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翔想:“古人不为五斗米折腰,那只能是还没有真正达到折腰的地步,如果饿到我现在的感觉,只怕管不了什么折腰不折腰吧!”饥饿折磨他都到怎样一个程度呢?说来可怜,他曾对一个吃着烧烤的七八岁的小孩动过心思,想着是不是夺过他手中的东西,然后夺路而逃。他还跟着一对拎着一大塑料袋食品的青年情侣走了一段路,想过也像那些乞丐一样公开向行人行乞……这些乱糟糟的想法只在方翔脑子里乱转,并没有被他付诸于行动。
据说,有人曾提议立法禁止街头行乞,遭到了一些专家学者的反对。街头乞丐固然有病残之人,但不可否认的是,也有不少四肢健全的人,后者使用一些瞒天过海的伎俩来博取人们的同情心,从而不劳而获。方翔原来一直搞不懂,为什么不限止这部分人的这种行为,来净化社会风气。有过此经历后,现在他明白了,感叹那些专家学者们的以人为本的先见之明的同时,也在态度生了根本改变。由于人的一生当中,会有太多不可预测的因素,难免会生意外,当意外生之时,特别是在异地他乡丧失了钱财与亲人朋友的帮助的时候,行乞恐怕就成为人珍惜生命且又维护自身尊严的最后底线了。所以,此时的方翔就想,哪怕他就沦落到沿街乞讨的地步,他已经不会觉得自己是可耻的。
事实上,方翔离这一步已经是非常非常接近了。
方翔来到一家名叫“馥郁”餐馆外的玻璃门前,被里面的一阵阵香味吸引住了,再也挪不开脚步。方翔看到里面有一家三口在用餐,在还有太多剩菜剩饭的情况下,就不吃了,结帐起身走人。
就在这时,方翔做出了一个让自己都感到吃惊的举动来。他几乎想都没想,直接走了进去,扑在那张桌上,不顾服务员的阻拦,也不顾手脏,双手并用,抓起盘碟上的食物胡乱地就往嘴里塞。
按正常情况下,方翔的这个行为肯定会遭到餐馆主人的驱逐,但这种事并没有落到他头上,因为他遇上一个好心的老板。这位老板不仅没有指使自己员工去驱赶方翔,反而在看到他衣着干净,截然不同于一般蓬头垢面的街头流浪者时,主动走上前,拍了拍方翔肩膀说:“给你派个专干洗盘洗碟洗菜的活,怎么样?”
原来负责这家餐厅洗涤工作的一位女工嫌工资太低,刚刚甩手不干。方翔就这样被留了下来。
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有时候真就是这样子!祸福不是绝对的,就在方翔接连遭遇不测,面临生存危机时,却有好心人向他伸来了援助之手,总体上讲,他感觉自己还是很幸运的。
“馥郁”餐馆规模不大,名字却取得很典雅,分楼上楼下两层。楼下是一个几十平米的大厅外加厨房与贮藏室,方翔没上过楼,在感觉上判断,楼上应该是一个雅间与老板一家的卧室。
整个餐馆的成员总共九人,包括老板一家有四个人,老板、老板娘、老板他娘与一个只有七八岁的儿子,再就是一个大厨、一个帮厨、两个女服务员与刚进来的方翔。
这些人当中,也就那位江姓的老板会跟方翔说几句话,其他人看他就如同见到异类,都像躲麻风病人一般地躲着他。他们有这种反应并不让方翔感到奇怪,毕竟自己抢剩菜剩饭吃的不雅之举被他们所共知,沦落至此,还能怪谁呢?
方翔很识趣,就老老实实待在自己该待的地方。餐馆有一后门,走出后门便是两列房子之间的夹缝。江老板好好地利用了这夹缝,用铁皮围了一只不足两平米的小屋,就成为方翔的卧室。再在旁边装一水龙头,放个硕大的塑料盆与一条小矮凳,这里就成为方翔每天工作的场所。
餐馆的生意很好,需要洗洗刷刷的东西实在太多,每天江老板都从菜市场拉回一整三轮车的菜,方翔先得把这些菜反复冲洗干净,以便厨房备用,然后就是周而复始处理客人用完的碗筷,洗净、消毒、烘干,基本上一整天他都呆在这么个狭小的空间内。但活再多也总有完的时候,完活的时候往往也是餐馆一天生意中最为空闲的时期,老板娘与其他的员工都聚在大厅里看看电视。方翔也感觉坐小矮凳坐久了,腰酸背痛,也想到大厅里舒缓一下筋骨,却遭到他们的驱赶。就连那两个女服务员,也交叉着胳膊颐指气使地说:“去去!别在这儿添乱,干你活去!”
干活太累,受人白眼,这些对方翔来说都不算什么,但让他难受的还是肚子填不饱的问题。在餐馆的工作时间是长的,凌晨五点左右起床,上午九至十点吃早餐,下午两至三点吃午餐,晚餐时间基本上要在晚上十一点以后。如此负荷运转,没有充够的能量补充显然是不行的,可奇怪的是,除大厨之外,其他人的饭量好像是被定了量的。大厨的饭菜是受特别照顾的,他不仅可以在厨房任选饭菜,还可以打包回家与妻子儿女分享。江老板每顿都要喝酒,喝了酒也不怎么需要饭,而老板娘与两个服务员都很爱惜自己的身材,恨不得腰细得如脖子一样大小才好,每天只吃一小碗。还有一老一小祖孙两个,吃得也不多。由于老板娘出面阻拦,方翔吃饭是不能与他们同桌的,他的饭菜必须由老板娘亲自盛好再送出到他手上。总算老板娘考虑到他是个大男人,饭量比一般人要大,所以多盛了一小碗。要知道,方翔在家里一顿通常都要吃三大碗,仅两小碗显然是不够的。所以,不管一天当中的什么时候,方翔总感到饥火难忍,那菜香却时时刻刻直往鼻孔里钻,那滋味简直就是一种折磨!
方翔忍受不住,终于有一天向江老板提了出来。江老板出面斡旋,老板娘勉强同意加饭,但从此以后,对方翔的成见也在加深。
对于方翔的到来,老板娘从一开始就不同意。她不赞同丈夫雇一个人来专门负责洗刷,她觉得这些事由两个服务员兼顾地做就可以了。但江老板则坚持不让两个女服务员沾染上油腻污渍,只负责斟茶端菜,保持好清纯靓丽干净芬芳的形象,以招徕更多的顾客。两人至始至终没有达成一致。后来,江老板招进了方翔,方翔在老板娘眼里就显得更加刺眼,再加上对方翔的第一印象不好,所以总认为方翔是吃得多而干得少的这么一个人。
老板娘的态度最终决定了方翔的去留。就在一个多月之后的一天,方翔要把洗干净的一大摞盘碟放进消毒柜里去,结果不小心踩到老板儿子随手扔下的香蕉皮上,由于右腿的力量不足,无法保持平衡,摔倒在地,把一大摞盘碟摔了个粉碎。
老板娘闻声而至,气得脸色青,大骂:“你看起来还算是一个老成持重的人,你是怎么干活的?你知道这些盘碟有多贵吗?你一个月的工资只怕还不够买它们的。”
结果,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方翔被炒了鱿鱼。江老板把方翔送出离门口十几步远的地方,又悄悄拿出两百块钱塞到在方翔手里。在此之前,老板娘在给方翔结算工资时已经克扣了赔偿盘碟的部分,方翔觉得她扣得太过重了,所以对江老板塞来的钱也没有推辞。这个时候,钱对他来说十分重要,他不能再为了可怜的面子而把钱拒之门外,他还需要找工作。
江老板口气里透着难舍难分:“我说服不了她,所以不能留你……她们这些女人啊头长见识短,请你不要跟她一般见识。”
方翔还是真诚地表示感谢:“不管怎么样,我都要谢谢你们在我最困难的时候收留了我。”
“虽然平时我不怎么说话,但你的一举一动我都看在眼里,你做事勤勤恳恳,能吃别人不能吃的苦,能受别人不能受的气,是一个非常不错的人。如果我没有看走眼的话,你会有前途的。我这里庙太小,离开这里也好,到其他地方更有展。”江老板一副极为认真的样子在说。
这大概是方翔自出生以来听到的最为动听的褒扬,很是受宠若惊,自以为愧不敢当。不过,从另一方面来说,方翔也倍受鼓舞。在以后的日子里,不管遇到什么困难,他就会情不自禁想起江老板的这句话,以此来为自己打气鼓劲。
………【007、多事之秋】………
oo7、多事之秋
有了钱,找工作就相对变得容易,两天之后,方翔进了一家名叫“加佳”的五金电子厂,成为了一个守门的保安。
保安部有十几个人,方翔与老赖被安排为专职守门,每天都守在大门侧旁的一只房间里,通报与登记来访客户,对要迈出厂门的本厂员工进行身体的例行检查。
每天最忙的时候有两个时间段,分别是中午十二点后和下午五点半后。这时候正是下班的高峰期,员工们在门口排着长长的队,等待方翔和老赖的检查。方翔的工作也无非就是拿着金属探测器在每个进出的员工身上上下比划一下,再一个就是看看有带包的人包里的东西,只要有没有夹带不该带的物件,就万事大吉。除此之外的大多数时间都较为空闲,常常与老赖聊天来打日子。
老赖年近五旬,个头中等,身材偏瘦。正因为如此,他十分羡慕方翔高大强壮的身躯,说:“我要是有你这身体条件,只怕早不是看门的保安了!”
方翔摇头说:“你还别羡慕我,我呀只是个绣花枕头,中看不中用。”
老赖一头雾水:“为什么你要这样作践自己呢?”
方翔指着自己的右腿说:“我这条腿受过伤,至今还软绵无力,只能勉强维持着走走路,让我扛抬重物,只怕走不了两步。”
老赖不相信,特意让方翔走了几步,这才点点头说:“如果不仔细看,还真看不出来。看来,那些招聘人员根本没看出来你脚上的问题。你别把脚伤的事到处乱说,不然会有麻烦的。”
“可是,在应聘的时候,我已把自己的真实情况一五一十地说出来了。”
老赖一愣:“他们都知道了?那怎么还会招你呢?”
“是呀,我也觉得很诧异。当时的我只想应聘普工,压根就没想干保安。负责招聘的李总建议我干保安。我怕自己无法胜任,就把脚上受伤的情况跟他说了一说。可没想到,可他说,没事,不是什么重体力活,只是守守门而已。于是,我就来了。”
老赖睁大眼睛,“你说谁?李总?”
“嗯,对呀,他身边的人都这么叫他。”方翔不明白老赖为何会表现得如此惊诧。
“是不是三十岁上下,戴着黑眼镜的?”
“就是他。”
“哦,我清楚了,是李志和!”
“对,他是叫李志和,我曾在火车站见过他。”方翔看到过他开车陪林芹一起到火车站接陆欣愉的。
“我倒没想到李志和会亲自去职场招人……你们早就认识?”
“谈不上认识,只是有过一面之缘吧。”
“我就说嘛,你要是真的认识他,那就好罗!你知道这个李志和是什么身份吗?”
方翔摇头。
“他是我们精精集团的副总经理,可不是你想见到就可以见到的人!”
方翔应聘的时候看过招聘简章,知道“加佳”厂是精精集团名下最大的一个实体工厂。
“如此年轻就成为集团副总?”
“李志和留过学,在国外读过什么什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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