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凰 天下归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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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凰 天下归元- 第1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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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素帮主好精明,”秦长歌抿嘴笑,“不是说了么,天子脚下,时机未到,你想做的事,我大约能猜得着,而我有比你费尽心思去做皇商更好的办法,去达到你原本想要达到的目的,等到时机成熟,你想要做什么,都不会再有困难。”
    “好吧,”只不过略略沉思,素玄便对这看似含糊的承诺接受了,朗然微笑道:“我相信姑娘不致欺瞒于我,那么,炽焰帮近日会表现出应有的态度。”
    “与其说是相信我的诚信,还不如说素帮主相信自己和炽焰帮的能力威势,料定我不敢玩花招,”秦长歌眼波盈盈如一江秋水,“我确实不敢玩花招,帮主放心罢。”
    “说实在的,”素玄突然眨眨眼睛,“我虽然不用亲自出面,但听底下人来说,整日要费尽心思打通关节,处处屈居人下,时时拿银子讨好那些破烂官儿,干得实在憋气,如今你帮我解脱了,咱们都要谢谢你呢。”
    微微一笑,秦长歌意有所指,“帮主岂是屈居人下之人?”
    抱起睡得口水横流的儿子,秦长歌笑道:“任务达成,叨扰了这许久,实在歉甚,这就告辞。”
    素玄目光扫过萧溶周身,忽道:“令郎好根骨……可愿学武?”
    他这话一出口,是不知道多少武林众人做梦也期盼不来的纶音,入得他门,哪怕一技无成,也不啻于有了畅通行走江湖的王牌,秦长歌却只是淡淡一笑,爱怜的看看儿子的睡颜,“等他再大一些罢……或者问问他的意见……学武很辛苦,溶儿还小。”
    素玄洒然一笑,不再言语,只微微俯身看萧溶,四岁练武,筋骨未成,正是伐筋洗髓的好时辰,这孩子又是个男孩,按说学些武艺强身护体也是该当,何况是他开口,这是多少人求也求不来的机缘,以这位明姑娘先前指拈罡剑的见识,不会不知道这些,然而她微笑拒绝,眼神中那一闪而过的萧疏落寞,令他也不由心惊。
    然而探人隐私终究不好,素玄虽不屑于做君子,但也没有做小人的爱好,一笑作罢。
    他光风霁月不欲探人内心,秦长歌可没这般自觉,她行至门口,忽转身道:“画中何人?”
    突如其来一句,正沉浸在自己思绪中的素玄下意识答出了自己原本不会回答的话。
    “我的恩人。”
    答完方才醒觉,眉毛一挑,微微有些无奈,但随即一笑,那瞬间的懊恼,如清风了去无迹。
    秦长歌毫无歉意的宛然一笑,飘然而去。
    她的身影轻捷消失在四壁荫翠,绮窗朱户的高墙深院之中,西风剪剪,掀动衣袂,她看来轻逸如飞掠晴空的雁,奔向的却未必是温暖湿润的诸国之南,而是天下间,棋枰上,阴诡难测的迷局。
    素玄注目她背影良久,回身,慢慢踱至那幅画前,继续负手仰首深深凝望,他伫立的姿势如高山顶积雪的石崖,沉默而坚定,仿佛能那样永生永世,风霜不改,历山河变迁日月更迭,依旧如前的立下去。
    夕阳的光影转过地面,转过几案,转过香炉,转过长窗,转过他黑发白衣,渐渐在遥远的天边泯灭,一抹微红由浓转浅转青,最后换了一轮明光四射的月亮,将那白亮亮的冷光,不偏不倚的投射在依旧仰首独立,明明应该什么都看不见,却仍旧专注相望的背影上。
    那沐浴于月色瑶华中的背影,浑然似与月光一体。
    良久,黑暗与明光交界之处,听得人幽幽低叹,声音悠长。
    如前尘往事纠结不休,如那些早已为人所忘,他却终生铭记的记忆。
    “一晃,十年了啊……”
    第三十二章惊驾
    秦长歌与炽焰高层的会晤,定下来的只会是心照不宣的承诺,具体的施行,自有各自手下就细节操心,炽焰帮言而有信,接下来数日,祁繁欣喜的发现,那家凌姓巨商渐渐放缓了钻营交接权贵的动作,原本不顾一切压低价位以求挤倒衡记,不惜两败俱伤的举措也趋于缓和,双方甚至还就彼此进货渠道,价格标定互通有无,算是化戾气为祥和的,握手言和了。
    祁繁一高兴,老老实实吩咐了下去,正式介绍秦长歌为凰盟新主人,毕竟前世秦长歌就说过,见令如见人,只要持有凰令,就是凰盟之主。
    不过饶是如此,他依旧对秦长歌的要求心生犹疑。
    “您要带走小主人?”祁繁皱眉,“我想您一定知道,溶溶的真实身份吧?”
    容啸天抱剑立于一侧,虽然没说话,但那表情表明,他不信任秦长歌可以保护好萧溶。
    “我知道他的身份,”秦长歌坚持,“但我不觉得他需要保护。”
    “怎么可能,”容啸天嗤之以鼻,“他是西梁太子,将来迟早要成为天下之主,怎么能轻忽以待?”
    秦长歌不急不忙,掏出昨晚灯下伪造的“先皇后手书”,道:“先皇后在生时,曾和我说,她铁血半生,树敌无数,要想平安终老,只怕难能,如果她有不虞,而太子年纪尚小,独处深宫,无依无靠,只怕迟早为人所害,她嘱托我,将来若真有不忍言之事,便将太子托付于我,由我依她之言亲自抚养长大,为西梁造就下一代英主,这是皇后遗命,不可违背。”
    祁繁和容啸天都接过去看,果然是皇后亲笔,大抵便是秦长歌说的意思,当下面面相觑。
    秦长歌暗笑,心道幸亏三世以来,自己的笔迹始终如一,不然还要费一番口舌。
    容啸天仍旧在犹疑,道:“你一个弱女子,带着他,也太冒险……”
    “西梁所有人都知道,睿懿皇后和明宣太子葬身火海,而西梁皇宫里的传说,是睿懿皇后死遁,带走了太子,无论哪种说法,都不会有人想过,太子还在京城。”
    “最危险的地方,最安全。”秦长歌缓缓笑,“西梁太子,如果将来真要成为天下之主,怎能不见识黑暗鬼蜮伎俩,怎能不接触风云朝局大势,怎能不自小就开始培养应对杀伐的能耐?要象你们这样小心翼翼困养在棺材店,只拼命学些书本死板板的学说,将来就算你们想办法扶他上帝位,只怕不过三天,他这没根没基的皇帝就没命了。”
    似是而非的道理说一大通,其实秦长歌只是想将儿子带在身边而已,只是现在他还算是“别人”的儿子,想带走,总要费些周章的。
    他们在争论,祁繁一直在出神,他一向比容啸天灵活,当下笑了笑,道:“您说得有道理,只是小主人是先主子唯一骨血,若有个闪失,我等九泉之下也难见主子面,这样吧,反正在哪里都一样保护……人,您带着教导,但我们照样派护卫保护,这个,您可不能再拒绝了。”
    要的就是这个,秦长歌眯眯笑,一口应下。
    出来已经两天了,得回庵里应卯,当初要文昌搬出宫,来到这既游离宫外又紧密联系宫内的上林庵,就是算准孤家寡人的萧玦恋慕长姐,定会常来看望,而在这里,也就没了所谓云州女子身份的限制,较之主子苛厉的翠微宫,更易与萧玦接触。
    当年的事,萧玦是最大的嫌疑人,怎么能,放过他?
    在上林庵门外,秦长歌远远看见车驾侍卫,不由皱皱眉--萧玦这么快就跑来了?还以为总要再等几天呢。
    想了想,秦长歌诱骗儿子,“来,溶溶,把脸涂脏。”
    “为什么?”萧公子不愿意。
    “儿子,你不是答应过会保护我?”
    “那和涂脏脸有什么关系?”萧公子不上当。
    “因为我要带你去骗人,”秦长歌毫无为人母者当谨言慎行的自觉,“你娘我现在呆的地方有坏人,只是不知道谁是坏人,所以我和你,都不能做原来的自己,他们会骗人,我们要更会骗人,谁把对方骗倒了,谁就赢了。”
    “哦,”萧包子果然酷肖乃母,对骗人这个词毫无抵触,“那我们快骗吧……”
    秦长歌翻出早有准备的敝旧衣服给他换上,又将白嫩嫩的包子脸用泥灰抹得脏兮兮,如此这般的教了几句,牵着萧乞丐走向山门。
    山门前果然被人拦下,内廷侍卫刀锋般的目光似要刮进秦长歌的骨髓里去,再三盘问,最后还是公主的嬷嬷出来接应了秦长歌进去,在二门前,再次被拦住,侍卫硬声道:“这来历不明的小乞儿,不能进去。”
    萧包子不说话,手指含在嘴里,大眼睛骨碌碌的瞧着他,那侍卫还很年轻,被这看起来破烂流丢的孩子可怜兮兮一瞅,也不禁有些心软,正要放缓语气,却不防萧包子眉一皱,嘴一咧,张嘴就哭。
    “呜呜呜……我三天没吃饭啦……呜呜呜……没饭吃三天啦……呜呜呜……三天没吃……”
    自小锦衣玉食的萧包子心目中,三天没吃饭,不啻于人生里最大的苦楚,至于别的什么凄惨境遇,他还真想不出来,翻来覆去就是三天没吃饭。
    秦长歌于无人看到的角度翻翻白眼,没奈何,怕儿子穿帮,只得蹲下身,抱住他,满面凄然向侍卫道:“这孩子流浪街头无人理会,我看着可怜,拣了回来,公主慈悯,我们又是半个出家人了,出家人慈悲为怀,哪有见死不救之理,便是公主知道了,也要责怪我们,小哥,让我们进去吧,不过是个五岁孩子,我带他进去厨房吃个饱饭,绝不会惊驾的。”
    那侍卫犹豫着,看着面前女子姿容清丽婉转,烟笼雾罩的轻逸神秘气质,竟也有些小小心跳,对于算得上美丽的女子,再铁硬的人都难免心软,何况还有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水盈盈的小狗似的看着。
    他犹豫着,职责与怜悯,令他两难。
    却有人冷冷发话了。
    “什么人在那里吵嚷?”
    秦长歌垂下眼睫,再扬起,静静向院内看去。
    满庭里长满枫树,十月枫叶红如火,被深秋温柔而萧瑟的风簌簌带落,很快在地下积了一层,仆佣清扫不及,看去就如霜红的地毡,地毡尽处,青瓦白墙,原木色刷了桐油的台阶向上延伸,连接了回旋反复的幽深长廊。
    长廊上,旋转飘拂的红叶连绵成幕,鲜明映照出一身黑底盘绣十二金龙锦袍的当今天子,金冠螭带,长身玉立,脊背笔挺,身形气质如出鞘名剑,光华厉烈,高贵俊朗至耀目的面容上,双眉斜飞成英锐的角度,眉下沉沉压着的双眸,比衣色更为幽黑,也更为明光闪烁。
    他微微侧首,远远的看过来,明明只是沉冷的站在那里,那迫人的凛然之气,竟似已逼至眼前。
    一身素衣,气质端华的文昌公主,静静站在他身侧。
    满院的人,立时呼啦啦跪下山呼万岁,额头及地,拜倒尘埃。
    秦长歌本就是蹲着的,这下跪得利落,萧溶傻傻的掉头看他一眼,往他娘怀里一钻,悄声道:“我不跪!”
    秦长歌将他身子向身后一转,立时大半遮了他小小短短的身形,低声道:“那蹲着。”
    那厢,萧玦已经看见秦长歌,目光无意掠过那小乞丐,毫不停留的滑过,停驻在秦长歌脸上。
    这个女子,他记得,不是她的容貌有多惊人,可以令他于见过的无数佳丽颜容中一眼就记住她,而是她如浮动雾霭般飘飘袅袅的气质,非常特异,看着她,犹如隔着水晶帘看帘外远山碧水,只觉得山势空濛水纹隐隐,似近实远,不得全貌。
    “你,”他目光一触即收,如枯叶飘过水面,“惊驾当杖杀,知道么?”
    第三十三章剑仙
    “杖杀。”
    两个冷酷的字眼令秦长歌眉梢微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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