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真之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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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真之传奇- 第4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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驰。

    叹着气将大剑插回剑鞘,放到一边。忽然想起自己还有一块“金乌铁”,亲法程度很高,要是用它来炼制一把兵刃……想到这里,他从放在一边的随身包裹中翻出木盒,打开看着这块拳头大的金乌铁。

    左算又算,这么点材料最多炼一把大点的匕首,要想打把刀还差不少。不由犹豫不决:是先炼把匕首用着,还是等凑齐材料炼一把刀?

    正想着,忽然传来敲门声。

    他收好东西站起来,走过去打开门一看,是则布兰站在那里,身后跟着诺铁,怀中抱着一把剑。

    将人让进房,围着桌子坐定。则布兰含笑问道:

    “李突特休息得可好?”

    李长微笑着答道:

    “当然。很久没睡得这么安稳了。”

    看了看一旁的诺铁,紧紧抱着那把剑一语不发,开玩笑地道:

    “诺铁勇士莫非是来找我履行昨晚约定的,这个还是……”

    诺铁一张黑脸臊得通红,连连摇头急说道:

    “李突特你还提这个干什么,是我有眼无珠冲撞了突特,您就别笑话我了。”

    李长风和则布兰一齐大笑。

    少顷,笑声收住,则布兰望着李长风道:

    “我听格丽莎娜说过去,李突特想要打听哪里有‘金乌铁’对吗?”

    李长风点点头,满怀希望他道:

    “不知启陀部有没有,我愿高价收购?”

    则布兰摇头道:

    “这东西产量稀少而且采集困难,用它制成的兵器就算大的部族也会当成传族之宝,哪是轻易能见到的。”

    李长风略感失望,说道:

    “也对,是我贪心了。”

    则布兰此时忽然正色说道:

    “我启陀部全族受李突特大恩,免于灭族灾祸,无以为报,所以我们商议后决定……”

    说到这里停住,朝诺铁伸出手,诺铁将怀中抱着的长剑递到他手上。则布兰接过后眼望长剑,轻抚了一下,然后递到李长风面前,郑重地接着说道:

    “……将我部落保有的这把‘金乌剑’赠送给你,以报你的大恩之万一!”

    李长风蓦然动容,接过剑轻念道:

    “金乌剑!”

    伸手稍一用力,将剑拔出仔细观看:和平常用的阔剑不同,这是一把宝剑的样式,二指宽窄,差不多一米长,通体暗金色,如此暗的颜色,剑体表面却泛着一层若隐若现的光芒。稍作晃动,剑锋处便仿佛有一团奇异的亮点在来回流转不休,给人一种异常锋利的感觉。

    “好剑!”欣赏了一会,李长风赞叹了一句,然后将剑归鞘,放在桌子推到则布兰面前道:

    “这是启陀部的传族之宝吧,如此贵重的礼物,我不能收。”

    则布兰说道:

    “若没有李突特,哪里还有什么启陀部,比起你的大恩,一把剑算什么。收下吧,也只有突特这种盖世的英雄,才配得上这把剑,放在我部族这里,只会埋没了它!”

    李长风沉吟半晌,说道:

    “这样吧,我带过来的沙驼马匹还有那些财物,就赠送给贵部族了,算是我们交换礼物吧。”

    则布兰微笑颔首,并不拒绝,道:

    “如此正好,我部要迁徙,正需要大量的畜力,多谢李突特的礼物。”

    二人都没有过多的客套,但彼此都感觉到了只有真正朋友才会有的真诚。

    李长风关切的问道:

    “此次迁徙,对部族的损失会不会很大?”

    则布兰笑容收敛,神色黯然的道:

    “迁徙对部族来说,就是一次生与死的较量,启陀部一直在这沙盗环视的地方挣扎求生也不愿意搬走,正是因为这个原因。”

    李长风叹息道:

    “只可惜我力量有限,无法杀尽这些罪大恶极的沙盗。”

    则布兰说道:

    “突特已经为我们做得够多的了,能够交上李突特这个朋友,是苍天在保佑我启陀部啊,突特放心,我们会好好的活着,活到沙盗覆灭的那一天!”

    感叹了一会,李长风终于问起自己一直想问的问题,说道:

    “大长老,你是否听说过‘升仙门’这个地方或者与这有关的事?”

    则布兰沉思片刻,回答道:

    “升仙门没听说过,不过既然提到个‘仙’字,想来和仙人有关。我听族中老一辈人提到过,在沙漠中心深处的狂风峡谷,有仙人出没的传说。具体怎样,就不是我一个凡人所能了解的了。”

    李长风若有所思的轻轻念叨:

    “狂风峡谷?”

    仔细一想记了起来,格丽莎娜也曾提到过这里,正是出产金乌铁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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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秘密与原由
    readx;    这是一间地下石室,的确很牢固。

    从一米见方的洞口沿着石台阶拾阶而下约五十米,就来到了则布兰所说的地下杂物室。很大,大概有二亩的面积那么大,东西已经全都搬走,站在石室中央空荡荡的显得很是空旷。

    李长风用剑柄在墙上敲了敲,发出沉闷的声响,这说明墙很厚实。他用灵眼术先大略的看了一遍,什么也没发现,于是弯下腰,从墙根开始一点一点仔细检查。

    一个时辰后。

    即便以李长风超强的体魄,也已是感觉有些疲惫不堪,但结果却令人失望,什么也没发现,灵眼术一直开着,也没发现什么有元气反应的地方。

    站直身体,李长风摸着下巴沉思:难道真的只是一间普通的石室?不,这石室造得如此坚固,绝不会只是用来做杂物室的,但秘密究竟在哪里呢?

    他抬眼看了看天花板,一片平整,连条裂缝也没有,摇摇头,再看别的地方。

    直到眼睛也几乎看酸了,他的目光忽然停在了进来时踩着的石质台阶上。倒数第三级台阶,颜色、大小与别的台阶并没有不同,唯一不同的是,它与墙壁相连的边缘有一条细小的缝隙,给李长风的感觉就是这级台阶的边缘向里延伸进了墙里面,而不是像别的台阶那样边缘是靠着墙的。

    带着微微的激动,他蹲在那台阶上仔细研究。先是用力向里推了推,纹丝不动。站在上面使劲踩,没反应。用剑柄敲敲,声音沉闷,是实心的。

    李长风伸出手指沿着缝隙掠过,感觉有些光滑,应该是台阶移动时留下的痕迹,不禁心中的把握又更大了些。换了一边,继续摸:有了,这边缝隙靠里的位置,有一块钱币大小的地方稍有松动,给人一种虚不受力的感觉。他手指点在上面,用力的按下去,那地方凹了进去,接着随着李长风手指回撤,它跟着很外弹出,最后形成一根突岀外面大约二寸长的石棍,停在那里再无动静。

    李长风眨眨眼:怎么个情况,怎么与想象的不同呢?等了一下,见始终没有动静,他低头仔细观察这石棍。

    灰白的颜色,看上去与周围石头没什么二样,但仔细看才看岀,这石棍表面异常光滑,质地细密,仿佛面上涂了一层腊般带点光泽。他伸出手指弹了弹,发出如金铁般的轻响。

    “应该是某种金属!”

    自言自语说道,手掌一把抓住石棍,左右摇摇,摇不动。向外拔,也不行。向里推,这回有动静,石棍推回到了里面,一切又恢复原状。

    李长风不禁苦笑。

    将石棍再按出来,他摸着下巴思忖良久,最后试探性地抓住石棍,输送元气。

    台阶终于动了,无声无息地向左边滑去,露出一个一尺见方的洞口。李长风探头看去,里面有一个拳头大的玉盒,灵眼术下闪烁着柔和的元气光芒。

    …………

    玥玛古城外。

    沙漠也有它的好处,那就是扎帐蓬的话根本不用太挑地方,将黄沙平整平整,就能在上面扎起来,也不用耽心地面潮湿睡上面会得病之类的。而且讲究的在地上铺块布,就是一张柔软适的床,不讲究的连布也省了。

    沙漠王熊劲是讲究的人,而且也有资格讲究,所以他的帐逢里,垫在身下的是块兽皮,一块完整“暴钧兽”的毛皮。

    帐蓬很大,里面桌椅齐全,此刻里面坐着三人,熊劲坐在上首,万得风和另一个瘦高精壮的汉子坐在下首矮椅上,精壮汉子面上愁眉苦脸,对着熊劲说道:

    “熊大当家,你招我‘血狼’部前来围攻玥玛古城,我罗轮二话不说全员出动来帮你,说好的酬劳是打下启陀部后财产分一半,现在启陀部是赶走了,财产却一分没有,这叫我怎么向兄弟们交待啊!”

    说话的正是“血狼”沙盗团首领罗轮。他此时一付可怜巴巴的神态,说的话却像是一根根藏在绵里的针,扎得坐他对面的万得风赶紧端起杯子遮住脸。

    熊劲却神色不动,淡淡地说道:

    “这次的情形如何,你也在场全看到了,出现这样的意外是谁都想不到的,罗当家不会是怪我当时自做主张吧?”

    罗轮连连摇手,道:

    “熊大当家说哪里话,有‘沙漠王’的地方,我等自是唯马首是瞻,不敢有半句怨言。”

    眼带傲色微微一笑,熊劲说道:

    “此次虽没什么收获,却也没什么损失。这次人马出动的费用,我会补偿给你。”

    说到这里,闭口不言。罗轮等了一会,见熊劲再不提其它补偿,这才省得他的打算,竟是要白白用他血狼一回,顿时叫屈道:

    “不是吧大当家,就这样让我回去,那兄弟们的唾沫星子还不把我给淹死,你不能害我呀大哥!”

    连万得风都用同情的眼色看了罗轮一眼,端着酒杯灌酒不发一言。

    熊劲端起几上的酒杯喝了一口放下,眼睛直盯着罗轮,脸上的神色一点点冷下来,开口慢慢说道:

    “大荒城有一个王家商队,这几年靠着在沙漠中开辟的一条密秘补给路线,很是发了不少的财。我费了不少钱财心力,这才收买了商队的一个护卫,弄清楚他们的线路,带着人埋伏好,结果等了二天也不见踪影……”

    说道这里他停顿下来,盯住罗轮看着。

    罗轮闻言,本来一脸激动的神色不见,不自然地躲开熊劲的目光,端起酒杯喝酒。

    一旁的万得风察言观色见他如此神态,顿时哇哇大叫起来:

    “好哇,我说怎么好好的商队突然不见了踪影,原来是你这只饿狼半路截了糊啊,不行,你得赔偿我们的损失!”

    罗轮一听急了:哦,这边让自己白出工岀力,那边还要赔偿损失,这不欺负人吗!酒杯一顿,大声道:

    “是,前几天我血狼部是吃掉一个商队,我可不知他是王家商队还是李家商队,只是躲避飓风后走错方向偶尔碰到的,更不知道他们是‘血色飓风’的猎物。沙盗抢掠,天经地义,这,这也不能说是我的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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