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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泰这似缓实速的一腿忽的停在了鹅头的脸前顿住,带起的腿风将鹅头头上的短发吹得一阵耸动,鹅头被扑面的劲风吹得睁不开眼睛,惊恐地张大了嘴巴。
好半天,罗泰一条腿站立,一点点地收回了伸出的大力金刚腿,将腿收到身前的时候,还轻松地用手指弹了弹裤角上的灰尘,始终是一脸笑容的看着鹅头。
鹅头身体一点点地向后退去,一直到靠到他身后的一个小弟身上,这才突然将双手向前一挥:“他妈的,功夫高手?我鹅头是吓大的?兄弟们,给我扁他!”
火鸡的反应也十分迅速,几乎是与鹅头同时高呼:“兄弟们,上啊!”
场面一阵混乱,两方的人眨眼间便交错在一起,展开了一场大战。
罗泰没有再使用大力金刚腿,少林大力金刚腿威力太大,罗泰生怕不小心会打死人,但是仅凭他的搏斗7级,在这群小混混中间也差不多属于逆天级的存在,好似虎入羊群一般,所到之处人仰马翻,无人是他的一合之敌。
有了罗泰的加入,火鸡一方的兄弟士气大振,象追打落水狗一般,旋风般的将鹅头的人赶出了庙街北头,一直向南头那边追杀过去。
正当火鸡这边的兄弟们追杀的兴高采烈之际,罗泰停下了脚步,双手向身边一拦,轻声说道:“好啦,别追了,差不多了。”
肥雪他们排在罗泰两边停下了脚步,排骨仔还奇怪地问道:“为什么不追了?这次一定要把鹅头他们赶出庙街,这样鸡姐就可以独霸庙街夜市了。”
罗泰摇了摇头:“江湖上讲究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大家出来混是为了求财,何必要闹成生死仇人呢?”
当罗泰在得胜的兄弟们簇拥着回到火鸡的大排档之前时,火鸡对着罗泰双手伸出大拇指,呵呵怪笑着说道:“行,罗兄弟,你行!我火鸡在庙街混了这么多年,从来没有服过谁,但是这一次是真服了你了,我跟鹅头斗了好几年,头一次这么扬眉吐气。”
罗泰笑着点了点头,对火鸡说道:“鸡姐,其实鹅头哥那边跟你之间也不是有什么深仇大恨,大家都是为了做生意,我看这次咱们占了上风,也没有必要斩尽杀绝,不如派人把鹅头哥找来,双方坐下来好好谈谈,有财大家发嘛。”
火鸡愣了一下,脸上蜈蚣似的疤痕一阵颤抖:“有财大家发?发什么财?有什么财可以发?”
罗泰伸手一指缩在桌子后面的史蒂芬·周,满面笑容的说道:“至于发什么财,那就要问问咱们的周哥了,食神大哥,你说是不是?”
史蒂芬·周满脸诧异地伸手指着自己的鼻子:“我?”
当史蒂芬·周当着火鸡、鹅头与罗泰把“撒尿牛丸”的创意说了一遍之后,火鸡与鹅头傻傻地相互看了一眼,一齐将目光望向坐在旁边波澜不惊的罗泰身上。
罗泰对着史蒂芬·周伸出大拇指:“不愧是食神,居然能从这种街边的小吃之中看到如此巨大的商机,我觉得撒尿牛丸有搞头。”
火鸡与鹅头一起将目光再转向史蒂芬·周:“这个撒尿牛丸有搞头?”
史蒂芬·周这一瞬间就好似站在环球贸易大楼顶屋指点江山的商业大亨,自信满满地点了点头。
“有搞头,一定有搞头。”
庙街里面实力最强的两股势力在罗泰的撮合之下,合并在了一起,斩鸡头喝黄酒,暂时组成了攻守同盟,双方的人马合到一处,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为了搞出被罗泰称为很有搞头的撒尿牛丸,暂时抛弃了其它所有生意。
史蒂芬·周把火鸡与鹅头的小弟们挨个测试了一遍,想要选出一个臂力最强的人选,最后史蒂芬选中了罗泰与火鸡。
火鸡天生的臂力惊人,要不然也不会一人两把刀把丧彪砍出了十几条街。
罗泰则是因为已经达到了搏击7级,双臂的力量虽然不如火鸡的瞬间爆发力,但是在持久性上,则是火鸡远远无法比拟的。
史蒂芬·周除了需要一名臂力惊人的兄弟帮厨之外,还要选出一位刀功精妙的帮手,这个人选最终依然选定了罗泰。
因为罗泰身具小李飞刀绝技,而小李飞刀在出手之前,全靠手指上的操控力,才可以使得小李飞刀可以例不虚发,自然罗泰十指的灵活性也远超常人。
甚至在试着让罗泰切了几颗萝卜之后,史蒂芬·周惊喜地捧着罗泰的双手,认为只要罗泰愿意下功夫练习,他的刀功最终肯定会超过史蒂芬·周这个曾经被称为食神的人,用史蒂芬·周的原话就是,罗泰根本就是个天生要成为厨师的人。 (求推荐票,求三江票)
火鸡的双眼顿时瞪得史无前例的大,嘴巴也大大地张开,那一嘴吓人的暴牙也完全显露了出来。
她暗恋食神史蒂芬·周的事情,除了身边最亲近的几个小弟,根本就没有再跟外人说起过,这个突然出现的什么罗泰怎么会知道的?
罗泰清楚史蒂芬·周就是火鸡的软肋,甚至现在丑到吓人的火鸡就是因为食神才被人破了相的。
原本火鸡的相貌虽然算不上倾国倾城,但也是中人之姿,可以算得上是纯情的小女生一枚。
当初,火鸡还是个象小白花一样纯洁的小妞之时,迫于生计,就已经在庙街摆起了杂碎面大排档,也就是从那个时候起,火鸡莫名迷上了刚刚获得食神称号的史蒂芬·周。
火鸡自己也说不清楚,究竟是喜欢史蒂芬·周那邻家大哥一般的笑容,还是站在食案之前挥洒自如的潇洒身姿,总之,火鸡那少女一般的情怀完全被食神的身影充满了。
少女情怀总是诗。
火鸡的大排档前面总是悬挂着一副史蒂芬·周的宣传画,画面上那个微笑的男子就这么陪着火鸡慢慢地走过了诗境一般的普通生活。
如果事情就这样发展下去,那么火鸡完全可以象普通的少女一样,满怀着对爱情的憧憬,找到一个疼她爱她的男人,她为这个男人生儿育女,而那个好象白马王子一样的食神只会被她埋藏在心底的最深处,偶尔抱着孩子的时候翻出来想一想,然后露出幸福的含羞微笑。
可是一切都在那个晚上被改变了。
那个晚上火鸡象往常一样借着夜色摆出了她的大排档,迎接了数不清的食客,也收到了装满钱匣的零钞。
没想到这一片街巷的古惑仔扛把子昆叔手下头号打手丧彪与几个小弟到庙街闲逛,偏巧就选中了火鸡的大排档来吃宵夜。
原本只是普通的一档生意,可在丧彪喝多了酒,随手扯下挂在火鸡大排档前面的食神宣传画擦鼻涕的时候,事情便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
火鸡受不了丧彪居然如此亵渎她心目里最完美的男子,忘掉了平日里对丧彪的惧怕,站出来大声训斥丧彪的无德。
喝多了的丧彪指挥手下砸了火鸡的大排档,还亲自出手,一刀砍到了火鸡的头上,这一刀从火鸡的额头一直划到了鼻孔。
由于火鸡即使受伤倒在了地上,依然在不断地大声咒骂,气愤的丧彪继续挥刀剁下,连续对着火鸡又砍了数刀。
生命受到威胁的火鸡突然间狂性大发,狼嚎一般浴血从地上跃起,抄起摊位上的两把菜刀,将丧彪及他的小弟一一砍伤,并且跟着丧彪一路追杀,从西贡街一直砍杀到公众四方街,最后迫使昆叔出面道歉,逼的昆叔从此默认他的势力不得再进入庙街。
而火鸡也正是在那一战中,不仅脸上留了一道蚯蚓一般的伤疤,还被丧彪砍断了后颈的两条大筋,伤到了面部的三叉神经,影响了大脑的中枢系统,一口整齐的碎玉牙也凶猛地暴了出来。
从那一天起,庙街少了一朵小白花,多了一头母暴龙。
双刀火鸡的名号响彻港九,火鸡身边慢慢聚焦了许多兄弟,最后成了庙街两霸之一。
这件事情原本已经在火鸡的严令之下,没有人再敢提起了,今天突然被罗泰悄声说起,顿时让火鸡又想起了那个梦一般的年纪。
不过如今的火鸡早已经不是当初那个稚嫩的女孩了,仅仅愣了不到20秒,火鸡就一把拉住罗泰的领子,连扯带拽的将罗泰带到了大排档的后边。
“你是谁?跟着食神想做什么?告诉你,如果你想通过食神来敲诈我火鸡姐,小心活着走不出庙街七十三排档。”火鸡那凶恶的面孔,根本不用再装,仅仅靠得离罗泰近了一些,就已经将罗泰惊出了一身冷汗,果然杀伤力十分强大。
轻轻推开火鸡伸到他面前的拳头,罗泰笑着说道:“鸡姐,别多心,我来这里的目的很简单,我是来跟食神学习厨艺的,而且我觉着鸡姐你跟那个史蒂芬·周很般配的,其实细看你们俩人还挺有夫妻相的。”
短短几句话罗泰就把火鸡哄得高高兴兴,不再罗泰的身份问题上细究下去。
在罗泰与火鸡交流的过程中,史蒂芬·周已经吃完了桌上那碗蛋炒饭,扭头看了看周围没有人注意到他,匆匆站起身就准备离开这里。
罗泰虽然一直在与火鸡闲聊,其实注意力一直都放在史蒂芬·周身上,又怎么可能会让史蒂芬·周偷偷溜走呢?
“周哥且慢,你要走小弟也不会强留,可是你能不能听我把话说完再做决定?”罗泰一个箭步来到史蒂芬·周身前,拦住了食神的脚步。
史蒂芬·周刚刚吃了罗泰请的一碗蛋炒饭,自然也不好吃完抹嘴就走,对着罗泰露出一个假假的笑容,什么话也没有说,转身又回到大排档之前坐了下来。
史蒂芬·周心里很清楚,既然他的身份被人认了出来,那么他就只能乖乖的听这个初次见面的人话,坐下来好好聊聊,他此时的名声已经臭不可闻,而且破产到了身无分文的地步,这个请他吃饭的人即使想在他身上图谋一些事情,对他也只有好处,反正他的下场也已经惨到了极点。
罗泰也清楚,现在的史蒂芬·周还没有经历过在少林寺发生的那些震憾他心灵的事情,此时的史蒂芬·周依然还是那个骄傲自大目中无人的食神,只是因为被唐牛与大快乐老板联手陷害,搞到了破产,所以目前比较低调罢了。
“周哥,自我介绍一下,我叫罗泰,来自大陆。其实这次来到香港,是专门找你拜师学习厨艺的,可惜我来晚一步,你的唐朝饮食集团已经没有了。不过没有关系,我相信你一定可以东山再起,不知道我没有荣幸可以跟在你身边,看到你再创辉煌?”
罗泰对史蒂芬·周没有丝毫隐瞒,除了那些不能说出来的,比如手表、电影之类的,其它基本就是实话实说,因为罗泰知道,虽然他经历过了好几部电影,心理年龄算起来成熟了许多,但是他绝对不可能可以与史蒂芬·周这样的商业奇才玩心眼儿,以史蒂芬·周这种浑身上下都是心眼儿的人比起来,他还显得相当稚嫩,只有实话实说,才是最有可能打动史蒂芬·周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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