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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言亭挑眉道:“果然风流。”没有一点玩笑意思。
李言瑾对那群粉蝶般的婢女挥挥袖子:“走开走开!”
“殿下整个月不着家,这会子连琴儿和珊妹妹也不认得了……五殿下,你看这像话不像话。”混在宫女里头的陆施琴气呼呼地道,见五皇子在一旁,还拉着他评理。
“我与五哥有话要说,琴儿和珊儿先到里头去,别闹好么?”李言瑾不好发火,只有好声好气地将两人遣走,莫淳珊福了福,便拉着陆施琴将宫女带了下去。
李言亭看在眼里,轻轻哼了一下。
李言瑾给他这一声弄得头皮发麻,横下一条心来同李言亭单独坐到屋里。
好歹是生在后宫的人,女人咂醋掐架使坏什么的李言瑾也是见过不少,但这回五哥显是来找他说元翊的……
“八弟,想什么呢?”李言亭靠在椅背上举着玉杯,素绉的交领褒衣松松勾勒个满喉瘦酒的形容来。李言瑾没由头地想到了元翊。
“没什么。”
“我们从何时起便不再无话不谈了呢?是从知道我骗了你起罢。”李言亭见他不回答,自己接了下去,“不过,七弟走了之后我便发誓不动你,不,是要护着你,你懂么?”
李言瑾给自己倒了满杯,笑道:“五哥要同六哥打架,与我和七哥何干?”
“八弟,你是个绝顶聪明的人,父皇也晓得老六要做什么,但他还当我只是个徒托空言的书虫,你却看出我来。你想置身事外,所以我仍不动你,也不至于像落之那样拉你下水……”
“得了,你说起话来怎还这么磨唧?不就是想讲他的事儿么?讲便是。你俩同年,那就从十六岁说起好了。”李言瑾装作不耐烦地道,手里却捏出汗来。
李言亭怔了怔:“你想听?”
“我前些日子冲他发火害他受伤,自己也想了许多,反正他又不喜欢你。”李言瑾面无表情地道。
“不错,他恨我。你还是第一次这样同我说话。”李言亭目光辽远地思量片刻,忽地笑起来,“十六岁……我没逼他,是他自己进了屋,脱了衣裳,也不像旁人那样会抛出个愤怒又羞耻的眼神,看不出在想什么。他不穿衣服的样子很美,这你也知道。”
向来病怏怏的凄朦双瞳此刻斜睨地泛出妖娆,别有深意地望着李言瑾。李言瑾觉得胸肺将要炸开了。
“这么多人喜欢你,他自然也不例外。只是你这样多情一个人如何顾及得来?我并非让你们分开,但八弟不要毁了落之才好。”
“你到底对他干了什么?他怎什么会让你……”
李言亭很清雅地眨眨眼道:“你对他做过什么,我就对他做过什么。反正他只是为了报仇把身子给我玩玩罢了,最爱的还是你,这不好么?”
陆施琴见五皇子才坐一会儿就回去了,李言瑾也不送一送,跑进屋里想看个究竟,却见李言瑾颓然坐在地上,赶紧上前要拉他起来。李言瑾这才觉察到她,僵着脸露出个可怖的笑来。
眼见将入九月,正是一夜冷一夜的秋分天气,往年宫里这时候便制起厚衣扫起落叶,虽忙着祭月拜神,但到底是要随着秋凉冷清起来的。
可这年秋天,宫中上下一片焦头烂额,陆施琴和莫淳珊瞒着李言瑾借了几个宫女到六皇子处,哪知越借越多,后来实在瞒不过,两人才挑了个他不会发火的时候端上大闸蟹和配果,拍了一通马屁终于说了实话。原来六皇子那头要娶西郅大公主,新修了宫殿哪儿都缺人,说是先借去几个月,等忙完这阵子再遣她们回来。
李言瑾看着自家空了大半的庭院,一扇子敲在腿上佯做恍然道:“难怪近日落之过来,身后都没挂着那几十个丫头片子,我还道她们奔元府去了。”
两夫人见他果然未生气,在底下交了个安心的眼色,双双退了下去。
元翊歪着头又好气又好笑地看看他,忽然掏出本书正色说:“今日,我们来读春秋时孟尝君门客‘鸡鸣狗盗’的典故……”
李言瑾眼疾手快抢过书扔在地上,一脚把门给踢上,抓住元翊叫道:“哼哼,看我今日不收拾了你这鸡鸣狗盗之徒!”
两人这便纠缠起来,不过多会儿,擦枪走火……
自打回了京,元翊每日准点准刻地上朝点卯,下了朝便往李言瑾屋里钻,正好赶他起床。李言瑾为了让早朝长一些,再长一些,只有玩儿命似地写奏本。皇上倒很是欣慰,以为元翊劳苦功高,更让他多加提点李言瑾。
元翊有恃无恐起来,打着督学的名头搅得李言瑾不得安生。
李言瑾不服,少保一职的确是负责东宫皇子教习的,但皇子若过了二十岁或是娶了亲,大多便不再特定讲授,何况他这两项都占全了,元翊却不顾李言瑾抱怨,还是每日带着他十岁便背熟的诗史书册来,宫里早已闲话飞满天。
两人玩闹了一阵,李言瑾忽然忆起李言亭含糊说的报仇之事,元翊明明双亲健在又无手足,实在想不通,便正儿八经地问道:“落之,你何以当初死活不肯殿试,后又削尖了脑袋进朝堂,完了又混个闲差不干正经事儿?”
元翊敷衍道:“我这不是正干着正经事儿么。”说完亲了他一下。
李言瑾火气上来了,道:“你好好说话,别说你就是为了来给我念这些东西才进宫的!”
元翊自顾自地坐到桌前剥了个大蟹腿,在醋碟子里蘸了蘸便塞进怒目而视的李言瑾嘴里,笑道:“就是这么回事,省得你老惦记着桃红姑娘。”
李言瑾想问的,怎么都问不出来了。
20
20、番外·一只猪的爱情 。。。
我以为自己生命中最美丽的错误,就是那一天,与他的邂逅。
他有着全世界最矫健的体格和善良的心地。他叫初云。
我的主人名叫元翊,是个美人。
初云的主人名叫李言瑾,是个丑人。(作者按:猪的眼光,难免有差异,只能说媳妇已经美到让猪赞同的地步了。)
我始终不明白,为什么李言瑾不能宽宏大量一点,像主人对待我那样给初云自由,而不是每天关在马厩里。在我看来,李言瑾这辈子唯一做对的一件事,就是把我送给了主人。
呃,我果然不适合这种蒙太奇的记述方式。还是让我从头说起吧。
我出生在田野间的一个猪圈里。
我从小的志向就是当一名作家,于是我把这个伟大的梦想告诉了我娘。我娘哼哼地叫了一声,睡着了。她貌似没能听懂作家这个名词。
我爹比较有文化,他对我说:“娃,乃想当作家,这个很不错啊。但乃可知道,市场经济里的作家必须会写工口,不会写工口的作家是木有出路的,乃做好觉悟了?”
我睁着纯洁的大眼睛,问道:“爹,啥是工口?”
爹说:“等乃长大了,生了小娃娃,乃就明白啦!总之,作家是需要爱情滋润的!”
我继续问:“爹,那我到底可不可以当作家?”
我爹说……
我爹什么都没来得及说,就被拖了出去。
爹最后望向我的眼神,仿佛在对我说:“娃,乃一定可以成为作家的,因为,乃是这样的善良。”(作者按:瑾绣把自己当成乔巴了,你们懂的。)
我问我娘,爹去了哪里,什么时候回来。
我娘只是哭,她越来越瘦,瘦到再也哭不出来的时候,拖走我爹的人又来把我娘拖走了。
娘临走前挣扎地对我说:“娃,乃爹和俺要去很远很远的地方了,即使没有俺们,乃也要坚强地活下去,成为……”
我抹了抹眼泪,打点好行李,就从猪圈里逃了出来,一个人躲在夜晚寒冷的树林里,又饿又怕地瑟瑟发抖。
这天,是我两周月的生日。
我想,我还年轻,即使浪迹天涯,也要找到我的爹娘,然后回到从前的生活。
我在森林里流浪了好几天,遇到了很多从没见过的生物,这让我增长了见闻开阔了视野,思想认识也提高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为将来实现全面小康社会做出贡献打下了坚实的理论基础(作者吐槽:喂!死猪,你写起入党申请书来还没完了!)并且,他们中大多数对我都很友好,比如猫头鹰蜀黍。
猫头鹰蜀黍第一次见我时,对我说:“小毛孩,你怎么会在这里?快回猪圈去!”
我礼貌地问他:“蜀黍,我是逃出来的,你有没有看见我爹和我娘?”
猫头鹰蜀黍说:“我没有看见你爹和你娘,但是你又饿又渴,我把死老鼠分给你吃。”
当然也有并不友善的,比如有狼盯着我粉嫩嫩的娇躯眼放绿光时,我就会果断逃跑。
然而有一天,我失算了。
一个没有见过的狼蜀黍对我说:“小朋友,你是不是迷路了?你家住在哪里?我是你爸爸的朋友,我带你回家好不好?”
我有些害怕地没有回答。
狼蜀黍和善地叼了块肉扔在我面前,慈爱地对我说:“快吃吧,你在找爸爸妈妈对吧,吃完了我们一起找好不好?”
那时候我初入江湖涉世太浅,不懂人心狡诈,还以为自己遇上大好人了,鸡冻得内牛满面地吃完了那片肉,然后我就失去了知觉……
当我醒来的时候,我发现自己光溜溜地被绑在了棵大树上。狼蜀黍正邪笑地望着我。
狼蜀黍见我醒了,笑得愈发猥琐:“小朋友,不要怕,要相信蜀黍哦。”
我一下子明白了,害怕地心脏都要跳出来,歇斯底里地朝他大喊道:“如果你是我爸爸的朋友,怎么可能不知道我们家住在哪里?快放开我,你这个骗子!”
狼蜀黍眼里寒光一闪:“你还蛮聪明的嘛,最好给我放老实点。反正你那肥猪爹妈早给人宰了,你还是乖乖就范会……”
“啊——”不等他说完,我放声尖叫起来。
很多年以后,每当初云回忆起我的这一嗓子,都会无限感慨地说:“绣绣,说不定你是个美声天才。”
而此时我这一声尖叫,把邪恶的狼蜀黍彻底激怒了!
他扑上来恶狠狠地对我说:“叫吧!你就是叫破喉咙也不会有人来救你的!hiahiahia~”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剑眉星目品貌非凡丰神俊秀气宇轩昂玉山倾倒(以下省略)的初云乘着白马出现在了我的面前!(作者按:作为一匹马,初云永远不可能骑着白马来找她的,就满足一下某猪的公主梦吧~无力抚额~)
在我还没能看清楚的一瞬间,狼蜀黍已如同一只破烂的布偶飞弹了出去!初云站挡我的面前,呼哧呼哧地煽动着鼻翼,眼里满是戒备地看着再次站起的狼蜀黍。
“莫非,这就是江湖上失传已久的刻蹄无影脚?”狼蜀黍问道,他的眼中似乎渗入了不少惊惧的神色。
“的确如此!”初云掷地有声地答道。
“你到底是什么人?”狼蜀黍又问。
“专业路过,何足挂齿?只是见了这等丧尽天良的事,在下也只得管上一管了!你若肯就此离开,我便饶你一命。不然……”
不等他说完,狼蜀黍已经逃跑。
“姑娘,你没事吧?”初云转过他坚毅的脸庞,关切地问道。
我……我……我晕了过去……
当我再度醒来的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