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汉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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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汉往事- 第17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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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此时的冒顿是没有实力和老爹叫板的,因此他规规矩矩地领着自己的一万骑兵来到了自己的领地。从此开始,这个人将用他自己的方式演绎传奇,不过这部传奇的内容并不阳光,也常被后世所诟病。

    在领地上的这段时间里,冒顿很有创意的发明了一种响箭,专业称呼为“鸣镝”。不可思议的是,他用这支鸣镝练就了一支完全听命于他的强悍骑兵。这支骑兵也让他所向披靡,开创了属于自己的不世之业。

    鸣镝发明出来以后,他传下军令——不向鸣镝所射目标发射的人,斩首!这似乎算是一个很正常的军令,不把老大所指的目标作为目标的小弟,应该不算是个合格的小弟。然而另这些小弟们不曾想到的是,冒顿这支鸣镝会射向他们不曾预料的目标。

    后来,冒顿的鸣镝射向了自己的宝马。有人射了,也有人没射。没有射的人很有理由,因为他们觉的那是老大的爱骑,似乎不应该作为自己射击的目标。而最终的结果是:那些没有射出手中弓箭的人全被砍掉了脑袋。

    再后来,冒顿的鸣镝射向了自己心爱的女人。有人射了,也有人没射。结果同上。

    再后来,冒顿的鸣镝射向了老单于头曼的宝马。所有人都射了。冒顿笑了,他这次是开心的笑,会心的笑,因为他知道自己这支骑兵可以派上用场了。

    几天后,冒顿随头曼打猎,鸣镝射向了老单于头曼……

    被射成刺猬的头曼,栽倒在那方属于他自己的土地上……

    头曼死后,愤怒的冒顿带着这支骑兵冲进王庭,他的鸣镝射向了后母,射向了小兄弟,射向了所有不听从命领的人……

    鸣镝射完后,冒顿顺利地当上了单于。

    讲到此,也许有人会对上边的场景感觉有些熟悉。对,在央视那部很有名的《汉武大帝》中,就有个这个情景。在那部电视剧中,头曼的扮演者是军臣单于,冒顿的扮演者是伊稚斜单于。

    我之所以说军臣单于和伊稚斜单于只是个角色扮演者,因为那个场景根本不属于他们俩个人。

    在那部电视剧里,军臣是伊稚斜的父亲,而事实上军臣只是伊稚斜的哥哥;伊稚斜也并没有发明“鸣镝”,并且他也不适合再用这个东西对付老单于,因为有冒顿的前车之鉴,如果伊稚斜用鸣镝胡射乱射,肯定会被军臣在第一时间砍掉脑袋。

    我个人从来不愿意诟病别人的缺失,可央视那部《汉武大帝》中的这个场景,着实让我吐槽了好几天。当我第一次看那一集时,我还以为是自己记错了主角,而重新翻开了史料之后,才发现,央视也会忽悠人,也在忽悠人。

    写到此,我再胡乱赘述几句,也是想说明我写这部《两汉纪实》的初衷。实际上就我本意是不敢写这么大部头的东西的,从没想过着笔,也没敢提笔。可自从看了央视那部《汉武大帝》后,我突然发现,不光是平头百姓在篡改历史,而作为正史并将影响深远的央视大剧,也为迎合观众口味开始胡编乱造,我个人认为这是不严肃的。

    因此,我想坚持写下这个大部头的东西,不是我自己有多高水平,也不是我有多么正派,而只是想记录下这段时期真正的东西。

    好了,如果我的所言让有些人不快,那敬请见谅,若有疑义,请翻看《史记》、《汉书》,那里记载的很清楚,比我写的要好上一百倍,在这两本书面前,我连提鞋的份都没有,最多只能拎个尿壶。不过能为司马迁、班固拎尿壶,我也是比较乐意的,在大家面前我不敢造次。
第七章 烽烟再起—(九)冒顿的家庭背景
    汉匈大战即将开演了,而一位主要演员我们还没得及介绍,只好在此加节;对其进行一个补充。这个人就是冒顿,不把这个人介绍清楚,就很难理解这个人为什么会荣幸地成为刘邦最大的对手,因为这个人是匈奴百年一遇的猛人,是个实实在在的硬汉,他的顽强程度要在项羽之上,他将是刘家天下几十年的噩梦。

    要介绍一个人,我们通常从他的家庭背景讲起,先说他爷爷是谁,他老子是谁,都干过什么什么事,说过什么什么话,待得了解了家庭背景后,才说这个人怎么怎么牛。这样按套路整出来,才好让人真正认识这个人,了解这个人,才能走进他生命的深处;弄明白他的所作所为。对于冒顿,我准备按套路出牌,先从他的出身和家庭背景讲起,试图探寻这个人内心的秘密。

    匈奴,是一个具有悠久历史的民族,他存活时间之长,影响之深,绝不是仅仅是千儿八百字就能涵盖的。可不幸的是,随着悠久历史的涤荡,这个民族自己却没能留下来只字片语,以至于我们对其的认识只能从他的对手们的记录中寻找一些残篇断简,这实为可惜。可就在这些残篇断简中,我们还是寻找到了一些痕迹。

    据史料记载,匈奴可能是夏禹后代中的一支,几经迁移居住在北方边远地带,以游牧为生,随着牧群转移驻地。他们逐水而居,没有城郭和固定住处,但部族首领却各有分封领地。

    由于生存环境恶劣,这些人自小就要骑在羊背上练习骑射,稍长能使用弓矢时,就编为部族战士,平时放牧游猎,战时全民皆兵。由于没有受过什么文化熏陶,因此这些人比较张扬,有利可图则奋勇向前,无利可逐则退避遁逃,从不按规矩办事,也没有个套路可言,比较顽强,也比较难缠,几代王朝都拿他们毫无办法。

    就在这个**裸地弱肉强食的土地上,养成了两个很不好(或者说是很好)的生存习惯,这些习惯用我们现在的观念来进行评定的话,可用两个字概括——无耻。

    习惯一:匈奴人的观念里没有什么尊老爱幼、孝悌良善等等这些社会公德,通常是青壮年吃香的喝辣的,老弱病残只能吃些残羹剩饭,比较凄惨。一个人生下来,就的烧香拜佛,祈祷自己别死的太早,熬到成年就能享受一段美好时光;如果成年这段时间没被挂掉,那就幸运中奖,进入老年悲惨岁月。

    习惯二:妻群母。匈奴人很节约,很会废物回收再利用,从来不舍得浪费一丁点资源,尤其在女人方面。这些人长久以来养成了一个习惯,父亲死掉,儿子可以娶后母为妻;兄弟死去,家人可以妻死者之妻。在那时,频繁会发生些一老子刚刚嗝屁,停尸当场,几个儿子就为了争后母而发生群殴事件,当然群殴的目的不是为了给继母们养老,而是要纳妾。有的为了避免把亲生母亲娶回家,几个兄弟还会互通有无,专门把亲生老娘划到哥哥或弟弟的名下。甚至更离谱的是,个别有些极端无耻的家伙会照单全收,连自己老娘都不放过。每次看到这里,我都会忍不住骂一声“畜生”。当然,对于匈奴人来说,早就见怪不怪了。

    最后再提一句,匈奴人都有自己的名字,但从没有姓。不过这也可以理解,本身就没能捣鼓出文字,随便起个代号就行,连“妻群母”的事情都发生了,还要什么认祖归宗?提这一句话,是为了避免大家对匈奴单于们的称呼产生疑惑——儿子不随老子的姓。不过这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只要我们能分辨出是哪个人就行了,管你叫什么狗蛋、驴粪、二麻子。

    这个民族从成型的第一天起,就开始了与中原王朝无休止的争斗,在夏、商、周近千年的时间里,这些人从来没有消停过一天,时不时会跑到别人家里抢些东西,俨然一群职业强盗。

    直到秦灭六国,秦始皇那位猛人准备好好收拾他们一番,派蒙恬率军十万进攻匈奴,全部收复黄河以南的全部土地,并沿黄河设防,修筑四十多座城堡,征发刑徒戍守边疆。

    秦始皇并不满足于此,动用千万劳力,开山填谷,修了一条从九原直达云阳的大道,全长一千八百里。这条道路的修通,缩短了秦国大军开往抗匈前线的距离,当然他这个创举也为匈奴随后进入中原腹地减少了障碍。这是一把双刃剑,在秦始皇的手上是一把利器,为在他的继任者手上却成了一个威胁。

    秦始皇还不满足于修路,他尤为热衷于搞建设。随后的日子里,他让蒙恬当上了包工头,利用边山、险堑,修缮长城,起临洮至辽东,全长万里,巍峨雄伟。

    就在秦始皇埋头办大事之时,匈奴人却完全处于煎熬之中。因为此时的北方不仅仅有匈奴,还有两个强悍的少数民族。

    一个是东胡,这是殷商氏族的后裔,此时正处于鼎盛之时,四处征伐,极为生猛;另一个是月氏,这个民族和匈奴人有着一样的生存方式,一样的风俗习惯,并处于兴盛之期,拥兵十余万,尤为彪悍。

    此时,匈奴单于的名字叫头曼。这位仁兄非常失落,在秦始皇的穷追猛打之下,在东胡和月氏的无尽挤压之中,被折腾的体无完肤。最终,头曼兄受不了了这种被人欺负的场景,率领部落向北迁徙,老老实实地喝了十几年西伯利亚冷风,让他备受煎熬。

    如果秦始皇要能按自己的想法活上个千儿八百年,相信头曼以及他的继任者们只有待在那冰天雪地,去和俄罗斯人抢饭吃。

    不过秦始皇没能实现自己的人生规划,因为十几年后他死了,更重要的是他死之后,那个极为扯淡、极为无厘头的胡亥登上了皇位。在胡亥一番大刀阔斧的折腾之后,秦朝完蛋了,匈奴人可以回家了。

    头曼抓住胡亥肆意闹腾的机会,率领部落不失时机地返回了故乡,并且挥舞着马刀,不断向南蚕食,渡过黄河南岸,恢复了以往的荣光。

    头曼能够顺利返乡,他应该感谢胡亥,如果没有胡亥的帮忙也就没有头曼的一切。可头曼并没体现出他的谢意,由于十几年没地方买东西,家里缺米少盐比较严重,因此他这次返乡后,抢掠的强度和频次都有了质的提高。

    在头曼不断向南蚕食的过程中,实力逐日翻升,渐渐又恢复了匈奴人曾有过的底气,因此他开始把矛头重新对向了自己身边的部族。他首先要对付的是月氏,因为月氏虽然强大,但和东胡比起来还有些距离,先拿软柿子捏捏似乎比较合理。

    头曼准备动手了,当然,我们前边提到的那个冒顿兄也该现身了。因为冒顿是头曼的大儿子,此时的职务为“太子”,而他这个太子却成了他老爹对付月氏的一颗棋子。冒顿对此很伤心也很生气,不过这位仁兄也是从此开始,书写属于自己的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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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烽烟再起—(八)备战
    头脑有些发热的刘邦准备采取这个一劳永逸的办法,把匈奴敢进大漠深处,彻底解除其对大汉的威胁。多少代人没解决也不敢想的事情,被刘邦提上了日程,这位仁兄此时是比较大胆的,当然他也没预料到即将面临的危险。

    决心已下,但他还是决定做些准备工作。与匈奴人打仗不同以往,因为这些野蛮人长期在马背上生活,居无定所,有机会就来,有困难就走,来无影去无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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