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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地魔此刻名字改了叫莫谛福,是个很玄妙的名字,配合他更为玄妙的巫师身份以及魔法,再加上他的颜值加分,真是牛逼闪闪,瞬间升华。
他此刻在的地方是个比较西北的地方,遥远,荒凉,但并不宁静。
不宁静的,不是这里呼啸的狂风也不是这里翻卷的黄沙,而是这里的人,这里的人心。
莫谛福在这里置办了最贵的豪宅豪车,花钱给辛彤跟李素打扮得漂漂亮亮的,辛彤的名字就叫辛彤,而李素,则对外宣称叫莫离素,这名字听着也是古意盎然,颇有趣味,不知道的还以为莫谛福是个多么有文采的高人,然而,他只是个子高,对于学问,说真的,并不高端到哪里去。
并不高端的莫谛福先生将暂时属于他的孩子跟妻子安排妥当之后就出门转悠开了。
他要知道,那个恶毒的会害死自己亲生女儿的女人是什么样的一个女人,她在哪里,做什么,长得怎样……他需要搜集情报。
辛彤并不适合现在出面。
她与那个女人是认识的,如果她带着素素出现在那个女人面前的话,很容易被认出来……那么,这事儿就太不好玩了。
素素死了十几年了呢……十几年了,素素的哥哥也已经长成大人了……想到这里,辛彤就有一种诡异的快慰之感——那个恶毒的小崽子跟他妈妈有样学样,打小儿就不友爱,对自己亲妹妹也是坏得很,她给素素吃一口饭被他见到都会大嚎大叫地区喊那个毒妇……也是太随根儿了。
随着他们老云家的根儿,坏根儿!
唯独素素,没遗传到那些坏形状,大约是打小儿她就被剥离在那个诡异的恶毒的家庭之外的缘故。
辛彤给莫谛福看过那个毒妇的照片,还有……她那个已经年满二十的儿子的照片。
这么多年,辛彤都不曾忘记他们……她不曾忘记,就使得自己的身体被忽略了,然后,倒了霉,差点死。好在,她差点死,又寻回了她的素素。
莫谛福带着辛彤给的照片,在这座叫做沙寮的小城里转了一圈又一圈——沙寮很小,打个车,十块钱绕城转两圈,莫谛福就这样打着车乱绕着,给出租车司机五十块,让他绕遍了整个沙寮城,也终于,在一处低矮的平房区找到了照片里的女人,也就是素素的亲妈,云胭脂。
云胭脂的父母给她取了这么个名字也就说明他们大约还是比较有情调的。而有情调的人,在云胭脂小的时候则是很艰难的,他们的艰难转化成了痛苦,加诸在云胭脂的身上,于是,云胭脂的性格本身就十分的与众不同……她的这份与众不同,放到现在,就该是属于心理医生需要头疼的范畴了,可却是万万达不到变态精神病的地步,也是可怜可惜。
然而,所谓“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的说法,在云胭脂的身上真的是成立得不能更成立了,何况,她的性格脾气,所作所为,大约还不如那变态精神病之中的十之七八呢。
毕竟,莫谛福的亲妈也是个精神不大正常的人,但是临死的时候,她还是求人收留他而不是要活生生掐死他……作为母亲,为孩子的生存而操心劳力是最基本的;其次是为孩子的生活而操心劳力;最后是为孩子的未来操心劳力,而连第一项都不做的母亲,并不是母亲。
这位云胭脂就是连第一项都不去做的人。
莫谛福看着她,就仿佛在看一个死人。
这十几年过去了,她还在监牢里度过了七年,可是这么些年也没让云胭脂有什么太大的改变,她还是那一副刻薄恶毒的样子,一张脸上,肉都是横着长的,一如她的那颗心。
“妈!”一个雷鸣般的叫声响了起来,云胭脂回头,带着一肚子的炮仗回道:“叫什么叫,没给你叫掉魂儿了!”
“掉魂儿了你就招魂儿呗!”叫唤云胭脂的人从低矮的平房里走了出来,是个二十来岁的大小伙子,光着个膀子,穿着一条大花裤衩,脑袋上的头发还秃叽叽的,嘴里叼着一跟牙签,显得无比的颓废。
“妈,我衣服放哪儿了?”小伙子问。
“我知道你放哪儿了?你昨天怎么回来的?”云胭脂瞪着小伙子,随手甩了毛巾给他,“行了行了,赶紧收拾收拾,去上班吧。”
莫谛福知道,这小伙子就是云胭脂的儿子,素素的哥哥,李博了。
李博,那可是被家里寄予厚望的男孩儿,与李素完全不同。
当然,又或者,李博的出生备受期待,可是李素却是出生在不受期待的时候,且一出生就因为超生而被罚款……家里的一切罪责,都由李素承担了起来,即使她刚刚出生,却已经成了她母亲云胭脂眼里的扫把星,她父亲李同达眼里的赔钱货……这实在是与性别无关,单单是她的出生就带着罪责。
只可惜,她求着谁非要让他们夫妻把她生出来了?
伏地魔摸了摸自己那张写着莫谛福名字的身份证,冷冷地笑了一声,告诉司机:“师傅,去丽湖苑。”
丽湖苑,沙寮城里唯一的一个公园小区,属于是全市最富豪的居住所,一大片区域都是别墅,里面又是花花草草的,远远看去,美不胜收。
司机把车开了回去,伏地魔下了车,付了车钱,告诉司机明天一早再来一趟,带他走全这座城市。
第二天,司机果然来了,还在前面开路,而伏地魔则在后面开着跑车,载着辛彤跟素素,再次顺着昨天的路线走了一圈。
这一圈,躲起来的辛彤跟素素也看到了云胭脂。
这女人如昨天一般无二地跟她儿子说话,不过……这一天,她儿子李博却因她说上班的事情而怒了。
李博摔掉身上的毛巾:“别提那个破网吧,我辞职了,老子不干了!别再提啊!再提我揍你!”
云胭脂一愣,忙问:“你……你怎么辞职了?这是第……”
“第几次?”李博冲她挥了挥拳头,“我说过我要揍你没?别特么的装贤妻良母了,知道不?你是什么样我还不清楚了?别忘了,你欠了我七年,七年!还有,我小时候被人嘲笑,说我有个进过局子的妈,你知道对我有多大影响吗?
“我没当成博士都是你的错!还有脸跟我说话?去把碗洗了,还有,我那堆脏衣服,都洗了,洗干净点儿啊!”
李博说着,套上一件背心,转身出了胡同。
他一走出来,就见停在胡同外的那一辆跑车——敞篷,红色,看不懂的标志,上面没有花哨的装饰,唯独里面坐着的人,穿着实在是太光鲜亮丽了……李博发誓,他这辈子就没见过穿这么好的人!
也不怪李博惊讶。他一个小地方小门小户里出来的小伙子,这一辈子见过最有钱的人就是小时候老去他家的警察叔叔们了,而警察叔叔们的关心永远是对着他那个小贱…货妹妹的,这也让李博打小就心理扭曲——孩子们总有些想要人关注的心理,而李博每次见家里来了陌生人也想要获得关注……只可惜,家里父母的关注给了他之后,外面来人的关注就都给了他的妹妹李素……这也是他为什么到现在都恨那个小姑娘的缘故。
即使是二十岁了,李博也还是恨着那个被他亲妈杀了的妹妹。
虽然说李博不该这样,可惜,他有一对脑筋不正常的爹妈——正如辛彤所说,人呐,他随根儿。
根儿是什么?是可以穿的外在也是本不可以穿的外在,是根本,是精神,是能力,是习惯,也是长相身高等外貌体征——李博,就是个随根儿的人。
理论上来说,外貌体征能随了爹妈,属于基因问题,不可抗力,可是那内在的能力啊习惯啊精神啊之类虚无缥缈的,本该是不随长辈的,但架不住这孩子是大人教的啊。言传身教,随了爹妈,这真是再正常不过的事儿了。
李博,就这样随了他那不正常的爹妈,小小年纪就妒忌那个吃不饱穿不暖还总挨打的妹妹不说,即便是妹妹死了,他也记得她的不好。
一如云胭脂,入狱七年,出狱之后第一件事就是把死去的女儿扒出来,弃尸荒野,要她遭日晒雨淋,死也不得安生!
第61章 六十一
六十一一碗红烧肉(二)
李博就是在他们家胡同口看见了那一家三口的。
一家三口啊……他这一辈子见过的都没有他们用的东西好,那男主人手腕上戴着金表,头发飘逸非常,身上的西装都闪闪发光,还有袖子上的扣子也像是金子的……啧啧,真的是有钱人的派头。
女主人那也是一身的珠光宝气,衣服穿得就跟电视里的那些贵妇人似的,头发盘得特别好看,上面卡着还缀着很多宝石的发卡……简直不能更亮眼。
只是那孩子看起来特别瘦,还有点儿眼熟……不过人家穿着精精神神的连衣裙,就像是公主一样,头顶上还戴着王冠呢……真是不能理解的好看啊!
李博吸溜一口唾沫,觉得自己眼前亮闪闪的,那都是一堆一堆的软妹币。
这来钱的道儿就在眼前,他那老妈子非要他去上班,也真是太烦人了,简直不可理喻!
想着,李博就趿拉着拖鞋,蹭到了眼前那有钱一家人的面前了:“哎!到这儿来参观啊?需要有人带路不?这沙竂城里就没有我李博不熟悉的地方,我在这儿绝对是蝎子粑粑独一份,什么人都认识什么地方都知道!”
他这毛遂自荐的有意思极了,正常人都不可能做出这种事儿的,唯独李博,他就能这么做。
要说也真是不怨他。
李博这人十岁上亲妈就给关进监狱了,他亲爹又在外打工,跟另外的女人临时搭伙过日子,谁也没时间管他,于是,腆着脸去跟人套近乎就成了他的看家本领,看人认款爷也成了他的保命手段。只是他认识的款爷段位也就是那种挂着个大金链子的段位,是断断看不到那种开个兰博基尼啃十块钱羊肉串的真…土豪的。
也正是为了迎合他的品味,伏地魔他们才穿得牛逼闪闪,好像是奥斯卡小金人一般无二。
这样的闪亮土豪,李博当然不可能放过,同样不想放过的是出租车司机,于是,李博就跟出租车司机打了一架,打得不是很厉害,但足以让辛彤打电话报警了。
警车呼啸而来,声音震颤了在平房里干活的云胭脂,她一个哆嗦,丢掉了手里正在洗的衣服,两条腿打着飘儿的就踉跄出了胡同,正看见警察们把李博带走……
“不要啊!”云胭脂尖叫着扑过去,开始嚎啕:“你们可不能啊!不能带走我儿子啊!我儿子乖巧听话啊……你们真是杀千刀的要祸害死我了啊不要我活了啊老天爷呀——”她死命拽着警察的裤脚,好像是警察做了多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