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颗杨梅最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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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颗杨梅最红- 第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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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啊,你这过了年都该23了吧,可不算小了。”
  “别只顾着念书,这女娃子到头来还得成家才是归宿。”
  “就是,别跟着那些城里人学什么晚婚、不婚什么的。”
  “可得急着些,不然到时候好的都是别人家的了。”
  ……
  三个女人一台戏。一群女人,就是一场灾难。
  我虚应着,借口帮忙干活躲到了后厨。算是躲过一劫。
  但我知道,往后这类的话题不会再少。
  旁的人可以不做理会,但阿爸阿妈终究是要为我张罗的。
  晚上,人群散去。
  明天还会有一天的热闹。于是简单收拾了一下,大家便回去休息了。
  我关了灯躺在床上。
  刚好是个有月亮的晚上,一扭头就看见窗外的光辉。
  我拉开窗帘,不是满月。银白色的光洒在床上,照在我的脸上,透着思念的味道。
  不管是多坚硬的人,在这样的夜晚,这样的月光照射下,都会变得柔软吧。
  所以我放纵了心底的那些许惆怅。
  严磊应是想不到我会主动打电话给他的,因为他接起电话时声音带着些不确定的欣喜感。
  “福玲,你找我?”他每次接电话时都会先喊一声对方的名字。
  “现在下班了吧?”从他以往的电话中,我知道他现在虽只是实习,但很是辛苦,常常加班到很晚。
  “已经到宿舍了,买了饭吃。你妹妹婚礼结束了?”
  “过了明天就没什么事了。”
  “那你要过来吗?”
  “嗯,我买了票告诉你。不早了,我要睡了,你吃完早点休息。”
  匆匆挂了电话后,我突然有种罪恶感,好像在利用严磊帮自己摆脱一些什么的感觉。我觉得自己是个坏人,并深深地厌弃这种不受自我控制的,连自己都弄不清楚是为什么的行为。
  可是,在这世上我最没有办法抛弃的人就是自己。
作者有话要说:  

  ☆、第 17 章

  当我对着全家人宣布我要出去玩儿些日子的时候,阿爸阿妈都有些诧异。因为我从十岁开始就没再说过“玩儿”这个字。
  福乐有些不舍:“我才刚回来姐姐就要出门吗?我们好些年没见了,还想趁这些天闲了,好好和姐姐说说话呢。”
  我垂下眼帘不看他,说:“只是玩儿几天就回来了,刚好有同学在那儿,我也顺便找一下年后的实习。”
  福欢没说话,只是看葛成。她现在活脱脱一副小媳妇儿的模样,愈加可爱了几分,可见这婚结得对。
  “多出去走走挺好的,还能开拓眼界,又长见识。年后我也打算带着福欢出去逛逛。”葛成现在在我们家明显有很好的说服力,他说完阿爸阿妈就开始点头。只有福乐还是皱着眉。
  我对他说:“没几天的,你先好好休息些日子,这一年挺累的。我不出一星期就能回来。”
  说完就想掐自己。去的时候有廉价机票,可以快一些,可回来呢,若是做火车路上都要两天多,哪儿还有时间。
  可是刚才看着他皱眉的表情,不知怎的就想起小时候他上树摘了杨梅后第一个递给我吃时,眉眼舒展,咧着缺颗门牙的嘴笑的样子。
  这么多年,恍惚都是梦。
  “姐姐要去哪里?”福欢说。
  “S市。”我想也没想说了出来,立刻意识到,这不就是葛成的家吗。于是小心地抬眼看他。
  还好,葛成脸色并无异常,“刚好我小舅在那里,你有什么事都可以找他。我把他电话给你,若是你同学不方便让他带你四处逛逛,S市还是有些好玩儿的地方的。”
  我忙说:“不用不用,我也待不了多久,就别麻烦小舅了。”
  “小舅要来咱家过年不是,姐姐你刚好去接小舅。”福欢声音带着喜色。
  “也是,我跟小舅说一下。”
  “真不用了。”我忙说道。可是并没有人在意我说了什么,于是关于这件事的讨论就这么结束了。
  G大虽然是个不错的学校,G市却只是个小城市。没有大都市的繁华景象,没有匆忙拥挤的各地人群。在这里生活的多数都是本地人,过着悠闲舒适的日子,生活节奏缓慢,是个适合休养的地方。
  当然,三年前初从小山坳中走出来的我,仍旧为它的缤纷多姿而感慨。
  凡事没有比较就看不出特色。
  城市也一样。
  所以,当我坐在机场大巴上,看着两旁越来越多的楼房,越来越拥挤的街道,到下车后入眼的模样各不相同的高楼大厦和衣着时尚的人群时,有种眼花缭乱的感觉。自嘲这样年纪的自己居然对刘姥姥进大观园时的心情感同身受。
  我在这个时候,奇异地想到了葛成和他的小舅。
  从小在这般环境下长大的人,是怎样适应了红岩村里多年如一日的生活,每天面对同样的人,做着一样的事情。
  小舅又是怎样去到了一个那样遥远的小村子,并能每年去为它的建设出谋划策。即使它和自己毫不相干。
作者有话要说:  

  ☆、第 18 章

  严磊问我是否喜欢这样的城市的时候,我想了一下自己这两个小时的见闻道:“很热闹很新奇很不一样,但是不适合我。人太多了,总是挤我;人们也太匆忙了,总是让我心里很焦躁;整个城市也都太陌生了,会让我有隔阂感,不自在。”
  严磊转身低头看我:“我也觉得,见识一下就好,毕业找工作还是不在这样的大城市的好。”
  我抬头瞄他一眼转头看向前方:“我都没见过地铁呢,带我去坐一次吧。”
  繁华都市里的风中都透着一股焦虑。
  地铁站里,我看着排成长长的队伍的人群,有点发怵。确实不适应站立在这样多的人群中。
  严磊将胳膊虚空着护在我身后:“刚好赶上下班时间了,人有些多。”可能是看出我有些紧张,他说,“要么我们上去吧,打车走。”
  我摇头:“不用。第一次见地铁什么样儿,我想坐。”
  他说好。
  我抬头,从没有这样近距离地看他,稍一侧身肩膀就碰触到他的胸膛,微微仰脸就能看到他的眼睛。
  原来他这样高。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我竟在他的眼神中看到了一丝宠溺,有着我从未感受过的温暖、安心。
  还在恍惚着,车进站了。一大群人拥挤着往车门的方向走去。
  我挤在人群中,踉跄一下,但太小的缝隙没有留给我摔倒的余地。
  可能是感觉到我没有站稳,严磊的胳膊搭在我背上,手扶着我的肩上车。
  上车后,严磊把我护在他和车门旁的扶手中间,手里拎着我来时拿的包,给我隔出了一小块空间。
  我站在那里,眼前是他黑色夹克的拉链。可能也有些年头了,拉链磨得有些发亮。
  严磊公司正好在市中心繁华区,公司宿舍就在附近。所以他帮我订的酒店也离得不远。
  我们提前一站下了车。因为他说这段路夜景不错,顺便再吃点东西。
  天色已晚,各处都打起了灯光,照得整条街亮如白昼。
  今天是满月,可是在这一片霓虹闪耀之中,月亮仿佛失了光彩,躲在天空一角,轻易地就被人们遗忘了。
  奔波了一天,加上有些晕机,所以晚饭也没吃多少。
  严磊看出我有了疲态,说:“马上到酒店了,今天就不逛了,你回去早点休息。养好精神明天我带你去些景点玩儿。”
  “明天不是还要上班吗?”
  “请假就好,没关系的。”
  我忙说:“那不行,请假多不好。我又不是小孩儿了还要人带路的。明儿看着地图自己逛就行了。”
  “你第一次来,哪儿都不熟悉,万一走丢了怎么办。来这儿了我怎么也得把你照顾好不是。”
  “不可能走丢,你还是上班去。这马上周末了,到时候你再带我玩儿。”
  “没事儿,你就听我的。”
  我见劝不过,便说:“我今儿可累了,明儿可能得睡一上午呢。你要是等我我就不好意思睡了,休息不好的话肯定也逛不好的。所以你明儿就让我自生自灭一天行不,后天,后天周六了再陪我好不好。”
  他犹豫了会儿,终是答应了。
  把我安置好后,自己回了公司宿舍。
  惯性和惰性让我每次换了地方都会心中忐忑。
  洗漱一番后,我站在窗口往外看。不一样的地方,连月亮都不一样,像蒙了一层纱的夜明珠,暗淡许多。
  看着外面的车水马龙,第一次知道了什么叫“不夜城”。
  这样的城市,注定承载了太多人的故事,不在夜里宣泄,便无处安放。
作者有话要说:  

  ☆、第 19 章

  第二天我自然是又早早起来了的。
  在这个陌生的城市,呼吸着陌生的空气,展现出自己最放松肆意的姿态。
  本来就不是有特别目的的出行,所以不用安排日程,不必赶着时间完成任务。只是随心所欲地四处游走。
  看着流光溢彩的城市,和衣着光鲜的人们擦肩而过,为一处美丽的景色驻足,因一栋造型奇特的大厦而感叹。
  就这样漫无目的地走着,任由自己随意地去接近并认识这个城市。
  严磊打来电话的时候,我正在一家店里吃小笼包,赞叹着果真是“提如灯笼坐如莲”。
  听到电话响,一下子就把我从这一天的只剩下自我的世界里拉回了现实。我才意识到已经是傍晚了。
  他问我在哪儿。
  我说:“在吃东西。”
  “你一个人倒是挺悠闲自在的,让我很没成就感呐。”
  “从明天开始我就把你当跟班儿使唤了,让你充分感受一下什么事成就感!”心情好自然开得来玩笑。
  电话那头,他低笑了一声说:“本来想着带你去吃饭的,没想到你已经吃上了,还挺能照顾自己的。不错,让人省心。”
  “你下班了?”
  “快了。一会儿打算去哪儿?下班我找你。”
  “别,我就要回去了。你今儿赶紧养好精神,明儿还得带我逛呢。”
  不知道为什么,在这个地方并没感受到初来乍到的局促。我竟是挺享受今天这样一个人的自在,不愿有人打扰。
  还好,严磊也没再坚持。
  大城市中古老与现代化冲撞出的美感,使它拥有了一种让人欲罢不能的魅力。它以多面展示于众人眼前,有如百变女郎,吸引人们靠近,不断地靠近,又琢磨不透。
  金融中心高楼大厦林立、步行街上异国风采尽显,现代文明打造的繁华在这里一一展示。
  转眼,老洋房中播放着的古老歌曲使整个城市更添一份风情,古典园林中小桥流水、亭台楼阁更使它多一分韵味。
  是一个让人流连忘返,念念不能忘的城市。
  只是再怎样被吸引,我还是想家了。那里是可以容我扎根的地方,而在这里,就如汪洋中随波逐流的树叶,平添一丝飘零感。
  很多时候,人们会在连自己都不知觉的时候迷失。其实没什么大不了,绕回原路就是了,毕竟沿途的风景已经留在了心里。
  那是其他任何人都不能夺走的占有。
作者有话要说:  

  ☆、第 20 章

  严磊尽心尽力地陪了我两天。在我看来,宾主尽欢相处愉快。
  我说要回家时,他不大能理解。毕竟这么大的城市,没有人千里迢迢来观赏,却只花两三天的时间。
  我说,本来就是出来散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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