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牌小书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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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牌小书童- 第24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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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惨,他妈惨了!
    这些汉一个个面容刚毅,不难看出原本也是一支威武之师。只是如今满脸都是黑灰,嘴唇干裂,衣不遮体,有的连胸前的甲胄都残缺不全,有的身上的衣服早已被干涸的鲜血凝固布块,放眼望去,个个带伤,连想走直线都变成了一件奢侈的事。
    所有塔乌族人面露疑色:这些人怎么会这么惨?在夏国完全控制的土地上,谁能让他们遭遇惨败?
    莫非…他们遇到了那支唐军?
    残军近至眼前,一人一瘸一拐地排众而出,声音嘶哑地用夏语问道:“对面是哪支部队?”
    乌苏里端坐马背上,道:“本人是塔乌族的无敌之师统帅乌苏里,你们又是哪只部队?”
    “塔乌族!是塔乌族的勇士们!我们这次有救啦!”
    “喔喔喔喔!”
    那帮残军忘情地欢呼起来,像是遇到了篝火节一样,那发自内心的喜悦绝对不是装出来的。
    乌苏里眉头皱的更甚,敢情这些人都疯了么?
    “进你娘,本将军在问话——你们到底是哪只部队?”
    一听这话,方才说话的那人双目通红,“噗通”一声跪倒在地,悲呼道:“我们是塔黎族的战士,求乌苏里将军为我们做主、为我们死去的弟兄们报仇哇!”
    塔黎族?
    塔黎和塔乌两族一衣带水,算得上关系不错的两个部族,如今在大夏铁军之中地位又其相似。所以,听闻众人的出身,乌苏里立马翻身下马,面带尊重道:“没想到你们竟然是塔黎族的勇士,刚才真是失礼了。不知道霍勒尔身在何处?”
    不说还好,一听这话,刚刚站起身来的“塔黎族”汉又跌坐在地,嚎啕大哭道:“死啦!我们将军死啦!我们的弟兄也死啦!都是狄族这群混蛋,他们在背后捅刀,把我们的人都杀啦!”
    死了?
    乌苏里面容一僵,道:“到底怎么回事?你快说与我听!”
    那人抹了一把眼泪,道:“我们按照原先的计划,不断那只唐军的踪影。长生天保佑,终于让我们遇到了他们!”
    众人一听这话,顿时心中一跳:他们运气未免好了吧,这样天大的一份功劳就这么被抢了去。可是看眼前这些人的模样…莫非打输了?
    “也许他们知道,若是不拼尽全力,他们必死无疑,所以残军爆发出了强的战斗力。虽然我们塔黎族的战士和塔乌族的勇士们一样骁勇善战,却还是费尽力气才赢得了最后的胜利,斩杀了他们的统帅。”
    似是看出了众人的疑惑,那人耐心解释道。继而满脸愤恨:“但就在我们凯旋而归的时候,狄族这帮混蛋想要抢功,居然设伏偷袭我们!我们已经经历了一场苦战,人数、气势都不在巅峰状态,加上对友军没有戒心,这才被他们得逞。可怜我们的霍勒尔将军兵败身死,袍泽们浴血杀敌,却无力改变战局。”
    
    远处,一座天然形成的小山包背面,唐安负手而立,将塔乌族接纳残军的画面尽收眼底。看着那手舞足蹈如泣如诉地形容“战况”如何“惨烈”的人影,忍不住吐了口唾沫,大骂道:“他妈的,季晨这小看上去老实本分,没想到被老略加指点,竟然这么会演戏。老不去当导演,实在是屈才了!”

第三百六十一章 借刀杀人
    出现在塔乌族面前的这支残军,自然就是复仇者联盟假扮的“塔黎族勇士”了。
    为了渲染经历战争的悲惨,他们用黄土洒满头发,用黑灰抹满脸颊,掩盖大唐军人独有的特征。乍一看去,这些人和夏国战士根本没什么两样。加上这些长期驻守边关的汉都能说一口流利的夏语,让人根本分辨不出真伪。
    听闻“塔黎族勇士”被“友军暗算”,所有塔乌族人尽皆怒发冲冠。
    身在行伍之中,最重要的就是信任。只有把后背放心地交给战友,才能用心地面对眼前的敌人。若是背后随时有人忽放冷箭,打起仗来瞻前顾后,既要提防敌人,又要提防自己人,这仗还怎么打?
    所以,塔乌族众人感同身受,只觉得愤怒的熊熊之火燃于胸际,一个个放声大骂,恨不得将狄族那些“狼心狗肺的东西”千刀万剐。
    乌苏里同样痛恨背叛,但此时,他却从海量的信息中心瞬间出了最重要的一条:“你们打败了那支唐军?还杀了大唐的无敌战神战凌云?”
    季晨满脸“屈辱”,忍着泪水嘶吼道:“那又怎么样?我们付出的是两千多条人命!请乌苏里将军为我们做主!”
    “请乌苏里将军为我们做主!”
    多个“塔黎族残军”齐齐跪下,如泣如诉,那画面看看都让人心酸不已。
    大家同为军人,所有人都能体会到这些人的感受。他们亲身经历了背叛、生离、死别,那种想要生食敌人血肉的愤怒,毫不掩饰地写在了每个人的脸上。就算没有经历过这些的塔乌族人,也恨不得找到狄族的叛徒,将他们杀的片甲不留。
    身为主帅,乌苏里的心思要比手下的大头兵多考虑很多问题。得到了这样一则让人兴奋地消息,他的心思顿时活络起来。
    想要摆脱在夏国大军中的弱势地位,没有什么比军功更为重要,更何况还是斩杀大唐边陲战神这种不世之功。若能在功劳榜上添加自己的名字,非但封侯拜相不在话下,连带着部族的地位也会水涨船高。想来狄族的“叛徒”肯做出这般冒天下之大不韪的事来,也是出于同样的角考虑。可惜他们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让这人逃了出来。
    众目睽睽之下,乌苏里自然不会把这人怎么样。他们给自己送来了这样一份天大的厚礼,若再不懂怎么做章,那自己和蠢材根本没什么两样了:借着讨伐叛逆的名号肃清狄族,抢回灭唐之功,再借着“塔黎族勇士”救命恩人和报仇恩人的双重身份,晓之以情动之以理,让他们让出这份功绩,使整个塔黎族再欠自己一份人情,还有比这更完美的结果么?
    想通此节,乌苏里心情大好,若非这么多双眼睛盯着,他甚至想要纵声狂笑。这般名留青史的大好机遇,怎么就被自己给遇到了呢?长生天果然会庇佑他最虔诚的民。
    装模作样地咳嗽一声,乌苏里满脸“愤慨”:“进你娘咧,狄族这帮狼心狗肺的东西,居然往咱们自己人身上捅刀!作为塔黎族最真诚的朋友,塔乌族的勇士们绝对不会坐视不理!让我们拿起手中的武器,替死去的勇士报仇!”
    “报仇!报仇!报仇!”
    早已按耐不住内心愤慨的将士们齐声高呼。
    乌苏里对季晨道:“他们人在哪里?”
    季晨指了指身后的北方,道:“就在不远处!他们怕我们走漏风声,一定要把我们赶尽杀绝,恐怕用不了多久就会赶到了。”
    “勇士们,为了正义——跟我杀!”
    “杀!”
    塔乌族的战士们振臂高呼,但谁也没注意到,那帮被他们般同情的“残军”此时全部低下了头,一个个拼命捂住了嘴巴,怕让自己笑出声来。
    “扑哧!”
    远方的矮丘后面,听着塔乌族士兵同仇敌忾的呐喊声,陈不平再也按耐不住,哈哈大笑起来,看向唐安的眼神满是钦佩:“唐兄弟,这般狠毒的计策你都想得出来,陈某服了你了!”
    唐安骚骚一笑,摆摆手道:“小场面而已,更狠的还在后面。回到故乡老决定成立个戏班,把你们这帮混蛋都捧成名角——他妈会演戏了!”
    “哈哈!”
    这一回不光陈不平,两千多个汉同时大笑起来。如果说先前他们对唐安的计策有所怀疑,眼下却早已变成了深信不疑。
    看看季晨的演技,听听那些胡的高呼声,傻都知道这计成了!
    能在如此不利的情况下,生生利用借刀杀人的妙计,挑起夏国人之间的内部矛盾,把他们当成了傻耍,己方则只要耐心等待,坐收渔翁之利即可。这般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手段,怕是孔明复生也不过如此了吧?
    李大壮挠着脑袋,问道:“我还是不明白,为啥这些胡这么容易上当?”
    唐安眼中泛出自信的光芒,解释道:“这计策说到底,只有一个‘利’字。”
    “力?”一帮汉傻乎乎问道,“比力气么?”
    “是利益的‘利’!”唐安叹息一声。没化,真是可怕了。
    “众生芸芸,皆为利往。夏国主帅的目的很简单,就是要生擒活捉战老将军。他所排出的这些探部队,也是为了同样的目的。咱们抛出“老将军已死”这则消息,不由得这些被当做眼线的小部族的主帅们不心动。而众目睽睽之下,我们的这只‘残军’,恰巧给了他们出师最合理的借口——讨伐叛逆!”
    唐安口若悬河地对一帮大老粗分析着,对着左边一群满脸迷茫的汉互动地点点头,又将脑袋扭向右边,继续道:“有了利益、有了理由,他们一定会为那不存在的‘老将军的尸体’争的头破血流。但是想要做到这一点,却需要天时地利人和。”
    “什…什么河?”李大壮又问道。
    “人和!”唐安白他一眼,伸出一根指头:“先,我们要打一个时间差。按照塔乌族和狄族行军的速算,距离两军碰面还有大把时间可以利用,给了我们从容布局的机会。其次,两军一南一北相对而来,一马平川的地形给他们殊死搏斗创造了最合适的地理条件,也更方面我们这支奇兵发挥作用。第,人和。双方在得知对方都是偷袭‘塔黎族’并且揽获剿灭唐军不世之功的‘叛军’后,没有不殊死搏斗的理由。我们黄雀在后,人心所向,这一战的结果不言而喻。”
    众人静静的听完,所有人都露出恍然大悟的神色。连一向粗枝大叶的李大壮都频频点头,看来是听懂了大半。
    当然,他还留有一丝遗憾——“人河”到底是什么河?
    “他娘的,这计策够毒辣、够阴险、够卑鄙!”陈不平大是畅快,哈哈大笑着拍了拍唐安的肩膀,道:“不过老喜欢!”
    将士们眼中涌起熊熊战火,按照唐安的计划,若是再打不赢这一仗,不如买块豆腐一头撞死算了。
    和起先对唐安的不信任相比,所有人此时都信心满满。看看这些人战意昂然的模样,哪里像一支被人追的如同丧家之犬一般的疲兵?
    这才是一支铁血之师应该有的样!
    唐安欣慰的点点头,心中满是骄傲。能征服这样一支军队,可真不容易啊!
    “那咱们接下来该怎么办?”陈不平问道。
    唐安微笑着将放在地上的一把铁弓送到他的手里,道:“下一步,就要看小马这家伙的贱术了。我们要给不知道该怎么打招呼的两方人马,再添最后一把火!”

第三百六十二章 战鼓
    狄族放眼整个西域,算得上中等部族。
    按理说,派出探部队对复仇者联盟进行地毯式这种事,八竿都和他们打不着边,可眼下格勒率领的这支只有千人马的部队却还是出现在了这里。
    问题不在部族身上,而在统帅身上。
    格勒今年十一岁,出生在一个普通的牧民家庭。能够走到现在这一步,跟运气没有一点关系,完全凭借他的努力。
    努力的人固然让人佩服,但年纪轻轻扶摇直上,在很多人眼中却会变成威胁——至少在这次出征的狄族统帅眼中,格勒就被标记上了“危险人物”的标签。
    结果不言而喻,在这种大海捞针般的任务中,格策就被派到了最前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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