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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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才子- 第8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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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进了学堂,代先生开始教授八股文。

吴节对八股文毫无兴趣,也懒得听,索性就躲在角落写提起笔凭着记忆将那篇小说一字不漏地抄了下来。

到学堂散学的时候,正好写到盗灵芝一幕,恰恰留了个大悬念。

吴节得意地将稿子递给陆畅”丁嘱了他半天,得意地说:“回去把稿子抄了,交到你妹妹那里。这篇故事还留了个尾巴没写,告诉你妹子,若想看到大结局,把那本书还来。”

对此,吴节充满了自信。

却不想,第二日陆畅却耷拉着脑袋回来,将稿子还给了吴节:“节哥,事情没办成。”

“怎么了,是故事不好?”吴节大觉意外。

“不是,不是,你这个故事真好看。”陆胖子朝吴节竖起了一根拇指:“他娘的,连我这个不看话本的人都被你引得茶饭不思,一晚上都在想那许仙究竟救活没有。还有那小青去昆仑山,究竟有没有把灵芝草盗回去。”

“说重点。”吴节打断他的话:“你妹妹觉得怎么样?”

陆畅:“还能怎么样,那女魔头就是个书痴,一看到好的故事还肯放过,看了一遍之后,眼睛都绿了,一连说了三声好看。哈哈,以前为了替她找书,我是跑断了tui。如今总算寻到一本合她心意的了。”

“她满意就好。”吴节舒一口气,心中也是得意:“那么,你那本春宫也该要回来了吧?”

“没有,没有。

”陆畅突然颓丧下去,有种yu哭无泪的表情:“就因为节哥你这个故事写得太好看了,书才没要回来。”

吴节大奇:“怎么回事?”

陆畅将稿子翻到最后一页,指了指结尾的一行字,没好气地说:“自己看。”

吴节惊讶地跳起来:“陆胖子,你就这么直接把稿子交给你妹子?”

陆畅有点不好意思:“这么多字,我也懒得再誊一遍。反正你也说过,只要将稿子交过去,定然能将春宫要回来的,谁写的这个故事也不甚要紧。”

“你这人真是。”吴节有些无奈,定睛看过去,稿子的结尾处是一行漂亮的毛笔字,行草,很有力度,看得出来,主人家在书法上有一定的造诣:故事不错,很好看,快写下去。那书我不记得放什么地方了。想要书,很简单,继续写下去,我看得高兴了,心情一好,没准就能想起那书丢在哪里了。否则,我前脚把书还给你们,后脚你就反悔不写了,这不是要本姑娘的命吗?你叫吴节吧,以前也读过你的文章,不错,有前途。

吴节差点晕倒过去:这小丫头,都成精了。什么你文章不错,有前途,就差一句“我看好你哟!“他当时还没意识到自己犯了个很大的错误,认为这是因为自己的故事抄得还不够精彩,留的那个悬念还不足以让女魔头就范。

不知不觉中,吴节心目中也将那个从来没见过面的女孩子当成了小

魔鬼。

好在《白蛇传》后面还有几个扣子几个包袱可以抖,还有机会。

当下,吴节也不废话,提起笔来接着写下去。

他这一写不要紧,倒把陆胖子急坏了,干脆命令两个陆家子弟把自己的座位搬到吴节旁边,同他做了一排,以便第一时间的章节。

书房虽然宽敝,可陆畅和吴节作了同桌之后,教室靠窗的那个角落就显得有些拥挤。

代先生也觉得奇怪,一边讲课,一边拿眼睛看过来。却见吴节付案奋笔疾书,而陆大公子则目不转睛地盯着吴节的稿子,直看得口水直流。

自从开始教授八股时文,吴节的优势终于显示出来。有强大资料库在手,不管代先生出什么题目,他都能轻易地寻一篇得用的范文。

当然,八股名篇吴节是不会轻易出手的,这种文章可是稀缺资源,用一篇少一篇,自然要留到最紧要的关头。不过,即便这样,他所抄的文章也是水准之上。

很快,吴节的文章就变成了课堂上必加评点的范文,与陆轩的作业不分伯仲,一时瑜亮。

众人看吴节的目光中也多了一分敬佩,毕竟,其他文章写得再臭都不要紧,只要八股文作得好,就意味着你有远大前程。

见陆胖子这个夯货居然虚心地学习起吴节的文章,代先生很是欣慰。正要随口夸奖几句,却听到陆畅一声暴喝:“怎么写到这里就停了,快更新,姥姥的,法海可恶,拆散人家家庭。白娘子究竟把她男人救出来没有,能不能打赢?”

原来,吴节正好写到水漫金山这一节。

二十多双眼睛同时转过来,落到死胖子身上。

吴节大惊,忙将一本书盖在稿子上。

代先生气得面容铁青,指着外面白花花的太阳:“陆畅,滚出去,站一个时辰。”!。

第一百二十二章润笔

这么热的天,又要在太阳地甲晒一个时辰,对胖子来说比斯了还难受。

看得出来,陆府对陆畅这个嫡孙飞快看重,管束起来也非常严格,对此吴节也是爱莫能助。

代先生是个极其严厉的人,上他的课你还真得提起精神来。

吴节对八股文毫无兴趣,可到这个时候,还是不得不抬起头来用呆滞的目光看着前方,心思却飞到了九宵云外。

这样的日子无疑是一种煎熬,倒不是刚才写故事时来得充实。

好在一天的工夫很快就过去了,散学时,安慰了几声已经被晒得蔫头八脑的陆畅,正要离开。那陆二少爷却一脸的〖兴〗奋:“这下好了,这下好了。”

“什么好了,你不会是晒糊涂了吧?”

陆畅嘿嘿笑着,用手将额头上的热汗刮掉,朝旁边一弹。恰好陆轩和林廷陈他们路过,几乎被弹到身上,都是一脸厌恶地掩鼻疾走。

“节哥,你这个话本写得真好。尤其是结尾时留的这个扣子,看得人牵肠挂肚,急yu知道那白娘子和小青是否将许仙给救出来了。是的,肯定是救出来了。我也看过不少话本小说,结尾照例是花好月圆的大团圆,有情人终成眷属什么的。只不过,虽然知道结尾,可中间的过程却如何,却最有趣味。”

陆畅〖兴〗奋得脸上的肥肉都在抖动:“这样的故事如果还不能逼我妹子把书交出来,那才怪了。”

见到陆畅如此自信,吴节也是得意,道:“那是自然,且放心好了。”辛苦写了两三千字,总算得到了读者的承认,换任何人都会心怀大畅。

“那白娘子真是个好女人我若能娶得如此贤妻,也不枉来这世上一遭。”胖子抬头看着已经被夕阳染红的天空,痴痴笑着:“如果能和这样的女人长相厮守,却不知道是何等快意之事。”

“糟糕,这傻小子中书毒了!”吴节被陆畅这一乱串的感慨弄得措手不及定睛看去,陆二少爷一脸的少年维特之烦恼,典型的青春期怀春症状。只可惜他所倾慕的不过是一个虚拟的人物。

吴节嘿嘿一笑:“如果让你真娶了这么一个娘子,等到端午节那天喝了雄黄酒,你家娘子显出原形来。哈哈,用那凉飕飕滑腻腻,粗如水桶的身子将你一缠。然后与你被翻红浪,一只犁花压海棠将血盆大口望你头上一咬。那滋味,赛过活神仙了……”

“住口,住。!”陆畅气愤地叫出声来:“节哥,你这人就这点不好,太煞风景了。”

回到家,刚进院子,就看到蛾子迎上来,将一张帖子递给吴节有些担心地说刚才有个陆府的下人带了一个礼盒过来,说是给少爷你的。

问他,也没回答究竟是怎么回事,就急冲冲地走了。

礼盒里是五十两银子,因为数额巨大蛾子心中却有些害怕起来。

吴节接过帖子一看,原来是陆畅叫人送过来的润笔。

五文钱一个字,吴节这几日写了大约一万多字算起来也差不多这么数目。

在美州白银大量输入〖中〗国之前,一两鼻银的购买力大约相当于后世的一千快钱人民币。陆胖子一出手就是五十两,够大方的。

这个可恶的富二代,真让人羡慕嫉妒恨啊!

五十两,足够在北京买半个四合院了,难怪蛾子心中担忧。

安慰了蛾子两句,让她放心把钱收好吴节却来了精神。他以前也不是没想过要在北京搞个商业项目,可因为没有经商经验又没有本钱,无奈放弃了。

据吴节所知北京城里就有不少书坊,话本演义类小说卖得很好,将来实在混不下去了,也算一条不错的路子。

想到这里,吴节却是一摇,不禁失笑:下个月就是秋闱,只要中了举人,还用为生活发愁吗?况且,明年就是进士科考试,要想救出唐宓,必须考进翰林院。至于其他,以后再说,为这种小事分心,没必要。

不过,这五十两银子确实给吴节解决了许多实际困难。

至少不用在为自己未来半年的生活担忧。而且,连老三女儿的药钱也有了着落。

从这一点来看,陆胖子这人还是很够意思的。

吃过晚饭,吴节喝了杯茶,提起笔开始写《白蛇传》的结尾。

从水漫金山到白娘子被〖镇〗压进雷锋塔,还有一千来字因为这稿子是要交给人看的,也不能用鹅毛笔。偏偏毛笔写字的速度又慢,等到将最后一句:“法海禅师吟罢,各人自散。惟有许宣情愿出家,礼拜禅师为师,就雷峰塔披剃为僧。修行数年,一夕坐化去了。众僧买金烧化,造一座骨塔,千年不朽,临去世时,亦有诗八句,留以警世。”

“诗曰:祖师度我出红尘,铁树开花始见春。

化化轮回重化化,生生转变再生生。

yu知有色还无色,须识无形却有形。

色即是空空即色,空空色色要分明。”

只感觉右手都热出汗水来,眼睛也上下打架,这才洗了手脸,áng睡觉。

对于这个故事,吴节非常有信心的。

陆三小姐你前一阵字免费看我吴节的故事看过瘾了吧,好,要想看到结局,先入v再说。接下来,请进入收费模式,不过,吴节的自信并没维持多久,第二日,刚一进学堂就看到满面沮丧的陆畅将《白蛇传》的稿子还给吴节:“弄砸了。”

“为牟”

陆畅急得几乎要哭出来:“女魔头根本就不上当,还说这故事烂到家了,看得人心头窝火。不看结局也好,看了反弄得心情抑郁。”

吴节有些惊讶:“不会吧。”老实说,他对这个故事还是很有信心的,从古到今诸如此类的传奇故事不知犯己。能够在时间的长河中保存下来,脍炙人口的故事,都是经典中的经典。

他翻了翻稿子,陆爽照例在稿子后面写了一段鼻语。

吴节一看,就如人很照着面目狠狠地打了一拳,直打得眼冒金星。!。

第一百二十三章还我素贞

古人写文章有两种作法,一种是文言文,顾名思义,就是书面用语。另外一种则是白话文,就是一般人平日里说的话。

像正经的八股文、公文,肯定是要用文言的。至于话这类通俗读物,则是白话。读话本演义小说的读者,文化程度大多不高,你写得太深奥,书也买不动。

想当年,吴节读初中的时候,因为看了电影《画皮》,突然对《聊斋志异》产生了极大兴趣,索性去借了一本原著。可惜,一翻书就傻了眼,全是古文。一本《聊斋志异》靠着字典,从头到尾啃了下来,竟然用去半年时间。现在想来,真真是不堪回首。

陆家三小姐陆爽这种富贵人家的女眷,对四书五经自然是没兴趣的。估计平日里话本看得多了,写起文章来也是满口俗言,倒是随意。

“你这篇小说非常混蛋,故事混蛋,男主角许仙更是一个透顶的混蛋。想那白素贞对他是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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