儿子的字,记得离开的时候他才一个多月,如今……
  “我明日便要回青州,你自己想清楚,如果想见,便和我一起去,如果不想……”林子恪将手中的信件放到柳枝手中,便转身进了里间。                    
作者有话要说:  

  ☆、第 27 章

  苏辰听得容忆要回青州老家,很是理所当然跟他们一路同行,沈彦倒觉得没什么,毕竟就算他逃命的本事再厉害。如若遇上个什么事情,他一个人带着容忆和奶娃娃林宁逃跑还是很有难度的。容忆虽然身手快,但那也只是曾经,自她中了食魂蛊后体力便一日不如一日。如果多了个苏辰在,就好办多了。
  沈彦没意见,容忆自然更没意见,苏辰虽比她大了五岁,但两人说起来也算得上是从小一起长大,对容忆来说,他就像是自己亲兄长一样,甚至在某段时间,她跟苏辰的关系比更林子恪还要亲密。
  只是两大人没意见,奶娃娃林宁意见很大,在他看来,傻大姐是他爹爹的,现在突然冒出个样样都比爹爹好的人,他自然要替他爹爹看着傻大姐一点点。无奈他人小,有意见也没人理他。他只得一路横在容忆与苏辰中间。
  颠簸半月,到得青州城时已是初冬,一路上除去遇到几个不成气候的劫匪,让容忆久未舒展的拳脚疏通了些,也没有再遇到什么大事。
  到得城中,容忆又开始纠结沈彦与林宁的住处,按理说沈彦是林子恪的好友,而林宁是林子恪的儿子,两人自当安排去林子恪家才对,然奶娃娃和沈彦却坚决表示,他们是跟着她回来的,不是跟着林子恪回来,所以,他们的饮食起居应该由她这个东道主来负责,如果能住到容忆家里去更好。
  容忆想想觉得也不是不行,反正她家有的是空房,去她家就去她家吧,于是乎,马鞭儿一挥,马车便往容家驶去。
  “老爹!老娘!我回来了!”容忆很不客气的一脚踹开自家大门,看着她这习惯性的动作,沈彦抹了把汗,原来容忆只有推林子恪的门才使用正常方式。
  “忆儿回来了?怎么样?把我未来女婿带回来没?”颇为洪亮的嗓门自然是莫湘的,她从屋内迎了出来,见得同自家女儿回来的人并不是林子恪后愣了一愣,又顺子自己女儿的手臂看到自家女儿牵着的小孩时呆住了,过了好一会儿,竟是嘴角一撇,哭了起来:“孩她爹,你快出来……”
  这一哭,哭得沈彦是丈二的和尚摸不着头脑,下意识的摸了摸鼻子,靠近容忆问道:“这个……是什么状况?”他长得有这么吓人么?
  “……”奶娃娃亦是一脸错愕的看着哭得眼泪鼻涕糊一脸的中年妇人,嘴角抽了抽,话说他哭起来都不流鼻涕了。
  哭声有越拔越高的趋势,沈彦与林宁有些绷不住了,他们也没有长得这么人神共愤见者落泪的地步吧?
  容忆似对此见怪不怪,悄声道:“八成以为我在外面跟你生儿子了。”
  “怎么了?”温和淡雅的嗓音总算让莫湘的哭声低了些,容父脚步略有些急促,见得自家女儿带回来的两人时先是微不可查的皱了皱眉,终是没有说什么,将先前便准备好的帕子递给莫湘。
  莫湘接过帕子,拭了拭眼角的泪,才道:“这个不孝女,我就说她怎么吵着要退婚,不肯去找子恪回来,原来是瞒着我们在外面小孩子都生了,这下……我要怎么跟柔柔交代?”
  “喂!老娘,我可是你亲生女儿诶,你这样诽谤我合适吗?”容忆一听莫湘这样说,眼角抽了几抽,脑中只飘过“果然如此”四个大字,她拉过奶娃娃道:“你看看这小娃娃多大了?他出声的时候你女儿才几岁?你女儿能生得出来这么大的娃娃吗?再说……”
  偏偏奶娃娃此时一脸无辜的扬起一张脸打断她的话,唤道:“娘亲!”
  容忆“……”
  死小孩,是故意跟她作对的吧?
  “你看……还说不是你小孩!”莫湘顿时又拔高音亮。
  沈彦已经彻底凌乱。
  “怎么回事?”容父看着自己女儿。
  “这是林子恪的儿子。”她娘已经完全没了理智,容忆觉得这时候还是跟老爹说比较靠谱:“林子恪在灵溪谷收养的干儿子。”
  一听这话,莫湘立马止住哭声,猛地抬头,将信将疑道:“真的?”
  容忆想撞墙了,她老娘这个智商估计也只有她老爹受得了了,但在老爹面前鄙视老娘,她还是没那个胆,只得干笑道:“真!比真金还真,这五年我一直在你们眼皮子底下没有离开过,怎么可能偷偷生下这么大的娃娃?”容忆想了想,还是拉过沈彦,道:“他可以作证!”
  莫湘眯起着两只哭肿的核桃眼,细细打量了沈彦半晌,道:“这货是谁?”
  沈彦:“……”他觉得,还是去住客栈比较合适。
  “沈彦,我的哥们儿,林子恪的朋友。”容忆大大方方介绍。
  *****
  林子恪常常会觉得自己娘亲对容忆比对他这个亲生儿子还要好,殊不知容忆也有同样的心理,她真真觉得自己亲娘对林子恪比对她可不止好了一点半点儿。不说别的,就比如关于奶娃娃林宁是谁的儿子这件事儿,她老娘起初以为是她儿子的时候那是什么态度?简直就能哭倒一座城。
  而现在弄明白了,奶娃娃林宁原来是林子恪他养子,态度真真可算得上是一百八十度转变,当下便将林宁抱在怀中,开口一个“乖孙儿”,闭口一个“小宝贝儿”的嘘寒问暖,整的好像容忆虐待了他一样。甚至连沈彦的身份在由容忆的“相公”变成林子恪的朋友后都被当作贵客迎进了门,容忆又一次无语问苍天,她觉得说她是她爹娘买米时送的都算是好的了,她现在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她娘亲打酱油时顺便送的?
  回青州五天后,容忆才收到林子恪的第一封信,送信的还是那只肥鸽子。这只鸽子并没忘记这个人类上次想要把她炖了吃,态度还是那么高傲,每每在她险些要捞到它时便扑腾翅膀好不给面子的飞到两丈之外等着容忆来抓,如此反复,容忆追着它在院子中跑了一圈也没将它抓到手。
  沈彦和林宁进屋的时候,看见的便是这样一幅场景:容忆灰头土脸的趴在地上,双手抓着一只肥鸽子,笑得好不得意:“嘿嘿……总算落到我手里了吧?要不看在你是子恪的信差份上姐姐一定这就去烧开水把你煮了。”
  “咕咕咕咕!咕咕咕咕!”鸽子转头看了眼容忆,而后又高傲的转过头颅,似不屑与这正在傻笑的人对视。
  “……”容忆无语了,瞧鸽子兄这眼神儿?是在鄙视她么?她居然被一只鸽子鄙视了?“我发誓,等子恪回来,我一定要把你宰了煲汤。”
  “咕咕咕咕!咕咕咕咕!”鸽子身子明显的颤了颤,扑腾着翅膀便想要飞走。
  容忆只觉得手上一阵暖流滑过,心里顿生不好的预感,低头一瞧,果然,这只刚刚鄙视完她的鸽子竟将便便拉在了她手上,一阵恶寒由心底升起。
  而这鸽子也甚是机灵,趁容忆一个闪神的瞬间,便从她手中扑腾着翅膀飞了出去,稳稳妥妥的停在正在月亮门下站着的奶娃娃林宁身上。林宁抬手抓下肩上的鸽子,从容的取出腿上绑着的竹筒,在容忆朝他扑来的前一刻松手将鸽子放走。
  “噗~~哈哈哈哈!”瞧着容忆这模样,沈彦终是忍不住拍着墙大笑了起来。好一会儿才止住笑意,递过一方帕子。
  容忆难得的没有去计较沈彦笑她这件事情,接过沈彦递过来的帕子,问道:“子恪说了什么?”
  奶娃娃将手中的布条递给容忆,撇了撇嘴,道:“你自己看!”
  “下月初回!等我!”半个月没见,就这几个字?容忆心里略略有些失望,只是失望归失望,这可是林子恪的亲笔书信,更关键的是她第一次收到林子恪的信,她小心翼翼将布条放进她随时携带的荷包,反正林子恪还要下月初才回,她索性一手拖着沈彦,一手拖着林宁:“走,听书去。”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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