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生作文写作第一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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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作文写作第一范本- 第2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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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怎么面对我们的子孙后代。

    看清什么是糟粕,在决定对他的破坏吧,否则后代再也别想尝到醇香的美酒。



………【第一百〇六章 重量】………

    自放假开始本人作息时间大乱。而且一天比一天乱,终于到了累了就睡饿了就吃完全无视白天黑夜时钟变化的程度。眼看就要开学,心想,在这么下去坠入“猪栏梦想”不说,上课定然堕落成学校闻名的“觉皇”一族,为人不耻。于是发奋改过自新决定早睡早起。今天早上某个时间,闹钟声大作,左手下意识一扑,按照常理应该正好将闹钟的电池打掉,声音从此成为绝唱。可是竟然落空,闹钟声继续绕梁。我意识到睡觉前将闹铃定在一个不切实际的时间上,无异于一场自虐。苦于懒得张眼,于是瞎子摸闹钟开始满床乱摸。数摸不中心中大不爽,决定开灯找到它并将其砸碎。开灯之后闹钟意识到了危险降临,原来嘈杂大作的脑铃声竟然戛然而止,环顾四周连闹钟的物质形态都不翼而飞。一看挂在墙壁上的挂钟——疲劳程度直接影响智商,睡眼惺忪竟然看了半天没看懂。算了蒙头继续睡。

    众所周知所谓回头觉是极其容易睡着,而且一旦睡着往往不容易醒。等我在此醒来的时候已经是十点钟的样子。此时我虽然已经醒来,智商水平只怕还停留在做梦的阶段,竟然躺在床上开始考虑要不要马上起来。而且这一考虑就是十几分钟……等我智商恢复正常的时候大叹刚刚的思维难以理解。虽然极其想必上眼睛继续睡觉,但是还是在心中默念了几遍“人不可以有惰性”就翻身坐起开始穿衣服。

    我无奈的想,人总是有惰性的。起床之前的那一句话是没有逻辑的。这个时候我身体里面的惰性可能正在开心地笑。米兰·昆德拉说,人之所以有惰性,是因为身体有重量。我开始认为,人的所有不幸都是缘于这个重量。我们之所以不幸,是因为我们是人,除了神性的存在,还有不可抛弃的物质需求。

    全世界的神都有一个爱好,就是按照自己的样子,用二氧化硅加腐蚀质什么的捏成一个什么东西,然后对着她们打一个饱嗝,并且胡说这是什么生命气息。然后这个东西被称之为人。给了这个东西一个难以抗拒的重量,这重量伴随着人的一生,伴随着他们做任何事情,伴随着他最终老死还原为二氧化硅和腐蚀质。而自己,却没有可恶的物质形态,没有重量,所以可以在全世界的人面前逞大,并且号称自己是唯一的真神,让人们膜拜,并且定下各种各样的规矩,指挥教众*异教徒。

    从我们诞生的那一天开始就不可避免地要承受饥饿,疾病,死亡,离别。甚至几乎难以避免的被迫体验一种叫*情的毒品依赖,它给人极大的满足感,也给人极大的痛苦。女人从此渴望着一个男人身体的重量。男人则不得不肩负起整个家庭的重量。高尚的人把自己的重量转移到了所谓低*的人的身上,并且自我标榜说这是一种高尚的行为。低*的人由于无法承受这种重量而被道德地*掉。

    人们为了争夺什么活着抛弃什么开始互相杀戮,一种人把另一种人从自己的家园赶到了贫瘠的荒原,一种人为了掠夺把另一种人残忍的成群的杀掉,然后把他们的耳朵割下来装到麻袋里,一种人为了权利欲的实现把另一种人抓紧集中营然后用毒气毒死,扔进焚尸炉。一首叫做《WHEREISTHELOVE(爱在何处)》的歌里面这样唱:“人们杀戮,人们死去,孩子们受伤,你听到他们哭泣。你能解释你的布道吗?你能挨打不还手吗?”人们直接或者间接的杀死别人的时候,自己有时候还标榜说,我是为了国家!或者,我是为了人类!或者,我是为了报仇!或者,我是为了种族进化……

    我不得不苦笑,这重量,我准备随时抛弃它。



………【第一百〇七章 我的地盘我做主】………

    一直很喜欢李宁的一句广告词“东方的,看我的”,觉得其中有一份坚定、一份执着。

    从小就跟着爷爷奶奶念民谣,咿咿呀呀地学,也不知道什么意思,只是觉得抑扬顿挫地十分好听,就成天跟着大人们念。长大些就开始背唐诗宋词,虽古奥难懂,却也琅琅上口,于是学着诗人模样摇头晃脑,嘴里念念有词。再后来,也就是现在,学会品词尝句,看看散文,看看小说,自己也时常作文,生活当中更是时刻体会着汉语的魅力。十几年来受汉语的熏陶,让我深切体会到汉语的博大精深,这哪里又是三言两语说得尽,道得完的呢?

    1840年鸦片战争列强侵略中国,英语就开始在*上推广,当代学习英语的风气更是愈演愈烈,上至百岁老人,下至咿呀学语的婴儿,都难逃一劫。特别是加入世贸组织后,英语考级人数,更是成倍增长,一些英语辅导班如雨后春笋般冒出。英语,这个到神州大地上的外来客,大有喧宾夺主的意味啊!

    全民普及英语对提高中国的国际化程度无疑是好的,但这必须建立在能很好掌握母语的前提下进行。汉语才是中国人的母语,这是每个中国人都不能忘的!本末倒置的悲哀,只会使中国心、中华魂侵蚀殆尽。

    中学生五个早自习中拿三个来读英语;随手拿本英语字典背单词;大学花一半的时间学英语,考英语四级试,这无疑都是学英语的病态表现。而与之相对应的,是网络上大量网络语言对汉字的亵渎;书写错别字的普遍现象,以及大量广告词不负责任地将成语、俗语、名人名言进行窜改。然而全球范围内,却正掀起一股强劲的中国风。不得不说,汉语,在自己的家乡失落!

    比起国外那些由毫无意义的符号组成的所谓的“文字”来说,汉字无疑是世上最美丽的。重洋媚外不是时髦的表现,英语只不过是与外国人的交流工具,汉语才是真正刻在我们中国人脊髓中的符号!我们应当学会并尊重使用汉语,在我们自己的土地上,大声地说中国话,以汉语为荣。

    在这文化交汇的年代,在汉语与英语交锋的刀光剑影中,我希望在这里,在神州大地上,在东方巨人的脚下,在我们中国人的主场,每个中国人都能拍着胸膛,用铿锵的汉语说:“我的地盘,我做主!”



………【第一百〇八章 告别轻狂】………

    如果没有了云,天空会不会寂寞?如果没有了天空,云该到哪里去漂泊?

    ——题记

    曾几何时,为几句谣言掀翻了同位的桌子,跟我不喜欢的老师顶嘴,在课堂上读小说,传纸条,别人的批评我置若罔闻,有人不喜欢我,淡然一笑,我有我的精彩,不为别人存在。

    曾几何时,我把玫瑰奉为至爱,有人说它俗气,但我爱它那泣血的颜色,浓烈的芬芳,如*的吉普赛女郎,绽放,让世界为之疯狂。莲花是最可厌的假清高,菊花不过是生不逢时的可怜虫,兰花的小花朵令我不屑……世界上有万紫千红,我独爱玫瑰生命的奔放与绚烂,与那抹最令人为之倾倒的色彩永驻。

    曾几何时,我学习着玫瑰的热情,固执一份执著,一份傲气,伤心时,全世界都在下雨,幸福时,冬天也很温暖,一切都因为我才有意义。

    曾几何时,我是追风的少年,喜欢孤独,喜欢沉思,喜欢傍晚天空最后一片余辉。

    那时,我是孤芳自赏的小傻瓜。

    玫瑰也会凋零。当看见一只肮脏丑陋的苍蝇停在玫瑰花上时,我呆呆的注视那战栗的玫瑰,那前一天还贴在维纳斯发鬓的美神,西西里岛上的仙女,亚平宁山上的太阳,亚得里亚海上空缥缈得月亮,此刻凋落在风沙中,它的花瓣被揉碎,芬芳已消散,愚蠢而世俗的苍蝇撕扯着它的心,世界消失于银色的空气。

    那一刻,我的梦醒了我不再溺爱玫瑰,因为世界上还有“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的莲,还有“宁可支头抱香死”的菊,还有“寂寞吐芬芳”的兰……因为我明白了一朵花的绽放预示不了春天,一片叶的凋零报告不了秋天,一颗星的陨落不会让宇宙停止,一个人的热情不会让天地沸腾。依旧喜欢孤独,但决不拒绝朋友;依旧钟爱沉思,闲聊却也无妨;依旧固执个性,但学会了容纳和接受。

    告别轻狂,背负起沉重的行囊。

    告别轻狂,前进路上不再彷徨。

    告别轻狂,从此我一个人成长。

    告别轻狂,新的守侯在远方。



………【第一百〇九章 汉语流浪记】………

    就是我家境再差,我也一样同情你的遭遇——汉语,你现在流落何方?

    我本想留住你,但我的手却在犹豫。虽然只是个课程表,我却迟迟未能落笔。到底用什么写……我知道,若是我用汉字写,或许会遭来许多鄙视的白眼和英语班主任的不满,本来英语成绩就差的我怎么能不多加练习。但是,在我儿时的记忆中,课程表一直都是用我们的汉字书写的,虽说字的相貌不佳,但那是我们自己的文字,定不会出现“ABCD”之类的东西。当我下决心用汉字写下第一堂课时,讲台下议论纷纷。我心里很怕,但我怕什么呢?难道一个中国人连书写自己国家的文字都不可以吗?这时,班主任来了,我停了下来,我没有勇气再写下去,班主任说一直以来都是用英文写课程表,我不能开先例。她还问我是不是不会写,我不敢吭声,谁又会为了几个汉字去顶撞自己的班主任呢?我很同情,这里已经不再是你的家了……

    不光是我,很多人都想留住你,但他们同样不希望自己被人家说作古板、另类。在这个社会,潮流是人们的指向标,踩着中国大众的步伐,多少人为了跟上时代而不惜一切代价去学习英语。英语是一门国际语言,有很多从外国进口的产品大多数配的都是英语的说明书,很多软件都会有英语的名称,就连很多的人为了赶时髦都有了自己的英文名,甚至经常会出现你只记得他的英文名而忘了其本名。我很同情,有很多的人不再接受你了……

    离开了我们,汉语,你无奈地奔向北京,奔向那象征中国的首都——北京。可最近大家应该知道,在2006年国际弦理论大会开幕当天,有三位中国的科学家在北京人民大会堂演讲。三个中国人,在代表着中国庄严的人民大会堂里,对着堂内超过半数的中国大学生演讲居然用的是英语,而且并没有使用同声传译。他们为什么要让这些不属于这个国度的音符在这人民大会堂上嚣张地横行?难道说在这里汉语都要受到歧视?流落至此,汉语,我只能用心意送你离开你的故乡。很抱歉,我能做的只有这么多……

    我听说你在国外过得很好,那里的人们开始重视你,喜欢你,并把你当成了一门很重要的语言。他们学得并不比中国人差,并且在很多的汉语语法比赛中,往往拿冠军的就是那些外国留学生。流浪了如此之久,你在中国失落,却在外国安了家。我恭喜你,你找到了你新的家园,可能外国更适合你吧……同时,我也为这个国家感到担心,一个国家,连自己的语言都留不住,又怎能留得住这个国家的人才?又怎能留得住这个国家的力量?我们如果不学好自己的语言而去崇尚那些外来语言,我们如果不记住自己姓赵钱孙李而是叫Tom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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