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夜qq群(书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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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夜qq群(书坊)- 第4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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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冷雨”告诉了我?第一次见面就告诉了我?这是什么意思?

    忘记说完就扭头走了回去,我完全无法理解,怔怔怵在原地,寒风吹拂过来,阵阵凉意悄然而至。

    我跟在她后面回到了车里,桑坦那再次发动,土道越来越不好走,加上夜色渐浓,黑竹即使对自己的车技再自信,此时也不敢开得太快,车子上下颠簸,简直就像是坐着游轮航行在波涛汹涌的大海里。这种摇摇晃晃的感觉让刚睡醒没多久的我再次萌生了困意,而心中的疑惑却让我根本无法入睡,忘记的话究竟是什么意思?

    我努力回忆之前“冷雨”在静怡家对我说的话,当时她所说的是,她是为我制定下一个任务的人,而下一个任务却会让我害死她,她只有在我害死她之前,先我一步假死,这样才有机会逃出生天。而这个过程,需要我的协助,我协助的方式,就是杀了孙静怡。我拒绝了她的要求,她就掳走了孙静怡。

    难道说最开始在静怡家发生的这一幕中竟然隐藏了忘记设计坑杀“冷雨”的方法和原因?

    那时的忘记是用着“冷雨”这个身份,或许对于“冷雨”而言,他接到组织的命令,负责为我制定下一个任务,而我的下一个任务如果按我正常的行事方式执行却会害死“冷雨”,所以他会想出假死这个计策,那也就是说,他需要一个合适的理由假死,而忘记却有可能是钻了这个空子,协助他,使他真的死在了废弃医院内,所以“冷雨”才死不瞑目地说忘记骗了他。

    如果我分析得正确,忘记给冷雨提供的计划很有可能就是,让冷雨为组织提供废弃医院有活尸的线索,然后让冷雨推荐自己去执行任务,暗中却让冷雨也参与此次任务,并在执行任务过程中自己发生意外,使冷雨在医院中假死。

    这些假象,而组织看到后,会误以为,是冷雨觊觎废弃医院中隐藏的秘密,而故意向组织推荐新人忘记去执行,以冷雨的诡计多端,显然是让忘记去送死,然后自己尾随其后准备渔翁得利,结果搬石砸脚,却惨死在里面。

    但这一切全都是忘记提供的计划,现实中,冷雨当然不会想到,事情已经发生了变故,肥磊的意外加入,让我们误打误撞执行了忘记的收割任务,并在忘记的引诱和设计之下,一步一步地在执行任务的过程中真的害死了冷雨。

    也就是说当在静怡的房间中,忘记伪装的“冷雨”所说的一切,全都真的实现了,我确确实实害死了“冷雨”,但却是在忘记的引诱之下才完成的。

    那这么说来,我一开始就误会了,我的下一个任务果然跟忘记当时在静怡房间里跟我说的那样,是由她为我设置的,是她制造了意外,让我接受了收割任务,同时,我也真的害死了冷雨!

    幸亏我没有实行我自认为完美的计划,因为我在静怡房间遇到的冷雨是忘记使用的身份而已,而当时冷雨所说的下一个任务也就是指这个突然被安排的收割任务,而不是我将要面对的下一个任务。

    这一切都在她的计划之中。

    冷雨已经被害死了,这责任看起来竟然是被我害死了,因为忘记在所有人的眼中是被我救出来的,她没有参与任何过程。

    靠,所以冷雨从忘记那里知道是我会害死他,他才会举着电锯攻击我。

    我望着窗外的黑暗,感觉自己快要疯了。如果真和我想的一样,那么一切都能说通了,但我却并没有因此感到释然,反而更加感到危机,这样一个可怕的新人,她的目的究竟是什么?废弃医院中的那些录像带和荧光怪人口中的deepwab又都是什么?而下一个等待我的恐怖任务会是什么?

    这一切的一切都给我一个同样的感觉,自己现在的处境,危机四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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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 监听(一)
    我们并没有被送到医院,但组织确实履行了给我们提供医疗救助的承诺,只不过这个医疗救助的方式让我们有点难以接受。

    黑竹把我和肥磊送到了这里,然后开着车扬长而去,忘记也坐在他们的车上离开了。

    这是一间藏在山坳中的小小屋子,迎接我们的是一男一女,男的看上去年长一些,据二人的介绍,他们就是组织安排给我和肥磊治伤的医生。我们来到我们住的房间,可以看得出来我们这个房间时以前很华丽的客厅中用木板隔成的。暗淡的灯光,射着满室散乱的黑影,板铺上半边堆着杂乱破旧的书籍,半边就算客座,屋角站着一木柜,柜旁乱堆着衣服鞋帽,柜边还露着一角裙子,对面一张床上,肥磊躺在在破旧毡子下做酣梦,上面挂着输液,这个面容姣好的女孩已经开始为他检查伤口。

    “怎么样?他没有事吧?”我问道。

    “他的伤口很奇怪,可能会花点时间,不过应该没事,今天晚上唐会给他做手术,明天早上,他应该就能醒过来。”女孩喃喃回答。

    “手术?在这个地方?”

    “是啊,你不用这么紧张,你朋友的伤势根本不算什么,对于我们来讲,简直小菜一碟。”女孩露出了甜蜜的微笑,可是这样的微笑却并不让我感到舒服,说不出自己是什么感觉,只是觉得很假。

    我轻轻点点头,回应式地笑了笑。

    “那个……还不知道美女你怎么称呼?”

    “你就叫我默默好了。”

    “哦,这样啊,那你也是‘午夜亡魂’qq群的成员么?”

    女孩埋头处理着伤口,好半天才回答:“恩,是的。”

    “哦,哦。”我应承了几声,来到了肥磊旁边。

    默默将肥磊身上的绷带全部拆开之后,他身上的伤这下终于一览无遗地暴露在我的眼前,这些伤口全都撕裂开来,之前在废弃医院中粗糙的缝合方式让这些伤口看起来就像是一块块恶心的肉瘤扭在了一起,红白交织的浓浆就从这些肉瘤之中渗透出来。有些伤口明显是被凝胶蛞蝓的黏液腐蚀造成的,光是看着都感到毛骨悚然。原来这里面的伤势比我想象中要严重得多,但这个女孩竟然这么有自信她能够救活肥磊。

    “你还没吃饭吧,我先给你做点吃的东西吧。”女孩一边切割着肥磊身上的发黑肉皮,一边抹着血迹对我说。

    我咽了咽口水,喃喃道:

    “没事,我不饿,你们还是先把肥磊治好吧。”

    “看把你吓得,那我们天天接触这些还能不吃饭了?”默默嗤笑了一声,斜觑了我一眼。

    我和默默说话间,刚才那个稍微年长一点的男人推门走了进来。

    他是一个身材高大的男子,身上穿着黑色长袍,因穿得太久,黑里放出红来,他的脖子上挂着白色反领。他的胡子刮得溜光,穿着系着白色领带,或许这是为了使他的脸孔容光焕发。但尽管这样,他苍白的脸还是死气沉沉并没有因为这条领带起到太大效果。尽管这个男人打扮得很草率,但他的神态矜持尊贵,手里漫不经心地拿着一挂手术刀,里面叮叮当当的全是一些医疗器械,他的肩头也不知道为什么还要背上了一个小挎包,这个挎包鼓鼓囊囊的,不知道里面装了什么东西。

    男人把挎包随手扔在了另外一张桌子上,用一种较为腻人的声音故作谦逊地迎接我对我说:

    “喏!那是它们让我给你的,应该是你们的任务奖励。”

    “任务奖励?哦,谢谢啊。”我听到之后兴奋不已,迫不及待地走了过去,打开了这个挎包。

    挎包的里面就是那个传说中电磁拳套和暴走鞋,不过这两样东西实际掏出来的时候,与我想象中的任务奖励却是大相径庭,妈的,这简直就跟在淘宝买了东西拆开快递时的心情一样啊。

    我几乎感觉自己的心情天上地下走了一遭般悲舛。

    先说这个电磁拳套,光听着名字,我就觉得它已经足够霸气了,怎么说也得带点高科技高尖端武器的感觉,至少戴在手上也得发出点电光火花之类的。即便没有那么强大的特效,至少造型上也应该光芒夺目,具有很强烈的金属质感才行吧。但等我亲眼见到这玩意的时候,我顿时失望之极,因为我发现这东西竟然跟普通的拳击手套没有任何区别,而且造型还十分的落伍,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黑色拳套,没有任何图案,也没有任何霸气的装饰。

    我把它戴在了手上,感觉着拳套确实与一般的拳套有点不同,这种感觉十分怪异,我仔仔细细看了半天,终于明白为什么这个拳套看起来这么与众不同,原来:

    这个拳套太丑了!

    我无奈地扔开了这个拳套,满怀期待地掏出了第二个任务奖励,也就是传说中的暴走鞋,而当我拿出这双暴走鞋的时候,我顿时心里再次凉了半截,我终于明白了为什么这个鞋叫暴走鞋,因为我看到它的第一眼,我感觉自己马上就要暴走了,愤怒的小火苗已经第一时间占据了我的大脑。我靠,我们辛辛苦苦卖命血拼,最后得到的竟然是这样两个奇怪的乡非产品?做工粗糙也便罢了,连样式都这么搓?原来,这个所谓的暴走鞋与一般运动鞋并无分别,而且组织竟然调皮的在鞋的侧脸粘上了耐克的假标志,我把鞋翻开细看,原来两只鞋的鞋底都安装了一个可自由摘除的小轱辘。可能正是因为这枚小轱辘,使用者穿上这暴走鞋之后应该就可以随意选择滑行或者步行。

    这他娘的不是在玩人么?我心里暗骂。

    “怎么样?是这些东西吧?”男人问。

    “哦,谢谢大叔,应该是这些。”我十分失望地将这两个东西装了起来,扭头望向这个男人。男人此时正抱着肩膀叼着一根灰色的香烟,憨笑了一声,和蔼地说:

    “嘿嘿,你还是别叫我大叔了,不太习惯,你就叫我群里的昵称‘唐’吧。”

    “你好唐先生,我刚才听默默说肥磊,哦不对,就是我的胖朋友他的伤势有些严重,需要做手术,但是没有太大的问题,是这样么?”

    “恩,没错,你朋友身上的伤和我之前接手的那些伤者相比,已经实在是小巫见大巫了,这种小伤,闭着眼睛都可以治好,你就放心吧,一会儿我就去准备输血的工具,然后就开始手术。”唐深吸了一口烟,认真地望着我。

    虽然男人说得让人觉得很信服,很安心。可是在这样简陋的房间中,肥磊却要接受手术,光是想想都觉得十分可怕,且不说这里不是无菌环境,光是这医生在手术室抽烟这一点就已经让人觉得毛骨悚然了。

    我苦笑着点了点头,但恍惚间却觉得这个叫做“唐”的男人自己怎么好像在哪里见过,而且就是最近几天,明明觉得十分眼熟,但我却想不起这个男人到底在哪里见过。

    究竟在哪见过呢?

    我仔细端详着男人的面孔,努力搜索着自己的回忆,唐大约三十来岁,长着一个鹰嘴鼻子,一对桃花眼陷在肉里,看上去十分怪异,而最惹人注目的就是他的削瘦和苍白,这种苍白跟冷雨的那种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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