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穿]学霸,求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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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穿]学霸,求放过- 第4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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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语言这个难关迟早是要攻克的,日后去了周围都说英语的环境,小豆子自然而然会知道怎么交流。现在既然已经初步克服了对陌生环境的惧怕,就要试着走入人群了。

    小豆子看着颜晟手中用花式英文书写的邀请函,其实根本就看不懂上面到底写了什么,这几日,颜晟虽然没有多说什么,可小豆子自己清楚,他们这一去,要再回国,怕是很难。而要在国外呆着,他不可能一直依赖着颜晟。

    虽然心底依旧有些胆怯,也并不愿意去参加一个大部分由外国人组成的宴会,可看着征求自己意见的颜晟,小豆子深呼吸了一下,扯开一个笑容:“蝶衣需要做些什么吗?有没有什么需要避讳注意的?”

    程蝶衣那日对着颜晟自称小豆子,如今却转换了称呼,以蝶衣自称,颜晟看着少年人眼底的坚韧,笑了笑,顺着程蝶衣自己的意思,同样转换了称呼。有时候,一个称呼,一个名字,似乎印证着一个人的成长。程蝶衣既然有此决心,颜晟自然乐意看到这样的变化。

    宴会是晚上七点开始的,只是,这样子大家聚在一块儿,热闹的场合,有时候果腹反而成了其次,两人五点半左右,正常用了一些晚餐,大概吃至七分饱左右。

    程蝶衣的衣服其实是个问题,颜晟的个头比程蝶衣高出了一个半头左右,身量体形不同,这衣服自然也不会太合身,最后,还是颜晟从一个姓李的华夏人手中,添置了几身中式的长衫,又麻烦对方家带过来的绣娘,将长衫修改得合身一些,才有了可供程蝶衣出席晚宴的衣衫。

    配合着程蝶衣的长衫,颜晟也换了一身长衫,颜晟看着镜中自己儒雅的姿态,第一次穿长衫,倒也意外的合适。

    等到晚宴正式开始,程蝶衣一直跟在颜晟身边,虽说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可四周全是在程蝶衣看来长得差不多的人,大概除了有些头发颜色上的差异,或者是眼珠子的颜色也有深浅不同的,其他的人,在程蝶衣看来,还真没有什么区别。

    再加上这些人口中说的话,就跟天书一样,落在耳朵里,便只是一片嗡嗡嗡的声响。虽然这一切都让程蝶衣觉得不适,可记得颜晟下午的话的程蝶衣,面上始终带笑,倒是勉强一副宠辱不惊的冷静,叫人看不出来他心底的慌乱。

    颜晟并不急着让程蝶衣一下子就适应,因此,带着程蝶衣去了华夏人聚集的圈子,大家一起聊天,熟悉的语言和熟悉的面孔,让程蝶衣真正地放松下来。

    几人正聊天之际,却见一人带着这次宴会的主人走了过来,竟然是因为听到了程蝶衣白日里在房间中练习的曲调,特意邀请程蝶衣当众表演助兴的。

    “蝶衣,你可愿意?”

    颜晟这几日同程蝶衣相处下来,清楚程蝶衣自小在戏班子长大,唱戏、学戏已经成了他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就算现在身边没有了师父师兄弟的督促,甚至如今远渡重洋,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够再搭建出一个平台来让他登台演出,这样的情况下,还能够坚持每日练习,可见程蝶衣对于唱戏本身的喜爱。

    程蝶衣在国外,语言不通,又没有其他谋生的行当,如果能够在船上这些人中打开知名度,以后程蝶衣自然也可以重新以自己喜欢的戏剧作为谋生的手段,也算是爱好工作两不误了。

    如果问程蝶衣其他什么事情,程蝶衣可能会犹豫,可上台唱一段,对于程蝶衣而言,那就跟每日里吃饭睡觉一样,是再平常不过的事情。只是,仓促之下,再加上船上条件简陋,程蝶衣也不可能去上妆,只能够就这么一身长衫就去表演了。

    程蝶衣最熟悉的一段,自然是霸王别姬的段子,饶是没有与之相互配合的霸王,甚至没有任何妆容在身,只是素净着一张脸,一身男式的长衫,可程蝶衣一旦站在舞台的中央,便已经一身是戏。

    无论是妆容齐备,还是一身素雅,程蝶衣一直都是一个极为认真又执拗的人,这样的人,入戏深,一上台,便已然是那虞姬,却难寻属于程蝶衣的影子,甚至这样的影响,下了戏,也难以根除,只把虞姬对项羽的依恋,也绵延而出,再加上同他那大师兄自小彼此依仗,同患难的情谊,也难免就左了心思。

    程蝶衣的表演早已经有了自己的一套精髓,虽然因为年龄阅历演出经验的缘故,尚没有达到园转自如的程度,却已经有了属于自己的戏魂。如今这船上的人,华夏人听到这一段唱腔,不管懂不懂行的,都是乡音切切,自是觉得妙不可当。而对于不曾了解华夏戏剧之魅力的外国人而言,闻所未闻的唱腔,男儿之身却唱出女子的婉转妩媚,也是一出颇为神奇的演出。

    程蝶衣一唱成名,虽说只是在这艘船上的乘客之间扬名,可坐在这艘船上的乘客,都是勋贵豪富之流,这个年代能够远渡重洋,大摇大摆地跟外国人一道去往国外的国人,也均非泛泛之辈。家中没有一些资产,连船票都买不起,也没有资格同这些贵人等一起远航。

    可以说,程蝶衣直接依靠这一唱,为接下来的职业生涯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颜晟既然有心推出程蝶衣,总不能因为自己的缘故,将对方大老远地带到陌生的国度,不但是人生地不熟的,还有语言、文化习惯等各种问题,却不管程蝶衣的未来。现在眼看着程蝶衣有依靠一技之长打入到异国他乡的文化层面的机会,颜晟便充当了程蝶衣的英语老师兼翻译的工作。

    每日下午两点到四点,本是程蝶衣平日里练习吊嗓子的时间,如今,却是引来了一波一波的好奇窥探者,这之中,好奇之流占了大半,附庸风雅者也有三成,只有少少的一些人,是真得被京剧本身的魅力所吸引。这当中,上次宴会的主人理查德子爵就是其一,理查德子爵乃是英国贵族,一路来到华夏,又去往美国,除了本身爱好游历之外,也是替自己的家族寻找新的商机。

    如今四十岁的理查德子爵,并不是一个成功的商人,却是个醉心艺术的爱好者。他在华夏逗留的时间并不长,倒是听人提起过华夏的戏剧,却不知道竟然是如此神奇的艺术。虽然语言沟通不顺畅,毕竟理查德子爵本身并不会汉语,而程蝶衣也不会英语,两个语言不通的人,却也沟通得很愉快。虽然这中间也少不了颜晟这个翻译官的功劳。

    语言这门学问,有人一直帮忙陪练,营造一个学习的气氛还是相当重要的。理查德和程蝶衣两个,一个跟对方学习中文,一个跟对方学习英语,两个人彼此切磋,共同进步,等到船抵达港口的时候,已经能够通过比划等手段不依靠颜晟而进行简单的沟通了。

    当然,有颜晟给程蝶衣开小灶,再加上在船上的这段日子,身边围了许多外国人的缘故,程蝶衣的英语口语突飞猛进,一些简单的日常对话,说起来也挺像那么回事儿。反倒是理查德的中文说起来就实在是有些拗口,便是颜晟要去仔细分辨才能够猜测到对方要表达的究竟是什么意思。

    船到达目的地后,颜晟同当初先来一步的颜管家会和,理查德则是留了联系地址,让颜晟和程蝶衣一定要去找他。
第4章 …04
    第五十四章

    程蝶衣双脚踩在大地之上,心反倒还跟在海面上飘飘荡荡一般,无所依傍。只是,一路沉默地跟着颜晟,坐在四个轮子的车里面,看着窗外,同画像截然不同的建筑物,还有街道上穿梭往来,全然不同的轮廓各异的同自己有着不同肤色的外国人,这种强烈的身在他乡的陌生感,化作一*无声的浪潮,一层一层将程蝶衣彻底淹没在海底。

    颜晟见状,握住程蝶衣的手,一路无言。

    这一层心理过渡,颜晟所能做的只是,告诉程蝶衣,他会陪在他身边。而如何去克服语言、环境、文化各方面的问题,还是要依靠程蝶衣自己。

    颜管家先行一步打点,颜晟和程蝶衣到了地方便有了住处,生活起居各方面,也自有全能的颜管家打点。方方面面倒也想得周全。颜晟自己很快得就找准了定位,去高等学府,从讲师做起。而程蝶衣,有理查德子爵这一条关系线在,在唐人街寻了一块地方,有颜晟帮忙,搭建了一个戏班子,虽说现在只有程蝶衣一个人,可经了颜晟点拨后,也鼓起勇气,想要在这个地儿重新扬帆起航。

    时间不会因为程蝶衣的难过心伤萎靡而就此停止,只会毫不留情地将那些沉溺于过去无法醒过来的人狠狠地抛弃。

    程蝶衣在颜晟带着他去了几趟歌剧院,又去参观了颜晟现在所在的大学后,听了颜晟的建议,去语言学校,先将语言的难关给攻克了。

    如此一来,程蝶衣便有许许多多的事情要忙碌,既要去学校上课,将英语的听说读写问题给解决了,还要监督唐人街这边的布置,装潢设计的问题倒是其次,反倒是戏班子如果真得要在异国他乡打出名气,已经去听过几次歌剧,看过外国人的那些表演,虽说语言不通,让程蝶衣没有办法完全得体会感受歌剧的魅力。可艺术的国界是相通的,通过歌剧的观看,程蝶衣也想过许多。

    首先在这学徒的问题就得解决,说起来,程蝶衣自己在国内也是刚刚打出名气,一出霸王别姬,让他和师兄传开了名气,可他们本就主攻这一出戏,对这出戏自然掌握的比较好。至于其他的曲目,反倒是还未学到家,说到底,程蝶衣便是开班授课,自己有几斤几两重,程蝶衣心底还是清楚的。

    这么一想,程蝶衣不由得又有几分期待,希望能够将留在国内的师父和师兄弟们都给接过来。只是,程蝶衣自个儿也清楚,这些也不过是想想就好了。就连他,如果不是阴差阳错,迫不得已地上了船,也从来没有想过要来到这个没有一处熟悉,处处都跟过往所见所闻不一样的地方呆着。想必便是师兄他们,也不愿过来的。

    程蝶衣也不是没有想过自己赚了银钱,回到国内,一开始这个念头极为强烈,可到了后来,听到的,看到的,多了之后。又偶尔听颜晟分析,心知国内如今局势动荡不安,只怕是不久之后就会起了祸事,他要回去,也不知道该怎么回去,回去的路上会生出什么变故也未可知。

    再加上,他私心里,也并不愿意就此离开,不愿意就这么离开颜晟。

    很奇怪,过去,程蝶衣的世界里最信任、最倚重的便是大师兄。小时候,闯了什么祸事,被戏班里的其他人欺负,都是大师兄护着他。他也心疼大师兄,那时候只恨不得一辈子都同大师兄在一起,就此形影不相离。可等到真得同大师兄分开后,起先诸多惶恐,碰到颜晟后,方才知道,原来这世间有男子,竟是如此完美无缺。

    在程蝶衣看来,这世间似乎没有什么事情,是颜晟不会的。对方写得一手好字,还会弹琴作画,还教自己下棋,又教自己英语,带着自己同那些印象中高傲又让人畏惧的白人结交,在这个陌生的地方,成为了大学里的老师……一桩桩一件件,加在一块儿,程蝶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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