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与少年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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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与少年游- 第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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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汉们的遗风,凡是亲近女子的,就不算英雄。你想那梁山上,有老婆的都是矮脚虎王英之流,若是真正的英雄汉子,就算结过婚如林冲,也少不得叫他家破人亡。
  那时又有“路队”一说,孩子们住的近的结成路队回家。我们男生的领队绰号“老大”,对男权的维护远超同辈,因此获得尊敬。女生的领队也颇是一号人物,地道的黄毛丫头,细细长长黄发梳成马尾辫子。路队中的“秀才”听老爹说,水浒好女扈三娘乃是青丝委地。江湖上人送外号“一丈青”。所以路队的男生们决心以“一丈黄”的外号相赠。
  老大和一丈黄之间的矛盾狠尖锐,渐渐发展成男女集团的斗争。每天放学,大家互相投掷纸团土块,或者在路边拾起树枝较量枪棒,男生取胜,女生就会遁入厕所暂时避。
  这么打了三年,直到那天班主任刚好路过,看见我们一群男生拦住厕所入口,一丈黄遥指老大的鼻子大喝说:“有种你进来啊!”结果我们每人被罚抄写当日所有字词五十遍。从此男女两队分道扬镳。
  小学毕业,老大找我帮忙,让我把一枝钢笔转赠给一丈黄。一丈黄收到礼物,那叫一个面如桃花眼泛春水,那时候的她已经不是满头黄毛了,有腰有长腿,衬衫的下摆和裙子的下摆在阳光中跳动,看得我心惊胆战。
  我觉得老大是个不太够义气的人,三年里我们跟着他出生入死,头上被咋出无数大包,就为了跟一丈黄表示他狠在意她。
  后来小学校友共聚,弟兄们想起当年每个词抄写五十遍的惨痛经历无不义愤填膺,次次都抄着酒瓶,发誓要将这对贼公婆灌倒。一丈黄出落成桃花般的美人,咯咯轻笑各种娇羞状,总是由老大张红着脸为她挡下。
  再后来很久,忽闻一丈黄远赴加拿大,嫁了金发碧眼的洋人。于是弟兄们再聚,又一齐忘了那五十遍单词,只是喝酒。
  “也不能怪她。”老大有一次说。
  我有时候想,一丈黄啊一丈黄,你跟老大之间的爱恨清了,你当年砸在我头上的那些包呐?你至少联系我嘛……小时候我也觉的你蛮漂亮的……洋人算个屁!
  初中时代,老师们就开始防火防盗放早恋了。
  第一年入校,就有初三的师兄师姐被校长掳获情书一份,纸鹤若干,人赃俱获,铁证如山,正是杀鸡儆猴的良机。校长一声令下,将小儿女置诸高台上,开起全校大会。千人围观下,小狗男女们没说什么,但是老校长声泪俱下,痛诉早恋之危害,青春之可贵,时不待我,不进则退,焉能惑于男女私情而不思进取?
  老校长的淳淳教诲我如今都忘了,只记得讲台上师姐梨花带雨,不胜惶恐的望向师兄,师兄眼神坚毅,大有山塌下来我顶着的意味。我心里的天平顿时倾塌,心说真个我见犹怜,原来早恋是这般一件好事啊。
  师兄师姐写下决心书,都考上了重点高中,后来他们也颇有建树,都是同辈中出露头脸的人物。师姐在美国数一数二的商学院拿了MBA,去年秋天找了份跨国公司的工作。一次偶然相遇,我问起师兄,师姐说我再也不见他,当时说好只是坚持到考完中考,谁知他再也没打电话给我。
  高中开始,两件玩意儿颇为流行,一是五丝绳扎的情人结,二是羊毛钩织的围巾。每年情人节前后,全班女孩有一半在课间低头织造。当时女生间把这个活动称为“良家”,取“良家女子”的意思。课间互相询问说,你给谁做良家呢?
  当年她们都想找个心上人做良家妇女,如今她们喝多了都号称自己是很坏的高龄萝莉。
  男生们有的一件不得,有的忽然得了几件。得了多的日子未必好过,一件不得的也难免心生羡慕。我要规于后面一类,人云“文章憎命达”,当年日子过得寂寞,刺激的我狠下心肠练了练文笔,写下不少的散文小诗,如今读起来,有种嚼着柠檬写诗的感觉。
  流水账记到大学,忽然不知道从何说起。因为写过一本关于大学的书《此间的少年》,把该说的爱情都说完了。惟有一个真实的故事,始终不知道怎么插进自己的书中。当年去机场送别一个毕业出国的朋友,朋友用力和我握手,却没有在看见他娇小的女朋友,转身走向入口。女孩转过头就开始哭,忽然朋友着急的跑回来,说是没交机场建设费。女孩闪电般的擦了眼泪拿钱跑去为他交费,然后我的朋友顺利踏上飞机。也就是一年后,朋友在加州结婚,取了别的女孩。
  敲敲当初那块像玻璃一样透明的浪漫,好像随时都会裂开。
  感恩节前,有办公室的朋友咨询我说,女友的圣诞节礼物该如何着手?
  我说大概就是“香软细薄”四个字,此兄沉思良久,缓缓点着头离去。这是一个师兄教我的,说送女孩子礼物,无非是香水,毛绒玩具,项链和衣服这四样,是所谓香软细薄。我本想再跟朋友解释几句,却没想到他那颗搞科研的脑袋,光听这四个字就领悟了。
  过了几天朋友买了“维多利亚的秘密”的性感内衣送给女友,据说女友很是高兴,我说我嘞个去,狠直接啊你!朋友说你说的香软细薄不是指内衣么?
  我没什么可说,如今的爱情都狠直接狠快速,是我该适应了,我没资格跟朋友谈给女孩送礼物的心得。
  我趴在窗台上,看着外面的树叶都纷纷落了。想起曾经有过那样一个年级,我买一只钢笔作为礼物,追打你三年让你知道我狠在意你,而今年的圣诞节,谁会买一件内衣做礼物,裹上你微微发胖或者依然曼妙的身材?
  二十年匆匆地过去了。
  我“嘿嘿”地干笑,对面办公桌上的女孩瞟了我一眼,又去伺候她那颗仙人球了。那是一件男朋友的礼物,据说这玩意的花语是“坚贞”。
  若是真的,那墨西哥人一准是世界上最坚贞的情人。


  青春是场永志的劫数


  十六年前我在北大燕园读书,十年前我写了《此间的少年》。
  作为青春小说作家,我经常被媒体问“创作灵感的来源”。开始我没想明白,给出过各种各样的说法,洋洋洒洒地谈自己对青春的感悟。
  后来我想清楚了,事实恰恰相反,我所以能写出那种被人追读的青春故事,并非我拥有比别人更加璀璨的青春,值得大书特书,而是我的青春特别普通,和路人甲路人乙路人丙的青春一样,我讲述了这种最普通的青春,给那些和我一样的普通人看,作为缅怀。
  我们都睡过四人或六人一间的宿舍,一同仰慕过那些闻名的校花班花,在寂静的夏夜里漫步在榴花树下,想给自己的人生找条路,跟兄弟们吹过牛,拍着还没有厚实肥膘的胸脯,阅读经典名著,有些还写过诗,有些还练过吉他,练过舞……十年前我的文字很稚嫩,也谈不上艺术修养,只是把那些过去的片段用文字来定格。读这本书,就像看一本没有修过片的相册。我自己也不时地重翻这本书,因为我怕我忘记了过去的自己。
  那是我生命最自由最烂漫的时光,有时候深夜回忆,没来由地会想坐在地上哇哇地大哭一场。
  按照我的本意,一本书的序言写那么长就够了。但出版社的老师说这是我创作十周年的纪念,序言还是要有点份量的,断不可糊弄过关,已经预留了4页供我抒发心声。
  其实真没什么心声好抒发了,我的心声都已经在这本书中化作了某个情节某个道具某一律眼神某一片银杏叶子。这本书和我的青春如同花蔓和树纠缠在一起,我已经把我所有的一切都呈于读者。不留下什么。
  只能聊聊我的同学们了,漫无边际地说点往事。
  书中的郭靖、杨康、令狐冲、段誉、慕容复……原型都是我身边那些穿着大裤衩和跨栏背心在篮球场上骚包耍帅的兄弟,《此间的少年》就像一场拼凑演员的校园电影,我匆匆地给这些兄弟脸上抹点粉底就把他们撵到聚光灯下拍了这样一部剧,他们上身穿着古装脚下还穿着夹脚趾的凉鞋,一个个带着渐渐的坏笑。这本书里九成的故事都是真实的,我们扮演的其实不是那些盖世英雄,而是我们自己。
  现在就让一切抹去油彩和粉饰,还原到零点。
  回到1995年,北大28楼的环境颇不乐观,男生宿舍六人一间,一栋楼里挤着上千青春少男。他们把衣服泡在水房里一周不洗,还有人把驴肉火烧藏在被子里,晚上打家劫舍抢热水泡面,夏天裸体冲凉彼此展示肋骨,冬天裹着棉大衣在走廊的风口里打牌,每层平均有两个宿舍在深夜里卖茶叶蛋,这是一桩很棒的副业,但你得要从水房拉根线给你煮茶叶蛋的电热杯供电,而且不能被楼长发现。买方便面的买卖则被名为“北大山鹰社”的超级方便面托拉斯垄断,这家后来闻名中国的社团提供很人性化的服务,他们买来不同口味的方便面之后分散重新装箱,这样你买一箱,四种口味皆可品尝。
  我和戬哥、剑哥、震哥,还有阿邹、阿肖相遇,就是在这样一个楼里,它很像一个江湖。
  江湖是这么一个地方,你在这里生,也不介意在这里死去。
  宿舍里六个哥们五个参加过化学奥赛,阿邹是全国一等奖,天才少年,来自湖北荆楚之地;震哥和阿肖都是二等奖,震哥是山西人,十几年来一直不老,准确的说他入学就像三十岁,北大百年校庆彩排的时候我们跟震哥去观礼,震哥给工作人员拦下来了:“老师坐席往那边走。”
  阿肖白面英俊,有些羞涩,普通话不甚标准。戬哥和剑哥都是北京人,戬哥是个体育健将,老爹是北大教授……我知道有人想到杨康了。剑哥外号其实叫“胸肌”,因为某一年暑假剑哥连续两月每天早餐时吃两笼包子然后在健身器材上左右开弓,练出硕大的胸肌两块,他的铺就在门边,经常躺着看书,每天出门大家都拍拍剑哥的胸肌,就像打卡似的。剑哥被摸得受不了了,遂经常夹紧胸脯高喊说:“给钱!给钱!”
  我是个安徽来的死小孩,挺土,本着徽州伙计出门学徒的精神,勤于观察他们,最后写了《此间的少年》,从医药分析师转职为作家。
  我和戬哥、剑哥、震哥,还有阿邹、阿肖相遇,就是在这样一个楼里,它很像一个江湖。
  江湖是这么一个地方,你在这里生,也不介意在这里死去。
  宿舍里六个哥们五个参加过化学奥赛,阿邹是全国一等奖,天才少年,来自湖北荆楚之地;震哥和阿肖都是二等奖,震哥是山西人,十几年来一直不老,准确的说他入学就像三十岁,北大百年校庆彩排的时候我们跟震哥去观礼,震哥给工作人员拦下来了:“老师坐席往那边走。”
  阿肖白面英俊,有些羞涩,普通话不甚标准。戬哥和剑哥都是北京人,戬哥是个体育健将,老爹是北大教授……我知道有人想到杨康了。剑哥外号其实叫“胸肌”,因为某一年暑假剑哥连续两月每天早餐时吃两笼包子然后在健身器材上左右开弓,练出硕大的胸肌两块,他的铺就在门边,经常躺着看书,每天出门大家都拍拍剑哥的胸肌,就像打卡似的。剑哥被摸得受不了了,遂经常夹紧胸脯高喊说:“给钱!给钱!”
  我是个安徽来的死小孩,挺土,本着徽州伙计出门学徒的精神,勤于观察他们,最后写了《此间的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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