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重演洪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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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重演洪荒- 第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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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三分之二的路程的时候,小孩终于坚持不住,耗尽了体力,一**坐在了山路旁边的草堆上。

    这个小孩自然就是我了。在朱雀走了之后,我开始了修炼。精神力还好说,可是我目前的体力太差,所以首先开始锻炼身体。记得在重生前,看见一身肌肉的在球场上奔驰的人,听着旁边的MM的尖叫声,经常YY把自己对号入座。自己曾经也想练出一身肌肉来,可惜,每次都坚持不了多久就夭折了。自能抱怨自己从小没有养成一个好习惯。现在既然有重来一次的机会,就算没朱雀这档子事,为了MM们的尖叫声,咱也要把这身肌肉给练出来,绝对不让该死的啤酒肚出现,即使是小号的也不行。

    为了不让父母担心,我每天乘他们还没醒的时候就起床开始爬山。早上的空气也比较清新。记得刚开始的时候,我只能爬一半的路就坚持不了了。对于这个结果,我还是能接受的。虽然我的大脑经过开发,反应和身体的协调性远远高于平常人,导致我在运动的时候身体本能的会做出正确的动作,不会浪费多余的体力,但是我现在毕竟是一个六岁不到的孩子。说难听点,还是个发育不良的孩子(大家都应该明白,那时候的小孩普遍缺乏营养)能做到这种程度,还是不错的。

    每次体力耗尽的时候,全身都会酸软无力。并且,全身的肌肉都会传来一阵阵的酸痛。但随着慢慢的习惯,身体也慢慢的适应了这种感觉,没有了第一次那种恶心,呕吐的症状了。

    休息了一下,我开始下山回家。等我到家里的时候,父母还没起床。我回到了房间做了几十个‘伏地挺身’。记得十几年后的一部电影里面,有个猥琐的男演员说过:‘伏地挺身’有利于加强某方面的能力。不过是对是错,就没人考证了。也许某一天,等那些研究“为什么新棉花比旧棉花保暖”的科学家们没课题的时候,估计这个问题就是个很好的课题了。对此,我是深信不疑,毕竟某方面也是个体力活啊,而且空**来风,必有原因啊。

    吃完早饭,我回到了自己的房间。整天父亲给我带回来了我订的报纸,我准备从上面寻找商机。诶没钱的日子真难过啊,小小年纪就营养不良了。

    忽然我被报纸上的一则招聘启事给吸引住了。GZ省腾飞电脑开发公司招聘电脑硬件、软件开发员。哈哈,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我找到了我的“第一桶金”。

    21世纪最赚钱的两个行业——IT业和房地产承包商。房地产承包商以我现在的情况肯定是没什么戏,等以后还有可能搞一搞,这个现在不予考虑。但是,IT业现在在中国才刚刚起步,而我重生前也干了几年的程序设计,我所知道的那些东西,随便拿出一个来都远远比这时候的要先进的多。对了,咱决定了就去搞IT业,为了自己钱包的同时,也促进下社会的发展,怎么说我也是个二十一世纪的良好青年,为社会发展做贡献咱义不容辞。

    现在是1985年6月,从83年到93年,是32位微型计算机的发展阶段。直到93年,Intel公司才推出了Pentium或称P5(中文译名为“奔腾”)的微处理器,它具有64位的内部数据通道。咱就先让P5提前几年面世吧。还有,我记得到11月份的时候,Microsoft公司会发行第一款。26dd及DESQview/X,Windows1。0没有受到用户青睐,评价也不是很好。既然这样,我就让Windows2。0也一起造点面世吧。咱以后要垄断计算机的硬件和软件开发。就让比尔和他的“微软”跟在我后面喝西北风吧。

    说干就干,我花了一上午的时间把P5和Windows2。0的相关程序给写了出来,但是我把其中的重要地方给删除了。可以说,没有我删除的这些地方,其他人就算是拿到了那些相关程序,估计用处也不大。虽然这时候的皮包公司不多,但是防人之心不可无啊。退一步来说,就算有天才能根据那些东西弄出P5和Windows2。0来,对我来说也没什么大的损失,毕竟在二十几年后,那东西估计得进博物馆看了,我随便弄点东西出来就比他们先进。还是重生好啊,怪不得那么多人要重生呢。

    正当我犯老毛病YY的口水直流的时候,房门被推开了。太阳的,想的太投入了,父母进来都不知道,还好是自己人,丢人也没什么了。

    当我往门口一看的时候,我傻住了。站在门口的不是父母,而是一个将近四十多岁的中年人和一个和我差不多大的小女孩。

    乍一看小女孩,长的听可爱的,有点像芭比娃娃。不过仔细一看,头发枯黄,脸上也没什么血色,身上的衣服虽然干净,但是穿在身上很不合身。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显然不是他自己的衣服。总之,她给我的第一感觉就是非常熟悉。为什么呢?因为重生前见过的这种人太多了。就是在火车站或者街头闹市抱住别人腿喊人叔叔,再向人要钱的那种。直到多年之后,我不小心说出这个特别的“第一印象”的时候,肋下也要青紫一块。不得不说,女人的手还是相当强悍的,那时候的我全身上下已经不比任何东西坚硬,还能造成如此战国,不得不让人佩服。

    看着小女孩瞪着她那大大的眼睛一动不动的看着我。我心里不免有些得意,小小年纪,咱竟然就这么有魅力。以后还不得上到九十九,下到刚会走通杀啊。如果,我知道小女孩此时在想什么的话,我估计会直接去扑街。和那些以后看见男生对着自己流口水的女生不一样。小女孩的想法还是很单纯的:他怎么流口水,应该是饿的吧。

    这时候,母亲把我们都叫了出去,该吃午饭了。席间,我打量着那个中年男人。

    四十出头的样子,头发已经开始发白,粗糙的脸上爬满了皱纹,身上穿着一件一件快洗的由蓝变白的汗衫。时不时的拿起烟斗抽两口,只有吐出那浑浊的烟圈的时候,他那一直皱着的眉头才会微微舒展。看的出来,和当时大多数农民一样,抽烟绝对不是为了享受,而是为了缓解自己的压力。只有在那吞云吐雾的一瞬间才会忘记一切吧。

    “老弟,还不到一个月孩子他妈就要生了,我现在把小秀送过来,没什么问题吧。”中年男子和父亲说道。

    “额……”父亲支支吾吾的说不出话来,还一直用眼睛瞄着我。难道这和我有什么关系?我脑袋里打起了问号。

    “怎么,有什么问题吗?”中年人有点不乐意了。心里还想到:“老子也是没办法才这么做,虽然说老子喜欢儿子多过女儿,但怎么说女儿也是老子的心头肉啊。你看你那傻儿子,一天到晚就知道流口水,我亏大了都没什么意见,你还支支吾吾什么。”

    看着父亲没说话,中年男子有点火了。

    “老弟,你怎么说给句痛快话。”中年男子的额头上冒起了青筋。

    “行,就按当初说的办。”被逼急了,父亲只好应道。

    “接下来他们胡吹乱侃,一顿饭吃的很融洽。

    吃晚饭,中年人就走了,可那小女孩没带走,留在了我家里。看这样子估计是留在我家不走了。

    这里面一定有猫腻,我想了一下,难道是……。不行,我得找父亲问清楚。

    “爸,个叫小秀的女孩是怎么回事。”下午父亲回来的时候被我堵在了门口。

    父亲有点不好意思了。红着脸把事情和我说了清楚。

    原来中年男子叫周大风,是本村的一个农民。小女孩叫周丽秀,是周大风的女儿,今年四岁。周大风一直想要个儿子传宗接代。奈何他老婆肚子不争气,一连给他生了三个女儿,周丽秀就是第三个。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只好继续努力了。功夫不负有心人,去年他老婆又怀上了。周大风盼望着老婆这次能给他生个儿子。可是却有个很严重的问题。家里就他一个劳动力,现在养这个家已经是极限了,要是再来一个,估计就不行了。于是,他就想把女人送给人当童养媳。可是,别的家里估计也好不到哪去,家里小孩都一堆。(这时候都一样,都老婆一个孩子一帮,不像以后,都孩子一个,老婆一帮)最后,他找到了我父亲。刚好父亲也为他那傻儿子犯愁,两人一拍即合,周丽秀就成了我们家的童养媳。今天,周大风按照约定吧女儿送了过来。

    果然如此,还真让我猜到了。郁闷,一大片森林等着我去呢,没想到父亲先把我上吊的树都准备好了。

    父亲看我不高兴,就说到:“要是你不乐意,我就去退了她吧。”

    退了,你以为买东西,不满意就退。

    “算了,你现在退了,她回去也没好日子过,你就当女儿养着吧。”我说道。反正我正愁没妹妹呢。天上掉下个周妹妹,不要白不要。以后的事,以后再说。

    “晚上她睡哪啊?”我问父亲。

    “当然和你睡啦,难道还和我和你妈睡一起啊。”父亲一脸的理所当然。

    听完我直接就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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