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东史郎交往13年》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我与东史郎交往13年- 第16节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从南京出发的记者团一帆风顺地到达了东京,迎接他们的却是日本东京高等法院的不公正判决和东史郎再次败诉的消息,以及以老鬼子森英生和高池胜彦律师为代表的右翼势力在该法院的内群魔乱舞和拙劣表演。
  值得庆幸的是,这些敬业精神很强的记者们,想尽办法抓拍了法庭内外第一手资料,留下珍贵的电视画面和照片。
  最富有戏剧性的是,由于当时前去采访的中日两国记者较多,法庭内容纳不下那么多人,采取了抽签的办法决定。结果,南京电视台记者陈正荣、李军抽中了签,成为唯一进入法庭的中国记者。
  中央电视台调用了南京电视台记者现场拍摄的新闻,并花费11万日元,通过日本某电视台的微波站,发往北京,当天晚上,在中央电视台的新闻联播中播出。记得当时邢质斌是以“本台记者陈正荣东京报道”的解说词来报道这条消息的,后来,这也成为我和陈正荣开玩笑的一句口头禅。当然,中央电视台是以与南京电视台共同合作的方式来报道的,这么说也是对的。
  江苏和南京的记者们,还从东京去了大阪、京都采访,并专程去了丹后半岛的东史郎家,发回了好几档专题节目,向人们进一步介绍了东史郎。有专职摄影师之称的周描坤,此行不仅完成了原计划拍摄周恩来早年在日本生活的照片,而且利用他高档的摄影设备和娴熟的拍摄技术,拍摄了一系列东史郎的照片,分别发表在诸多的报刊上,有的照片后来还被采用到展览和图书出版中。
  由于我一直与日方保持着紧密的联系,始终关注着《东史郎日记》案进展的缘故,我得知该案在东京二审败诉的消息,要比媒体公布的要早得多,肯定是国内最早知道的人。当时的心情不好受,因为我们实际参与该案的调查、实验、论证等支援活动,已有两年多时间,为此付出了不少心血和精力,更为重要的是,有那么多的南京人,那么多的中国人为此作的努力,全都让东京高等法院一纸判决所勾销,成了该院不公正判决的牺牲品。一想到此,我奋笔疾书了一封声援信,并以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和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史研究会的名义,发往日本,信的全文如下:
  东史郎先生及日本支援东史郎案审判实行委员会:
  得知《东史郎日记》案在日本东京高等法院审判败诉,对东史郎先生及日本支援东史郎案审判实行委员会与日本否定历史的右翼势力作不屈不挠抗争的精神再次表示敬意。
  为了维护历史的真相,多年来,东史郎先生不顾年迈体弱,曾5次来南京现场取证,会见幸存者,并多次忏悔60年前的历史过错,这种知错改错的精神,赢得了南京人民的敬重和谅解。日本支援东史郎案审判实行委员会和东史郎案律师团,也多次到南京实地调查水塘、邮政袋等相关的人证物证,还在南京进行了手榴弹的实爆试验,验证了《东史郎日记》的真实性,理应赢得东史郎案的胜利。《东史郎日记》案的败诉,说明了在当今日本社会,一小撮右翼势力肆意篡改历史、颠倒黑白的丑恶行径仍有一定的市场。今后,我们仍将一如既往地支援你们的正义行动,为捍卫历史的事实和人类的正义而共同奋斗!
  

第六章 声援东史郎的正义行动(4)
祝东史郎先生健康长寿!
  祝中日两国人民友好之树万古长青!
  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
  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史研究会
  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23日早晨,我像往常一样,到馆里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去展区和展馆转转,看看场馆接待观众的准备工作做好了没有,有没有什么要调整和改进的地方,这已经成为多年来的一种职业习惯。但是,脚步是在场馆里走动,脑海里却仍留着昨天东史郎二审败诉的消息,以及昨晚中央电视台的新闻联播时画面的清晰记忆。正在这时,馆办公室秘书陈登凤气喘吁吁跑过来对我说:“馆长,外交部亚洲司日本处邱国洪处长有急事找你,请你立即回电话。”
  我的第一感觉就是与东史郎有关。
  果然不出所料。当我拨通了外交部的电话后,邱处长要我在上午10点钟前,写一份有关东史郎诉讼案的资料给他。
  我与邱国洪处长是多年的老朋友了,他又从外交部角度下的指令,于公于私,我都乐意帮这个忙。
  不过,写材料时间是来不及了,因为当时已经9点多钟。我说,干脆传一些有关东史郎诉讼案的资料吧。
  邱处长认为这也是一个办法。
  于是,连续传了二十多页资料,勉强完成了任务。但与邱处长原来的要求有点差距,这也不是我办事的一贯风格。
  当天下午,我们还在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里召开了“南京史学界、法学界《东史郎日记》案败诉专家座谈会”,南京的部分历史学家、法学家、南京大屠杀幸存者和《东史郎日记》案举证人代表,纷纷在会上谴责日本东京高等法院不顾史实和有违法理的判决。
  是日晚上,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果然播出了外交部新闻发言人朱邦造对《东史郎日记》案二审败诉发表的评论:“中方注意到日本法院对《东史郎日记》案作出的判决,对这一不顾历史事实的判决结果感到惊讶和遗憾!日本军国主义过去发动那场侵华战争,给中国人民带来了深重灾难,惨绝人寰的‘南京大屠杀’是日军侵华战争期间犯下的滔天罪行之一。历史事实,铁证如山,任何企图否认这一史实的行径都是徒劳的,必将遭到包括日本人民在内的所有主持正义的人们的强烈谴责。我们要求日本方面以实际行动正视历史,尊重史实,以史为鉴,防止历史悲剧重演。”
  朱邦造的讲话,应该说是中国官方对《东史郎日记》案的首次正式表态,他表明了中国政府对此案的关注,以及对日本法院不顾历史事实的判决结果的惊讶和遗憾。这是此案自1993年4月起诉5年多来的第一次。一起普通的民事诉讼,已经上升到中日两国的外交问题。
  过了三天,也就是27日下午5时左右,邱处长的电话又打到我的办公室。他很客气地请我帮忙,写一篇大约2000字的关于东史郎诉讼案的文章,要求作深度分析,譬如说《东史郎日记》案败诉的实质是什么?并要求我一定要在次日早晨8点钟之前报到外交部去。
  常言道:“外交无小事!” 我拎得清其中的分量。这个忙我仍然愿意帮。
  本来,我正准备下班回家。接到这个电话后,我放弃了按时下班的念头,留在馆里挑灯夜战,在当晚11时左右完成了任务。第二天早上,我按时如约地将文章传给外交部。
  到了28日上午,邱处长再次打来电话,对我说:“朱馆长,你的文章写得很好!明天的《人民日报》将发出来,没有署你的名字,而是用了一个笔名(施实),  特地和你打个招呼。另外,今天晚上,老朱(邦照)将再次出来发言,请你从专家的角度看看(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有没有什么问题。”
  当天晚上,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节目播出了外交部新闻发言人朱邦照再次接受记者采访时发表的讲话:“我们注意到日本外务省发言人关于侵华日军在南京的暴行是不可否认的事实这一表态。但必须指出的是,东史郎诉讼案已不是普通的民事诉讼,其实质是极少数日本右翼势力企图借司法程序达到否认南京大屠杀的目的。日本东京高等法院无视历史事实作出错误判决,严重伤害了中国人民的感情,中方再次对此表示遗憾和义愤。历史事实是不容抹杀的,日本军国主义侵略中国犯下的罪行更是抹杀不掉的。我们要求日本方面以实际行动正视和反省历史,以史为鉴,坚持走和平道路。”
   电子书 分享网站

第六章 声援东史郎的正义行动(5)
比起23日和24日的评论内容来说,朱邦造的再次讲话,一针见血地指出了《东史郎日记》案“已不是普通的民事诉讼,其实质是极少数日本右翼势力企图借司法程序达到否认南京大屠杀的目的”,这个定论是对此案的定性,使我们深受鼓舞。此外,由“惊讶和遗憾”递进到“遗憾和义愤”,这绝不仅仅是外交词汇的变化,而是中国官方对此案的态度明显强化。
  那么,朱邦造指出的日本外务省发言人12月25日在日本记者招待会上就《东史郎日记》案发表了什么样的谈话呢?这位发言人称:“本案不是关于所谓‘南京事件’是否存在及事件全貌等问题的诉讼,而是就被告的‘战时日记’的部分记述是否造成对原告的名誉损害以及原告是否进行过如记述那样残虐行为的事实认定。”
  该发言人表示:“日本政府认为,围绕所谓‘南京事件’有着种种争议,但旧日军在进入南京后杀害非战斗人员和进行掠夺行为是不可否认的事实。”
  这位发言人还说:“日本政府对历史的认识以1995年8月15日的内阁总理大臣(村山富市)谈话为基础,小渊(渊三)首相曾在不久前与###主席的会谈中表明,这一认识没有任何变化。”
  日本官方发言人针对《东史郎日记》案的谈话,充满了辩解,极力为日本右翼势力庇护,为日本东京法院无视历史事实的判决开脱责任。日本当局应该明白“事实胜于雄辩”的道理,应该解释东京高等法院为何允许和支持右翼人物在该法院内公然挂出了“南京大屠杀捏造裁判胜诉”大字标语的行为说明了什么?
  针对南京大屠杀这一历史,日本当局往往会用日本国内存在着争论为借口,拒绝承认战后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正义判决的结果,拒绝承担应尽的道义与责任。应当问问,是什么样的日本人在争论?争论了些什么?他们争论的目的又是什么?这或许就是中日两国对《东史郎日记》案看法上根本分歧的原因所在,也是日本法院方面不当判决的原因所在。
  当年曾出席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当事人如何看待《东史郎日记》案的判决呢?12月27日,我们特地从北京和上海两城市,邀请原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检察官顾问、国际###官倪正日奥先生,原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助理检察官裘绍恒先生,原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助理检察官翻译高文彬先生,来到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他们分别指出:“东史郎作为侵华日军士兵,亲身经历了侵华战争和南京大屠杀。他在战时写成的日记客观真实。日本法院无视历史事实和铁的证据,违背了法理与正义。”
  为了声援东史郎的正义行动,把《东史郎日记》案的来龙去脉告知更多的人,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决定立即在该馆内举办一个临时展览。
  展览叫什么名称呢?这是我首先要考虑的问题。考虑到大众性,便于更多的人理解,我决定取一个朴实易记的名字——《“东史郎日记”案资料展》。
  其次,我要考虑展览的场地问题。事实上,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馆内当时并没有合适的办展场地。在馆外租借展场,一是需要付一笔费用,二是也不会有多少观众。权衡利弊后,我还是把决心下到了馆内。在大门内西侧围墙上,新制作一排崭新的大连柜式橱窗,专门展出该展览。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