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之若素,前妻离婚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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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之若素,前妻离婚无效- 第23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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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欢欢则完全相反,有时候一整天都难得听到他说一句话,酷到一个不行。

    其实对于一向乐天派的乐乐,她倒一点都不担心,乐乐是个很擅于交际的小女生,她和一个陌生人不需要三分钟就能打得火热。

    可是欢欢,如果一直这样下去,她真的很担心到时候她会没有儿媳妇,谁愿意嫁给一个比冰块还要冷的男人。

    所以,她不能让欢欢的性格就这样发展下去,她得让他过一般小朋友过的日子。去学校上课,交很多好朋友,到初中时会情窦初开,暗恋班上的女生,还会偷偷写情书什么的……

    白若素的想象中,男孩子就应该这样过,才对。

    “欢欢、乐乐,妈咪有件事想和你们商量一下,你们先过来一下好吗?”

    几分钟后,白若素也算闲够了,帮着把客厅稍稍整理了一下,然后坐在沙发上召唤着两兄妹。

    “妈咪,什么事?”乐乐一个大跨步,直接跳到了沙发上,活力十足。

    欢欢就很沉默的慢慢走到白若素的另一边,坐下。

    “我记得你们上个月才刚完全了一个任务是吧?”

    “恩,对啊!”

    “那距离你们接下一个任务还有好几个月,妈咪想了一下,反正你们也要在这边陪妈咪,白天妈咪上班你们应该会比较无聊。所以,妈咪想让你们去学校念书,你们觉得怎么样?”

    说完后,白若素带着期待的眼神望着兄妹二人。

    “幼稚,无聊。”顾慕欢面无表情的丢出两个词。

    白若素当然明白儿子这两个词并不是在说她,是说学校里的同学在他看来都很幼稚,而学校的生活对他来说很无聊。

    她也知道,欢欢和乐乐的智商有些异于常人,估计在他们眼里,连她这个当妈咪的也是幼稚的。

    可是她想送他们去学校,并不是真的希望他们能在学校里学到什么知识,而是想让他们学会怎么与同学相处,怎么交朋友,特别是欢欢。

    “乐乐,你觉得呢?”白若素只好把希望寄托在女儿身上,反正两人中只要搞定一个,另一个就会自己跟着去。

    顾乐晨很认真的思考了一下妈咪的问题。

    她当然是希望可以跟着妈咪去上班,又可以经常看到爸比,还可以顺便保护妈咪的安全。

    不过,逼着儿女去上班的秘书,好像是有那么一点奇怪。

    虽然她也觉得没有去学校的必要,他们在岛上都有专门的文化课老师教他们知识,现在的小学课本对她和欢欢来说的确是很幼稚无聊。

    可望着妈咪期待的眼神,小乐乐又不忍心拒绝。

    “好啊,我和欢欢去学校上课。”

    顾慕欢看了妹妹一眼,最终什么都没有说。

    “太好了,那妈咪明天就去给你们打听学校。走,我们先去买书包和文具用品吧。”

    白若素拎起自己的小挎包,一手牵一个,开心的出门逛街去。

    给自己的宝贝们买文具用品,这可是她的一个愿望。

    以前每次看电视,看到爸爸妈妈送孩子们上学,然后亲手给他们背上书包的画面,她就好想有一天也能这样,亲手给欢欢乐乐背上书包,没想到这个愿望在她来s市的第一天就实现了。

    看来s市真是她的福地。

    *************

    顾安之一个人走在霓虹灯照亮的街道上,远远的望着前面的一家文具店。

    从机场出来之后,他并没有马上回公司,而是开车跟在白若素他们母子三人的出租车后面,一直回到他们租的公寓楼下。

    顾安之在看到他们搬行李下来时,很想上前去帮忙,可终究还是克制住了冲动。

    只是远远的看着一大两小,三个人合力将行李箱搬下来,然后继续由唯一的男子汉欢欢推着行李箱往前走。

    他就安静的坐在车里,仰望着他们家的窗户。

    其实这间公寓是他名下的不动产之一,当初乐乐告诉他,妈咪要找房子时,并且开出了几个条件。

    他一想,正好这间他一直住着的公寓符合她的要求。

    于是他便悄悄的和乐乐约定了这家公寓,并让人把房屋租赁合同打好,传给了白若素。

    当然,房东的名字不是他。

    不然若若肯定不会同意签合同。哎,为了追回老婆,他也算拼命了。

    枪伤还没完全好完,就开始跟踪他们母子仨人。

    顾安之想起前几天乐乐离开之后,他回家找出两人的结婚证。

    当时他就有种冲动想拿着结婚证去找若若,告诉她,到目前为止,在法律上她依然还是他老婆。

    这七年来,两人的夫妻关系,从来都没有断过。

    看着三人从店里出来,顾安之急忙往一旁的树侧躲了一下,等他们朝前走了之后,他才又继续跟上。

    就这样,顾安之从机场一直跟在他们身后,直到白若素母子三人买好了书包,后来又去了超市,到最后再次回到公寓。

    他这才驱车离开。

    本来白若素应该是到了s市的第二天就去ars国际上班,不过为了给欢欢乐乐找学校,并办理入学手续等等,她就向顾安之请了一天假。

    顾安之倒也很开明,并没有为难她,只是让她上班的时候要准时,他不喜欢员工迟到。

    ………

    到s市的第三天,也是白若素正式上班的第一天。

    天刚蒙蒙亮,她便起chuang给宝贝们做早餐。

    七年时间,她从只会做番茄鸡蛋面到现在多学会了一样,熬粥,最拿手的是白米粥,因为不用管什么火候。

    只要把米淘好,放到专门熬粥的电锅里,插上电,设定好时间,就ok了。

    等她把米放进锅里之后,白若素便去到卫生间里给自己梳妆打扮。

    望着镜子里的自己,好像看上去有点稚嫩,一点都不像个成熟稳重的总裁秘书。

    于是,她将那一头性感的大波浪拿皮筋紧紧的绑着,然后绕了几圈将发尾的部分绑进皮筋里,弄出了一个非常老气的小包包头。

    包包头也分年轻时尚型和最古板的老chu女型,她此时的这个发型立马让她看上去年长十岁不止。

    原本是二十六的实际年纪,之前看着像二十,现在看着像三十五六。

    然后又从衣柜中找出她昨天专门去买的ol套装,一套老气横秋的灰色a字裙装。

    除了这些改造之外,她还将脸上的皮肤打上了一层略黄的底妆。

    这些最基本的伪装手法,在岛上都有专门的老师教他们,虽然还不至于到出神入化易容的地步,但让自己看起来年轻几岁或者年长几岁,这种初级水平的伪装手段,她还是会的。

    因此,当她装扮好之后,来到欢欢乐乐的卧室,叫他们起chuang时,两个小家伙都怔怔的望着她的这张脸和这一身复古的装扮。

    几秒钟之后,神同步的“噗哧”笑了出声。

    不只是乐乐在笑,连欢欢都难得的露出了笑容。

    “妈咪,你确定你是秘书吗?”

    “当然。哎,你们妈咪我太天生丽质,如果不伪装一下,到时候肯定会引来各地狂风浪蝶的注意,我可不想去应付那些人。”

    白若素对自己的外表相当有自信,否则怎么可能生得出像欢欢乐乐这样的超级萌娃呢。

    顾乐晨从上铺直接跳到地上,“妈咪,你这个样子虽然不会引来狂风浪蝶,但同样会引人注意。”

    白若素显然已经很习惯女儿的这种不走寻常路的行为,看到乐乐从一米多高的上铺跳下,她完全不觉得惊讶。

    只是看到这高低chuang,她就觉得这个公寓真心的租得太值了,居然这么巧,次卧里放的是上下铺的高低chuang。

    “欢欢,你觉得呢,妈咪这样去上班可以吗?”

    白若素期待的望着儿子,希望他能给予正面意见。

    “土。”

    惜字如金的顾慕欢小朋友,给出了这样的中肯评价。

    乐乐听到哥哥这么一说,又噗哧笑出声。“妈咪,现在职场中哪还有人这么打扮啊。太年轻漂亮会引人注意,可是太丑太奇异了也同样的引起人们的注意。”

    白若素泄气的耷下肩膀嘟着嘴,意思就是说她起这么早,折腾了半天都是白折腾了。

    “妈咪,其实你只需要把头发随便扎一下,换一套比较正常的职业装就行。

    别忘了,妈咪,你只是伪装秘书,你的实际工作是保镖,你这样穿这么紧绷的半身裙,万一真遇到有人暗杀你的老板,你行动多不方便啊!”

    被乐乐这么一说,白若素真心觉得自己很白痴。

    乐乐说得没错,她是去保护顾安之的,穿成这样要怎么保护,当然还是干练的裤装更适合她。

    于是,白若素麻溜的跑回卧室,再重新换上一套虽是名牌,却相当低调很不起眼的裤装。

    当然那被儿子女儿都嫌弃的包包头也被她松开,只是随意的将头发搂到后面扎了一下。

    再次走出去时,欢欢乐乐已经洗漱好,正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等她。

    “宝贝儿们,现在这样可以了吧?”

    白若素觉得吧,有时候真的不是她笨,主要是家里有两个非人类的存在时,就会把别的人显得非常的愚蠢没智商。

    也正因为欢欢乐乐的出色,有时候她也会不由自主的想要问他们的意见,或者是他们的想法。

    她也知道这样就会显得她这个当妈咪的好像没什么主见,其实……事实证明,在欢欢乐乐面前,她的确是没什么主见。
242顾安之办公桌上的相框
    白若素也知道,因为欢欢乐乐太出色,很多时候就会显得她这个当妈咪的,好像特别的没主见。其实……事实证明,在欢欢乐乐面前,她的确是没什么主见。

    “妈咪,非常完美!”乐乐毫不吝啬的竖起大拇指。

    妈咪现在的这个装扮很平凡,一百个员工里,基本上一百个都是这个样,看上去让人觉得很舒服,并没有漂亮到让人一见钟情,当然也没有特殊到会让人印象深刻。

    总体来说还是美的,只是这种美是普通的美,怎么说呢,就是好像一提到美女,大家的印象就长得都差不多是这样的脸。

    可是单独提起某人的名字,却并不一定就能想起她的样子。

    “好,那我们赶紧吃饭吧,吃完妈咪先送你们去学校。”

    当白若素站在ars大厦的楼下,抬起头仰望这幢s市的地标性建筑时,感慨万千。

    当然,ars大厦并不是因为它的高度,才被称为地标性建筑,而是因为它坐落在市中心的位置,还有它独特且富有艺术美感的外表。

    虽然大厦内部只有ars内部员工才可以进出,可是依然有很多外地游客只为看看它的外观,而专程飞到s市参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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