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宣怀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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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宣怀家族- 第1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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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宝琦还有一件当今之人知之不多的壮举,就是在法国曾暗助孙中山先生脱险。孙宝琦当年出使法国时,适逢孙中山先生伦敦蒙难后来到巴黎。有一天,湖南籍留学生汤芗铭及王某三人,得知孙中山先生的行踪后,就合谋以问学为由,将中山先生骗出寓所,到一咖啡馆喝咖啡,中途汤芗铭悄悄退出,潜入中山先生的住所,将其行李及文件一并偷出,送至公使馆向孙宝琦邀功。时孙宝琦已看出大清帝国的末路,对革命党极为同情,于是一方面把东西收下来敷衍汤芗铭,暗中嘱托李石曾,将这些东西给中山先生送回去,并送上一笔旅费,劝其赶快转移,中山先生由此得以解脱。有人说,假如中山先生当时碰到的不是孙宝琦,而是其他什么封疆大吏,那后来的民国史大概就要改写了。
  此话看来也有一定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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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乡关何处(1)
流亡日本好辛苦
  盛宣怀被清廷宣布革职,并且“永不叙用”两天之后,他在日本顾问高木陆郎陪同下,经天津去青岛,12月14日由青岛转到大连,12月31日,再从大连去日本,这次还带上了四儿恩颐和五儿重颐。到日本后,在浙江富商、旅日华侨商会会长吴作镆(字锦堂)的帮助下,先住在神户盐屋山的东方旅店,后来则租住当地民屋。世界上的事情常常是无巧不成书,那时他们哪里能想得到,若干年后,盛宣怀与吴锦堂也成了亲戚了。原因是盛宣怀的外孙邵式军(四小姐盛樨蕙的儿子)娶浙江督军蒋尊簋的女儿蒋冬荣为妻,而蒋冬荣的外公正是当年在日本的吴锦堂!
  神户依山傍水,与明石市毗连,宽阔的明石海峡,终年风清月朗,类似中国的青岛。可是这一次来日本不比上次来治病,他无心欣赏皓月长风,能有个临时的安身之地已是不错了,况且国内来的消息,无不是些“抄没、查封、勒捐”之类的坏消息,这使他在穷愁潦倒之际,身体状况也每况愈下,自觉老境已至矣。
  他不得不接连向国内发电发信,主要是请他的一些洋朋友,在此危难之时,出来帮兄弟一把,出面保护盛家的财产。受其委托的人主要有:日本人森恪(三井洋行职员)、英国人答拉斯(英国通和洋行经理)、美国人福开森(字茂生,盛本人的洋顾问,曾任南洋公学总教习,由盛氏保荐为大清邮传部的洋文秘书)、日本人高木陆朗等。
  他接连签署“委任状”,委任森恪:“所有别表目录记述一切财产,原来归盛氏独产及其股份之私有者,现次为森恪君代表盛氏,所有以上一切财产交付森恪君。故兹言明:森恪君有一切全权(随时电商)。特给为据。”又与高木陆郎订立由朝日商会出面保护盛氏财产的合同,合同规定:“所有盛杏记苏州、南京、杭州、湖北各地基并江苏各典当以及各市房,委托朝日商会保护。”在此之前,还曾将一份在日本正金银行上海分行的五十万两银的押据,过户于福开森的名下,又请福开森帮忙管理一部分房产。通过答拉斯,办理招商局各码头在汇丰银行抵押银一百四十五万两……
  这些洋朋友鉴于旧情,都是肯帮忙的,问题是革命浪潮到来的时候,洋人的身价也掉了,尤其是日本人。有时日本人越出面越糟,基层革军根本不买账,越是依靠日本人就越是说明你卖国!于是他的三儿子盛同颐赶紧给老爸去电报:“还产无公令,骤由日人出面,无论有效与否,恐群起反对,内地尤虑生枝节。万一决裂,几无立足之地,乞详酌再办。”盛宣怀的亲信李维格(汉冶萍公司汉阳铁厂经理)亦来电报说:“察看情形,公若借外力,不但财产不保,尚恐激成他变。朝日商会事亦万不可行。只有静候风渐过去,再筹保金,押股人极疑虑。”
  这样一来,简直就无计可施,只好束手待变,等待命运的发落了。还好,渐渐地,总算盼来了点好消息,长房长孙盛毓常前被浙江军政府拘捕,后由上海军政府都督陈其美以“盛氏罪状未定”为由给放出来了。真是谢天谢地,只要人没事,这比什么都好。盛宣怀忙打电报问管家顾泳铨:“常放(毓常被放回),谁之力?朝日商会罢。”看来日本人还是有点用的,于是又恢复了些信心。

第八章 乡关何处(2)
果然,高木陆朗二月份的来信,带来了更重要的好消息,关于保护盛氏的所有财产事,接到森恪从南京的来电,说是经过各方走动,已跟民国政府说妥,民国政府将照宫保所拟草稿办理,可知照各省都督府,完全保护等等,望祈放念为荷。然而,关于“报效”(即捐饷)一节,原先已许诺三十万,森恪已向民国政府讲过了,现在已不好再改口了,仍出原议三十万为安。而且告诉盛氏,他原拟请三井洋行先行为之垫款,早日付款,产业问题早得解脱,然而三井董事会不肯,无奈何,只好再商之山本条太郎(原为井上馨秘书,时兼三井洋行上海分行经理)。山本故与盛宫保交谊深厚,慷然允诺……
  这真是天大的好事!这么说来,不仅民国政府同意保护盛家的财产,而且“助饷”的钱也解决了。不几天,北京方面也有消息来,说是袁世凯也主张保护盛氏财产。但是盛还有些不放心,立即打电报给管家顾泳铨,要他设法与森恪联系,索要民国政府的还产命令看看,他要看到真正的公文。估计这个公文还是有的,只是各地执行起来极不情愿,竟拖至两年之后才算真正解决,这期间亦不知花去多少“捐饷”和人情。
  随之而来的是另一个令盛氏头大的问题,即南京政府要盛宣怀出面向日本借款,以及日本人提出的关于中日合办汉冶萍的问题。民国政府在这个问题上前后说法不一,一会儿要合办,一会儿又要“爱国”,不合办了,而作为中间人,盛宣怀再次尝到了里外不是人的滋味。
  原先,汉冶萍这个中国惟一的钢铁联合企业已经疲惫不堪了,为了摆脱困境,主要是解决资金问题,在日本人的怂恿下,曾动过中日合办的脑筋。作为汉冶萍的总经理,他事先与日方作过一些可行性的探讨,本来也无可厚非,只是慑于国内的革命浪潮,不敢明日张胆地动作,只能悄悄地进行。所以当隐居青岛的时候,日本的小田切万寿之助就曾发一密电,请他到大连来,密商一切。这个小田切万寿之助,当年曾任日本驻上海总领事,1906年任日本正金银行董事,次年兼北京分行经理。在关于中日合办汉冶萍的谈判过程中,他是日本东京财团的代表。他邀请盛宣怀北上密谈,说明已进行到实质性内容的讨论了。
  问题是刚刚建立的*临时政府,在面临财政极其枯竭的时候,也想到了日本人的钱袋,想通过盛宣怀向日本借款,因为临时政府穷得连军饷都发不出了,军队日有哗溃之虞,而要巩固新生的政权,没有一支巩固的军队是不可想象的。于是,南京临时政府就派出代表何天炯(字晓柳,广东梅县人,时任广东军政府顾问、南京临时政府在日借款代表)与盛宣怀联系,请他以汉冶萍公司的名义向日本借款,然后借给国民政府。
  盛宣怀当即回答,这是我义不容辞的事情。但他太明白日本人的心思了,所以也直截了当地告诉临时政府的代表:“目前即以产业加借押款,无人肯借。或如来电云,华日合办,或可筹借;或由新政府将公司产业股款、欠款接认,即由政府与日合办,股东只要股款、欠款皆有着落,必允。否则,或由公司与日商合办,均可。惟合办以严定年限、权限为最要,免蹈开平覆辙。”说明盛宣怀尽管答应中日合办,还是担心主权的问题。 。。

第八章 乡关何处(3)
尽管盛宣怀明白,仅以汉冶萍的资产作为抵押,向日本借款已不大可能,但他还是在答复南京政府的当天,给小田切万寿之助发了一封商借款项的信,果然小田切不予接受。小田切三天之后复信说:“顷展来函,商借巨款日币五百万元,查贵公司前借敝行款项为数已巨,向来借款均有货价指抵。现值贵国内乱,敝制造所等处订购贵公司货物不能如期交货,目前贵公司能否开工,实无把握。前欠尚无着落,断难再行添借,特此奉复。”
  小田切讲的都是实在之情,汉冶萍本已借正金银行巨万,目前国内正乱,厂已停工,旧欠何时能还尚不得知,怎能再借新款?人家有钱不肯借,你又有什么办法?
  按照孙中山的意思,“民国于盛并无恶感情,若肯筹款,自是有功,外间舆论过激,可代为解释。惟所拟中日合办,恐有流弊。由政府接任,亦嫌非妥当办法,不若公司自借巨款,由政府担保,先将各欠款清偿,留一二百万作重新开办费,再多借款百万转借民国。”关于盛氏的国内财产一节,孙中山的答复是:“动产已用去者,恐难追回;不动产可承认发还。若回华,可任保护……”
  对此,盛宣怀只有苦笑。他心里明白,他何尝不想多借点钱,一来厂子可以重新启动,二来又可上新厂,三来又可以转借给民国政府一部分,汉冶萍可作二老板,更何况如此之功劳,可换回他的财产得到发还和保护,何乐而不为!问题是孙中山先生并不了解汉冶萍早已是负债累累,日本人认为你已无甚产业可抵押了,非中日合办就不借钱。
  这时,南京政府陆军部总长黄兴又直接发电给盛宣怀,大意是说,军队内部的情况已经万分紧急,军饷问题已刻不容缓了。那电报云:“前由何天炯转达尊意,承允助力民国,由汉冶萍公司担借日金五百万元,归民国政府借用。见义勇为,毋任钦佩。兹特请三井洋行与尊处接洽,商订条约,即日签押交银,公私两益,是所切盼,并复。”
  盛宣怀被逼得无法,第二天只好厚着脸皮再给小田切万寿之助发函,进一步说明情况,并派出专员到东京面陈一切,不得不再行专函切商:“务祈设法玉成,以济要需。特再函恳,翘盼复音。”盛宣怀与洋人打交道几十年来,还从来没有如此窝囊过,这次真的是豁出老脸皮上了。然而日本方面还是通不过,小田切第二天就复信:“敝行因贵公司无货可抵,按照敝行章程断难再行通融。惟闻三井曾有华日合办之说,弟一再筹思,除此实亦别无办法。”
  又是当头一棒!
  然而这样磨磨蹭蹭的信来电往的,南京的陆军总长黄兴沉不住气了,来电质问并威胁道:“前电谅悉,至今未得确切回答,必执事不诚心赞助民国。兹已电授全权于三井洋行直接与执事交涉,请勿观望,即日将借款办妥,庶公私两益,否则,民国政府对于执事之财产将发没收命令也!其早图之,盼复。”
  在这种情势下,为了借钱巩固军队,民国政府作了让步,同意将汉冶萍公司中日合办,并于1912年1月26日,在南京签订了关于“合办”的草约,1月29日,李维格与小田切在神户签署了“合办”的草约。但这仅仅是政府与总经理方面与日本方面的签约,日本人又提出,汉冶萍是股份公司,关于“合办”之事,还应有所有董事的批准及股东的证实才行。但考虑到民国政府用款甚急,“为了尽速向您提供借款,已洽妥以汉阳铁矿为抵押,先筹借二百至三百万日元……”(上海三井物产会社致孙中山函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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