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如一夜病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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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如一夜病娇来- 第6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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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遮不住,今天上班要怎么办才好……
  “锦曦。”他忽然喊她。
  锦曦的脸和身体都还在发烫,讪讪地转身,却撞上他漆黑如墨的双眼。以及,他的脸上也有浅浅的红晕。也不知是屋内的热气熏的,还是因为吻了太久。
  “你有没有梦到过我们……”他轻声问。
  他话没说透,锦曦却懂了,红着脸坚决摇头:“没有,真没有。”
  “我梦到过。”
  锦曦微愣,看着他的眼睛。
  “好几次。”他说。
  锦曦的脸顿时更烧了,只觉得他此刻的目光仿佛能穿透衣物,直接把她看得一干二净。她也不知道说什么好,只好抓起枕头砸向他:“流~氓!”
  韩沉一把接住枕头,同时扣住她的手,就这么近在咫尺地盯着她。
  “你早就是我的人了。”他缓缓地说,眼睛里仿佛有星辰的光,“可现在,我却像个愣头青一样,想要一点点打动你的心。”
  锦曦心弦轻轻一颤,只觉得整个人仿佛都要融进他那双眼睛里去。
  “韩沉……”她低喃一声,伸手勾住他的脖子,再次吻住了他。
  “不亲了。”他握住她的手,“再亲我就真着火了。”
  锦曦轻轻“嗯”了一声,靠在他怀里没有动。
  他单手搂住她的腰,另一只手拿起床畔的卷宗。
  “既然你找不到突破口,就再读一次。”他说。
  “哦。”锦曦起身,想要接过卷宗,他的手却躲过:“我来读。”
  锦曦求之不得,舒舒服服靠在他肩膀上,闭上眼,听了起来。
  而韩沉抱着怀中温软的躯体,看着她安静倾听的容颜,静默片刻,又抬头,看着窗外。
  窗外,天空已呈现清浅的蓝。阳光从云层中透射出来,飞鸟停在对面的树枝上,仿佛也看到了屋中的他,发出清脆的鸣叫。
  “三处现场,均未发现明显脚印和车轮印……”
  “尸体皆呈现小角度蜷缩,可以推断凶手作案流程稳定一致,用同一辆车运送尸体……”
  “胃中的残余物,是在死前2…3小时食用的……”
  他的嗓音低沉清朗,咬字清楚顿挫,十分动听。锦曦听着听着,居然就有点犯困了。恍恍惚惚间又听他读到:“三具尸体伤痕种类、分布大同小异,手法娴熟……”
  锦曦定了定神,忽然间脑海中灵光一现,某些模糊的念头一下子跳进脑海里,然后迅速成型!
  她一下子睁开眼,抓住他手里的卷宗:“韩沉!我有办法找到嫌疑犯了!”
  韩沉盯着她,眼中也慢慢浮现笑意。
  锦曦开心死了,一把搂住他的脖子,又亲了两口,还得意地哈哈笑了两声说:“多亏了你读卷宗,刺激了我灵感。谢了!”
  谁知韩沉看她一眼,再次握住她的手,说:“我也有办法找到嫌疑犯。”
  锦曦一怔——他也有办法?可是凶手根本留下什么证据和痕迹呀。传统刑侦推理应该在这时候陷入瓶颈了才对!
  而且,他刚才进屋时什么都不说。现在她拨云见日了,他才露了底。
  真是太坏了!
  韩沉却盯着她,淡笑开口:“要不要打赌?”
  一听到打赌,锦曦就警惕起来,毕竟在他手里吃过亏啊。
  “赌什么?”
  “赌犯罪心理和传统刑侦,谁先找到凶手。”他慢慢说道,“如果你赢了,什么都依你。如果我赢了……我要什么,你都给我。”

  第五十三章 推理之魂

  上午九点。
  刑警大队的会议室里座无虚席,包括黑盾组在内的刑警骨干们,都参加了这次“护士服”连环杀人案的工作会议。
  秦文泷总结了案件的严峻性和重要性,唠叨、徐司白先后上台报告了现场痕迹、尸检的结果。队里其他几位经验丰富的老刑警,也发表了看法。
  接下来,就是白锦曦的犯罪心理画像,以及韩沉的整体工作报告了。
  锦曦翻看着手里的一叠资料,忍不住又抬头,看了眼前排相隔不远的韩沉。
  他听得很专注,长腿交叠,手搭在膝盖上。黑色夹克衬得侧脸越发棱角分明。
  锦曦脑子里自然而然就冒出早上那一幕——
  他靠坐在小床上,而她趴在他怀里。他说:“如果我赢了,我要什么,你都给我。”
  她当然听懂了,心跳的厉害,脸上却装傻:“哦,那你想要什么?”
  结果他就用那漆黑漂亮的眼睛盯着她。
  “要你陪我一起做梦。”
  ……
  想到这里,锦曦的脸倏地又热了。谁知韩沉像是若有所觉,微微侧头,目光跟她一对,又移开。
  只一眼,就看得锦曦的心头又是一荡。
  太讨厌了。这个高冷又深沉的流氓!
  “锦曦,到了你。”唠叨喊了一句。
  锦曦立马站起来,身旁的小篆兴奋地摇了摇她的胳膊:“小白加油!”
  ——
  台下第一排,除了局领导,还坐了几个锦曦不认识的人,大概也是相关机关的领导。她站在灯光下,清了清喉咙,开口:“一、嫌疑人的年龄在30…40周岁间,相貌气质出众,从事企业中高层管理工作,收入较高,在女人眼中,是比较有魅力的男人。
  因为目前发现的三名受害者,都拥有较高学历、体面工作,并且相貌姣好。嫌疑人能够成功诱拐她们,外表和自身职业收入不会差。而且在受害者胃中都发现高档酒食,即使是被嫌疑人逼迫食用的,也体现了嫌疑人的生活品质和喜好。此外,由于他表现出的娴熟作案手法和重度精神病态,这绝不是他第一次作案。所以他的年龄一定不会太小,综合上述,推测他的年龄在30…40岁间。”
  台下众人都听得专注而安静,锦曦微微一笑,美眸扫视一周,继续说道:“二、鉴于三名受害者都在CBD上班,可以推断嫌疑人也在这个范围工作,或者在这里有住所,才能方便他观察、寻找目标。
  他是典型的‘有组织能力’连环杀手。即具备高智商,能够对整个犯罪过程进行完美策划和冷静实施。而绝大多数有组织能力杀手,在虐杀被害者过程中,都会使用酒精——这与他们的大脑结构以及麻木的情感有关,他们需要酒精唤醒刺激。对被害者的尸检结果也侧面印证了这一点。他的家中会有大量藏酒,并且会有酗酒的习惯,但是在工作场合可能会掩饰得很好。
  三、现场的两个重要物证,是护士服和少了的手提包。目前还无法判断,嫌疑人为什么将手提包作为纪念品,从受害者身边夺走。但应当与他心中的执念有关。或许他认为手提包是女人身上最美的配饰,又或者他痛恨挎着高档手提包的女人。皆有可能。
  护士服包含的意义则要更明显。首先,他是让受害者换上护士服后,进行虐杀,这只代表了恨和嘲弄,不代表爱。
  但这里就有一个问题:他恨和嘲弄的对象是什么呢?
  不是真正的护士,跟医院也没有关系,否则他会直接去杀护士。吸引年轻护士女孩,可能比诱拐这些白领更简单。
  他憎恨的,依旧是这些职业出色的女人。而他的‘护士情结’,很可能与童年或青少年期的经历,或者过去的某段感情有关。鉴于他未对受害者性侵,我更倾向于前者。
  而他的定位很清楚,要报复的是“穿着护士服的女人”,而不是“护士”。说明这段经历发生时,他已经有足够的分辨力。所以当时他应该已经是青少年,而不是幼童。
  什么情况,会让一个青少年如此深刻地憎恨‘换上了护士服的出色职业女性’呢?”
  锦曦顿了顿,环顾一周,嗓音清冽而沉稳:“要么,是母亲的浪荡被他目睹;要么,他遭受的是更直接的伤害——自己被人换上了护士服,并且被性侵害。”
  “噗……”前排有头发花白的局领导,一口茶喷了出来。后排的许多刑警,也露出尴尬或好笑的表情。
  锦曦却很淡定,就事论事嘛。她还觉得后者的可能性更大呢,因为凶手虐得太狠、表现的仇恨情绪太浓烈了。
  抬眸望去,一眼就看到韩沉注视着她。
  而一旁的冷面,依旧面无表情,但是神色专注;徐司白目光温和,神色平静;唠叨和小篆则同时露出钦佩表情。
  锦曦浅浅一笑,继续讲完剩下的结论:“从现场他所表现出的残忍、冷静、耐心和偏激的认知来看,他的心理变态程度已经很高,所以会拥有高智商变态者的一些典型特征:在搜寻嫌疑人时应当注意:他很擅长言语表达,语言也富有煽动性和感染力。这会令普通人也觉得他很有魅力。但是相处久了,如果长时间深谈,你就会发现他的表达其实缺少连贯性,在很多细小之处逻辑混乱,话题容易跳跃。因为诸如心理变态者,他们的思维里都缺少‘中央组织者’,他们天生无法保证让自己所言所想,集中在一个方向上。这是心理变态者共有的缺陷*;第二个特征是冲动易怒,比较情绪化。熟悉他的人会认为他喜怒无常。而冲动之余,他就容易实施犯罪。
  他的情感也十分肤浅。无法感知情感,所以才能漠视他人生命。但他也许能引经据典,对情感夸夸而谈。
  因为言语和情感上的浅薄及缺失,以及病态的精神状态,反而造成了他对刺激的强烈渴求。所以,根据他的职业和收入条件,他会偏好诸如蹦极、跳伞、赛车等刺激的活动,而不是高尔夫、音乐剧等缓和的活动。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个问题,我们如何缩小范围,将他从人群中筛选出来。除了上述条件,还有最关键的一点。”
  锦曦拿起矿泉水,喝了一口,沉吟后开口:“娴熟的作案手法、稳定的作案流程、鲜明的标记行为,都说明这不是他第一次作案,并且以前的尸体因为某些原因,没有被警察发现。为什么这次忽然将尸体公开丢弃?吸引警察注意?”
  台下刑警们低声议论纷纷。
  这时有人扬声问道:“会不会是他想挑衅警察?就跟之前那个T一样?”
  锦曦点点头,答得很快:“那为什么偏偏在这个时候开始挑衅呢?”
  那人答不出来了。
  小篆已经跟锦曦很久了,多少也懂得些犯罪心理学的门道,于是微红着脸,举手抢答:“他一定是遭受了什么突然的刺激。譬如亲人离世啊、被爱人抛弃啊,或者得了重病,对不对?”
  其他刑警也纷纷点头。
  美剧里都这么演嘛。
  锦曦却摇了摇头,嗓音清脆:“不是!”
  小篆一呆,众人一静。
  锦曦眼睛看着前方,脑海中却浮现出“他”可能的阴鸷表情。
  她说:“即使心理变态者的行为触发原理和机制相同,但不同性格的变态者,对于相同的刺激,依然会做出不同的反应,跟我们普通人一样。这名罪犯的情绪特点很鲜明:尖锐、偏激、敏感、细腻,针对性很强,以眼还眼以牙还牙。而且过去那么长时间,他一直避开警方,说明他根本不在意警方。所以,如果只是亲人离世、爱情受挫或者身患重病,只会促使他作案更加密集、残忍,也更完美。那是他自己的世界,跟警方没什么关系。
  可现在,他几乎是公开了尸体,也即公开挑衅警方。这只说明了一件事——他遭受的刺激,来源于警方。
  也就是说,2…3个月前,他曾经被警方羞辱或激怒过。或者是重大交通违规或者其他过错,被警方惩戒;又或者曾经被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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