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来归梦满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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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来归梦满青山- 第1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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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弟,今天真是对不住了,竟然把你的爱犬看成了野兔。” 
  “三哥客气了,都怪这畜牲随处乱跑,不过,只是苦了那丫头。”     
  刺眼的阳光透过树叶儿照射下来,我偏了偏头想避过耀目的光线,而止不住的泪水却如泉涌般模糊了双眼。     
  董其昌 
  明代后期著名画家、书法家、书画理论家。“华亭派”的主要代表。生于嘉靖三十四(1555)年,卒于崇祯九(1636)年,字玄宰,号思白,又号香光居士,华亭(上海松江)人。 
  他的书法广泛临学古人,融会变化,尤其擅长行、楷书。早年他从颜真卿入手,后改学虞世南,兼取各家之长,晚年仍归入颜真卿。他的书法综合了晋、唐、宋、元各家的书风,自成一体,笔画园劲秀逸,平淡古朴。其书法影响深远,一直到清代中期。康熙、乾隆都以董书为宗法。雍正从小就接受严格的汉文化教育,书法追随其父,走董其昌流畅和美一路。他的书法文雅遒劲、气势宏伟,有皇帝欲凌驾雄强的气概。 
  董其昌作品比较珍贵,但在流传过程中膺品不断,至今已难见精品。海外艺术市场董其昌作品较多,欧美收藏家喜欢他的书画。1989年6月纽约拍卖过一幅他的《婉娈草堂图》被专家认可,以165万美元的价格成交。         
                  中秋之夜 
  深秋绝塞谁相忆,木叶萧萧。乡路迢迢。六曲屏山和梦遥。 
  佳时倍惜风光别,不为登高。只觉魂销。南雁归时更寂寥。     
  秋色苍茫,再过两天就是中秋佳节了。我斜倚在炕边上百无聊赖,随手翻着纳兰的《饮水词》。自从三天前回到紫禁城,格格就一直把我留在屋子里养伤,每天吃了睡睡了吃的,再不就是对着镜子研究脸上的伤疤,哪儿也没有去过。当日的那一箭虽然来势凶险,却幸好只是擦破了面皮,并没有伤到筋骨。还记得几个小太监把我抬回驻地,太医已经等在了那里,我模糊的感觉到有人给我检查伤口上药。而等到第二天清醒的时候,才发现竟然有半张脸都没被蒙在了裹伤的白布里。我第一个反应就是这下完了,一定被毁容了。本小姐虽算不上沉鱼落雁闭月羞花,但至少也是万千爱美女士中的一员,可没想到阴差阳错回到古代,竟然为了救一只狗毁了容貌,真是倒霉呀!当下便说,既然已经毁容了,就求格格一定要给我在皇宫里安排一个不用见人而且收入又比较丰厚的职位,我就只能以此养老了。 
  格格听了我的话,先是一阵开心的大笑,然后就把事情的原委给我解析清楚了。原来那条狗是十三送给四阿哥的,因为是第一次带出来,所以跟丢了队伍,却正好碰上我,结果我就替它挡了那一箭。之后是四阿哥命人把我送了回来,还请来了随行的太医。而包裹在层层白布下的伤口,并不太严重,只要恢复得好,应该是不会留疤的。     
  我又拿起镜子照了照,当初被利箭划过的伤口,已经结了暗红色的笳,突兀的横在左颊上,四周有些痒痒的,可我又不敢用手去抓。只是积极的运动着脸部的肌肉,希望可以让这麻痒减轻一点。 
  “如玉姑娘在吗?”一个声音从门外传来。 
  我答应了一声,只见一个小太监走进门来,麻利的打了个千说:“姑娘吉祥,奴才是四爷府里的高福儿。” 
  “公公多礼了!如玉怎么敢当。”我站起身来,浅浅回了个礼,心里对他的来意充满了好奇。 
  “姑娘客气了。四爷吩咐奴才把这凝香膏给姑娘送来,这药是太医院的孙医正亲自配的,最是拔毒止痒。姑娘涂在伤口上,过不了几日,也就全好了。”说着,他从怀里掏出一个精致的小盒,递到我面前。 
  一阵幸福感涌上心头,我差一点就想抱着那个盒子亲上两口。不过场面上的工夫还是要做足的,我接过盒子,又福了个礼说:“真是劳烦公公了,让四爷费心,是如玉的罪过,如玉在此谢过四爷的恩典。” 
  “那姑娘就好生歇着吧,我也该回去回话了。” 
  我刚想留他吃杯茶,或是应该找点什么打赏之类的,他已经转身走了出去。我也只好提高了声音说上一句:“高公公好走!” 
  回身坐下拿起那个盒子,拧开盖儿,一阵沁人心脾的香味扑面而来。我轻轻挑了一点淡绿色的膏体,对着铜镜,仔细的涂在伤口两侧,伴着怡人的香气,那清凉的感觉丝丝渗入肌肤,真是说不出的舒服畅快。 
  闭上眼睛半躺在被子上,听着窗外风吹落叶的沙沙声,嗅着空气里似有若无的香气,不禁回忆起每一次与四爷相遇的情景。他那孤傲的背影、深邃的眸子、炽热的眼神、冰冷的语气,还有深深印在我梦里的那温暖而湿润的一吻……他的一切一切,占满了我的心灵,再也割不出一丝一毫的空隙。我知道自己已经把所有的梦想和爱恋都倾注在了四爷的身上,而四爷能不能也在他的心里为我留下一个小小的角落……     
  “想什么呢,能这么开心?”那个有点讨厌的声音突然出现,打断了我的思绪。 
  我赶忙起身下地,请安行礼:“三阿哥吉祥!” 
  “罢了罢了,见你这么规矩,我还真有些不自在。”他用手中的折扇轻抬了一下我的手臂。 
  “贝勒爷说笑了,奴婢哪敢造次呀!”自从在他的箭下救了金毛,今天还是第一次见面。 
  他无奈的笑了笑,迈前一步坐在了炕上,然后伸手拉了我过来,问道:“脸上的伤可好些了?” 
  “一点小伤不碍的,不敢劳动贝勒爷挂心。”心里却说你还好意思问?要不是你随意捕杀动物,本小姐能差点毁容?可嘴上却只能恭恭敬敬的。 
  他倒也不生气,脸上依旧挂着笑容,随手拿起炕上的那本《饮水词》,看了一眼道:“你喜欢纳兰的词?” 
  我微微点了点头。 
  “收却纶竿落照红,秋风宁为翦芙蓉。人淡淡,水蒙蒙,吹入芦花短笛中。纳兰之才情旷古少有,不但经史百家无所不窥,而且弓马刀剑无一不长,唉,只可惜英年早逝,不然必是我大清栋梁之材。” 
  “贝勒爷见过他?”听他说的情真意切,我心下有些好奇。 
  “何止见过,第一次跟随皇阿玛行猎南苑,就是纳兰教我开的弓,当时我只有六岁。那是我平生第一次打到猎物,回来足足兴奋了两天。一晃二十年过去了,要是他还活着,也许今天…”他的眼里闪烁着异样的光彩,我看得真切,却看不明白。 
  “不说这个了。”他的神色一转,又恢复了那幅温文尔雅的样子,“给你带了盒药膏来,清热止痒的,你用用看。” 
  一个一模一样的盒子出现在眼前,我微怔了一下,想起桌子上的那盒还在,偷偷瞟了一眼。他也注意到我神色的变化,顺着我的眼光望去,自然是看见了,又一次无奈的笑着说:“看来起了个大早,还是赶了个晚集。既然已经得了,我还是收回去吧。” 
  不知为何我心下忽然生出几分歉然,一把从他手里拿过药膏道:“贝勒爷怎地如此小气,即说了是赏给奴婢的,还能收回去不成?赶上下回再救个野狗野兔什么的,岂不没得用?” 
  “你这张嘴呀!究竟是谢我还是骂我?人家明明看准了老四家的狗,谁想到你却杀了出来?”他的笑容顿时舒展了很多。 
  “是,三爷说的是。是奴婢不懂事,搅了爷的兴致。”我赶忙赔笑了两句,可又觉得好像哪里有些不对劲儿。 
  “行了,你都收着吧,我也该走了。一定记得别用手抓,仔细落下疤。”他关切的目光一直停在我的脸上,直到回身出了院门。 
  我望着他的背影,一直在努力的回忆着…… 
  一个似乎很遥远的声音闯入了脑海中:“四弟,今天真是对不住了,竟然把你的爱犬看成了野兔。”可他刚才的话……这到底是为什么呢?     
  中秋这天的晚上,康熙带了他的各位老婆及儿子女儿在御花园饮宴赏月。 
  而我则只能独自一个人坐在屋里,对着窗外的月亮发呆。桌上格格赏的月饼一口也没有动过,因为我不想体会这样的感觉。中秋之夜,本是万家团圆的时节,而我却独自一人流浪在这陌生的世界里,找不到回家的路。朝与暮,一息三百年。同样的月亮,同样的天空,而我却注定迷失在了这时空交错的夹缝中。 
  深吸了一口气,抬腿步出门外。凉爽的夜色,让我的心变得安宁,可以暂时撇下那些离愁别绪。想想也只能认命了,既然老天把我的生命退回到三百年前,那自然也会有它的安排,月亮的圆缺,人世的离合,总是冥冥中注定的缘分,又岂能仅凭眼前的一切来测知呢? 
  既然想通了,胃口也就打开了,其实本小姐本就不是个会悲伤太长时间的人,人生苦短,不如意之事也十之八九,自己何苦还要为难自己?沏上一壶清茶,再捡两块月饼,好好给自己过个节才是正理儿。 
  宫里的月饼和现代的传统月饼基本差不多,无非是青丝玫瑰、伍仁八宝之类的,没有广式蛋黄、腊肉月饼的滑腻,但原料却也相当考究,味道不太甜,各式的果子吃在嘴里很是香甜。 
  门口忽然有些响声,一个很大的食盒落在了台阶上。我放下手中的月饼,也没顾得上擦手,就走了过去,掀开盖子一看:金黄色的,油亮亮的,一碟蒸好的螃蟹兀自摆在中央,旁边还衬着两小碟月饼和一把酒壶。我没由来的兴奋起来,拎起一只螃蟹在眼前晃了晃,深深的闻了一下,真是香呀!也不知是谁这么了解本小姐的嗜好,竟然把这么可心儿的食物送了来,真是幸福从天降呀! 
  刚想把食盒拿进屋里,却被一只手拽住了。十三的大脑袋又伸了过来,“喂,你眼里除了螃蟹还看得见什么呀?” 
  “呵呵!”我干笑了两声,刚才对螃蟹馋涎欲滴的傻样一定被他看了个正着,忽然想起以前看过的一个笑话,挪用在自己身上倒也合适,“十三爷没来的时候,月饼就是我的命。不过等看见了螃蟹,奴婢就连命也不要了!” 
  “哈哈哈哈…没见过你这么馋嘴,还好意思说出来的,也不怕别人笑话?” 
  “怕啥!要是明明爱吃,却偏要装出一幅心如止水的样子,岂不亏待自己很多?” 
  “也有些道理。不过女孩儿家,总是要矜持一些,没得以后找不到婆家!”他的一双眼睛又坏笑着盯着我。 
  “这就不劳十三爷操心了!”我白了他一眼,便拎着食盒进了屋子。 
  很久没吃螃蟹了,真是想念得很!不知道这古代进贡的螃蟹是那里产的,要是阳澄湖的大闸蟹可就赚了。低头看了看爪儿上的毛色,还真是金黄金黄的,心里一喜,嘴上的速度也加快了很多。 
  就在我准备向第二个螃蟹发起进攻的时候,十三还没有一点动静,只是手里握着酒壶,就这么呆呆的看着我。我先给自己挑了一个,又拿起一个放到他面前道:“十三爷,没见过女人吃东西呀!就这么好看?” 
  被我一问,十三倒是回过神儿来了,“不是没见过女人吃东西,是没见过吃成你这样的女人。什么金贵东西,就这么好吃?” 
  “这十三爷就不懂了,好吃的东西自然还要有自己喜欢的方式来配合。”我麻利的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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